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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oit1911 (走路)                                         看板  Baseball 
 標題  [討論] 施建新M01發文懶人包                                             
 時間  Mon Oct 26 20:20: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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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3&t=1282533&p=1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515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05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自刪..
抱歉..

怕又被媒體引用....
到時候又被斷章取義...


彰小孩
文章編號: 15479580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10
在線上!
  小新 wrote:
  事實只會有一個,現在慢慢水落石出了吧!
  我出現來討罵的,不願意了解真相的請跳過。

  看在我是老Mobile01的份上,讓我發言吧!板主覺得不妥,請刪除。

  以下幾個問題,請大家想一想。(我都忍了一年不說話了,請大家陪我一下。真是抱歉
  !)

  1.要讓一個人從天上掉到地上的方法有哪些?
  2.要讓我去年講的話完全沒有公信力的方法有哪些?
  3.要讓一個完全沒有黑背景的人黑掉,方法有啥?
  4.我被中傷後的對大受益者是誰?
  5.我是受到了怎樣的壓力,被外界說成這樣連記者會都不敢開?

  去年的事,使得我家破人亡(真的..),這次若再聽命於某高層,隨便亂起訴人就沒救了,
  要起訴,就起訴該負責的人,那台灣司法才有救。

  PS1.我沒有需要跟地下錢莊借錢,那為啥需要有計劃性的鬥臭我呢?聰明的網友應該知
  道誰是得利者。
  PS2.為啥我現在才敢在Mobile01小小的出聲呢??聰明的網友應該猜的出來。(恕刪)

pokq二世
文章編號: 15479653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17
個人積分: 28
  ottowang wrote:
  你講的好深奧,我都猜...(恕刪)
選擇在01說出來.....
那你認為01最大隻的魔王是誰??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667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18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1.答對了!我本來在這就很久了。
2.我只能說,事情的真相,我本來已經放棄了,反正講在多也沒人信,新聞媒體不用查證
就可以報導了,這是我去年深刻的體會.....舉個例子,我從來沒有被羈押也從來沒有限
制出入境阿,看看那時的媒體是怎樣報的!事實上檢方是很了解狀況的,要怪只能怪媒體
太噬血了吧,捕風捉影.......。
3.我這篇文章希望大家理性討論事實真相,不要一味的相信媒體。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688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19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沒錯.....
另外一個,體制上的問題才大。
這才是賭球的真實原因。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835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28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我本來就這是邊的人,應該說....去年"轉戰"PTT才是真的吧!
只要在PDA or 手機討論區超過10年的人應該都認識我吧.....尤其是這邊。
假球?不意外阿!去年我在PTT不是表示過我的懷疑了嘛?
這次,希望從體制改起。
PS. 我有點想把這棟樓關了.....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886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32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話不是這樣說的,有多少話能說,多少話不能。
經過去年,我知道"命"是很重要的。
我去年自以為講出來是英雄,結果呢???
黑白兩道追殺......

我要是還待在台灣阿....我才不敢上網寫文章咧!

還被新聞媒體寫成"黑道"咧,我還記得"水果日報"的頭版.....我看我的臉有半版這麼大
喔....
那種被社會凌遲的痛苦,你們很難想像的.....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966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37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我還是熱愛棒球!!愛到死!!!
不愛的話,人在國外幹嘛看中華職棒呢??

沒關係,現在絕對不是我講的時候!
記住我過去在PTT所說------只有破斧沉舟,棒球在台灣才有重生的機會。

我最近在國外想把洋基買下來,讓建仔上場啦!!!^^

聯盟真的蠻過分的........



小新
文章編號: 15479997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39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我的看法阿....
唉....我真的很怕又被記者引用

我決定要關樓了,不是因為你們,是因為恐怖的記者。

我覺得,這次事件真相應該是.......

用龍的事壓住鯨的事......

這樣你們懂了吧....

另外,樓上的猜對了,問題就在當初的交易,大家都被騙了............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082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45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台灣這個社會已經不需要我了.....
我是不再大陸啦...

沒錯!!
我還是繼續當我的球迷吧!!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201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54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該跟大家說的時間到了嘛??
我不認為!
讓我看看後續故事的發展吧。

這次若又是辦假的,那我跟你們說也沒用吧。

檢方真的啥都知道的,相信我。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253
文章日期: 2009-10-26 19:56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板主!可以幫我刪掉這棟樓嘛??

我希望不要影響Mobile01,麻煩了!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317
文章日期: 2009-10-26 20:01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喔
是這樣的喔!
沒事,我只是不想又被記者胡亂引用了.....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364
文章日期: 2009-10-26 20:04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ok
反正這個事情,就先這樣吧,好久沒上來了,上來透透氣。

我們一起看這個事情會怎樣發展,但是.....

還是大破大力、破斧沉舟才會有救!!!


小新
文章編號: 15480454
文章日期: 2009-10-26 20:09
個人積分: 20
在線上!
VPN啦...不然這個網站國外很慢。

是啦,是已經過去了,跟我也沒關係了。


聽你們的啦!!
忘了它吧!!專心做生意去啦!!有空看看球當當球迷吧!!

謝謝了!各位!
這是我最後一篇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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