------ 文章開始 ------
作者 KI780804 (菸酒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被霸凌者的和解書 時間 Sat Mar 26 02:56:32 2011 ─────────────────────────────────────── http://mag.udn.com/magimages/4/PROJ_ARTICLE/0_0/f_309157_1.jpg ORZ 這是在被逼的情況下寫的嗎? 不知道有沒有OP 在FB看到的 日期是3/19 ?? 感謝補找到來源 推 Maingel: http://goo.gl/2vsq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93.101 推 a1234957:沒有法律效力喔 謝謝 03/26 02:57 推 jacky0149:沒蓋章簽字 不算 03/26 02:57 → midas82539:和解金3600 違約金10萬......... 03/26 02:57 扯... 推 dch5213:10萬喔 是被拿刀子逼著寫嗎= =? 03/26 02:57 推 chiusna:可以這樣和解喔??? 03/26 02:57 推 santababala:青樓? 03/26 02:57 推 s29646:被逼迫的話就沒有效力 03/26 02:57 推 gan:這是當代藝術作品嗎 03/26 02:57 推 Bujo:和解金3600 違約金100000.... 03/26 02:57 → torinouta:沒有公證人 03/26 02:57 推 asd25:一定是被迫 寫下的 幹 03/26 02:57 推 wij6112:第一個字就錯 03/26 02:57 對阿 = = 推 swwf:字打錯,「合」解書....XDDD 國中生的教育.... 03/26 02:57 推 allizon:和解書不等於合解書,要真的拿3600萬來買 03/26 02:57 推 softwind:違反法律規定或是社會風俗的文書是沒有效用的! 03/26 02:57 → sugizo0:有強者要來解釋一下這張內容到底是把被害者吃死死的嗎? 03/26 02:57 推 suginamiki:不覺得金額差太多嗎? 被打的醫藥費也不只3600吧 03/26 02:58 ※ 編輯: KI780804 來自: 218.172.93.101 (03/26 02:58) 推 vit9268:快去警察局訴訟拉!! 03/26 02:58 推 DivineAngel:北七 又無效 03/26 02:58 推 asdfghjklasd:有沒有被打的人要寫和解書給打人的八掛啊 03/26 02:58 → glacialfire:青樓? 03/26 02:58 → sugizo0:這叫和解書還是賣身契約啊?! 03/26 02:58 推 BeKon:未成年合約根本沒用吧 03/26 02:58 推 a2364983:這地點... 03/26 02:58 推 ShaWaGer:FB上有人說電話還敢接 真是太扯了 03/26 02:58 推 freecan:完全沒有法律效益 03/26 02:58 推 scu96:青樓...看來在店裡寫的 03/26 02:58 推 shacking:只要以未成年這點~沒監護人蓋章~這就無效了... 03/26 02:58 推 bking:合解?... 03/26 02:58 推 vikisser:有沒有人要留個電話給當事人讓她安全的把事情講完 03/26 02:58 → sonico:青樓??? 03/26 02:58 → DivineAngel:這張和解書看起來實在太北七了 03/26 02:58 → fruitmonster:為什麼日期319?先寫起來放喔? 03/26 02:58 → sugizo0:被打的明明被凹很大 03/26 02:58 → Hollowcorpse:這具什麼效力嗎? XDD 笑死人啊 03/26 02:58 推 Bluce:十萬俄國盧布嗎!? 03/26 02:58 → midas82539:和解對象需年滿20歲,否則和解效力未定,若為脅迫無效 03/26 02:58 推 VdustR:他們一定沒看聯合報 03/26 02:58 推 amovie: 青樓是傳播站的名字嗎 03/26 02:58 → asd25:青樓 國高中生 很愛去的地方 簡餐 茶飲 03/26 02:59 → softwind: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or代理人 還要公正過~ XXD 扮家家酒? 03/26 02:59 推 qazieru:這只是突顯那些霸凌的多難看.... 03/26 02:59 ※ 編輯: KI780804 來自: 218.172.93.101 (03/26 02:59) 推 goshfju:這啥鬼 中學生的法律概念。。 03/26 02:59 推 atebaby:違約金十萬勒!!!!!!!!!!!!!!!!!!!!!!!!!!!!!!!!!!! 03/26 02:59 推 iMANIA:這和解是笑話 03/26 02:59 推 Hanahwa:直接寄給各大媒體啦~ 還違約金勒.. 03/26 02:59 推 tequilawu:此契約無效 03/26 02:59 → vikisser:青樓是店名 但是店裡寫的感覺更奇怪... 03/26 02:59 推 myeggisbig:拍裸照還比這有用 03/26 02:59 推 lineage20823:推 VdustR:他們一定沒看聯合報 03/26 02:59 → qazieru:他們的父母師長應該還不知道吧? 03/26 02:59 → glacialfire:國中生本來就不會有太多的法律概念 03/26 02:59 → usnei:我也來跟你們玩, 事後我也簽和解..好好玩喔 03/26 02:59 → mazda323:還有臉想要十萬 呷賽啦 03/26 02:59 → sonico:這資料來源是??? 03/26 02:59 → Hanahwa:公權力這樣還不插手就沒天理了! 03/26 02:59 推 johnoldman:他們可以先進感化院,等成年出院了再學怎麼寫 合解書~ 03/26 03:00 ※ 編輯: KI780804 來自: 218.172.93.101 (03/26 03:00) 推 gv390:和解金三千六,委約金十萬??一看就知道是被逼的.. 03/26 03:00 推 mitcool:無效的契約... 吃像難看的霸凌者! 03/26 03:00 → qazieru:為人父母的看這種鬼和解書應該會怒 03/26 03:00 → midas82539:拿沒有法律概念的東西脅迫同樣不懂法律的國中生,也太扯 03/26 03:00 → bryantjet:你看法官會不會覺得有效力再說啦 03/26 03:00 噓 hhhhiroooo:你他阿公的鳥蛋! 以為在寫交換日記嗎??!!! 03/26 03:00 → Hollowcorpse:快來誰跟苦主說這和解根本沒用吧 XD 03/26 03:00 → Bking1300:好復古喔 又傳播 又青樓的 這齣是金瓶梅嗎 03/26 03:00 推 horizonless:這契約根本無效 03/26 03:00 推 HornyDragon:放屁,就法律效力而言這張根本是屎啊。 03/26 03:00 → kevin7311:告乃就是這樣被害人是鑰匙 是否要開啟 旁邊人只能乾著急 03/26 03:00 → qazieru:這不是和解,而是人身安全被恐嚇吧? 03/26 03:01 推 kiwibee:這太誇張了吧 莫名其妙 為什麼要給她十萬阿? 03/26 03:01 → midas82539:看的我都怒了..這已經不是和解了,是詐騙! 03/26 03:01 推 MCdoggy:成立嗎 各位? 03/26 03:01 推 Bluce:那有和解書只有單方被害者簽名蓋章.根本是胡鬧 03/26 03:01 推 KKero:這跟被逼簽本票沒兩樣啊 03/26 03:01 → sugizo0:我還以為看到連續劇裡頭的本票勒... 03/26 03:01 推 Assyla:和解金三千六,違約金十萬......... 03/26 03:02 推 ballball520:這是那來的?@@a 03/26 03:02 推 Maingel: http://goo.gl/2vsqD 03/26 03:02 推 bking:警察不介入就說不過去了 03/26 03:02 推 chyboxer:http://www.wretch.cc/album/lover55789 03/26 03:02 → pikaq:違反風序良俗與暴力脅迫者~ 其約定無效~ 懂不懂法律啊?廢渣! 03/26 03:02 → sugizo0:難怪其中一個大喊:冰冰的! 原來和解書也是連續劇學的 03/26 03:02 推 vibba:太誇張啦 還不提告嗎 校長還說和解了 是和解還河蟹 03/26 03:02 → Maingel: ↑來源 03/26 03:02 → chyboxer:幫神樓上正妹 03/26 03:02 推 mtvabc:被河蟹的和解書大圖http://ppt.cc/kcw! 03/26 03:02 推 PlayPtt:不追究.願和解.違約給10萬? =>奧斯卡最佳外語片都拍不出來 03/26 03:02 → Assyla:真的很像被逼簽本票一樣 03/26 03:02 推 suginamiki:新聞也太快 03/26 03:03 推 azndevil26:還違約金哩 這群人是笨蛋嗎!? 03/26 03:03 推 Hollowcorpse:這個合字寫錯會不是故意埋的伏筆呢? XD 03/26 03:03 推 xgcj:字好醜 03/26 03:03 → TonyAsa:超白癡的.........XD 03/26 03:03 推 samedi:誇張 03/26 03:04 ※ 編輯: KI780804 來自: 218.172.93.101 (03/26 03:04) 推 bking:我覺得感覺像是被逼著寫的... 03/26 03:04 推 ses2:應該是被逼的吧 03/26 03:04 推 softwind:之前不是誰誰誰才說霸凌沒通報 校長要調職的嗎? 人勒? 03/26 03:04 推 screwer5566:契約效力未定,縱使父母同意而有效,也違反強制規定 03/26 03:04 推 mazda323:都高中生了 字還那麼醜 失敗 03/26 03:04 噓 QoQoQoQoQoQ:靠杯 看舊之到 被強迫的 幹 一群垃圾 03/26 03:04 推 a54jack:被逼的 03/26 03:04 推 chanazoe:第一個字就錯字 03/26 03:04 推 ckbaboon:年輕真好!(誤) 03/26 03:05 → hcs9158:在 青樓 和解 怪怪的 03/26 03:05 推 wcmpsy:******青樓是新竹市區一家喝茶聊天的地方***** 03/26 03:05 → ashing20s:好蠢 未成年簽啥都沒屁用 03/26 03:05 → softwind:現在霸凌發生了 校長裝死阿 沒有狠狠弄這些校長一次 03/26 03:05 → screwer5566:再退6x10^23萬步言,民事契約不能阻礙刑事告訴之發動 03/26 03:05 推 relaxcloud:字比我好看... 高進:不會吧...大學生寫字這麼難看? 03/26 03:05 推 vibba:這樣的校長不用懲處嗎 校長和解書有看過嗎 說和解了?? 03/26 03:05 → midas82539:不成立呀...1.和解對象是非成年人,2.不得違背善良風俗 03/26 03:05 → bking:是哪個學校啊....?? 03/26 03:05 推 kiwibee:象腿真的很愛用法律恐嚇(騙)人 03/26 03:05 → screwer5566:所以要拿到違約金,還是要以訴為之,就來告啊嘿嘿 03/26 03:06 → midas82539:最蠢的是人事時地物也沒寫明,簡直和屁一樣 03/26 03:06 → softwind:所有的小朋友就知道 這些大人都還在官官相護 只會騙小孩 03/26 03:06 推 yihchyi:剛看到一個新聞網頁說和解書是被逼著寫的然後警局不受理 03/26 03:06 推 ADIE2:看一下新聞呀 這是他們自己寫的 後面有說家長3600和解 03/26 03:06 → screwer5566:教育部的法律大會考會不回趁機回溫呢xD 03/26 03:06 → vibba:媽呀 記者快來抄 多告他幾條罪 逼迫寫和解書犯什麼罪 03/26 03:06 → midas82539:阿真的要討錢的話也是要開民訴呀,我就不信他們敢告 03/26 03:06 → ADIE2:但是悲哀的是下一句 學生都非常後悔 所以最後沒移送 03/26 03:06 → softwind:重點是校長 這事件會一直一直重複的發生 就是因為弄不到 03/26 03:07 推 Seki:連這種無效契約都寫得出來,看來鄉民不用怕霸菱者提告囉 03/26 03:07 → ADIE2:非常後悔在哪呀??? 03/26 03:07 噓 ALOVET:此乃"合解書" 非"和解書" 所以雙方並未和解 03/26 03:07 推 andy199113:天才!國中生就蓋手印!這群小孩真有成就XD 03/26 03:07 推 avecmoi:打人還要被害人付違約金10萬喔 03/26 03:07 推 farmada:司法系統還在等報紙嗎? 03/26 03:07 → ADIE2:http://goo.gl/2vsqD這個新聞呀 03/26 03:08 → softwind:主官管 像軍隊一樣 一條鏈上去都懲處 上面講的話才有人聽 03/26 03:08 推 fruitmonster:感覺不到有後悔啊,這些人應該關起來 03/26 03:08 推 abasqoo:和解書跟合解書差很多喔 03/26 03:08 推 kimlu:合解是一起解決的意思嗎? 03/26 03:08 噓 foolwind:3600和解? 是拿消費券逆 03/26 03:08 推 qazieru:這學校教官真是良知 03/26 03:09 推 industrialld:象腿真威 03/26 03:09 → ADIE2:所以就是都這樣呀 到警察局才在裝後悔 03/26 03:09 推 senria:!!!!!!!雷恩!!!!!!!!!!這河蟹斗好難吃啊!!!!!!!!!!!!!!!!!! 03/26 03:09 → qazieru:"本來學生想息事寧人,但教官要學生一定要驗傷,報警" 03/26 03:09 → ADIE2:沒事情之後又是另外一附嘴臉 03/26 03:09 → avecmoi:笑死人 03/26 03:09 → ADIE2:我看家長也有問題吧 03/26 03:10 → kiwibee:=============打人不準人追究 不然賠十萬=============== 03/26 03:10 推 softwind:果然教官會怕 也可能是責任感驅使他做了對的事! 03/26 03:10 → h90257:可悲的事 現在的制度他們裝一裝 一下子又可出來耀武揚威 03/26 03:11 推 puliaer:和個屁,明天開始新聞又要報,警察又要抓了。現在小孩真的 03/26 03:11 → softwind:之前在推公佈家長姓名 一堆立委在靠杯 不知道在靠3小 03/26 03:11 推 VigorPon:e04 絕對不能就這樣河蟹阿 03/26 03:11 推 Bujo:23日移送少年法庭 現在都26日還在嗆 03/26 03:11 推 tinash:警察介入也覺得給3600 就OK? 03/26 03:11 推 allizon:就提刑事阿,真的要賠我來就好,說的出做得到 03/26 03:11 推 jevin:給他爆 真是惡劣 打人後逼簽和解書 罪很重的 03/26 03:11 → puliaer:道德觀淪喪 03/26 03:11 推 visorkk:可惡 03/26 03:11 推 bking:少年法庭以前好像很威~現在好像很少聽到了!? 03/26 03:12 → avecmoi:又是學校公務員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03/26 03:12 推 qazieru:只有教官在做對的事... 她父母也太軟了吧? 3600就和解? 03/26 03:12 → softwind:既然那麼想當大人 就用成人的刑法來判 讓他痛快一點... 03/26 03:12 推 ADIE2:霸凌學生校方表示,學生都返家管教中,對自己的行為都非常 03/26 03:12 → ADIE2:後悔 03/26 03:12 → ADIE2:以3600元和解,警方仍將打人的3名高中女生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03/26 03:12 推 beebears:當街打人不能提公訴罪嗎= = 03/26 03:12 推 vibba:怎沒要36萬 讓傳播妹多傳播幾次?? 03/26 03:13 推 chu630:可能是脖子上架著象腿的情況下簽的 03/26 03:13 → h90257:不是後悔就好 還要改過啊 03/26 03:13 噓 mtvabc:成德高級中學 校長蔡雅雅 出來面對http://ppt.cc/7G;8 03/26 03:13 推 screwer5566: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啊 03/26 03:13 → ADIE2:所以我看是校長吧 警方不OK呀 是校方再說他們非常後悔 03/26 03:13 推 wholewing:這個罪很重喔科科~ 03/26 03:13 推 higreater:北七 不對等條件契約怎麼可能會有效力阿XD 03/26 03:13 → ADIE2:最後警察才作罷 原罪就是校方吧!!! 03/26 03:14 → jevin:所以 被害人被逼到絕路 就是為了這張十萬塊和解書?? 03/26 03:14 → screwer5566:應該要立法"霸凌致傷罪"屬非告訴乃論 可惜明確性太低 03/26 03:14 推 ZincSaga:這幾個女孩子完全沒救了 03/26 03:14 推 softwind:教育部八成會河蟹這件事 小孩子不相信大人原因就在這裡 03/26 03:15 推 yybear:和解書要有第三方在場,ex: 鄉里調解委員,里長...等 03/26 03:15 推 hiroshi6557:可惡 03/26 03:15 推 leloya:校方也啟動反霸凌機制....復仇基金會已經啟動....XD 03/26 03:15 推 roymond:後悔個屁!!不給點教訓以後還是會犯 最好都關一關 03/26 03:16 推 chyboxer: 03/26 03:16 推 beebears:而且 依據法律契約形成條件 指紋難以通常性辨識 不算喔 03/26 03:16 → softwind:自己口口聲聲說反霸凌 出事了就裝死 乖乖守法的 活該被K 03/26 03:16 推 fruitmonster:校園霸凌真的應該要非告訴乃論,一堆人打一個真的很沒 03/26 03:16 推 lunaxxx:這三小和解書,而且有公正人嗎? 03/26 03:16 推 screwer5566:以後學生間說不定會成立霸凌保險制度,每個人繳保費 03/26 03:16 → fruitmonster:品耶,有出息一對一啊 03/26 03:17 推 allizon:在網路上嗆網友似乎不是後悔的表現,校長怕招不到學生吧 03/26 03:17 → kevin7311:傷害罪刑度真的低到爆大家只關注性犯罪暴力才是社會亂源 03/26 03:17 推 ChrisBear:和解還是可以告 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 03/26 03:17 推 andy261:原來已經 合解了啊 啥~~~~~~~~~~~~~~~合解 03/26 03:17 → screwer5566:遇到霸凌時就出險,找打手教訓霸凌者 03/26 03:17 → ChrisBear:這和解書違約金違約應該會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03/26 03:17 → cindy3589:恐嚇無效 和解也是民事 還有刑事責任 03/26 03:17 推 andante6851:我笑了 我真的笑了實在是 中學生怎會如此天真啊啊啊啊 03/26 03:17 推 kiwibee:只有被強迫才會簽這種一面倒吃死死的合約 03/26 03:18 → softwind:K人的倒是 振振有詞歐~ 真是... 03/26 03:18 推 eddie1212:北七國中生 這有啥效力 十萬冥紙要不要 03/26 03:18 → andante6851:等等 新聞不是也有報和解嗎 記者又出槌了XDDDD 03/26 03:18 推 GIBBLUE2:幹你娘哩 03/26 03:19 → softwind:版友這邊靠杯沒人會理 叫朱宅或是九把刀出來號召才有用 03/26 03:20 推 borhen:恐嚇是公訴罪ㄟ 不是告訴乃論!!!!!!!! 檢察官可以去調查了 03/26 03:20 推 p78533578:= =和解金3600 違約金100000....自以為很懂法律的小孩 03/26 03:20 推 j07242054:記得原PO之前好像要考研究所 後來考的怎麼樣阿? 03/26 03:20 推 senria:連這也被河蟹掉的話八卦乾脆關板 全體去吃河蟹算了 03/26 03:20 → iamtourist:多一條§304 03/26 03:21 推 dreambala:今晚的八卦沒有極限!!!愈晚卦愈多... 03/26 03:22 推 jasonajaw:這有法律效用嗎= = 笑死人了.... 03/26 03:23 → Hollowcorpse:合解跟卍解哪個強 03/26 03:23 推 kusomao:這是當代藝術品嗎XDDDDD 03/26 03:23 推 ballball520:= =他們可能真的以為有立約就有效了吧! 03/26 03:24 噓 beebears:http://www.youtube.com/watch?v=quMIISxWwTY 03/26 03:24 推 andante6851:其實我更想知道這張是誰教的 記卑劣又錯誤 03/26 03:25 → beebears:這篇裡面好像有象腿的資訊 03/26 03:25 推 goldman0204:和解<卍解<水解<電解=電解質 03/26 03:25 推 Assyla:看來以後他們應該是直接壓著對方簽本票了 03/26 03:25 → Maingel:你忘了中間的始解 03/26 03:26 推 weido666: 維維我愛妳 03/26 03:26 推 comp:這恐嚇書吧 03/26 03:26 → puliaer:將"一"刑事責任移送法辦 ←這就是他們的水準(攤手) 03/26 03:27 推 visit:翻譯:我們幾個圍毆妳,你就忍一下,不可以打小報告,不然要賠錢 03/26 03:27 推 ballball520:還真是都沒在唸書耶!國小改錯字可能都考零分吧!= =a 03/26 03:29 噓 shadeel:靠妖勒 這個字跡是霸凌者自己寫的吧 幹你娘機掰 03/26 03:31 噓 mtvabc:光復高級中學 校長程曉銘 出來踹共http://ppt.cc/y-O0 03/26 03:31 推 chihlanren:樓上 出來跟踹是一樣的意思只是國語跟台語而已 03/26 03:33 推 borhen:建議把光復中學廢掉! 03/26 03:33 推 mncr:象妹才幾歲怎麼告人 想讓父母知道他時薪110嗎 03/26 03:34 噓 xiaoyu:吃人夠夠!還以為世上的惡人只有妳們嗎? 03/26 03:38 噓 mtvabc:傳播妹跟格子妹好像是光復的 http://ppt.cc/xbrj 03/26 03:39 → BrownPAN:如果光復夜間部那群能消失的話,新竹會和平很多很多... 03/26 03:50 噓 CYWang40:腦包嗎 這啥小和解書= = 03/26 03:53 推 SicInfit: 03/26 04:06 推 Roset:............ 03/26 04:26 → puliaer:那怎麼不說這些人都死光了這世界就天下太平 03/26 04:29 推 zebraseven:垃圾人... 03/26 04:34 推 horb:電視看太多了 誰鳥這和解書 03/26 05:09 → gogostussy:幹你娘霸凌者出來吃屎 這叫和解書你他媽的都可以吃大便 03/26 06:07 → alkahest:這麼小就知道逼簽本票 = = 03/26 06:20 推 madaniel:...... 03/26 06:28 → LoveCheer:這沒人肉出來教訓一下怎麼可以 03/26 06:45 → ABA0525:CD中,新竹市市長搞什麼!!!! 鬧到DDP立委 議員應該很愛 03/26 06:46 噓 andy78714:這啥小和解書 根本腦殘=.= 03/26 06:59 → THKLuga:CSI某集說被逼迫寫下的字體有科學方法辨識= =+ 03/26 07:54 推 Jeian123:爆 03/26 07:56 噓 Syoshinsya: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3/26 07:59 推 indolentcat:翻譯:我們幾個圍毆妳,你就忍一下 03/26 08:04 推 lepidoptera:這個有效力嗎? 03/26 08:19 推 jcom:沒父母簽沒效啦 03/26 08:30 推 notea:XDDDD看到違約金十萬我就笑開了 03/26 08:32 推 ken0062:我還合體書勒 03/26 08:48 → Yie: 03/26 08:50 推 OKEplus:想當初新竹市長在競選時的助選車鼓陣... 03/26 08:53 推 byzantines:老師應該很想哭吧= =合解咧 03/26 09:15 推 ChannelV5566:我笑屎了 沒第三者公証人在場簽章 還搞的像真的一樣 03/26 09:16 推 palladian:真的太有才了! 03/26 09:20 推 yung80111: 03/26 09:24 推 roktzzt:人渣 03/26 09:26 噓 lukeworld:這種東西有個屁用= = 03/26 09:56 推 yingsiou:拜託! 和解書最好是這樣寫拉! 03/26 10:20 → MarioC:10萬P幣嗎?? 03/26 10:38 推 askj:爆 03/26 10:39 推 chinhan1216:被打還不能追究這啥鳥和解書 還要賠錢10W 肏你媽的 03/26 10:42 → DreamerSun:違約金你媽啦幹,到底誰對誰錯,市長怎不出來說明 03/26 10:45 推 heyyou150atm:好多錯字 03/26 10:51 推 ethenlin:還寫錯字 他們國文老師應該很想哭.... 03/26 10:58 推 jaceda:這種東西的燒成灰也一樣,白癡寫的東西價值都是0... 03/26 11:11 推 IloveJTT:未成年簽的根本無效 03/26 11:12 推 gmoz:這...白癡喔 甲和乙是誰根本沒寫 這什麼喜憨和解書= = 03/26 11:18 推 gnidnic:未成年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根本沒效力 03/26 11:25 推 ByronX:好傻好天真 XD 03/26 11:39 推 lmc66:道德淪喪 03/26 11:58 推 ha0118:有夠天兵的"合"解書 XDDDD 03/26 11:59 推 leaven:我想知道她爸媽在哪裡 為什麼不出面 03/26 11:59 → pillliq:如果不能像普丁一樣保護自己的女兒誰敢生 03/26 12:28 → asd2260123:字還寫錯... 03/26 12:32 推 monismile:有簽章給60分啦 不過是未成年寫的不生效要扣200分>.^ 03/26 12:33 推 waft:被逼的啦 用屁股想也知道 03/26 13:01 推 storyf66014:好傻好天真 XD 03/26 13:24 推 rsy:違約是包括加害人再找被害人麻煩嗎??到底是誰教他們寫的?? 03/26 13:34 → rinsoukan:和解個屁喔 03/26 16:10 推 nanahiei:鄉民太嚴格了,野生動物會認字算厲害啦 03/26 16:45 → jasmine888:太弱了 以後被吃定再來寫一次和解書嗎? 03/26 16:59 → KillLakers:讓王偉中出錢給她講三次啦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3/26 18:54 推 kcyy:裡面沒講"此事"是什麼事~這樣是寫好玩的嗎? 03/26 19:29 推 minbyminby:===傳出來說 根本沒有和解金 03/26 19:58 推 Rayko:我笑了XD "這件事"是哪件事阿 03/26 21:37 推 pop31322003:在青樓和解???? 03/27 00:59 |
------ 文章結尾 ------
[複製網址]
[開新視窗]
[加到我的最愛]
[檢舉短網址]
[QR條碼]
服務條款 - 完全手冊 - 加入會員(免費) - 聯絡偶們 -
© PP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