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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ddysp () 看板 prozac 標題 [經驗] 我的人生蒸發了兩個禮拜 時間 Tue Jul 20 21:13:16 2010 ─────────────────────────────────────── 以下言論純屬個人立場觀感, 無意引戰,感恩。 我在7/6早上九點, 因為第一次吃FM2而終於有一夜無眠的好夢之後, 早上起來第一眼看見的就是我爸媽在哭。 然後我就被騙到救護車上, 連反抗都來不及想, 接著就到了╴德的急診室, 急診室一個很年輕的醫生來跟我說話, 我問他說如果我拒絕簽名會怎樣? 他說那你會被強制住院。 所以我簽名了。 很好笑吧, 我明明沒犯罪, 卻被迫自己簽下被囚禁的同意書。 在急診室情急之下抄了幾支我認為可能可以救我的人的電話, 然後我就這樣住進了╴德5c。 結果證明完全沒有人可以救我, 原來你爸媽覺得你是神經病, 他們就有權力叫人把你關起來。 原來精神病患沒有人權, 沒有身體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思想自由。 一進去病房, 我們被兩道門關著, 每個人手上戴著手環如狗圈。 被禁止使用手機、電腦, 等任何與外界的聯繫。 我進去的時候世足最重要的三場比賽還沒踢, 結果一住進去等於是我的世足賽結束了。 九點熄燈關電視,沒得談。 畫冊的鋼圈被拆掉, 鐵盒裝的彩色鉛筆要交給護理人員保管, 線長30公分以上的耳機線也要跟護士"借"。 唯一的一台公共電話前, 每天一定會聽到的片段: 「我要回家、我不要住在這裡、快點來帶我回去」 「你們為什麼要把我騙來這裡,我又沒有做錯什麼事」 第一晚我充滿惶恐與不安, 但是我強迫自己睡著。 強迫自己心情好。 若要用演的其實我很行。 之後我在5c住了兩個禮拜 - 今天剛好屆滿14天。 急性病房: 喇吉要被打針關起來 XDD 心情稍嗨就會被打針,揪咪 >.* (護士的用詞:你現在立刻拿杯子過來吃藥!!! 病友:你什麼態度!?懂不懂什麼叫尊重阿!? 醫生:(下令打針)) 護士小姐不想寫報告,所以千萬不要在病房摔斷手 你要情況穩定才可以出院阿 (你不要來跟護士說你想出院=你情況穩定) 你情緒這麼不穩定,加藥讓你睡 (表達自己被關、不能去運動很不爽=情緒不穩定) 一位病友被醫護人員搞得情緒激動, 護士過來問診。 護士:我知道(看旁邊)你很擔心(看旁邊)這個藥(看旁邊)會有副作用(看旁邊) (麥gay阿我知道你一點也不想知道他有多擔心) 一位病友住進來才第一天, 第二天他的家屬就來要帶她出院。 護士:(講廢話講廢話講廢話) 家屬:不要跟我講這些,你們這個醫院我們已經來住第四次了, 根本就治不好,你們這些人又只會在這邊敷衍, 反正我們要把人帶出院就對了!!! (這位先生真是幫我出了一口惡氣 XD 病人講這種話是會留紀錄被視為情緒不穩定的) 一位病友因為跟性有關的強迫性思考, 在眾人面前做出異常的舉動.. 護士把他關起來之後護士之間的對話。 護士1:他沒穿衣服喔? 護士2:(譏笑)哈哈(點頭)。 護士1:阿怎麼辦? 護士2:拿床單把他包起來阿(依然譏笑中) 一位病友半夜脫光衣服爬到另一位病友床上, 隔天被偷襲的病友跑去跟醫生說這件事, 醫生:每個人都有狀況不穩定的時候,不要大驚小怪。 (敢問醫生如果半夜有人裸體爬上您的床, 您會不會安慰自己每個人都有狀況不穩定的時候!?) 大小事列不勝枚舉。 感覺精神病患的人權比囚犯還不如,哈。 不過病友們都很溫暖, 會互相幫助、互相鼓勵。 今天你拉別人一把, 別人也會拉你一把。 我們有時候也一起幻想要如何從病房中逃脫, 編織一些偵探小說般驚悚的情結安慰彼此 XP 不過最受大家喜愛的還是小叮噹的任意門... 另外就是在5c, 醫護人員只會照顧你的身體, 不會照顧你的心情。 例行的問診很制式化, 在發生什麼突發狀況的時候也未曾針對被波及的人進行一些開導, 竟然還要當事人自己去解釋,哈哈哈! 在5c的這段日子, 我在人性的光輝深處看到深淵的黑暗, 那黑暗太深我無法克制的躲在暗處流淚。 (在光明處流淚只會破壞自己的紀錄) 即使是有一部分的我可能好了, 也是透過與同伴那種如猶太人在集中營中的患難情感而獲得救贖。 但另一部分的我卻完完全全的壞掉了, 在我聽到那來自黑暗深淵的一句簡短的句子之後, 我覺得有一部分的我已經完全死了。 那短短的五個字, 讓我每天入夢前腦中都出現無數扭曲暴力的傷害畫面。 夢與現實, 著難分辨。 補充一個我最後在意見單上填的意見: 「如果我說"請尊重病患的人權"或是"請尊重自己的良心", 大概沒什麼意義,因為85%的精神從業人員大概都不懂良心是什麼。 就好像當年德國納粹如果還發問卷給猶太人寫, 會使得全世界的人都發笑一樣, 這張問卷代表的意義大概也雷同吧。 荒謬,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98.106 推 belt:╴德很機車啊 我陪人去過兩次 連詢問問題都不太理我 07/20 21:17 → belt:根本是公務員當太久 很少遇到比台大機車的醫護人員 07/20 21:17 → kiddysp:我覺得他們是機器不是人 07/20 21:18 ※ 編輯: kiddysp 來自: 124.9.198.106 (07/20 21:20) → belt:然後強制就醫其實你還是可以指定醫院 07/20 21:18 → belt:我對╴德的印象就是爛 爛到無話可說 連一步都不想踏進去 07/20 21:19 → belt:拜他們優秀的表現 市醫體系現在全是我的拒絕往來戶 07/20 21:19 推 forthTY:難怪我主動要求住院的時候,醫生說我很有勇氣。 07/20 21:19 推 zs71928:我也有性的強迫思考 可是我沒做奇怪舉動阿 07/20 21:20 → forthTY:不過我沒住過這麼可怕的就是了。(抖 07/20 21:20 → belt:然後家人有權強制就醫沒錯 但你可要求找原來的主治醫生之醫院 07/20 21:20 → kiddysp:阿我原來看葉拔 他是診所 所以等於是求救無門咩 07/20 21:20 → belt:還有 我朋友媽媽急性精神分裂症發作 ╴德只說沒病房就趕人走 07/20 21:21 → kiddysp:zs我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那位病友也不希望自己做出那樣的 07/20 21:21 → belt:葉拔不是在新光有診嘛? 07/20 21:21 → kiddysp:事情阿 07/20 21:21 → kiddysp:沒有吧 我不知 可是他之前叫我去住院就是叫我去╴德 07/20 21:21 → belt:朋友的遭遇讓我覺得╴德跟慈X一樣等級 07/20 21:22 推 zeze:你爸媽以為你自ˍ了嗎? 感覺好恐怖.... 07/20 21:22 → kiddysp:老實說 我覺得╴德那些醫謢人員才有神經病 07/20 21:22 → forthTY:我知道只要有兩個醫生判定啥的,就可以強制住院... 07/20 21:22 → kiddysp:恩 你說兩個醫生判定那是在沒有家屬意見的情況下 07/20 21:23 → belt:順道一提 嘉南地區千萬不要去嘉南療養院 我當時去出差 07/20 21:23 → forthTY:我本來也以為原po OD了,可是看起來又不像! 07/20 21:23 → belt:看到的狀況跟你敘述的差不多 07/20 21:23 → forthTY:突然覺得好毛,幸好我住的都沒這麼恐怖。(大哭) 07/20 21:24 推 belt:F大不用OD喔 只要直系家屬同意(人數不限)即可 我送人進去過 07/20 21:24 推 zeze:重點是你哪來哪些藥物呢? 如果是醫生開得 怎麼會如此反應? 07/20 21:25 → kiddysp:我完全沒作啥 也沒OD= = 我爸媽偷看我日記 就把我送醫 07/20 21:25 → kiddysp:我FM2是醫生開的 而且我按部就班只吃一顆 07/20 21:25 → forthTY:真的假的!!原來我第一次住院是這樣被送進去的<囧> 07/20 21:25 → zeze:呃...所以起因就是日記了...下次請保管妥當一點 07/20 21:26 → givenchy79:日記一定要藏好的啊....或是用外語寫 07/20 21:26 → forthTY:_咧!幸好我的日記大家都看不懂。(字醜+片段筆記) 07/20 21:26 推 zs71928:好險我沒寫日記的習慣 07/20 21:27 → forthTY:不然PO在B板上也不錯,父母不知道ID也不會用電腦更棒! 07/20 21:27 → zeze:對不起 用外語寫我笑了.... 不過可以考慮寫在網路上 07/20 21:27 → forthTY:我的偽強迫症逼得我每天不想寫也不行! 07/20 21:27 → givenchy79:冷門外語 韓語等等 先確定家人不懂該語言 07/20 21:28 → forthTY:用外語寫好酷阿!但遇到高知識分子父母就沒用了。<囧> 07/20 21:28 → zs71928:我字很醜寫了自己看了很礙眼乾脆不寫 07/20 21:28 → forthTY:__咧!光會日文就很了不起了,韓文以外都好難阿! 07/20 21:29 → forthTY:我都使用殘體字寫日記:D,字又亂又小,沒人看得懂XD 07/20 21:29 推 zeze:用日文寫沒用啦 關鍵字還是漢字 死 還是會被誤解 07/20 21:30 → forthTY:z大好強啊,都不要用漢字就好啦!(會很辛苦就是了) 07/20 21:31 → forthTY:全部都用平假名寫XDDD 07/20 21:31 → EKARD:我日記全透明化耶… (思考) 07/20 21:32 → zeze:orz..這是初淺的日語啦 意指 不想死。 結果看到死字會被誤會 07/20 21:32 → forthTY:伊卡的日記連鬼都看不懂,當然透明化啦。(笑) 07/20 21:32 → forthTY:z大讓我狂笑了!XDDD不想死結果被送進去精神病房XDDD 07/20 21:33 → zeze:伊卡的透明是指國王的日記那樣嗎? 07/20 21:33 → forthTY:應該是指無字天書那種。 07/20 21:34 推 zeze:總而言之 原PO拍拍,感覺完全是無妄之災阿... 07/20 21:36 → zeze:下次可以跟醫生反應這次經驗 請他告知父母不要太敏感 07/20 21:36 → zeze:有事先閃了 希望回來還是清醒的 科科 07/20 21:36 → EKARD:我的日記是由各種網誌、BBS、社交網站、紙筆、他人記憶組成 07/20 21:37 → EKARD:95%以上是公開的紀錄,只要能組合全部的片段 07/20 21:38 → EKARD:就能還原我95%的一日行程、情緒。 07/20 21:39 推 forthTY:基本上我覺得原PO的日記被偷看已經夠慘了...(拍拍 07/20 21:39 → belt:我覺得這樣就被送醫實在是很囧...明明就沒急性發作 07/20 21:46 → belt:現在才看到文中那個家屬的話 不知道1999專收不收這種客訴... 07/20 21:47 推 tiamero:我覺得我是你的救世主(? 07/20 21:54 推 siwa:日記@@ 我寫了三年耶 等看畢業一定要燒了它 不能帶回家 07/20 21:57 → siwa:裡面盡寫一些如果被退學要怎樣怎樣說服自己.... 07/20 21:58 推 belt:不用燒啦 做個時空膠囊埋起來也可以 07/20 21:58 → siwa:然後多對不起父母.....以後要怎樣東山再起等等.. 07/20 21:59 推 www329:看到 住院這麼恐怖…醫生猛叫我住院我一直說不要 07/20 21:59 → siwa:好方法 我也試過給自己寫兩封信 有點像古代的錦囊妙技 07/20 22:00 → www329:還好他說這也不能勉強我,要我自己決定比較好 07/20 22:00 推 siwa:這讓我想到陌生的孩子裡的劇情 警察手一揮就被強制救醫 07/20 22:04 推 siwa: 就 07/20 22:05 → kiddysp:謝謝大家的鼓勵。提醒大家別去╴德.. 07/20 22:13 推 siwa:好的 如果我父母看到我的日記想把我送到那 我就放陌生的孩子 07/20 22:16 推 relia:怎麼比我之前住的時候還要恐怖..... 07/20 22:24 推 askurmom:好像飛越杜鵑窩的真實版..... 07/20 22:29 → kiddysp:我的老師也有跟我提到飛越杜鵑窩.. 07/20 22:32 推 yavonne:╴德非常爛!!!我之前住5B 感覺非常不好 07/20 22:56 → yavonne:住過國泰覺得╴德真是爛到家了 07/20 22:57 → yavonne:那是我見過最歧視精神疾病的地方 07/20 22:57 推 llocation:松得超爛+1 出院當天走出╴德就馬上復發了!靠杯! 07/20 23:13 感謝forthy大提醒 幫大家把指涉性的文字修掉 ※ 編輯: kiddysp 來自: 124.9.198.106 (07/20 23:17) 推 yehz:住過淚推,不過我對那段日子的記憶幾乎是空白的,很怪 07/20 23:16 推 llocation:所以我寫錯字不用修了??XDD 07/20 23:20 推 georgewon:靠北~~~邊走咧!!這種爛醫院竟然還可以存在那麼久~~~ 07/20 23:20 → georgewon:真是良心被狗被熊吃掉了!!嘖嘖嘖~~~ 07/20 23:21 推 forthTY:雖然我沒住過,不過看大家的推文...嗯嗯,還是中字輩好XDD 07/20 23:22 推 writer1116:但我爬文有些人說不錯 why? 07/20 23:32 → EKARD:因為松德有許多面貌嘛。 07/20 23:34 推 king93:還好我都住新光( ′-`)y-~ 07/20 23:58 推 fiscal:嗯 真的很像飛越杜鵑窩真實版 還好原po平安熬過來了~ 07/21 00:48 推 fffwww:好恐怖的醫院...跟隔離島沒兩樣.. 07/21 01:02 推 Jasy:精神病房本來就沒人權 歡迎來到真實世界 07/21 01:02 推 yehz:急診室也沒隱私的喔~(醫生說的) 07/21 01:04 → Jasy:很多根本就是規訓與處罰的幫兇 有時間可看看傅柯的書 07/21 01:04 → Jasy:有本事你就要拿精神衛生法去和它對幹 不過贏的機會有多少? 07/21 01:05 → Jasy:什麼都是假的 出院才是真的 07/21 01:06 推 fiscal:但我不懂為何葉拔會建議病人去住松x 難道他不知道裡面的真 07/21 01:09 → fiscal:實情況嗎? 07/21 01:09 推 Jasy:若曾經待過市醫體系建議病人住松德挺正常 07/21 01:11 → Jasy:我只知道X總和松德情況大概也差不多 07/21 01:11 → Jasy:X=數字 07/21 01:11 → Yveeity:葉拔到現在都還是會建議他的病人急診要到北市療 XD 07/21 01:12 推 fiscal:1.2.X嗎 XDD 所以以後當醫生建議住院時 最好還是多考慮一下 07/21 01:13 → Jasy:因為X療確實算是專業阿 不過專業和病人權益並不能畫等號 07/21 01:14 → Jasy:北市唯一精神科專科醫院耶 07/21 01:15 → kiddysp:因為葉拔就是X療出來的阿! 我不想再去看他了= = 07/21 01:19 → kiddysp:我線在的確很想去鑽研一下法律 但我不知道我能做多少 07/21 01:19 推 llocation:X總不錯ㄚ~比起X德好些..我兩邊都住過啦:P 07/21 01:20 推 yehz:還是台大好,至少有實習醫生可以當娛樂(誤) 07/21 01:21 推 llocation:回原PO...法律很可怕不要鑽研XDD(攤手) 07/21 01:21 推 Jasy:我也覺得還是台大好 對外通訊限制最少 07/21 01:46 → jjachi:在那邊 你除了吃飯睡覺只要維持呼吸的功能 什麼都不要做 07/21 03:21 → jjachi:他們才會覺得你的狀態很安定 要不然說再多他們都指當你躁症 07/21 03:21 → kiddysp:我個人是聽說..聽說..X總有位很有人性的大夫 07/21 03:23 → kiddysp:捨不得強制幫病人打針的.. 07/21 03:24 → kiddysp:阿 現在才看到樓上大大的推文 您說得真中肯 07/21 03:24 推 relia:手鏈我以為是真的手鏈 想說市療龍X堂化了,想一想 啊 是塑膠 07/21 05:38 推 xhs:我去松德看病,醫生本來還建議我媽叫我去住院和電療... 07/21 05:44 → xhs:真的想玩死我阿..我馬上跟我媽說不要.. 07/21 05:44 推 relia:手鏈我以為是真的手鏈 想說市療龍X堂化了,想一想 啊 是塑膠 07/21 05:45 → relia:手環....急診室真的很機車 我依然記得有個__護士 我在抓狂 07/21 05:46 推 xhs:我覺得沒病都會被搞到有病..我自己用意志力走出來 請你也加油 07/21 05:46 → relia:她還在笑,,,超想記住她名字投訴她的 07/21 05:46 → xhs:但是一定要父母同意才能住院,所以你應該是被家長簽名.. 07/21 05:47 → kiddysp:沒病都會被搞到有病 +1 07/21 09:01 推 belt:樓上某l會進去X總還是我送進去的..... 07/21 11:17 推 belt:原PO有說是日記被偷看 被父母拐上救護車 07/21 11:19 → belt:補一下:如果父母同意然後本人拒絕就醫 這時就會出動管區警察 07/21 11:19 作者 Jasy (傑西) 看板 prozac 標題 Re: [經驗] 我的人生蒸發了兩個禮拜 時間 Wed Jul 21 01:42:18 2010 ─────────────────────────────────────── 精神衛生法 第 41 條 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 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 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但於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得僅由一位專 科醫師實施。 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 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 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 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 第二項之緊急安置及前項之申請強制住院許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委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之;緊急安置、申請強制住院之程序、應 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42 條 緊急安置期間,不得逾五日,並應注意嚴重病人權益之保護及進行必要之 治療;強制鑑定,應自緊急安置之日起二日內完成。經鑑定無強制住院必 要或未於前開五日期間內取得強制住院許可時,應即停止緊急安置。 強制住院期間,不得逾六十日。但經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指定之專科醫師鑑定有延長之必要,並報經審查會許可者,得延長之;其 延長期間,每次以六十日為限。強制住院期間,嚴重病人病情改善而無繼 續強制住院必要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辦理出院,並即通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強制住院期滿或審查會認無繼續強制住院之必要 者,亦同。 經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之嚴重病人或其保護人,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 急安置或強制住院。嚴重病人或保護人對於法院裁定有不服者,得於裁定 送達後十日內提起抗告,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不得再抗告。聲請及抗告期 間,對嚴重病人得繼續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 前項之聲請及抗告期間,法院認有保障嚴重病人利益之必要時,得依聲請 以裁定先為一定之緊急處置。對於緊急處置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得就強制治療、緊急 安置進行個案監督及查核;其發現不妥情事時,應即通知各該主管機關採 取改善措施,並得基於嚴重病人最佳利益之考量,準用第三項規定,向法 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 第三項聲請及前條第三項之申請,得以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 除非你是嚴重病人,嚴重病人定義為「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 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精神衛生法第19條提到嚴重病人認定: 「經專科醫師診斷或鑑定屬嚴重病人者,應置保護人一人,專科醫師並應開具診斷證明書 交付保護人。前項保護人,應考量嚴重病人利益,由監護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 家屬等互推一人為之。....」有保護人資格才有權將病人送入醫院強制住院。實務上如何 運作,板上有許多精神科專業人員,歡迎你們補充。 我非當事人不知你實際遭遇為何,若真如你所述,恐怕程序上已違反法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62.88 推 kiddysp:看完這個 我覺得台灣本身法律就沒保障精神病患的人權吧 07/21 01:49 → Jasy:現行精神衛生法雖仍有不足比之前完善不少了 ... 07/21 01:51 → Jasy:就算你是嚴重病人 只要你有拒絕 就不能直接強制住院 07/21 01:53 → Jasy:但若意識不清如何拒絕也是個問題 07/21 01:53 推 kiddysp:不過家屬還是可以強制我住院? 07/21 01:53 → kiddysp:我完全沒有意識不清阿 意識超清醒 07/21 01:54 → Jasy:你家屬是保護人嗎? 07/21 01:54 → kiddysp:是阿 07/21 01:54 → Jasy:那你當時應該要直接拒絕 讓他們去跑強制鑑定 07/21 01:54 → kiddysp:阿因為我當時也不了解 急診室醫生跟我說你若不簽就會被強 07/21 01:55 → kiddysp:制 所以我就直接簽了 07/21 01:55 → Jasy:兩個以上醫師都認為你需要住院才要住院 不過還是可以拒絕 07/21 01:56 → Jasy:那就是醫師誘導 沒解釋清楚 07/21 01:56 推 kiddysp:對阿 所以我還是算是被騙進去的吧 XD 07/21 01:57 → kiddysp:老實說我是住進去之後才從病友處知道兩以上醫生這件事的 07/21 01:58 → Jasy:醫師是很辛苦沒錯 不過該解釋的就必須要講明白 07/21 01:58 → Jasy:你直接找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等團體協助你申訴好了 07/21 01:59 推 kiddysp:我申訴這個 對以後的人會有幫助嗎 07/21 02:01 → Jasy:你只要一直拒絕就必須要送到審查會申請強制住院許可 07/21 02:02 → Jasy:會有吧 我想大概不是只有你遇到這種情況 07/21 02:02 推 kiddysp:啥是審查會 07/21 02:04 → Jasy:某些醫院對送急診精神病人很粗暴或是威脅住院時有耳聞 07/21 02:04 → Jasy:審查會在精神衛生法第15條 隸屬行政院衛生署 07/21 02:05 → Jasy:它就是一個由各種醫療人員 病人權益團體代表 法律專家組成 07/21 02:07 → Jasy:因為法律條文太長我就不每一條貼了 07/21 02:09 → Jasy:時常覺得精神病人的弱勢程度大概只比愛滋病人好一些 07/21 02:17 推 kiddysp:愛滋病人不會被關起來吧@@ 07/21 02:25 → Jasy:也是啦 不過他們的汙名化也不輸精神病人 07/21 02:26 → Jasy: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5/today-o6.htm 07/21 02:29 → Jasy:雖然該組織有爭議仍可參考 07/21 02:29 → Jasy:只能給你拍拍 你很堅強 晚安 07/21 02:32 推 belt:抱歉喔 我遇過的實例 嚴重的病患若家屬同意後仍拒絕就醫 07/21 11:21 → belt:是可以請轄區警員出動 把人給押上車的 07/21 11:22 → belt:該病例是重度躁鬱 無身心障礙手冊 也可正常工作 07/21 11:23 → belt:警員還是配槍的喔 直接在飯店上演全武行 07/21 11:24 → belt:有沒有爭議我不知道 但我曾送進去的人 多半只有餘力選醫院 07/21 11:25 推 kiddysp:我覺得我應該不算是嚴重病患.. 07/21 11:31 → kiddysp:而且是否就醫只是一個點 病房內沒人全比較嚴重.. 07/21 11:32 → kiddysp:我只是普通的neurotic depression 哈哈 07/21 11:33 → Jasy:反正警察醫院亂搞也不是太意外 問執行者依那條法就答不出來 07/21 11:33 → Jasy:告上法院或向縣市政府衛生局檢舉他們才會理你啦 07/21 11:34 → Jasy:都成年了父母有什麼權力送人進醫院? 07/21 11:35 → Jasy:真要對幹最狠直接告妨害自由罪 看法院判決再說 07/21 11:37 推 kiddysp:我也很想知道為什麼父母有權力送人進醫院.. 07/21 11:37 → Jasy: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07/21 11:37 → Jasy:只有當他是你的保護人才有權力 07/21 11:38 → Jasy:但是你敢不敢和自己父母對簿公堂 這才是問題 07/21 11:38 → Jasy:另外可可提到之案例 如果他有自殺傷人傾向 還是要強制送醫 07/21 11:39 → Jasy:這算是例外情況 07/21 11:40 推 kiddysp:什麼是對簿公堂 07/21 11:43 → Jasy:就是告上法院的意思 07/21 11:44 推 kiddysp:如果我跟父母斷絕關係 他們還有權力把我送醫嗎? 07/21 11:45 → Jasy:血緣關係無法斷絕唷 若是保護人請聲請更換保護人 07/21 11:46 → Jasy:我覺得你最好打電話問康復之友聯盟該怎處理好了 07/21 11:48 → Jasy:他們算是國內病友權益促進團體之一吧 07/21 11:48 → Jasy:我畢竟不是律師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07/21 11:49 → Jasy:以下還是給個建議 k板友和家人有辦法溝通嗎? 07/21 11:51 → Jasy:如果能溝通還是先溝通吧 唉 07/21 11:51 → Jasy:醫院部分不必顧忌申訴下去就對了 07/21 11:53 → Jasy:對了 還有另一種情況是禁治產人 若是禁治產也有監護人 07/21 11:56 → Jasy:此時病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也就是類似未成年人 07/21 11:56 → Jasy:不過禁治產需要法院宣告 認定上也是相當嚴謹 07/21 11:57 → Jasy:阿阿 要更正一下 禁治產目前已經改為「監護」了 07/21 11:59 → Jasy:前項保護人,應考量嚴重病人利益,由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 07/21 11:59 → Jasy:這裡所寫監護人就是民法監護宣告的監護人 07/21 12:01 → Jasy:受監護宣告者,無行為能力。 07/21 12:03 → Jasy:無行為能力也就是所有法律行為都無效力 07/21 12:06 → Jasy:禁治產宣告其實也是無行為能力 07/21 12:06 → Jasy:上面推文講錯了 07/21 12:06 作者 soulstream (夏爾) 看板 prozac 標題 Re: [經驗] 我的人生蒸發了兩個禮拜 時間 Fri Jul 23 03:01:41 2010 ─────────────────────────────────────── 原文恕刪 先說,我完整的看完原PO的文章, 我相信每個人的住院經驗的獨特性, 還有你可能真的抽到很爛的籤,遇到讓你很怒的護士醫生。 老實說,那些處置失當(尤其是牽涉到性的時候),我也覺得很糟糕。 對於在松德的住院,我有一些話要說, 文章非常長,沒興趣的請按左鍵離開, 看完的要戰也請理性,謝謝! --------------------------------------------------------------- 這個,在下住院兩次,兩次都在松德, 而且是一年之內住兩次, 一次是被迫,住5B(情勢所逼,一定要強制住院) 一次是自願,住5C(對,你沒看錯,我是自願的) 在裡面遇到不勝枚舉抱怨住院的病人, 大致上的共通性就是,被騙進去,尤其很多是主治和家人聯手。 醫生要病人住院有其考量,家人會要家人住院也有其考量, 但是生這個病已經很辛苦,建議最好要讓家人稍微瞭解狀況, 尤其是用藥上,病情的狀況告知其實可大可小看自己, 雖然我很清楚有很多時候是家人/家庭讓我們生病的,痛苦抱怨都來不及了, 但是完全不說不教育,最後受罪的絕對是自己。 在我們住院抱怨的同時, 家人其實很多都很惶恐甚至是很驚恐, 我住院時旁觀他人(病友和其家屬)之痛苦, 覺得家人勉強你住院,他們也只有短暫的心安,也知道不可能關你一輩子, 病會好是一種期待和希望,病就這樣拖著老實說也很正常(但強烈的拒絕接受)。 你看到那個父母生氣說住院這麼多次也不會好, 我看到的是他們的不捨和不甘, 那個不捨不甘一部份是對醫院醫生醫療體系, 一部份是對自己的無能為力。 我在仁愛醫院看門診, 仁愛偏偏沒有精神病床一直是讓我對住院卻步的重大理由, 因為到松德還是哪裡都一樣, 會遇到哪種醫生真是看運氣,醫生還百百種,根本是抽籤。 第一次住院時的醫生就讓我很火大, 但是第二次住院時的醫生我就覺得很尊重我, 我想跟我入院的原因有一點小差異有關。 因為第一次是強制住院,但我仁愛的主治醫生到我已經住進去才知道, 所以全部從頭來,問診,判斷,下藥。 明明在仁愛的診斷是重鬱症,松德一心一意認為我是焦慮症, 光是晚上八點半吃的睡前藥我就被整得半死, 跟他們要思樂康硬是不給,安眠藥從一種兩種三種開到四種(同時), 已經跟他說四種都吃過,吃到沒效,就硬是不相信。 還有一直要開立福全給我,在成大拿過一次吃了一個月根本對我完全無用, 講了又講還是硬要開,內心真是OOXX到爆。 我的作法後來很單純,吃藥是吧,好,我吃,樂袋拿來。 一開始質疑我的動機不肯給,我跟護士說,那我老是九點熄燈十一點起床, 你不累我很累,何況要藥袋知道自己吃什麼藥本來就是我的權利, 以前或其他病人不拿,可能是不知道可以拿或是反正也不懂所以不拿, 但是我很清楚我有知的權利,所以請給我。 一般都會把一個病人一次吃的藥都放進一個小杯子裡, 但是開藥的時候每種藥是分開的,一個病人一種藥一個藥袋, 也就是說,今天午餐後我個人要吃五種藥,我自己就會有五個藥袋, 不知道這樣說可以明白嗎? 藥袋上會詳細標明1.藥名2.數量3.使用人(就是吃藥的人)4.治療目的 還有其他的標示我就不列了。 因為我住院的第一天剛進病房檢查可帶與不可帶的物品時就讓護士很頭痛知道我很難搞, (硬要用沐浴巾,所以很無奈的剪1/3給我、家居褲不能帶?那我把綁帶抽掉OK...etc.) 而且我都說這是我的權利了,所以藥袋拿到,我就開始逐餐逐日用藥紀錄, 重點放在用藥後的生理及精神反應 (就頭痛、暈眩、......之類的描述,並不困難) 詳見下圖(因為鎖相簿所以請看部落格的圖片) http://breezyshot.pixnet.net/blog/post/31220600 住院後一直是住院醫師在照顧, 等我第一次要跟我的主治醫師會談時, 想當然爾我在吃藥上吃了一堆苦頭, 當然要把我的紀錄給醫生看。 走進會談室主治醫生看我拿本子進去,直接告訴我不能拿筆記本, 用藥紀錄護理站都有(這是實話),但護理站最好會紀錄我服藥後的主觀感受啦 即使我苦苦哀求(ㄟ、好像也沒有啦),他還是不准, 僵持約十分鐘,我直接站起來跟他說,既然用藥對我造成極大困擾, 筆記對我如此重要而你連看一眼都不肯, 光在這件事上面我們無法達成共識,那就不必談了。 他愣住,然後說那好吧,我開門,離開,回到病房,趴在床上,開始哭。 病房有病房的規矩,但是病人自己要有權利意識,我寫過一段話: 「病人是自己身體的專家。 哪裡痛、哪裡不舒服、咳嗽有沒有痰、有沒有發燒、 心情不好、頭會痛、晚上睡不著……為什麼這些 醫療上所謂的主訴變成病歷上的專有名詞後, 它就變成醫師的智慧財產權? 欸,我們也是專家,一樣在診間,你的時間也是我的時間,你不想做的事我也不想做 (生病是我們願意的嗎?),結果我要付所謂診療費給你也就算了,我講的話到最後來變 成你的財產,這是什麼道理?」 醫生跟病人是平等的,這句話不是打高空,是可以透過實踐完成的事。 不要把自己變成受害者,因為讓醫生護士過太爽,然後抱怨他們不尊重你恣意妄為, 很大一部分病人自己要負責,因為你永遠都有說YES和說NO的權利, 也有詢問醫療必要性的權利,不管你懂醫療術語專有名詞或是不懂都沒關係, 問是你的權利,醫生對於醫療也有說明的義務(不然領健保領爽爽啊), 他不說明,你可以拒絕接受醫療處置。 醫生說你太吵要打針,請他說明是什麼針劑,藥名是什麼(不懂沒關係,問是你的權利) 作用是什麼(讓我睡,是一棒打暈那種睡,還是昏昏沉沉要睡不睡半清醒那種睡......) 副作用是什麼(醒了會不會記不清楚事情、會不會暈眩.......) 他們只懂專業術語拿這個應付你,你就主觀陳述既有經驗協助他說明。 你一直有禮貌的麻煩他,他就不會想替自己找麻煩。 病人是自己身體的專家,我們生病的生命經驗就是我們的知識, 不需要懂專業術語,因為那是少數人會的東西,你有空有興趣不反對你去瞭解, 但是不需要那些你也知道: 「因為第一次吃FM2而終於有一夜無眠的好夢」 先生小姐啊,這就是經驗,就是知識,就是你的權力來源。 拿你不懂得的專業術語來矇混你的那種醫生,你不教育他,他一輩子拿他的專業壓迫病人 而且覺得很正常很正當,被壓迫習慣不反擊的病人, 不只是受害者,還是變相的加害者--至少,你自己不知不覺的害了你自己。 當然你可能會付出一些代價,比如被關進保護室,不能去OT玩耍...... 我第一次住院的時候,同一間病房隔壁床的病友,有尿床的狀況, 每天房間都是濃濃的尿騷味,他父母帶的褲子不夠讓他換,護士們人是不錯都會來處理, 每天幫他換床單請打掃阿婆清地板, 但是背後閒言閒語,小小聲講就算了,講到大聲讓我聽到...... 我只跟她們說一句話: 我知道你們工作很辛苦,但是沒有人喜歡每天因為這種事麻煩別人, 而且同病房內其他人的閒言閒語,你們也不是沒聽到,不是嗎? 我最後也無法忍受尿騷味而把寫作陣地移到門口外面沙發上。 我沒有比較高尚,我也不必高尚,不必偽善。 但是我知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抽到壞籤雖然只能認賠,但是我依舊堅持捍衛我的權利我的尊嚴, 醫生護士也是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他們不小心忘記,就需要人提醒。 當然,不是好心都會有好報,但我也不是為了好報所以才想做那些事, 說穿了,我為的是自己。 至於沒手機沒電腦,我實在覺得好輕鬆,我只要有紙筆就很滿足。 板上在討論丟掉50件東西, 我倒是覺得住院的那陣子我被迫(暫時)丟掉一些東西一些事情, 腦袋很空可以想更多,也可以不必想。 所以才會有自願住院這種看似荒謬事。 所以現在我的主治醫生不會輕易叫我住院, 因為他知道我樂得進去,進去合理的逃避。 限制很多,但責任很少,好處在這裡。 雖然更大的壞處是出院之後可能會有一堆事等著處理。 我也不喜歡松德, 作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精神科專科醫院, 台北市精神醫學中心, 他們有大量的精神科專業資源不斷投注, 去餵養他們專業的傲慢。 但我不認為專業的傲慢要用更高的專業去抵制,這只是製造專業對立與階級對立。 傲慢是人的問題,人的問題用人的方法解決。 作為精神病人,常常受到善意的壓迫,身邊的人常常會說一些他們覺得對你好的話。 他們沒有惡意而且習於如此,卻對我們造成壓力與壓迫。 更可怕的,是我們自己對自己,不自覺的善意的壓迫。 包括很輕易的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當成弱勢。 我知道這句話很不中聽,但我還是要講。 你自己知道自己被傷害卻不反抗,要期望別人替你主持公道, 那個別人什麼時候會來,你不知道, 而且他幫你主持的公道,是你要的公道,還是他的, 他替你主持公道,他可以得到什麼好處,而且搞不好還是從你這裡得到的, 於他無損,卻不一定於你有利。 我PO這篇是為你好還是為我自己好? 不想當弱勢,自己要第一個站出來, 而且不要嘴砲,真的去當一個機車...喔不,是「知道自己要什麼」的病人。 生病已經很辛苦,住院已經很不爽,被惡劣的醫生護士醫療體系對待很生氣。 你不爽你生氣你煩躁你反映這些情緒, 結果你剛好抽到爛籤的醫護人員他們覺得你沒進步找麻煩, 而且是開個藥打個針就可以「處理」掉的麻煩。 然後呢? 什麼樣的說話方式和做事方式,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對待與結果? 有失才有得,有得必有失。 醫生護士不尊重病患的人權, 病患也沒有用「明確的」而且「尊重對方」的語言, 來爭取自己的被尊重。 而當對方尊重我的時候,我是不是認為理所當然? 當對方沒好氣的說話時,我是不是一肚子火的嗆回去? 這當然有差。 還有,你看護士在嘻嘻哈哈,但是他們私底下其實的確一堆報告表格要寫, 每個護士負責幾個病人,每個病人的醫療處置,觀察到的住院生活狀況,統統要寫。 一個人的病歷檔案夾,厚厚一疊,裡面最少2/3是護士要填的東西要寫的紀錄。 他們願意增加工作量跟你談,是運氣好。他們不想病房多惹事端,很正常。 不洗澡的要盯他洗澡洗頭吹頭髮, 精神疾病比較嚴重到沒辦法自己洗澡,家屬跟護士一起幫忙她洗。 (對,就在我隔壁病房的病友) 如果沒有一點良心,一點善意,這些精神從業人員不會在這裡, 護士要接受精神科的專業訓練才能到精神病房工作, 對,pay有高一些,但是被病人莫名其妙辱罵攻擊的機率也增加, 男性女性精神病人對他們的言語性騷擾履見不鮮(因為我住兩次院兩次都看見)。 他們自找的他們活該。 松德院區的急性病房最自找麻煩的就是男病人跟女病人關在一起, 兩次住院兩次都遇到男病人跟女病人過從甚密被護士醫生看得緊緊, 看緊緊,沒人性,感情比較好而已,那如果出事,誰扛責任,誰丟工作? 當你寫85%的精神從業人員大概都不懂良心是什麼的時候, 多少精神從業人員的心都涼了。 治療永遠不只是單方面的事。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79.96 作者 kiddysp () 看板 prozac 標題 Re: [經驗] 我的人生蒸發了兩個禮拜 時間 Fri Jul 23 04:13:08 2010 ─────────────────────────────────────── : 欸,我們也是專家,一樣在診間,你的時間也是我的時間,你不想做的事我也不想做 : (生病是我們願意的嗎?),結果我要付所謂診療費給你也就算了,我講的話到最後來變 : 成你的財產,這是什麼道理?」 我當然是自己身體和心理的專家 我最了解我住院有沒有用 但這是一個明顯的權力不對等 我說的話不算話 家人醫生決定你要住院你就是要住院 結果是 我住了兩個禮拜 出院後跟出院前狀況完全相同 藥也沒改 平白被關兩個禮拜 最好笑的是醫生還跟我媽說我住一個禮拜、兩個禮拜,一個月 都不會有什麼差別 她表面上說尊重我的意願 跟我媽說的時候卻說至少要住兩個禮拜 說謊說到連草稿都不打了 : 醫生跟病人是平等的,這句話不是打高空,是可以透過實踐完成的事。 知識就是權力 醫生跟病人天生就權力不對等 就和老師學生也天生權力不對等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反對師生戀 占病人便宜的醫生也被視為沒醫德 : 不要把自己變成受害者,因為讓醫生護士過太爽,然後抱怨他們不尊重你恣意妄為, : 很大一部分病人自己要負責,因為你永遠都有說YES和說NO的權利, : 也有詢問醫療必要性的權利,不管你懂醫療術語專有名詞或是不懂都沒關係, : 問是你的權利,醫生對於醫療也有說明的義務(不然領健保領爽爽啊), : 他不說明,你可以拒絕接受醫療處置。 : 醫生說你太吵要打針,請他說明是什麼針劑,藥名是什麼(不懂沒關係,問是你的權利) : 作用是什麼(讓我睡,是一棒打暈那種睡,還是昏昏沉沉要睡不睡半清醒那種睡......) : 副作用是什麼(醒了會不會記不清楚事情、會不會暈眩.......) 他說明了之後 你還是一樣沒有說no的權力阿 : 他們只懂專業術語拿這個應付你,你就主觀陳述既有經驗協助他說明。 : 你一直有禮貌的麻煩他,他就不會想替自己找麻煩。 : 病人是自己身體的專家,我們生病的生命經驗就是我們的知識, : 不需要懂專業術語,因為那是少數人會的東西,你有空有興趣不反對你去瞭解, : 但是不需要那些你也知道: : 「因為第一次吃FM2而終於有一夜無眠的好夢」 : 先生小姐啊,這就是經驗,就是知識,就是你的權力來源。 : 拿你不懂得的專業術語來矇混你的那種醫生,你不教育他,他一輩子拿他的專業壓迫病人 : 而且覺得很正常很正當,被壓迫習慣不反擊的病人, : 不只是受害者,還是變相的加害者--至少,你自己不知不覺的害了你自己。 : 當然你可能會付出一些代價,比如被關進禁閉室,不能去OT玩耍...... 我當然不知道妳住院的狀況如何 但至少跟我同期的病人 大家都抱持著 "什麼都是假的 出院才是真的" 的想法 你反抗 只會帶來更多的不自由 我也看見很多病人主動跟醫生討論藥物 他們不是對自己的病沒知識 但是他們很聰明也很知道要怎麼做才能早點出去 因為那個地方完全被單一的價值觀籠罩 你說什麼東西不合乎這個價值觀的 對你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 就以那個"每個人都有狀況不好的時候"為例 那位半夜被爬床的病友向醫生和護士表達了好幾次他很害怕跟不舒服 但醫生一直拿這種話來賭你的嘴 到最後你會怎麼回應? 你會發現最聰明的方法就是保持沉默 只有保持沉默才不會被羞辱得太嚴重 只有保持沉默他們才會認為"你狀況很好" 才會稍微像人一樣對待你 其餘的害怕擔心受傷跟被侮辱你只能概括承受 何況 你覺得"你現在就拿杯子過來吃藥!"這種話 有把病友當一個成年人來尊重嗎 病友不是智障 也不是不能說理 說出這樣的話 一開始就沒有把病人當人來尊重吧 : 至於沒手機沒電腦,我實在覺得好輕鬆,我只要有紙筆就很滿足。 : 板上在討論丟掉50件東西, : 我倒是覺得住院的那陣子我被迫(暫時)丟掉一些東西一些事情, : 腦袋很空可以想更多,也可以不必想。 : 所以才會有自願住院這種看似荒謬事。 : 所以現在我的主治醫生不會輕易叫我住院, : 因為他知道我樂得進去,進去合理的逃避。 : 限制很多,但責任很少,好處在這裡。 : 雖然更大的壞處是出院之後可能會有一堆事等著處理。 說實在話吧 如果沒有看到那麼多讓人心寒的場景 如果沒有看那麼多人在暗地裡哭泣 我也覺得那樣的生活還蠻不錯 與團體進入一種共生融和的狀態 沒有甚麼秘密 沒有甚麼距離 出院的前一晚我反而心情很不好 哈 : 我也不喜歡松德, : 作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精神科專科醫院, : 台北市精神醫學中心, : 他們有大量的精神科專業資源不斷投注, : 去餵養他們專業的傲慢。 : 但我不認為專業的傲慢要用更高的專業去抵制,這只是製造專業對立與階級對立。 : 傲慢是人的問題,人的問題用人的方法解決。 噢 我覺得人的問題是一環 制度也是很大的問題 : 作為精神病人,常常受到善意的壓迫,身邊的人常常會說一些他們覺得對你好的話。 : 他們沒有惡意而且習於如此,卻對我們造成壓力與壓迫。 : 更可怕的,是我們自己對自己,不自覺的善意的壓迫。 : 包括很輕易的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當成弱勢。 : 我知道這句話很不中聽,但我還是要講。 : 你自己知道自己被傷害卻不反抗,要期望別人替你主持公道, : 那個別人什麼時候會來,你不知道, : 而且他幫你主持的公道,是你要的公道,還是他的, : 他替你主持公道,他可以得到什麼好處,而且搞不好還是從你這裡得到的, : 於他無損,卻不一定於你有利。 拜託 我沒有想要別人幫我主持公道 受到的傷已經討不回來 我準備帶到墳墓裡去了 我一進去就知道我在裡面反抗根本無法改變什麼 我想知道的是 我出來以後 我在外面 還能為將來可能不被尊重的精神病患反抗些什麼 : 我PO這篇是為你好還是為我自己好? : 不想當弱勢,自己要第一個站出來, : 而且不要嘴砲,真的去當一個機車...喔不,是「知道自己要什麼」的病人。 : 生病已經很辛苦,住院已經很不爽,被惡劣的醫生護士醫療體系對待很生氣。 : 你不爽你生氣你煩躁你反映這些情緒, : 結果你剛好抽到爛籤的醫護人員他們覺得你沒進步找麻煩, : 而且是開個藥打個針就可以「處理」掉的麻煩。 : 然後呢? : 什麼樣的說話方式和做事方式,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對待與結果? : 有失才有得,有得必有失。 : 醫生護士不尊重病患的人權, : 病患也沒有用「明確的」而且「尊重對方」的語言, : 來爭取自己的被尊重。 我以為被尊重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力 這些精神病患又沒有作奸犯科 殺人放火 他們很多還很善良 他們應該要有表達不滿的權力 他們表達的時候也都很和平、沒有暴力傷人,也沒有言語傷人 如果這樣還不被尊重 我認為是那些不尊重他們的人根本沒有尊重自己 : 而當對方尊重我的時候,我是不是認為理所當然? : 當對方沒好氣的說話時,我是不是一肚子火的嗆回去? : 這當然有差。 : 還有,你看護士在嘻嘻哈哈,但是他們私底下其實的確一堆報告表格要寫, 嘻嘻哈哈是無所謂 他們拿病人的病來當笑話看 我不能接受 病人也不願生病 況且那是別人的人生耶 不是什麼好玩的變態大叔露鳥秀 譏笑這件事 毫無憐憫之心 也有失專業 舉個例子 德國屠殺納粹的時候 很多德國官會把納粹的頭當標靶 叫他們排成一列 然後用槍隨機爆頭 看好戲的德國兵會在一旁笑 請問這有人性嗎!? : 每個護士負責幾個病人,每個病人的醫療處置,觀察到的住院生活狀況,統統要寫。 : 一個人的病歷檔案夾,厚厚一疊,裡面最少2/3是護士要填的東西要寫的紀錄。 : 他們願意增加工作量跟你談,是運氣好。他們不想病房多惹事端,很正常。 當然正常 但是這種話說出來就是不尊重病人嘛 "你們最好不要給我惹麻煩 這樣我會很麻煩" 天知道很多病人有很多舉動自己根本無法控制 說這種話聽在那些病人耳裡不難過嗎? 將心比心吧 至於會談 我覺得制度不好 我也相信護士光打理病人的生活起居就很忙碌 還要會談當然很累 這是制度上的問題 但我還是認為真要做就該敬業 左顧右盼跟敷衍就是不尊重病人 : 不洗澡的要盯他洗澡洗頭吹頭髮, : 精神疾病比較嚴重到沒辦法自己洗澡,家屬跟護士一起幫忙她洗。 : (對,就在我隔壁病房的病友) : 如果沒有一點良心,一點善意,這些精神從業人員不會在這裡, : 護士要接受精神科的專業訓練才能到精神病房工作, : 對,pay有高一些,但是被病人莫名其妙辱罵攻擊的機率也增加, : 男性女性精神病人對他們的言語性騷擾履見不鮮(因為我住兩次院兩次都看見)。 : 他們自找的他們活該。 你說的那些我也都有看到阿 我知道他們辛苦 所以我也盡量尊重他們 從來不對他們惡言相向 但是我沒辦法忍受他們那種總是認為自己是對的的態度 而且好歹他們在選擇這個工作前也知道這些事 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我們住院可是別無選擇 至於他們為什麼選擇這個工作 有沒有一點良心,一點善意? 可能有 但也不見得一定有 也有可能純粹就是pay 但我看的不是動機如何 我看的是現像 再好的動機都不見得能長存 如果沒有長存 到最後就會把病人物化 我覺得在醫護人員的訓練當中去加強對病人的同理 才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你說那個言語騷擾的問題 我也被騷擾很大阿 醫生只一句"要保護好自己"就把你丟著 好險半夜被爬床的人不是我 : 松德院區的急性病房最自找麻煩的就是男病人跟女病人關在一起, : 兩次住院兩次都遇到男病人跟女病人過從甚密被護士醫生看得緊緊, : 看緊緊,沒人性,感情比較好而已,那如果出事,誰扛責任,誰丟工作? 我也覺得很自找麻煩阿 但我只想知道為什麼喇吉要打針關起來 病人聽不懂人話嗎 口頭勸告不行嗎 被看到喇及就抓起來打針綑綁 在我看來比較像是"懲罰" 我要問 醫生護士為什麼有權力懲罰病人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169 → EKARD:有自己的想法,是好事;「只」有自己的想法,是限制。 07/23 07:28 → EKARD:你看到了醫療人員的「權力」,他們的權力從何而來? 07/23 07:31 → EKARD:為什麼有人願意賦予他們權力? 07/23 07:32 → EKARD:如果你是專家,就該很清楚一件事:問題有很多面向、很多解法 07/23 07:33 → EKARD:為何要限制你自己? 07/23 07:34 → EKARD:你覺得「尊重」是所有人應得的,為什麼所有人都該得到尊重? 07/23 07:35 → EKARD:你有很多疑惑,我也有很多疑惑;如果你願意幫我,謝謝你。 07/23 07:36 → kiddysp:權力著個字眼(right)本身就是"同意"的意思 07/23 09:31 → kiddysp:醫療人員有這樣的"權力" 是法律賦予的 07/23 09:32 → kiddysp:也是社會大眾約定成俗的賦予 07/23 09:33 → kiddysp:今天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背後代表的意義是 社會上的多數人 07/23 09:33 → kiddysp:不管是知或是無知 允許這樣得事情發生 07/23 09:33 → kiddysp:你說為什麼有人願意賦予呢 當然因為他們認為那樣的賦予是 07/23 09:35 → kiddysp:對的 但是畢竟大多數人都不是精神病患 07/23 09:35 → kiddysp:也就是說多數決定了少數的生存權 而多數決定少數的生存權 07/23 09:35 → kiddysp:也是人類自豪的"民主社會"做出來的事 07/23 09:36 → kiddysp:至於尊重這個問題 人該不該被尊重? 任和生命該不該被尊重? 07/23 09:39 → kiddysp:即使是地上的小花小草 或下水道裡的老鼠 我們要不要尊重他 07/23 09:39 → kiddysp:我認為這是信念跟價值觀的問題 我當然不能逼你尊重我 07/23 09:40 → kiddysp:只是不願意尊重別人的人 也不值得別人尊重 07/23 09:40 → kiddysp:只是要分享我的經驗 表達我的情緒 說穿了就是這樣 07/23 09:42 → kiddysp:如果你的朋友做出自己無法控制的事 還被應該照顧他的人笑 07/23 09:43 → kiddysp:你不動容嗎? 淺見 07/23 09:43 推 Jasy:這類權力也算是「政治權力」 是由政府立法賦予醫師和警察權力 07/23 10:24 → Jasy:不過在精神醫學最領先的美國 他們的權力是受到法院制衡的 07/23 10:25 → Jasy:當病人認為自己權益受損時 向法院控告勝訴 醫院就必須放人 07/23 10:27 → Jasy:臺灣精神衛生法新法的立法意旨也是相仿 07/23 10:28 → Jasy:不要認為精神病人和醫師的關係只是資訊不對稱或一般醫病關係 07/23 10:30 → Jasy:其他科別例如心臟內科或腫瘤科 就算病人不願治療有生命危險 07/23 10:31 → Jasy:醫院也無法強迫病人留院治療 這就是最大的差別 07/23 10:32 → Jasy:再舉SARS的案例 當時連和平醫護人員都有人逃院 07/23 10:33 → Jasy:其實傳染病防治基本上與精神疾病有類似的政治權力運作機制 07/23 10:34 → Jasy:當受到這種政治權力「迫害」時該如何反抗 病人其實非常弱勢 07/23 10:36 → Jasy:甚至就算你是醫護人員 一旦被認定為疑似病人 也無法倖免 07/23 10:37 → Jasy:EKARD唸過人本心理學吧? 怎會問所有人為什麼需要尊重這種話? 07/23 10:39 → Jasy:你要不要問系上人本專長的教授 請問她為什麼人人有尊嚴? 07/23 10:41 → Jasy:她看到你在這邊問這個問題她會很傷心的 07/23 10:42 → Jasy:「只」有自己的想法,是限制。這話回贈給你 07/23 10:44 → EKARD:我基本上肯定人人都應該被尊重,但是我想聽聽別人的想法。 07/23 13:47 → EKARD:每個人的立場、看法都不同,我想多接觸別人的立場, 07/23 13:47 → EKARD:也多了解別人的看法。 07/23 13:48 → EKARD:我支持人人都該有尊嚴,也已把自己的論點疏整好; 07/23 13:49 → EKARD:但是多看一些觀點,對於我自己的觀點也會有所幫助。 07/23 13:49 → EKARD:支持論者會提出支持的看法,反對論者也會提出反對的看法。 07/23 13:50 → EKARD:公佈正反論之間的「互動」,對大眾我想是有益無害。 07/23 13:51 推 EKARD:回歸原點,今天kiddysp覺得這狀況是不合理的、令人討厭的 07/23 13:54 → EKARD:也列舉出了許多覺得不合理、厭惡的點,但我總覺得…怪怪的。 07/23 13:56 → EKARD:我先大膽的假設kiddysp現在的憤怒(?),來自於某院醫護人員 07/23 14:00 → EKARD:「不尊重」住院者。 => 這個不尊重,是由kiddysp主觀判定 07/23 14:01 → EKARD:講的更清楚一點,是由k大對收集到的資訊,所下的判斷。 07/23 14:02 → EKARD:我再假設,k大認為「某院病人都應受到尊重」 07/23 14:03 → EKARD:未得到「尊重(以下代稱為A)」是kiddysp碰到的事實 07/23 14:08 → EKARD:k大認為「未得到A是不合理(以下代稱B)」 07/23 14:09 → EKARD:然後再回頭…k大認為「是否該A」是「信念與價值觀(代稱C)」 07/23 14:15 → EKARD:的問題。而這C, 是不能強迫的。 07/23 14:19 → EKARD:既然C不能以強迫手段植入他人身上, 07/23 14:22 → EKARD:那,又要怎麼把「C」強迫植入醫務人員身上? 07/23 14:23 → EKARD:如果強迫住院不合理,那強迫尊重是否合理? 07/23 14:24 → EKARD:為什麼前者不合理,為何後者卻合理? 07/23 14:25 → EKARD:或者,kiddysp想要的,其實不是「發自價值觀的尊重」, 07/23 14:28 → EKARD:而是「只具表象」的尊重? 07/23 14:28 → EKARD:但是,kiddysp應該不想要「只具表象」? 07/23 14:29 → EKARD:再回頭,什麼才叫「尊重」? 07/23 14:30 → EKARD:怎麼樣才算「發自內心的尊重」? 07/23 14:31 → EKARD:再刨一層,「我(EKARD)要有什麼內在想法」才算尊重人? 07/23 14:32 → EKARD:「我(EKARD)要有什麼外在行為」才算尊重人? 07/23 14:32 → EKARD:內在想法跟外在行為若有落差,我該怎麼做? 07/23 14:33 → Jasy:不過強迫住院是行為 強迫尊重是信念與價值觀 07/23 15:17 → Jasy:這兩件事似乎是無法拿來比較 07/23 15:18 → Jasy:若你認同尊重是一個普同的價值觀 那它就放諸四海皆準 07/23 15:20 → Jasy:因此所有的人類都會遵守 有點類似道德一樣 07/23 15:20 → Jasy:強迫住院這件事並不是道德觀 他是法律強制執行的行為 07/23 15:22 → Jasy:他是否合理受到法律規範 那國家又授權給法官來判斷 07/23 15:24 → Jasy:不過法律一般人可提出見解 律師也能 法官也能 07/23 15:25 → Jasy:誰是最合理的 一般就交給終審法官來裁決了 07/23 15:26 → Jasy:不服終審判決的 國家還提供最後的救濟管道叫大法官釋憲 07/23 15:27 → Jasy:因此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是很難靠單純的哲學辯論得到答案的 07/23 15:28 → Jasy:而在精神病人強制住院的前段 法律授權給醫師來判斷 07/23 15:30 → Jasy:這當然是肯定精神醫學的專業性 但不表示醫師判斷絕對無誤 07/23 15:31 → Jasy:當醫師無法判斷時 就要送到審查會由各領域專家判斷減少出錯 07/23 15:32 → Jasy:審查會判斷病人還是不同意 可上法院起訴要求法官裁定 07/23 15:33 → Jasy:這樣在在表示尊重病人的自主權阿 07/23 15:34 → Jasy:我只能同意 強制住院不合理是一回事 對病人不尊重另一回事 07/23 15:35 → Jasy:kiddysp只是將兩個混為一談了 不過其他並沒有錯誤阿 07/23 15:36 → Jasy:你可以認為他的體驗是主觀的 但不能說是假的 07/23 15:37 → Jasy:尤其沒按程序強制住院本身可信賴為事實阿 不應該輕易否定吧 07/23 15:39 → lachrymose:看來又有新的受害者了.... 07/23 15:48 → Jasy:誰是受害者? 07/23 15:54 推 aceangel:我想這不至於是種迫害吧~這只是一種論點激盪的方式~其被 07/23 16:02 → aceangel:自我設限的聲音是來自於每個人獨有的自尊~ 07/23 16:04 → aceangel:若是不敵自己的自尊~ 可以選擇進步繼續激盪,亦可選擇休 07/23 16:05 → aceangel:息靜思。 除非是原罪發作,導致情緒過激而失去文化素養。 07/23 16:07 → Jasy:在這邊討論沒有誰迫害誰的問題吧 07/23 16:10 → EKARD:lachry是受害者。 (抱頭反省) 07/23 16:19 推 sandrine:我一直認為權力是power 權利才是right 權力是單向絕對 權 07/23 17:04 → sandrine:利才是雙向... 尊重的議題我也常在想 很容易就為此生氣 07/23 17:05 → sandrine:然後氣無處發 最後矛頭又指向自己 狀況好的時候就假裝不 07/23 17:06 → sandrine:在乎 狀況好不起來的時候就對社會失望... 很想問怎麼辦 07/23 17:07 推 aceangel:我猜想會不會是~ 其實狀況好不起來的時候並不足以使自己 07/23 17:11 → aceangel:對社會失望,反倒是狀況好的時候裝不在意<--看起來比較像 07/23 17:12 → aceangel:是癥結點。狀況好就用正面能量壓抑住並不代表已經發洩完 07/23 17:13 → aceangel:畢;能量不可能永遠長駐,當能量沒了~狀況不好的時候,爆 07/23 17:14 → aceangel:發的反作用力是很可怕的,畢竟被封印的量可不少。所以說 07/23 17:14 → aceangel:囉~ 難怪封印術是禁術阿阿阿阿阿~! 07/23 17:15 推 aceangel:每個人發洩的方式都不同~儘快找到屬於自己的發洩管道吧~! 07/23 17:19 → aceangel:你看妮妮的媽都到廁所搥兔子去~ (摘自臼井的遺作) 07/23 17:20 → sandrine:我養兔子養六年多了XD 嗯 我好像是忘記以前在用的妙方了 07/23 18:35 → lachrymose:無預期、非出自意願,無緣無故涉入陌生人的自戀迴路 07/23 19:58 → lachrymose:承受(可能的)誤解誤讀稱之為害。某程度上對人不對事 07/23 19:59 → lachrymose:激盪想法和挑釁是一線之隔,"類"辯證和跳針亦是。 07/23 20:03 → lachrymose:套用鄉民語言就是 "躺著也中槍" 07/23 20:20 → kiddysp:回E 這很簡單吧 沒必要用得這麼複雜 我不能強迫醫護人員 07/23 20:32 → kiddysp:尊重病人 但是醫護人員可以強迫病人住院 強迫打針 綁起來 07/23 20:32 → kiddysp:誠如J所說的 這比普通的醫病關係不平等更嚴重 07/23 20:33 → kiddysp:說具體一點 我實際上也"沒有權力"強迫他們尊重病人 07/23 20:34 → kiddysp:更沒有強迫他們尊重病人的具體行為 我只是對他們不尊重 07/23 20:34 → kiddysp:病人的具體行為表示憤怒 07/23 20:34 → kiddysp:你說的主觀體驗 當然我覺得他們不尊重 是依照我自己的價 07/23 20:35 → kiddysp:值判斷 這本來就沒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標準 同樣的 07/23 20:36 → kiddysp:每一個人也都只能用自己的主觀經驗來判斷是否被尊重 07/23 20:36 → kiddysp:但是認定什麼是"對的" 什麼是"錯的" 本來也就是多數的意見 07/23 20:38 → kiddysp:若真要用邏輯討論哲學問題 沒必要在這裡推文 07/23 20:40 → kiddysp:我本來就是要寫我的主觀經驗跟情感而已 感恩 07/23 20:41 → kiddysp:至於l大寫的太深奧 我看不懂 XD 07/23 20:41 推 aceangel:K大所言甚是,每人觀點不盡相同,除非有利益可謀~否則無 07/24 00:16 推 aceangel:需像官司辯護。我想齊聚暢聊是為了賓主盡歡~ 不是合戰場 07/24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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