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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sinGioro (愛新覺羅。溥聰)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妻拒行房 夫硬上判3年4月 時間 Fri Oct 14 19:45:41 2011 ─────────────────────────────────────── http://ppt.cc/;4(D 妻拒行房 夫硬上判3年4月 2011/10/14 19:10:31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4日電)新北市1名男子要求妻子行房遭拒,強押妻子在床, 對她「霸王硬上弓」,遭妻子提告性侵。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判丈夫3年4月 徒刑。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家住新北市新莊區、50多歲的男子與妻子結婚24年,兩人長期感情 不睦,已分房多年。 妻子今年2月某日凌晨起床如廁時,被丈夫強行拖到房間要求行房,妻子堅決說「不要」 ,丈夫駁斥「你是我老婆,這是應該做的」,將妻子推倒在床,不顧妻子反抗,強制性交 得逞,多天後又脅迫妻子性交,妻子在掙扎時撞傷,報警控告丈夫性侵。 法院審理期間,丈夫庭訊時表示,妻子之前也常說「不要」,但仍和他行房,並一再辯稱 夫妻行房合情合理,還說「夫妻如果故意不說話是種精神虐待;而在身體健康情況下不行 房則是身體虐待」。 妻子庭訊供稱,10年來常被丈夫強行要求行房,她若拒絕,丈夫會斥責「是不是在外面有 了男人」,或說兒子情緒有問題,都是「不跟他行房害的」。 妻子說,為了孩子她長期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半推半就」,但某天看了一篇家暴報導, 決定「試著走出來」捍衛權益,才打給家暴中心求援。 由於兩人正在打離婚官司,妻子庭中表示,不希望丈夫被判刑,只要丈夫答應離婚,她願 原諒丈夫。 法官審理認定,被告與被害人雖為夫妻關係,但被告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權,違反妻子意 願強迫性交,對被害人身心造成損害,犯後仍不知悔改;由於夫妻間的強制性交罪屬告訴 乃論,法官審酌兩造至今未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將丈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10010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51 → typekid:zzz 不履行夫妻義務就不該罰? 10/14 19:46 → Atwo:不履行夫妻義務 10/14 19:46 → typekid:他不給老公幹難道要老公幹女兒? 10/14 19:46 推 makimakimaki:丈夫:我以為她說不要就是要 10/14 19:46 → taot917:不履行夫妻義務就可以離婚了吧 10/14 19:47 推 wotupset:結婚之後給我$$$$$$$就好 10/14 19:47 → pig867:不給6樓幹 10/14 19:47 推 ekpyrosis:娶這種老婆不如去喝茶 10/14 19:47 推 an1235:這種老婆真該拿去安樂死 10/14 19:48 → ABOQQ:警惕 要是某天開始妻子不行房 小心有陰謀 離婚贍養費+性侵 10/14 19:48 推 revive25:不給幹離婚的話還是要付一筆錢的 10/14 19:49 八卦竟然一面倒的支持丈夫 XD ※ 編輯: AisinGioro 來自: 118.167.2.51 (10/14 19:49) → ekpyrosis:都老了 老公還想找妳臨幸就要偷笑了 早就不愛了不如離婚 10/14 19:49 → shcjosh:老公應該去訴請離婚 而不是用強迫的 結了婚不代表 擁有她 10/14 19:50 推 tinjunsei:警惕 要是某天開始妻子不行房 小心有陰謀 離婚贍養費+ 10/14 19:50 推 danic:這女的也太白爛了吧........... 10/14 19:50 推 winchin:其實我覺得男人真的很雖,要結婚你得要有錢房車,女人只要 10/14 19:51 推 STi2011:法句好像只規定要住一起 沒規定一定要燒瓶子... 10/14 19:51 → STi2011: 律 10/14 19:51 推 savemylife:夫妻有同居義務不代表有上床義務 請勿有不當聯想 10/14 19:51 → winchin:嫁過來就好。婚後上床也要看女人臉色。離婚了還要賠錢給女 10/14 19:51 → winchin:生。 10/14 19:52 推 cochon23:看到推文就能明白千萬不要嫁台灣男人,尤其有用ptt的。 10/14 19:52 → kangta2030:我簽約只跟你一個女的上床 還拒絕我 (崩潰) 10/14 19:52 → el4e8d:哪裡白爛? 10/14 19:53 → el4e8d:最近酸民越來越多 PTT素質堪慮阿 10/14 19:53 → shcjosh:都說是長期不睦了... 10/14 19:54 推 kent:早該離婚了 10/14 19:54 推 tiara:老婆聰明! 不給幹 幹了叫性侵 男方想離婚還可要贍養費 10/14 19:54 → kent:不給上 ......硬上要被告 去外面找也會被告 10/14 19:54 → kent:離婚要還給錢...........男人太苦命了吧 10/14 19:55 → taot917: 身體健康又不上床 就像很有錢卻強迫拜金老婆清寒 10/14 19:56 推 mansea2id: 很多夫妻1年就沒感覺了 這個老男人還有興致...真特別 10/14 19:56 推 cochon23:一堆白痴以為結了婚就可以無法無天欺壓妻子,噁心。 10/14 19:56 推 fusinshoujo:男人真命苦 如人太可惡 10/14 19:56 推 tiara:法律太保障女性了 結婚後不給幹 怎樣情況都可以賺錢! 10/14 19:56 推 tyb1030:很想知道上面某些人敢不敢在認識的女性前念出他自己的推文 10/14 19:56 推 dos01:取這種不如取一快叉燒 10/14 19:57 → dragonsoul:不履行夫妻義務可以離婚啊 10/14 19:57 推 Marcantonio:請問kent大大的推文:去外面找也會被告,有什麼好告? 10/14 19:57 → dos01:樓上,我感.. 10/14 19:57 → kangta2030:我敢 因為我推的是高山峰講的笑話 XD 10/14 19:57 → dlevel:想不到現在國家的教育可以養出兩千年前的腦袋。 10/14 19:57 → fusinshoujo:我也敢 10/14 19:58 → Marcantonio:沒辦法同意 winchin 的推文更多了 10/14 19:58 推 orz1234:你只有用錢養我 我好委屈阿 我還需要離婚贍養費 10/14 19:59 → taot917:我也敢 10/14 19:59 → joumay:不給上 ->外食 被抓包要離婚賠錢 ->硬上 要被判刑離婚賠錢 10/14 19:59 推 cochon23:這跟國家教育沒關係,是白痴男沒路用又想當大爺。 10/14 19:59 → ABOQQ:對於PTT的推文何必認真 大家就愛在網路上開玩笑抒發一下而已 10/14 19:59 噓 dos01:看到了嗎? 這跟國家教育沒關係,是白痴男沒路用又想當大爺。 10/14 19:59 推 STi2011:結婚前 推砲推不完 結婚後 上我你就完 差真多 10/14 19:59 → Marcantonio:對厚,感謝 joumay 開示 10/14 20:00 → ABOQQ:況且 不喜歡就可以跳過阿~ 10/14 20:00 → Hannie:推文真是太令人驚訝了!!! 傻眼..........這是現代兩性觀嗎 10/14 20:00 推 WLR:看了推文後,還是單身好 10/14 20:00 推 rabbina:看了推文 唉 亂七八糟 10/14 20:00 → dos01:就是有這種女的 才會有那麼多女人名聲都變臭 10/14 20:00 推 Aisne:在現實中根本不敢開口跟女性說話 要怎念XD 10/14 20:00 → joumay:反正都要離婚賠錢 幹嘛不選可以挑菜色的外食..這男的真蠢 10/14 20:00 推 winchin:看不出哪裡欺壓了,都分房"多年"。男的不提離婚或找女人, 10/14 20:00 推 mamaka:這種女人根本就是來分財產的 10/14 20:01 → HeyYoYo:台灣的家庭教育真是棒啊 10/14 20:01 → winchin:已經算很有品的了。 10/14 20:01 → STi2011:請尊重女性不想做的意願 sex:沒有不能幹 只有不能給你幹XD 10/14 20:01 推 cochon23:一則侵害性自主的新聞居然一堆沙豬支持加害人! 10/14 20:01 → Marcantonio:娶這種老婆,到不如去外面買嫩模,至少過程大家都開心 10/14 20:02 → kent:去外面嫖妓會被抓啊 去交一個婚外情會被告妨害家庭 10/14 20:02 推 okpong:不要...不要...停...不要.停 10/14 20:02 推 dos01:夫妻了還叫作性侵? 10/14 20:02 噓 fox817:別跟嘴砲鄉民認真,認真只是累死自己的腦細胞 10/14 20:02 → cochon23:新聞中的女主角GJ,忍了這麼多年真是辛苦她了。 10/14 20:03 推 taot917:男人願意結婚已經很尊重女性了 結婚對男人好處很少 10/14 20:03 → secscy:本篇許多人連法律常識都沒有 這類新聞報導過很多次了 10/14 20:03 推 donnamonya:都已經長期不睦還分房多年了,這樣的行為是暴行 10/14 20:03 噓 snowrain:這不是玩笑話而是社會現象 女人把男人吃乾抹淨的徹底利用 10/14 20:03 → STi2011:還是別結婚的好 找砲友打到脫皮都沒事 還可替換 XDD 10/14 20:03 → donnamonya:這叫侵害性自主 10/14 20:03 推 winchin:這案例跟單純性侵不能混唯一談吧!男人的性權益也要被保障 10/14 20:04 推 cacasi:有需求去外面玩就好了.. 都分房那麼久了女的當然不給幹 10/14 20:04 推 rave760422:女人想要 男人被榨乾的時候...結果是男人沒有用 哭哭 10/14 20:04 推 ekpyrosis:這篇推文才是真相... 真相總會刺到某些人 現實很殘酷的 10/14 20:04 → cochon23:是結婚又不是簽奴隸契約,誰說必須忍受強姦。 10/14 20:04 → KAIITO:這大概也是台灣女性喜歡外國人的原因之一吧 10/14 20:04 → snowrain:強暴當然是男方不對 但女方難道就很對? 這種鄉愿也是沙豬 10/14 20:04 推 tiara:這女的跟本是故意的 外食抓到可以告你 硬上也告你 10/14 20:04 推 Marcantonio:作老婆的一時心血來潮,換來的是丈夫進監獄給大哥OX 10/14 20:04 → winchin:硬上當然不對,但他硬上的"原因"怎麼沒被檢討到? 10/14 20:05 噓 fox817:女人還要為家庭隱忍到什麼時候~十年~去死吧沒路用的丈夫 10/14 20:05 → rave760422:如果這種現象合理 那表示老公出外偷吃不算對不起老婆? 10/14 20:05 → winchin:女生只要一句"我不想"或"它硬上"..男人就得付錢離婚。 10/14 20:06 推 taot917:----今天這案例不是老公每天想要 是他終於受不了了---- 10/14 20:06 推 ekpyrosis:娶來不能○ 娶來當媽祖拜嗎 還要房車錢 當男人阿呆嗎 10/14 20:06 噓 donnamonya:這跟向被家暴的婦女說"妳不要惹老公生氣就好了"的態度 10/14 20:06 → Marcantonio:幹!每次都說為了家庭隱忍,裝可憐裝委屈最行啦 10/14 20:06 → fox817:不給幹?你跟女友每天吵架還想幹?好像男人只要性就可過一生 10/14 20:06 → winchin:那男人憋這麼久,還不能出去偷吃...怎麼法律沒給他公道? 10/14 20:06 → donnamonya:是一樣的,關一關也好 10/14 20:06 → ekpyrosis:男人也會受不了 不是只有女人受不了 10/14 20:06 → kent:男主角太可憐了 10/14 20:06 → shcjosh:所以說男方要去訴請離婚 因為這是女方的問題 所以男方 10/14 20:07 → cochon23:這篇推文可以解釋「為什麼台灣男娶不到老婆」。 10/14 20:07 → shcjosh:不需要付贍養費 而不是覺得女人是自己所有物 想上就上 10/14 20:07 → gsm60kimo: 因為通姦有罪... 10/14 20:07 推 rave760422:答應離婚(然後給一筆贍養費),她願意原諒丈夫 10/14 20:08 → fox817:到底是有多不給幹,講不要不就這兩次,這樣就可以說好可憐? 10/14 20:08 → taot917: 一個男人要不是為了老婆 有個十坪小套房就過一生了 10/14 20:08 → Marcantonio:我一向主張廢除婚姻制度,少拿為家庭隱忍當藉口 10/14 20:08 推 orz1234:推文可解釋女生就是對 男生就是錯 10/14 20:08 推 joumay:外食出包那是男人自己蠢 套我以前主管的話: 該花的錢不要省 10/14 20:08 推 tim855042:某些鄉民的價值觀真的偏差可怕 10/14 20:08 推 EggAcme:不過三年四月 怎比一堆看過的強暴犯還重 10/14 20:08 推 STi2011:一閃一閃亮晶晶,滿腦都是新台幣 10/14 20:09 噓 snowrain:外食跟硬上都一樣是判刑賠錢 別忘了現在通姦還沒有除罪化 10/14 20:09 → rave760422:覺得這男人也算是隱忍很多年了 想幹幹不到 幹了要被告 10/14 20:09 → pm2002:不是不能幹,是不能給你幹 10/14 20:09 推 ekpyrosis:批人家價值觀偏差的 自己也好不到那去 價值觀不是你定的 10/14 20:09 推 gsm60kimo:花錢也是會有犯罪的可能好嗎? 10/14 20:09 推 savemylife:拜託別用那結婚無敵論 這跟法官罵被家暴婦女有何不同? 10/14 20:09 → kent:為什麼這麼多年不給上還不離婚?兩個人都在盤算什麼? 10/14 20:09 推 POOLTOVN:台灣男人金逼哀~ 10/14 20:10 噓 fox817:把文章重新看清楚好不好~隱忍幾年阿?明明就幹的到,莫名其妙 10/14 20:10 → STi2011:女生:不會自己打手槍? 男方請答辯 10/14 20:10 推 orz1234:不能說的祕密-男性:我只想要sex 女性:我只要money 10/14 20:11 → fox817:為了家庭和諧「半推半就」~把不做愛怪到小孩身上,讓女屈就 10/14 20:11 → fox817:這男人真屌 10/14 20:11 推 Marcantonio:可以自由外食的話誰想幹中年女人? 10/14 20:11 推 cochon23:如果這男的這麼想幹,早點「 离佳 女昏」不就好了。 10/14 20:11 推 ekpyrosis:結婚就是錯誤的開始 現代不用結婚可以擁有愛情和打砲權 10/14 20:12 → cochon23:通篇看不到女的要錢,一堆腦殘推文倒是腦補的很嚴重。 10/14 20:12 → STi2011:離婚要錢低~ 雖然民法沒規定要給贍養費 10/14 20:12 → wentasu:因為離婚他可能找不到下一個免費打理家庭的人還要分財產 10/14 20:12 噓 snowrain:信不信 不履行夫妻義務 上法院訴請離婚 一樣男方付贍養費 10/14 20:12 → Marcantonio:問題是以台灣法院的偽善,拿這個當離婚理由能成嗎? 10/14 20:12 → fox817:到底是有多不給上?感情不好上什麼?不給幹怪小孩情緒?? 10/14 20:12 → STi2011:但沒贍養費 女的肯離? XDDD 繼續拖囉 繼續不給幹囉 10/14 20:12 推 savemylife:這男子是臺灣籍沒錯 但可不是臺灣男人都像他那麼悲哀 10/14 20:12 → Marcantonio:男:我想離婚因為老婆不給幹 法官:理由太爛駁回 10/14 20:13 → ekpyrosis:這男的七成六不夠有錢啦 10/14 20:13 推 rave760422:呵呵 離婚兩個字不就是要錢? 不用給贍養 男的馬上離 10/14 20:13 推 danic:這女的真的夠白爛 10/14 20:13 推 lienghot:這年頭女人很尊貴的 10/14 20:14 → wentasu:婚姻的小問題不是外人可以了解的 搞不好就性器不合阿 10/14 20:14 → Marcantonio:女:進去坐牢給大哥OX,還是離婚付贍養費,選一個吧 10/14 20:14 推 taot917: 離婚付男生贍養費男生馬上簽了 女權:欺負女人~~ 10/14 20:15 → kent:為什麼一方可以有拒絕的權力 一方卻沒有要求的權力? 10/14 20:15 推 STi2011:想說娶外籍新郎 外籍新娘還有逃跑、與同鄉私通的風險 10/14 20:15 推 alliao:要尊重一下..不給幹一定有原因換作鄉民就算痛苦也願意被幹? 10/14 20:15 → kent:這種不給做愛的離婚請求...法律應該保護男方 不該給贍養費才 10/14 20:15 → wentasu:話說性冷感的可能性也有 也許是丈夫太粗魯使得性事變折磨 10/14 20:15 → STi2011: 新娘... 10/14 20:15 推 tim855042:這對夫妻相處我不知道 光論強制性交這點 那男的就犯罪 10/14 20:15 → Marcantonio:支持性產業合法化~幹之前寫的文章被洗掉了 10/14 20:15 推 rave760422:女的想要 男的不想 搞不好還會被懷疑有外遇 10/14 20:16 → kent:換個角度 若男方性無能 女生可以訴請離婚 也能要錢嗎 10/14 20:16 推 winchin:男的根本只能吃虧阿!男生一般都馬覺得因為不行房提告很丟 10/14 20:16 → tim855042:不過有人要腦補到其他本件 沒發生的情況我也沒辦法 10/14 20:16 → winchin:臉,被外人知道,還會被笑說你這男的很沒用,連老婆都搞 10/14 20:17 → rave760422:男:老婆,我想要 女:不給 (日復一日) 男:幹~~~ 10/14 20:17 推 savemylife:不補充沒發生的情況 要怎麼幫這"強制性交"的男性解套? 10/14 20:17 → Lenore:typekid的推文很像是將來會是強暴女兒的性侵犯會推的文... 10/14 20:17 → winchin:不定。上法院,法官還會要你提出沒行房的證據,還要他覺得 10/14 20:18 → hagousla:很多人應該只看標題沒看內文吧 10/14 20:18 → winchin:這程度已經"很嚴重"才會判離婚。離婚男的說不定還是得付錢 10/14 20:18 推 orz1234:不給行房 女人要給贍養費 男方:OK! 10/14 20:18 推 WilliamWill:娶一個性冷感的老婆,最後離婚收場好像也很正常。 10/14 20:18 推 STi2011:女生就找不舉的結婚不就得了 10/14 20:18 → rave760422:女:我有證據,拿出發霉的衛生紙 10/14 20:18 噓 snowrain:這個案例等於宣判 結了婚的男人 性自主權 沒有 10/14 20:19 → paupu:臺灣人 不意外+1 10/14 20:19 → KAIITO:女孩們 看完推文 趕緊去找外國人吧 10/14 20:20 推 kent:如果今天是男生性無能 女生能不能以此訴請離婚 並討要贍養費? 10/14 20:20 推 savemylife:臺灣人並非每個都想當這種老婆說不要就只能硬上的貨色 10/14 20:20 → kent:如果今天是男生性冷感 男生能不能以此訴請離婚 並不給贍養費? 10/14 20:20 → kent:如果今天是女生性冷感 男生能不能以此訴請離婚 並不給贍養費? 10/14 20:20 → savemylife:不過如果把這男子加註為「老闆」 搞不好推文會大逆轉 10/14 20:21 → kent:好像怎樣都是男生居弱勢 10/14 20:21 推 STi2011:誰說要給贍養費 是不會自己賺膩? 沒手沒腳? 10/14 20:21 推 winchin:=== 他終於忍不住只好硬上 V.S. 他每次都硬上 ====== 10/14 20:21 推 rave760422:--->當然都可以訴請離婚,不過男生都要給贍養費 10/14 20:22 → orz1234:推文應該會一面倒支持女性.... 10/14 20:22 推 Marcantonio:開放性產業,廢除通姦罪、妨礙家庭罪,這些問題都解決 10/14 20:22 → taot917: 男生們看完推文後 記得70歲前都別讓女人掌控你的錢 10/14 20:22 推 Aisne:我努力看了三遍文章 沒看到"贍養費"三字 是在腦補啥啦 10/14 20:23 → STi2011:遇到婚姻女生就自動變弱勢 平常兩性平等喊爽的? 10/14 20:23 → Marcantonio:最根本的是廢除法定婚姻制度,想分開隨時都不是問題 10/14 20:23 推 snowrain:99.9999的案例 只要有贍養費都是判給女方 這叫兩性平等齁 10/14 20:23 推 fireda:所以現在很多人不結婚 10/14 20:23 推 ekpyrosis:如果男子是「老闆」 根本不會有這篇新聞 女的乖乖給幹 10/14 20:24 推 tim855042:有哪邊統計99.9999案例snowrain要不要舉證 10/14 20:24 推 orz1234:我還真的沒聽過贍養費判給男方的.... 10/14 20:25 推 winchin:男的踩這麼硬,寧願被判刑也不和解....看來他真的很委屈 10/14 20:25 → kent:不知道這個新聞的當事人幹嘛打離婚官司 兩願離婚簽字不就好了 10/14 20:25 → Marcantonio:有啦,小甜甜布蘭妮的舞者前夫 10/14 20:25 推 STi2011:1. 錢 2. 小孩 就這樣 10/14 20:26 噓 bce:酒駕撞死人都沒判這麼重 10/14 20:26 推 rave760422:有阿 贍養費判給男方的 國外 所以嫁給老外未必好 10/14 20:26 → fireda:阿SA和鄭中基離婚不就是贍養費要給男方嗎XD 10/14 20:26 → kent:結婚20多年了 如果小孩也成年了 應該也沒監護權爭奪問題吧 10/14 20:26 → rave760422:怎麼比都是台灣男的C/P值高 離婚還有法律幫你要贍養費 10/14 20:26 推 STi2011:那就是錢的問題囉 而且猜得出來是女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10/14 20:28 推 snowrain:於法 男方可能有罪 但於情於理 婚姻制度保障了男方什麼鬼 10/14 20:29 → kent:所以這個case讓人很難理解 若這問題存在10多年 為何一直無法 10/14 20:29 → kent:解決 要拖到快60歲了 還要因為床第之事被告 10/14 20:30 → STi2011:連姓氏都可以自由決定了 我不知道男生結婚要幹麻 10/14 20:30 推 taot917: 老是在說兩性平等 哪一次女生跳出來主動承擔了什麼?? 10/14 20:31 推 tonys1126:兒子都生了 還說不要 10/14 20:32 → kent:今天女方各種理由不願意行房 那有沒給對方外面找的自由? 10/14 20:32 噓 reski: 最可憐的是小孩,純噓母親說為了小孩隱忍,小孩最痛苦 10/14 20:32 → kent:如果男的真的去外面嫖妓或找情婦 會不會反而被女方告? 10/14 20:32 推 tim855042:民法1057條是有規定一定要男方付贍養費嗎 10/14 20:33 推 STi2011:已經有離婚官司 萬一被抓到 你想法官會怎麼想? 10/14 20:33 → kent:今天動手硬上雖不對 但這樣也要告他..何況原因自己有無責任 10/14 20:33 → STi2011:民法沒規定,但法官一句話你就要付阿 唉 10/14 20:33 → tim855042:看條文內容阿 10/14 20:34 → kent:今天若男的真的去吃外面.八成必也會被老婆告 離婚官司當籌碼 10/14 20:34 推 snowrain:的確沒有規定男方付但現實就是不付還不行 這是世界的奇蹟 10/14 20:36 → tim855042:偷吃到底為啥不能告 要被當籌碼活該阿 10/14 20:36 → tim855042:不付不行 要看理由 這篇是有要到贍養費嗎 10/14 20:36 推 gamelag:不要養老婆就好了 10/14 20:36 推 cystal:台灣法律本來就偏袒女性 看一下王水事件就知道了 10/14 20:38 推 satyrs05:八卦版讚!戰女性都自動自發的 10/14 20:38 推 Marcantonio:男方透過代理孕母擁有小孩,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了 10/14 20:39 → kent:這篇是沒提到贍養費 但有提到正在打離婚官司 就不曉得幹嘛打 10/14 20:39 → kent:兩個人兩願離婚 簽字就好啊 何必要打離婚官司 10/14 20:39 → Marcantonio:作媽媽的只要佔有小孩(為了完整的家),就可予取予求 10/14 20:39 推 gamesame7711:推文一面支持男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14 20:40 推 linda7863p:之前不是有人猜八卦版人口比例男性居高嗎XD(女生在es版 10/14 20:40 推 tim855042:強制性交本來就能拿來做訴請離婚的理由 法律就這樣定 10/14 20:41 推 ibanes:出去外食→被告妨礙家庭,在家硬上→被告妨礙性自主.... 10/14 20:41 → tim855042:民法第 1052 條看一下好嗎 10/14 20:41 推 snowrain:一直抱著六法全書就是把潛規則高調化:笨男人乖乖當賺錢奴 10/14 20:43 → Marcantonio:被告妨礙家庭是因為吃了人妻吧? 10/14 20:43 推 tim855042:要笨也是自己搞的 自己不在婚前協議好 怪法律規定 科 10/14 20:44 推 getout:真的不干心就學好鴿子的刑求技巧吧,真正家暴的反而得不到 10/14 20:46 → getout:幫助的… 10/14 20:46 → Marcantonio:樓上在說啥?婚前濃情蜜意最好有人會想到立性愛契約啦 10/14 20:47 → Marcantonio:我說 tim855042 10/14 20:47 推 tim855042:我哪裡有提到說的那個契約? 10/14 20:50 推 STi2011:婚前協議好啥? 一月幹幾次? 離婚不給錢? XDDDDD 10/14 20:51 推 snowrain:tim855042跳針跳不完 這才叫酸民 直接無視可 10/14 20:53 推 tim855042:大絕套上酸民lol 10/14 20:53 推 bbbruce:可憐的男人 10/14 20:53 → CMXXX:推文有夠噁心... 10/14 20:56 推 snowrain:因為用自我中心的價值觀來看事 不將心比心才會絲毫無同情 10/14 20:59 推 tim855042:這篇男方強制性交還真夠將心比心 10/14 20:59 推 tim855042:所以這篇要同情哪一方snowrain 說一下好嗎 10/14 21:02 推 huckebein12:沙文公豬 vs 沙文母豬 今晚誰勝出?我押公… 10/14 21:02 推 snowrain:惡法亦法 男方有罪不用討論 咬住這點 無助對社會現象關懷 10/14 21:04 推 kendosea:當初兩個幹嘛結婚= = 10/14 21:05 → kendosea:現在結婚感覺像兒戲一般 10/14 21:05 推 Marcantonio:婚姻嘛,總是要過個幾年後,雙方的真面目才會露出來 10/14 21:05 噓 yourdaddy:賤男人 10/14 21:06 推 winchin:真雖 被騙到60歲 還要進去關。當初還不如不結婚 10/14 21:06 推 coronach:老婆結了婚不給幹 => 尊重性自主權 不能硬上 10/14 21:08 → coronach:老公結了婚不養老婆 => 沒有用的男人 10/14 21:08 推 tim855042:哪一條惡說一下阿? 社會現象關懷是要關懷丈夫嗎? 10/14 21:08 推 ingrid6565:[婚姻]結婚就是要給我幹!!!夫妻就是要互幹!!! (白痴) 10/14 21:09 推 winchin:請給個理由 憑什麼男人就不能被關懷 10/14 21:10 推 followwar:所以不結婚才是正確的 10/14 21:10 推 joumay:結論: 男人要結婚 賺的錢一定要夠多 否則請管好小頭 end 10/14 21:11 推 orz1234:不結婚就算了 一但要結婚生小孩就要生女的 10/14 21:11 噓 yourdaddy:男人不會自己去打手槍喔 廢物 10/14 21:12 推 STi2011:喔喔 打手槍議題出來了 10/14 21:13 推 tim855042:手槍可能要另開一篇戰lol 10/14 21:13 推 Marcantonio:yourdaddy應該還在剛清完槍的聖人狀態吧,快膜拜 10/14 21:14 推 tony11150:結論:與其結婚不如去喝茶 少子化關我屁事 10/14 21:14 推 STi2011:為了防止婚後被老婆說不想要、自己打 要結婚的三思阿 10/14 21:15 推 winchin:娶了老婆還要數十年自己打手槍 真逼埃.... 10/14 21:15 噓 yourdaddy:Marcantonio你媽有沒有被你爸硬幹阿? 快去看一下 10/14 21:17 → STi2011:女人想要男不要 男的問題 女人不要男想要 男的問題 10/14 21:17 → STi2011:挖 開嗆了耶 好man喔 XDDDDD 10/14 21:17 → Marcantonio:yourdaddy 說話給我客氣點 10/14 21:21 推 Victor97:有人要被告囉 10/14 21:22 推 yourdaddy:彼此彼此 10/14 21:22 → ABOQQ:賺一萬 請客嚕~分紅一下 10/14 21:24 推 yungo:雞排~雞排勒 10/14 21:27 噓 lucef:/ 10/14 21:30 → tunisco:扯到別人父母去真的不太妥當... 10/14 21:34 推 Fuzishan:判那麼重? 10/14 21:35 推 biglarge:推 ekpyrosis:娶來不能○ 娶來當媽祖拜嗎 10/14 21:36 → adware:不想跟老公被硬上就有可能被判刑啊..一堆人都以為夫妻之間 10/14 21:37 → adware:想做什麼就做沒關係..都不知道有可能吃上官司 10/14 21:37 → Yie: 10/14 21:38 推 yourdaddy:Marcantonio 跟你說sorry 不該扯到你父母 10/14 21:42 → Marcantonio:算了啦不用這麼正式,這樣的話我光是這篇的推文就不知 10/14 21:43 → Marcantonio:要寫多少封道歉信了 10/14 21:44 → ringoringo:幹這篇推文好恐怖...是夫妻就可以硬上嗎? 10/14 21:44 推 tim855042:可以看看這篇支持硬上的論點人有誰 10/14 21:45 推 ptyu:M大 你可以告Y大了 我是證人!!!! 10/14 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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