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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adofboy (搞正)                                             看板  Food
 標題  [抱怨] 高雄 鹽埕區 booking 老闆說的是法律
 時間  Sun Feb  6 21:24:0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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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廳名稱:booking

  地址: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77號
  電話:07-5612220
  消費時間:2010/2/6
  事發經過:跟大家分享我碰到此生最惡霸的老闆-BOOKING


  不好意思,在新年發這種抱怨文,因為實在是太誇張了..請各位看倌包涵且

  不吝賜教~(鞠躬)

  今天在高雄鹽埕區BOOKING點餐飲看書,離開座位在去拿完書回座的同時...

  我的位子被坐走東西也被清了,但我桌上明擺放店內專用佔位牌!後雖有奪回

  位子拿回物品,但老闆沒有一句道歉

  老闆:我以為你走了!

  我說:不是有放牌子?

  他說:有些客人不會遵守這規則,他們沒受過訓練(敢情你是馴狗?那我遵守豈不是條

  好狗?!)

  老闆未道歉態度讓我反感,況且還花了480大洋!所以我想給店家一些建議

  (ex佔位牌很廢看看有沒有改進的方式..也想他跟我表達些歉意..但好戲就來了!!)

  我說:你們既然有佔位牌的設計,卻仍發生去拿書回來位子消失的囧境,難道要客人隨

  身攜帶坐椅?餐飲價錢那麼高(我點草莓鬆餅&茶要480元,而且食物內容量越來越少)

  ,發生這樣事感覺很差!希望可以改善一下。

  他回我:我並不覺得有錯!我也不接受你的建議!過年客人本來就多,我也不差你這一個

  人!你認為我要怎樣?

  我說:你第一時間給我的解釋是客人的問題!(沒受過訓練)是我去拿書的問題!(以為我

  走了,但明明有放坐牌)都沒有你本身的問題(需要改善、解決),這樣難道是做服務業

  的態度嗎?你不應該表達一些基本的歉意?

  偉大的老闆說:你可以告我阿!不要以為你付錢是老大!我不缺你這一個客人!你以後不用

  再來了!!我不是服務業(開租書店複合餐飲業不是服務業?!)

  我是老闆,我的話就是法律!你不知道我是誰,以前我早就把你轟走了!(經典阿!!)

  跟你說話浪費我時間!

  各位看倌,沒看過惡霸?沒見識過囂張?這就是!!

  這老闆以前就是大名鼎鼎的蹓鳥俠...這能給他囂張,當惡霸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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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94.102
推 ilokelly:去跟消保官檢舉他~                                      02/06 21:32
→ ilokelly:你還可以去高雄版黑名他 反正他不缺客人嘛~               02/06 21:35
推 lwligo:有沒有這麼囂張的老闆啊~東西是有好吃到要升天嗎??又那麼貴  02/06 21:40
→ LYHA:我之前很喜歡去耶 捧學妹的場                                02/06 21:45
→ LYHA:老闆哪位阿 這種態度一定要抵制到底的!!我們不缺他這家店      02/06 21:45
→ madofboy:我以前也是很喜歡去,這次去高雄還特地去一趟,結果發生   02/06 21:53
→ madofboy:這樣的事情,讓我萬分的難過跟寒心...我也是有學妹在那工  02/06 21:54
推 holamonmon:他是滿屌的...                                        02/06 22:43
推 macher:觀念偏差 祝兔年生意一落千丈                              02/06 22:59
推 foolpchome:誇張                                                 02/06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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