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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enei (hEt)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機車相撞和強制險理賠問題                                        
 時間  Mon Apr  2 19:38:3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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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3/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的腿部有扭傷、撞傷,但沒有傷到骨頭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是雙方在警察來之後,過一回就決定和解
所以沒筆錄,現場也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車輛都有保險,當下沒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對方行駛於小巷中的主幹道,我方行駛於次幹道,交叉口沒有紅綠燈
雙方接近路口時,都沒減慢速度就直接過去,之後就撞上了。

六、問題:
是親戚的小孩發生車禍,車禍後我才過去幫忙。
對方是外勞女子,無駕照,車子跟友人借的,對方一開始堅決要報警
後來對方覺得先吃上一張無照罰單,很不划算,在警察來之後就決定和解
以雙方都不用賠償對方為收場。

想知道的是,雙方車輛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情況下,我方當下是不是要堅持做筆錄
然後找保險公司求償?
我方損失有機車前車殼破裂+ 側板擦傷、褲子破裂、大腿撕裂傷、眼鏡破裂
刑責上大概是我方6成、對方4成,在這樣的情況下和解比較好,
還是堅持要做筆錄找保險公司理賠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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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小車禍很常發生,剛好藉這個機會來詢問一下,以後發生也有個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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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191.143
※ 編輯: henei           來自: 114.33.191.143       (04/02 19:39)
maniaque:剛剛好,你這邊肇事比例佔多,但對方輸在一張無照駕駛       04/02 20:11
maniaque:所以兩相權衡,自己各自回家糊藥應該算是最好的......      04/02 20:12
maniaque:責任應該是 8 vs 2 or 7 vs 3 ,6 4 太少了點....          04/02 20:12
maniaque:另外,對方的車即使有保第三責任險,應該也無法理賠給您     04/02 20:13
maniaque:畢竟這車輛的保單應該有對於駕駛人的身分有限制...        04/02 20:13
maniaque:若雙方都有保單,反倒是你的保單賠對方ok,對方的不能賠你   04/02 20:14
henei:聽起來,我方保險公司有理賠給對方,對方自己出錢理賠給我方  04/03 00:39
henei:就看保險公司能理賠到多少金額嚕~假設對方車子維修+醫藥費,  04/03 00:41
henei:一萬以下,保險公司會全部理賠嗎?                           04/03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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