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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看板  marriage 
 標題  致 QQGirl 小姐公開道歉文                                               
 時間  Wed Jul  6 00:58: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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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loser1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六日下午,在批踢踢實業坊(Ptt)

婚姻板(marriage)文章『[公告] 關於精華區資料流入deleted板』(#1Cg_dDvA)

與『[板務] 說明 刪文外流事件』(#1Ch0U894)之推文中,因個人情緒管理不當,

公然蓄意對QQGirl板友使用『沒常識的女人』、『歐巴桑』、『母牛』及『靠北靠木』

等貶損其名譽的言論。業經檢察官偵查及曉諭後,本人深感悔悟,特在此鄭重發文向

QQGirl板友致上十二萬分之歉意,並保證日後不會再以任何形式、文字蓄意挑釁或

貶損QQGirl板友之個人名譽。


懇請QQGirl板友可以接受道歉並原諒本人的過錯,以及同意撤銷刑事告訴。

另外,檢察官在偵查庭上特別曉諭本人:『妨害名譽罪的刑度雖然很輕,但仍屬犯罪。』

希盼板友可以能將本人本次之教訓引以為鑑,在網路上用字遣詞請多注意基本的尊重。


以上。


                                                        致歉人 曾昭智

(請板主將本文置底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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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32.104
im3m:耶?                                                        07/06 01:02
l19:請問 如果不撤告 這樣需要繳多少罰款?                         07/06 01:14
llssyy:幹麻道歉,我挺你,                                        07/06 01:14
Ting1024:這.............                                        07/06 01:17
ciaomm:在網路上用字遣詞請多注意基本的尊重--->希望你真的做得到   07/06 01:21
hotblacktea:噗~哈哈哈                                           07/06 01:32
tactac38:看來要不是被告了..我看你還不是一直怡然自得自己的態度   07/06 01:36
kansanamida:人總是不見棺,不掉淚!                              07/06 01:38
loveuunf: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07/06 02:27
ladyluck:我比較想知道QQ小姐分身疑雲後來是怎樣?(茶)           07/06 03:33
didadi:其實我不喜歡loser常把這裡當他個板 講話用詞都很隨心所欲   07/06 07:56
Abbyabbie:以上那幾句除了歐巴桑之外,真的都很不好聽耶>"<          07/06 08:40
penlyly:本來就是不當的詞語 幹嘛一定要等到被告後才來道歉         07/06 08:54
ded:他在教師板也是 真懷疑這種人當老師學生有多可憐               07/06 08:57
pomyopnion:爽一時的代價                                         07/06 09:00
whoman:應得的教訓...........                                    07/06 09:24
secpeda:屙...............................                       07/06 09:32
medoom:噓                                                       07/06 09:36
birdbaby:帥!                                                   07/06 10:10
NT300:罰款沒多少錢 這傢伙八成是怕教評會 民刑事影響考核前途      07/06 10:28
dehydrogenas:落井下石的人真多                                   07/06 11:02
meowyih:這位網友是老師喔?... 嗯...                              07/06 11:54
loser1:不是。                                                   07/06 12:02
kathybbk:不要接受道歉 L版友在其他版也是這樣講話不禮貌           07/06 12:06
kathybbk:他在教師版言論超級"仇師"  現在出事也不意外             07/06 12:08
NT300:倒也不必 得饒人處和解拿個錢就算了  打個嘴砲罪不致死       07/06 12:09
NT300:小團體一個個接受法律的制裁了  讓我有點失落感 哀 人生      07/06 12:10
Fuong:哈哈哈哈                                                  07/06 12:43
Hagece:人生嘛,總是要踢個幾次鐵板才會變乖呀,呵…               07/06 12:55
vicbbit:得饒人處且饒人                                          07/06 12:57
penlyly:和解拿錢難保還要被人說嘴說是要斂財 打嘴砲是最不致死     07/06 13:01
penlyly:但對自己言論負起則論也是應該                            07/06 13:01
penlyly:                責任 = =a                               07/06 13:02
cedric2000:樓上對不起我還是笑了XDDD                             07/06 13:26
penlyly:QQ 邊睡邊打字後果就是這樣...                            07/06 13:37
UniFish:加油~多踢幾次就會乖了                                  07/06 13:39
NT300:我敢說你一定有台灣苟語 笑死輪                             07/06 13:44
NT300:打批踢踢要記住 你可以參與互動甚至成為主配角 但別假戲真作  07/06 13:45
NT300:否則無論勝負都是在浪費時間 提告ㄧ定要拿到錢 不然沒意義    07/06 13:46
drama:呵,是說loser1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該道歉就道歉,板上也還    07/06 14:51
drama:可以搜尋到他其他的公開道歉文,不過300先生似乎很在意道歉   07/06 14:52
drama:這事,你就是拉不下臉來道歉才被水桶的吧                    07/06 14:52
drama:「既然要數落別人,我勸你還是多小心自己的言論比較重要」    07/06 14:56
ladyluck:三百在這篇的言論還好吧?雖說是數落人但這篇推文裡講得   07/06 14:59
ladyluck:更不好聽的大有人在,何必針對他呢?                     07/06 15:00
drama:因為他上次也在別人的正式道歉文裡扯太多無關之事            07/06 15:01
ladyluck:所以跩媽也拿他以前道歉跟被水桶的「無關之事」來講       07/06 15:04
ladyluck:好像也沒有高尚到哪裡去                                 07/06 15:05
ladyluck:(如果要按照你的標準的話)                             07/06 15:05
drama:錯了,我是看到他在此篇公然嘲笑「台灣國語」,覺得不妥罷了  07/06 15:06
ladyluck:這要看潘莉莉要不要請他上法院喝茶了XD                   07/06 15:07
drama:所以我才勸他說話小心點啊,根據經驗,你罵loser1罵再兇      07/06 15:07
drama:他也沒興趣請你去法院喝茶XD                                07/06 15:07
ladyluck:說真的我還真想知道QQ跟那個同IP的請回來(?)到底是不   07/06 15:09
ladyluck:是同一個人耶!那個板友從沒發過言但是每次吵板務都會出   07/06 15:10
condenza:我也記得Please耶....神奇如旋風般來去的人物。。。。     07/06 15:11
ladyluck:來幫腔,有這種巧合也滿神奇的。                         07/06 15:11
penlyly:我超懶惰 但我絕對認同文責自負的重要性 敢講就要敢擔      07/06 15:12
condenza:老實說如果真的是分身的話 這樣的技巧會不會太拙劣了啊    07/06 15:12
penlyly:至於300那個誰叫我邊睡邊打錯字Q___Q 所以我認了 囧a       07/06 15:12
NT300:我知道你們感情好 別太敏感 我在其他文章也常常扯很多 ok?    07/06 15:14
it855407:我可以確定QQ板主和Pl板友不是同一個人,所以不用再猜了。  07/06 15:14
drama:分身事件和loser1的道歉文沒有關係,這就扯太多了-o-y        07/06 15:16
ladyluck:小君是怎麼確定的呢?可以講一下嗎(好奇)               07/06 15:17
ladyluck:沒人要講八卦嗎?那就算囉。                             07/06 15:17
it855407:drama都說不要扯太多了,那就別扯了吧!(攤手)             07/06 15:18
drama:→ drama:此為正式道歉文,閒聊煽風點火離題就免了吧         07/06 15:18
drama:我再重推和上次一樣同樣的話好了....                        07/06 15:18
NT300:笑話 既然是公開道歉 每個人都有權利推文 不然請私下去信     07/06 15:21
NT300:輪得到你來管喔  你遇說我遇推                              07/06 15:21
NT300:推給他爆                                                  07/06 15:21
ladyluck:沒差啊!跩媽有這樣說的權利,別人也有推文權利           07/06 15:22
penlyly:推到爆也是無妨啦(抓頭)....                            07/06 15:23
NT300:上一篇道歉文 你還得感謝我出來轉移話題 東拉西扯            07/06 15:23
NT300:老話一句啦  有誠意早就道歉文 怕被告才來道歉 呵            07/06 15:24
NT300:我也重複上一篇推文 自認為對就不要道歉屈服 就算賠錢也沒啥  07/06 15:25
NT300:網路友情萬萬歲  替朋友出來檔子彈護航 讓我感動不已         07/06 15:25
penlyly:他怕的不是賠錢是怕有紀錄吧                              07/06 15:26
NT300:最不削這種被逼著才道歉的  我支持路色大不要道歉 他沒錯!    07/06 15:26
NT300:歐巴喪算啥麼公然侮辱  我被罵只值三百塊不曉得幾次了        07/06 15:27
NT300:有紀錄也不會怎樣啊 又不是啥惡行 人有失言                  07/06 15:27
NT300:路瑟大加油 不要輕易屈服 我也支持你!!                      07/06 15:28
penlyly:那是對你而言吧QQ 不然也不會有這篇道歉文了 囧a..         07/06 15:28
ladyluck:怎麼辦?我現在支持潘麗麗請三百大去法院喝個茶吧XDDDDD   07/06 15:29
NT300:好朋友想護航要聰明點 擇日在戰 不要在這裡護航 拜託         07/06 15:30
ladyluck:正好辦板聚看看三板大會不會屈服XDDDDDDD                 07/06 15:30
NT300:不會的啦  我們感情好呢                                    07/06 15:30
NT300:我上次就沒屈服了... 拜託 不知道前因後果別斷章取義         07/06 15:30
BMay:原來是怕被告才會道歉呀,看來我也得偶而用一下提告權了       07/06 15:30
drama:我可是好心勸你不要違反板規耶...不過算了,隨便XD           07/06 15:31
NT300:當時我還想說算了 道個歉打幾個字而已 沒想到窮追猛打        07/06 15:32
drama:事實上你會不會被告或被水桶也不關我的事啊                  07/06 15:32
NT300:以前也有人建議我提告 但我的想法是你要害這種人就讓他繼續   07/06 15:32
penlyly:我如果要告知前會給機會要求道歉 如果告了才道歉那這種道   07/06 15:33
penlyly:歉我反而不想要                                          07/06 15:33
NT300:網路上可能只是道歉了事 現實生活這樣嗆就保祐你別遇到流氓   07/06 15:33
NT300:要護航繼續阿  我推文名名事說penny妹 你敏感個啥麼          07/06 15:34
NT300:台灣國語不好嗎 我自己也是台灣國語 那算啥                  07/06 15:34
penlyly:所以告之後才道歉 一定不合解 不然讓人誤會丟篇道歉文就沒  07/06 15:34
penlyly:事了 反而以後害了他 >"<                                 07/06 15:35
NT300:說實在的我若要靠提告賺錢 以我釣魚的功力早就賺翻了         07/06 15:35
NT300:最後還是請路瑟大加油 千萬不要屈服於司法                   07/06 15:36
NT300:就是故意要害他阿  這種人輪不到你自己出手 遲早等到的       07/06 15:38
NT300:在旁邊當觀眾多輕鬆阿                                      07/06 15:38
NT300:好朋友要護航請繼續  聰明點吧 別反而害到自己人             07/06 15:39
drama:噗,我只能說300先生真是可愛                               07/06 15:41
NT300:penlyly:告了才道歉那這種道歉我反而不想要..                07/06 15:45
NT300:本人在此特別萬分鄭重地向pennly妹道歉 台灣苟語ㄧ事 (扣首)  07/06 15:46
penlyly:幹嘛這樣XD 我自己打錯字也認了阿~~~                      07/06 15:47
NT300:這次恐怕我逃不過水桶的制裁 好朋友們 記得出來幫我護航      07/06 15:49
NT300:該死 我錯過3:30去銀行辦事  沒想到被釣到 氣死了...         07/06 16:01
NT300:疑 drama大 你還有啥麼話說 別放完話跑 人耶?                07/06 16:13
dolra:遲來的正義?!                                              07/06 16:17
※ 編輯: loser1          來自: 124.219.8.189        (07/06 17:24)
yiro:loser1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該道歉就道歉>>妳認錯人了吧(大笑    07/06 19:29
yiro:挺朋友而盲目成這樣 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07/06 19:30
yiro:道歉文下不要離題閒聊 其他的文就可以? 科科~                 07/06 19:32
drama:在其他的文後推文閒聊,自有板規限制,但這兩次的道歉文為    07/06 19:55
drama:「和解」呈堂證據,照理說最好是鎖文,不過我也管不到那麼多  07/06 19:56
drama:各位喜歡推文就推吧,我就在此說一句「檢察官您辛苦了」      07/06 19:57
TIPC:有道歉就給推囉                                             07/06 19:59
TIPC:300大給你拍拍厚~別氣了,銀行明天還有開沒關係XD             07/06 20:00
minna:我好像有點理解賴皮大欣賞300的原因了XDD                    07/06 20:55
cornfan:剛好而已                                                07/06 21:05
app1e:推yiro                                                    07/06 21:16
mirandaliu:剛好而以                                             07/06 22:01
yutsenlin:凡事都可以多面向解讀, 我就看到了非常動人的友情啊~     07/06 22:02
yutsenlin:不過如果版主一直不置底那怎麼辦? 是不是道歉成功的條件  07/06 22:04
yutsenlin:就不成立了?                                           07/06 22:04
CREA:打逼本為消遣作樂 弄到要道歉是何苦來哉                      07/06 23:38
makoto520:怎板上又一發?? 文責自負啊~"~                          07/07 02:12
darthv:終於吃到苦頭了                                           07/07 02:52
zick0704:其實我覺得很好,錯了就道歉總比硬頸被關好吧~           07/07 06:57
tesuko:QQ真的有去告耶 我記得當時推文她就說要不道歉就告          07/07 10:51
tesuko:能在推文說聲抱歉何必去跟檢察官喝茶呢....                 07/07 10:52
it855407:去檢察官那裡喝個茶也好啊~至少讓他知道這並不是他自以為  07/07 11:21
it855407:的濫訴。不要侵害了別人的名譽,被告了還反說人家濫訴,   07/07 11:21
it855407:原告真要是濫訴,偵查庭上被告也不會被檢察官罵那麼慘了~  07/07 11:22
NT300:在我看來 這種公開道歉文相當於古代的遊街 就是要出來給鞭的  07/07 11:29
it855407:看到loser1這麼有誠意的附上本名"曾昭智"道歉耶!不推不行  07/07 11:29
NT300:出來鞭他等於是幫他消除罪惡感 讓他有贖罪的感覺 功德一件    07/07 11:30
ladyluck:小君轉述得好像如臨現場,SNG能進法院嗎?XDDDDD          07/07 11:35
NT300:當然冤獄遊街是例外 例如明末大儒袁崇煥慘遭盲目群眾啃食     07/07 11:35
it855407:科科科~~不要問,知道就好。^_<                          07/07 11:36
TIPC:看了幾篇道歉文後,對於酸(罵)人不眨眼的,上法院真有效.這招要  07/07 13:01
TIPC:學起來                                                     07/07 13:01
dolra:推樓上~就是要踢到鐵板 才會收斂些!                         07/07 13:04
kidoradult:昭智你好~                                            07/07 13:22
orangeringo:都回來了                                            07/07 14:12
ragirl:請問告人的追訴期多久啊?之前為了蘇花高的問題              07/07 14:42
ragirl:在bbh的網站上也是被其他人人身攻擊...雖然已過一段時間     07/07 14:43
ragirl:但一想起來還是有氣!                                      07/07 14:43
ragirl:我也想叫那個人去道歉一下!                                07/07 14:43
sooyin:妨礙名譽在事實發生的六個月,都可提告                     07/07 15:42
gyseven:這版好常有人道歉                                        07/07 17:48
itsalsome:不知道緣由及過程,但對於loser的一直以來的文章風格     07/07 19:37
itsalsome:真的想說: QQGirl, good job!!!!!!!!                    07/07 19:37
winniee:別說推文落井下石 每次大放厥詞 拿別人事情吟詩作對 自命   07/07 21:17
winniee:風流的可不就是這號人物 很討厭這種自以為個版的人 QQ小姐  07/07 21:18
winniee:只是去提告的人 若要說被這位冷嘲熱諷的版眾還不知凡幾呢~  07/07 21:19
winniee:更可怕的是以前在椰林時代 他當家當版主 更是唯己獨尊 早   07/07 21:21
winniee:就看不慣這種師心自用的發言態度 這真的是遲來的正義~      07/07 21:22
loser1:俺幾時上過椰林????????                                   07/07 21:36
winniee:若您沒上過椰林 那真的是我誤會了 不過椰林婚姻版版主(不   07/07 23:06
winniee:知現在是否還同一位?)跟您的發言方式如出一轍 因此推測同   07/07 23:06
winniee:一人 若不是您 在此向您道歉                              07/07 23:07
leprosy:椰林有婚姻版??                                          07/08 09:13
TIPC:樓上大大~有~~~                                             07/08 09:39
springt:噓文的那位 椰林婚姻板板主是ChizCake 你真的誤會很大      07/08 09:51
leprosy:椰林啊,好久沒回去了,我的ID應該不見了                  07/08 12:16
wwinnie:樓上噓的那位;我們的ID好像,嚇我一跳我何時噓人了~~        07/08 23:47
afria:樓上要是沒澄清 我就誤會了 XDD                             07/08 23:49
wwinnie:推樓上~~我自己也嚇到 還以為帳號被盜用XD                 07/08 23:51
brillante:啊這篇怎被置底了?上次的道歉文是用!封起來耶。         07/09 10:56
isaacc:ChizCake餅乾學妹如果知道被人誤認為香菇男,大概會痛哭吧~  07/09 10:56
brillante:起司蛋糕有上來婚姻板啊,應該會很想撞牆吧。>0<         07/09 11:09
hateOnas:XDDDDDDD 拍拍                                          07/09 12:26
icefeeling:置底鎖文了,本文卻沒有鎖阿!還是可以推               07/09 19:53
icefeeling:這件事件算私人事件?還是版務事件?是版務事件置底的   07/09 19:54
icefeeling:話,還挺正常的,私人事件拿來置底,會不會公器私用了?  07/09 19:55
it855407:沒辦法啊~板主不置底,道歉人會自己手動置底耶!           07/09 22:13
icefeeling:樓上在答非所問阿....                                 07/10 00:05
icefeeling:喔,說錯,應該說雞同鴨講                             07/10 00:05
brillante:私人紛爭手動置底就已經該被水桶了,現在連板主也一起加  07/10 03:17
brillante:入......算了,反正PTT本就是沒有王法的地方。           07/10 03:18
brillante:婚姻板更是充滿了惡意,看著許多人反目成仇實在很感慨。  07/10 03:20
icefeeling:B大說的才是正解,版主不應該是版上最中立的?不應該    07/10 10:25
icefeeling:攪入的不是嗎?從L版主開始被詬病,現在就更明顯了      07/10 10:26
yutsenlin:其實這樣說起來, 和解條件應該不是版主置底, 而是要      07/10 11:54
yutsenlin:loser1每天PO一篇道歉文手動置底, 就像之前八卦版的一樣  07/10 11:54
yutsenlin:不過根據立場的不同, 又會有人罵浪費婚姻版版面          07/10 11:55
yutsenlin:真的是怎麼做都討不了好啊...                           07/10 11:55
QQGirl:我在這裡做個說明。因為今天我的身份是"提告的板友"         07/10 13:55
QQGirl:同時也是"板主",道歉文的所有內容是雙方同意並且以此內容    07/10 13:55
QQGirl:完成後再算是達到和解條件,即便是其它板友有這樣的需求      07/10 13:56
QQGirl:如果可以達到他們雙方完成"和解"的條件,我都會比照辦理      07/10 13:57

※ Last modified: 07/10/2011 1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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