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開始 ------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1 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 文章發表數達200篇以上 2.劣文數2篇(含)以上不得申請。 3.對於所申請的看板內容有相當了解,具有熱忱,且能努力照顧板務 4.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看板的板主 5.確認欲申請的看板無板主,若已有板主,請參看:新增板主格式 6.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 以上(不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2 步驟: 1.確認資格符合後,請至 Buzz_NewBd板 進行連署 Buzz_NewBd板在:視聽劇場 -> 視聽版務中心 2.連署人數達20以上(列入待廢者連署條件可降為10人即可), 即可至:Buzz_Theater視聽劇場組務中心 申請板主, 並將連署結果複製,與「板主申請格式」一同附上。 2.1.禁止利用P幣或其他賄選之方式進行連署,除相關連署人之連署無 效以外,被查獲者將一年內禁止於視聽劇場作連署(連署板水桶), 並且送法務部處理。 2.2.連署者IP位置全同者僅視為單一有效票(不論是否為同一人或不同)。 3.新任板主有兩個月的實習期,兩個月期滿由該組組長依照看板管理狀 況,決定實習結果,沒有組長的區域由正副群組長決定之。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3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新主]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擔任板主之帳號:(依據連署單上的板主名單確實填寫,未填視同放棄) (6)經營方向與目標: (7)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八、申請新增板主 ★ 一個看板只能三位板主 ★ 新增板主帳號之資格比照前述『申請板主.規定與格式』之申請資格 ★ 實習板主不得申請新增板主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新增]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貴板現任板主群:(若貴板現任板主有一位以上請全部寫出,並請附議) (6)提出申請的板主: (7)新增板主之帳號: (8)新增板主之原因: 九、申請更換板主 ★ 一個看板只能三位板主 ★ 更換板主帳號之資格比照前述『申請板主.規定與格式』之申請資格 ★ 實習板主不得申請更換板主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更換]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貴板現任板主群:(若貴板現任板主有一位以上請全部寫出,並請附議) (6)要被更換的板主:(請被更換板主即當事人,自行提出申請,請勿代理) (7)新換的板主帳號: (8)更換板主之原因: 十、申請板主辭職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辭職]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辭職板主之帳號: (6)辭職板主之原因: 十一、申請板主請假 ★ 板主欲超過兩週以內不上站者適用 ★ 無特殊原因者,原則上一年之請假總時數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請假]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請假板主之帳號: (6)請假之月日時間:/~/ (7)請假之簡要原因: 十二、申請罷免板主-Part.1 發起人資格: 1.通過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 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達200篇以上。 2.劣文數2篇(含)以上不得申請。 3.罷免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罷免一個看板的板主。 罷免案一經連署開始,第一時間(限期1天內)連署者須至該板板上公開 發文 [罷免板主] 一事。並說明:罷免原因、連署看板位置及文章序號。 被罷免板主不得刪除該篇文章。未依據此規定進行罷免程序者視同無效。 連署人資格 1.通過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 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達200篇以上。 十二、申請罷免板主-Part.2 步驟: 1.確認資格符合後,請至 BuzzNewBd板 進行連署 Buzz_NewBd板在:視聽劇場 -> 視聽版務中心 2.連署人數達35人以上(不含)(連署人資格須同罷免人資格), 即可至:Buzz_Theater視聽劇場組務中心 申請罷免, 並將連署結果複製,與「罷免板主格式」一同附上。 2.1.禁止利用P幣或其他賄選之方式進行連署,除相關連署人之連署無 效以外,被查獲者將一年內禁止於視聽劇場作連署(連署板水桶), 並且送法務部處理。 3.同樣IP位置或註冊資料相同之連署者視同一使用者(單一有效票)。 4.罷免失敗者,半年之內不得罷免同一板主。 5.該板主上任一個月內不得罷免。 6.連署連署七日以上才屬有效連署。 7.組長群會開會審核連署理由判斷是否為有效連署。 十二、申請罷免板主-Part.3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罷免]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提議罷免者帳號: (6)欲罷免板主帳號: (7)罷免原因與目的: (8)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十三、申請廢除看板-Part.1 提議人基本資格: 1.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一個月內沒有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之文章。 2.該看板板主申請。 3.組長提出。 廢板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給予看板一次兩週警告,板主一次警告, 於期滿未能改善者廢除看板,一年內同一看板給予三次可被警告之機會。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一周以上之廢板投票, 過半數使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十三、申請廢除看板-Part.2 廢版的過程: 1.經過檢舉查證屬實後,列入待廢除看版,把看版類別改成「待廢」 列入待廢版時,要在該版上貼公告,請勿利用待廢看版灌水,違者將嚴懲! 2.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小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星期,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3.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則撤除版主職務 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去領回, 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署。 4.待廢看版在兩周內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予以廢除。 廢除之時站方會保留其看版於Buzz_Museum區唯讀。 5.檢舉廢版者,在所檢舉的版被廢除後,可獲得1000 Ptt幣的檢舉獎金。 十三、申請廢除看板-Part.3 被廢看版申請復板的過程: 看版廢除之時站方會保留其看版於Buzz_Museum區唯讀。 被廢的版請於半年以後才能申請領取該板。連署人數標準比照申請新板之規定。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其他],由群組長直接審核) 文章標題:[其他]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貴板現任板主群:(若貴板現任板主有一位以上請全部寫出,並請附議) (6)提出申請的板主: (7)欲申請什麼事務:(申請復板請填申請復板、申請發文填申請發文限制) (8)申請的原因目的: 十四、申請發文限制-Part.1 辦法: 1、群組長層級:(組務會議審核) 板主群全數同意後,可到組務板申請,發文數/上站數100,註冊滿一個月 審核流程:板主提出申請 → 現任該區小組長審核 → 審核通過群組長設定 (若該區未有小組長由群組長代理) 審核期間若有異議或問題,得招開組務會議進行表決。 2、板務站長層級: 板主群需全數同意,且已經申請通過群組長層級的限制, 申請後看板發文權限發文數300,註冊滿半年 申請規則為板主群至BM板提出申請 且必須提供被免洗id攻擊的相關證據 板務站長群會視看板情形投票決議是否通過 並將投票結果公告在BM板 十四、申請發文限制-Part.2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其他]) 文章標題:[其他]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貴板現任板主群:(若貴板現任板主有一位以上請全部寫出,並請附議) (6)提出申請的板主: (7)欲申請什麼事務:(申請復板請填申請復板、申請發文填申請發文限制) (8)申請的原因目的: 請申請人填完此項之後,詳細填寫欲申請的發文限制大小,包含: 上站次數、文章篇數 、 註冊時間 、 劣文篇數 (此兩項以10為單位) (以月為單位) (若不需申請此項請填0) 十五、板主警告、免職處分: 1、一位板主一年最多有三次被警告之機會,以下行為得以給予警告: (1)兩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組長將予以警告, 若是在警告後7天內未作出回應,則予以免職。 (2)被檢舉廢板 (3)法務判決 (4)看板管理狀況不佳, 如無故刪除精華區者或疏於管理該板事務者 或精華區上任後一個月以上基本架構未有編輯者 (5)其他本站站務規章以及規定者 2、一年被警告三次之板主得以給予免職處分。 一年之內累積三次警告者,則直接免職,不留7天緩衝期。 3、經免職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內申請任何視聽劇場板主 4、看板隱板權:本組看板未經申請不得私自隱板, 一旦發現板主私自隱板,將由該區小組長公開警告一次, 依情形,小組長有權對隱板期間是否濫用資源提出調查。 同一板主若再犯,一旦發現,無條件直接免職。 2008.02.04 整訂 2008.07.08 修訂一次 2008.11.17 修訂二次 2009.11.06 修訂三次 │ │ ││ **.﹡ **───────────────────┼┼ ?[;33;40mr 批?[;33;40m?[1m踢實?[1m~?[;33;40m{.?[1m躠未@?[1m鶠D?[;33;40m梜W ?[;33;40mr -- ╭══╬═╗╭╗╔╮╔╗╭╦╩═╦╗╭╝╠╗╭╝╭═╩══╗ ╭══╬═╗╚╚╔╩═╗╚║ ║★╭╝╠╣╭╝║╭═══╗ ?[m敶蟢薾篞~?[1m{ ╠══╬═╣╭╗╭═╬╗╚╩══╩╯╚╝╚╯╚╝╣║╭╦╝║ telnet://ptt.cc ╚══╬═╯╚║╚ ║★╭════╗╭══╬═╗║║╭╬╗║ ╔╭═╣╮╗╭╝╚═╬╝╠════╣╔╭═╣╮╗╣║╚╬╯║ 創板十週年!! ╰╝╚╯╚╯╚╝ ╚╯ ╚════╯╰╝╚╯╚╯╝╝╚╩╝╚ψ J-PopStation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skydreaming 來自: 118.160.34.183 (02/22 22:47) |
------ 文章結尾 ------
[複製網址]
[開新視窗]
[加到我的最愛]
[檢舉短網址]
[QR條碼]
服務條款 - 完全手冊 - 加入會員(免費) - 聯絡偶們 -
© PP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