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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itnek (三等生)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情報] 「死刑存廢:道德、政治與法律哲學的觀 … 時間 Mon Apr 12 16:50:36 2010 ─────────────────────────────────────── 我有幸參加了這場座談會,並且針對學者們提出來的論點 做了簡單的筆記,可能會有錯誤,但是我希望沒有偏離太 多。 另外,我想各位比較關注是謝世民教授與陳瑤華教授如何 在哲學上談死刑的問題,故我節錄了這兩位教授的錄音檔 讓有興趣的版友可以參考。 錄音檔在此下載:http://0rz.tw/Q1XdZ (按:因為是我自己的空間,麻煩請不要分割下載。) 顏厥安教授:(法律觀點) 一、由法理學分析死刑問題 1. 法律中是否有規定死刑:有 ii. 否定:有爭議 雖然有爭議,但是原則上憲法中有包含死刑 3. 沒有明文規定的法則,是否有法可依? (按:指死刑是否在憲法中被否定) 二、量刑方法論檢討 1. 科刑的判斷:科刑必須依據事實。 2. 科刑不能讓法官自由心證。 3. 科刑的判斷需要依據哪一種事實? 哪一種事實與評價,可以「公平」、「合理」、「無誤」的得出死刑? 三、法倫理學 i. 死刑是身體刑。 ii. 身體刑是不人道而且應該被禁止的。 iii. 所以死刑應當廢除。 這當中的問題在於是否有利外的可能?這樣的可能仍然有爭議, 但現在並沒有這種可能性。 2. 死刑的應報不易實現:我們要強暴一個強暴犯嗎? 3. 死刑是多數人的偏好,無論在宗教或正義的應報觀上都是如此。 (按:指宗教的輪迴觀念或是正義必須被伸張的觀念) 4. 死刑與正義之間的關係仍然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吳志光教授:(法律觀點) 一、 1. 廢死的國家: 諸多歐洲或非洲國家廢除死刑只為了加入歐盟或聯合國, 並不是為了人權,加拿大等國則是由和緩的手段逐步廢除死刑。 2. 廢死的地區性: 越來越多的國家廢除死刑,但死刑的廢除有地區性,法國 、德國等國壓的廢死會連帶使得歐洲地區國家逐漸接受廢死,故如 果韓國、日本也廢除死刑,那麼台灣也有可能朝向這個方向。但是 在台灣,事實上許多人仍然希望死刑存續或希望廢除死刑。 (按:指仍然在爭論中) 3. 安全感與替代刑的問題: 如同顏教授所指出的,死刑是身體刑,應該被廢除。有沒 有可能終生的自由刑取代死刑? 但是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刑罰有一個目的是讓罪犯能夠回到社會 ,而所有的囚犯都有回到社會的可能性。 (按:指死刑抹殺了這種可能。) 二、死刑的兩個難題: 1. 被害者議題: 被害者的議題不應該跟死刑存廢掛勾,多數人支持死刑並 非為了加害人,故這是一個假議題,死刑面對的問題是如何處理過 失殺人這些事件。(按:指應報原則)而不是面對被害者議題。 2. 刑事政策: 王清峰部長將監獄中的矯正師提升至矯正所,故罪犯的再 教化才是最重要的,死刑是否足以凸顯這些問題並且被大眾注意? 許家馨教授:應報正義觀(法律觀點) 作為一般性的道德原則,死刑可以被接受,但不能是誤判,死刑必 須建立在非常非常嚴謹的審查之上。 正義與應報理論: 謀殺者似乎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命,這使我們覺得他應得死刑。例 如Eichmann(按:謝謝TMWSTW的說明,是納粹時期政策的最終解決方案之一) 的死刑,當我們處死他之後,他做過的罪惡消失了嗎?這樣的罪惡根性似乎 存在與許多人的身上,例如陳進興的身上。 刑罰的目的是應報、嚇阻、防衛與更生。應報並不是復仇,取消應 報是非常危險的,因為死刑是社會莊嚴的宣示對於罪刑的譴責,並克與罪犯 合乎比例的責任。 康德反對嚇阻,嚇阻理論將會導致我們將刑罰訂定得越來越嚴格, 只為了能夠達成最好效果的嚇阻,但應報並非如此。 對康德而言,正義是一種價值,殺死謀殺者是為了保衛謀殺者的尊 嚴。雖然康德認為所有的謀殺者都應該處死,但許家馨教授並不這麼認為。 許教授對康德有兩個修正: 1. 有極限的正義: 人類有其限制,而且人類有許多可能會犯的錯誤,甚至可 能根本的墮落敗壞,故死刑應該暫緩執行,直到我們能夠將誤判降 到極低為止。 2. 正義將成為群體復仇的理由: 隔絕的寬恕、公理這些理由來談正義,正義將會成為復仇 的理由。復仇不能成為治癒社會創傷的手段。正義必須要被回應, 我們要如何治癒社會的傷害?罪犯要如何面對社會,或是他應該藉 由死亡來面對受害者? 失去人性者,我們要讓他重拾人性的方是就是死刑,死亡最大的壓 力就是逼使一個人藉由面對死亡來面對真相。沒有正義的悔罪是廉價的寬恕 ,是不值得鼓勵的寬恕。死刑是最後的機會,讓死刑犯保有最後的尊嚴。 謝世民教授:死刑在道德上的問題(哲學觀點) 三個問題: 1. 什麼樣實踐的理由能在政治道德上贊成或反對死刑? 2. 這些理由(如果它們在我們的思考中是正確無誤的)帶來什麼樣的結論? 3. 如何結合結論與理論? 應報論 (1)對罪與罰的判斷不明確,且 (2)在實踐上可能會要求更為嚴格的司法程序,有可能會傷害無辜者。 (按:指微小而不明確的證據都有可能被採信。) 死刑是 (1) 一個人應得之物嗎?財產,自由,可以是一個人的應得之物,但死刑是嗎? (2) 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人應得死刑? (3) 就算一個人應得死刑,但是當他被逮捕時,誰有權利去執行死刑? 分配正義在John Rawls與Robert Nozick的理論當中都沒有被採用, 那麼分配正義是否能作為政治上的價值? 分配正義訴求: A. 應得 B. 保護人民的生命 C. 不能殺害人民 D. 增加人民的福利 顯然B跟C成立的前提下,死刑不應該成立。 陳瑤華教授:死刑的哲學與道德反思(哲學觀點) 1. 死刑否認人作為人的可能性,做為國家刑罰沒有意義。 (按:指康德應報論不將謀殺者當作人這件事) 2. 殺死一個人與殺死一個動物一樣嗎? 3. 死刑有何嚇阻 / 導正效果? 為什麼要「非人化」謀殺者? 。國家以此作為「罪惡殺手」嗎? 。社會成為「正義伸張者」嗎? 。不然,為什麼我們將謀殺者擺在「非人」的位置? 我們譴責一人是因為他做了不應該做的事 (按:譴責行為而不是譴責行為者本身) 1. 我們譴責一人,必須因為那個人具備一種可能性,能夠 做出與原來不同的選擇。 2. 死刑否認了這種可能性。 3. 我們同樣不認為這樣的可能性在動物身上會發生。 (按:例如不可能要獅子不吃肉) 我們不譴責動物,因為他們不是人,所以殺一個人(謀殺者)等 同於殺動物嗎? 否定一個人為人,並且加以死刑,這表示被處以死刑的根本就不 是人,那麼要如何拿來嚇阻「人」? 為什麼會有「非人」?社會無法改變這些非人嗎?國家與社會不 用為此負起責任嗎? 陳嘉銘教授:(政治觀點) 在台灣的死刑討論不應該只著眼在教育台灣人民歐美的人權觀念 ,而是回頭看台灣人民的死刑觀念。 在台灣反對死刑的人最大的困難在於陳進興這些累犯或重犯,他 們是對殺人沒有感覺的人: 1. 他們謀殺不是為了錢,或其他更高的理由,而只是因為 被他們殺的人不重要。 2. 他們謀殺時將一般人視為低於他們的人,所以殺掉也沒 有關係。 這樣的態度是一種radical evil(根本惡),在台灣(普世價值 或人民觀念中),radical evil是死不足惜,而正義是一種不能 多,不能少的概念,如果radical evil不值死刑,那麼正義就不 會被實現。道德憤怒的情感是危險,但是重要的。 如何調整台灣社會人民對死刑的想法?歐洲國家廢死有很重要的 歷史考量,因為曾經發生過猶太人大屠殺的歷史,所以廢除死刑 等於停止國家殺人的可能,但國家不能殺人等於國家不會產生獨 裁者嗎? 蕭高彥教授:(政治觀點) 1. 政治思想史談廢除死刑 2. 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應該 i. 支持憲政主義 ii. 支持民主主義 (按:憲政主義指應當以憲法為最高依歸,民主主義以民意為最高依歸) 社會契約論: 廢死論從1764年Beccaria提出,而Rousseau的社會契約論 始於1762年。 社會契約論認為,人民讓度權利給政府,但是仍然是政府 的主人,而人民不會同意讓國家殺掉自己,故死刑是一場戰爭,介 於國家與人民之間。 死刑在嚇阻上的有效 / 無效: (1) 作為一種持續嚇阻的刑罰,死刑必須要持續執行。 (2) 但是死刑的嚇阻如果有效,那麼不可能再有死刑。 Rousseau:每個人都不想要被殺,所以人民將會同意如果他成為一 個謀殺者,他允許政府將他處以死刑。如果人民攻擊國家 ,那麼人民就變成國家的敵人。 Locke:每個人都讓度了自己「殺人的權利」給政府,並且讓政府 處決謀殺者。 我們應當考量Rousseau & Locke與Beccaria的理論差異。 在台灣,廢死是憲政主義,將生命權利交由憲法來護衛,而支死派 則可以訴求民主主義,要求修改憲法。 有任何問題,歡迎討論 -- 「你是我的影子。」他這麼說著。將手按在我的肩上。 「你代表我的力量與憤怒。」 而我的確如此。 Noitnek.Namda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33.157 推 nameofroses:謝謝 04/12 19:09 → nameofroses:請問可以求政治觀點的錄音嗎?再次感謝~ 04/12 19:10 推 rex73723:推 04/12 20:48 我錯了,這裡有錄影 http://zh-tw.justin.tv/pnnpts/b/262101018#r=C8KV6KA~&s=07 既然有錄影,錄音檔大概三天後撤掉 推 IsaacStein:本文可以借轉嗎? 04/13 01:23 → noitnek:沒問題 04/13 01:23 → noitnek:順便想問一下看誰能不能查到Aikiman到底是誰,雖然這是我 04/13 01:25 推 IsaacStein:感謝~ 嗯,原po也早點睡~ XD 04/13 01:25 → noitnek:亂拼的名字,但是出處似乎是一本書,錄影檔案應該能聽清楚 04/13 01:25 → noitnek:一點 04/13 01:25 → TMWSTW:Eichmann,最終解決計畫的主要執行者之一。 04/13 11:46 → aletheia:"最終解決方案"是名詞 不是最後決策者 04/13 15:54 → aletheia:德文是Die Endlsung 英文是Final Solution 04/13 15:55 謝謝,已經修正 ※ 編輯: noitnek 來自: 140.115.93.43 (04/13 1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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