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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oward (愛流浪的小辣椒)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輕判無期                                 
 時間  Thu Dec 31 10:13: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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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ycjr5rf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輕判無期

2009-12-31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前年八月震驚社會的姦屍煮屍還割掌企圖分屍滅跡案,最高法院竟因兇手事後向被害
人家屬鞠躬道歉等行為,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無期徒刑確定,讓家屬無語問蒼
天:「請大家告訴我們,要怎麼討公道?」

    家住新竹市興學街,現年30歲的楊忠平,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楊忠平因缺錢心生
歹念,於前年八月22日深夜,利用鋁梯從被害人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但搜刮所得僅現
金一千元,楊忠平索性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害人先虛與委蛇,後來乘隙想要逃跑,被
楊忠平活活掐死,將屍體帶回自己位於五樓的住處後,楊某還冷靜的回到現場製造被害人
不在家的跡象。

    後來楊忠平看著屍體色心大起,竟兩度姦屍,事畢試圖分屍湮滅證據,但用刀切割死
者多處無法順利分解,還嘗試將死者左手掌割下煮熟,試試看是否比較容易處理,最後又
因太過麻煩而放棄。而當楊某預備棄屍時,被死者家人發現異狀,闖入楊某住處發現被害
人遺體,隨即報警捉人。

    檢方偵訊後,認為楊某惡性重大,應該永遠與社會隔離,具體求處死刑;但歷審法官
皆認為楊某為臨時起意,並非謀殺,且犯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對被害人家屬道歉,顯示
犯後態度良好,故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而姦屍、煮屍等部分,於一審時依污辱、損害屍
體等罪各判兩年六個月,已經確定。

    死者家屬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法官僅憑楊忠平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
根本離譜。被害人小姑說:「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
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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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 我這不是來道歉了嗎? (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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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48.210
Isoroku5566:去幹掉王部長阿,或是廢死的。否則以後這種人只會多    12/31 10:13
valenci:op?                                                     12/31 10:13
koenigs:兩行淚換得免死刑                                        12/31 10:13
Isoroku5566:不會少                                              12/31 10:13
koenigs:死者哭了兩盆水 有免死嗎                                 12/31 10:14
jeff1977:這跟前面的新聞都是一樣的   同一件事                    12/31 10:14
frozenmoon:這種判決只會鼓勵垃圾犯罪而已                         12/31 10:14
diefox:鞠躬道歉落淚正夯                                         12/31 10:14
XVN:腦殘法官                                                    12/31 10:15
kgh:我住在那附近...= =                                          12/31 10:15
guhong:犯案後的態度好,表示有禮教,不可能殺人的,一定是抓錯人   12/31 10:15
legen:扯王也沒用阿...沒人敢擔死刑後面的強大輿論                 12/31 10:16
Benjamin901:哇,原來殺了人只要道歉就不用賠命耶,真好            12/31 10:16
frozenmoon:輿論主流可不是廢除死刑                               12/31 10:17
ll1: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大家自己小心。                          12/31 10:17
kaod:讓我來吧,我可以當專門簽死刑的部長,每年當一天就好           12/31 10:17
legen:中國對毒販執行死刑是有本錢這樣玩  台灣呢( ′-`)y-~       12/31 10:17
Isoroku5566:姦殺王部長吃掉輿論就會顛倒了。                      12/31 10:17
kgh:輿論主流必須要有人發起去統計                                12/31 10:17
oberon48:被告道歉滿足了法官的成就感                             12/31 10:17
kgh:不然主流就是他們說了算                                      12/31 10:18
HateSHE:無期徒刑10年後就假釋出來了!                            12/31 10:18
kgh:前幾天才說七八成的人贊成廢死                                12/31 10:18
frozenmoon:之前已經有做過類似的民調了,不過法務部無視           12/31 10:18
gogolct:真是鬼島                                                12/31 10:18
ahonchen:現在連經書都不用抄了 真好                              12/31 10:18
legen:被阿六仔統一就可以執行死刑 囧                             12/31 10:19
koenigs:一人捐十塊出子彈錢 部長會簽嗎                           12/31 10:19
kgh:樣本數要大到讓他們無法無視..好像很難..                      12/31 10:19
mengche:我紅燈右轉也是一直鞠躬道歉..警察還是開罰單給我..沒折價  12/31 10:19
apa9394:冤魂:王部長 人肉鹹鹹阿                                  12/31 10:19
cawayigainax:[快報] 道歉可減刑 嚴重降低買兇價 黑道直呼活不下去  12/31 10:19
sayakosun:我想殺我的主管 是不是殺完道個歉我就沒事了啊???        12/31 10:20
frozenmoon:不知法務部長親友若也遭此下場,他還會堅持做如是想嗎   12/31 10:20
apa9394:朱茵:對不起 幹掉你                                      12/31 10:20
pcmangood:吉良吉影                                              12/31 10:20
yankees1:鞠躬道歉 佛經抄抄就可以免型了 ㄎㄎ                     12/31 10:20
chiefman:給我哭一水庫量 再來說嘴                                12/31 10:20
bzbread:因為死的不是法官他親人                                  12/31 10:20
colorbest:犯罪者哭哭過後來不是一樣會在犯...                     12/31 10:21
leo52:去古巴 找CANNABIS 幹掉他                                  12/31 10:21
yankees1:說真的啦 照這樣看 紅燈右轉罰一千八似乎違反比例原則     12/31 10:21
rosefan:阿六就可以死刑了                                        12/31 10:21
frozenmoon:事實上,性侵犯的再犯率相當高                         12/31 10:21
mengche:果然靠法律制裁還不如找黑道直接做消坡塊                  12/31 10:21
meijer:原來是這樣....(筆記)                                     12/31 10:22
AmekawaKou:台灣不是社會出問題了 是全部出問題了 包括法官的腦子   12/31 10:22
cawayigainax:你也要學一下假哭才有折扣啊                         12/31 10:22
Isoroku5566:殺人吃掉才關10年,紅燈右轉就要罰1800 什麼社會阿~   12/31 10:22
KINGTIGERX:搞不好不是兩行淚 是2ml生理食鹽水                     12/31 10:22
yankees1:殺人關個幾年就ok 紅燈右轉憑什麼要罰一千八              12/31 10:22
s66449:唉= =                                                    12/31 10:22
yashingno:===========無期徒刑假釋是25年 推文別亂誤導==========  12/31 10:22
Benjamin901:紅燈右轉罰1千8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因為政府要錢不要命  12/31 10:22
Insania:眼睛進灰塵就免死 啥鬼? 見一次噓一次                    12/31 10:22
cloud7515:殺爽了之後還可以領一張免費飯票超爽的啦                12/31 10:22
frozenmoon:以後真的想討公道,看來法律沒用,找殺手還比較實際     12/31 10:22
kgh:真的很難嗎? 死刑 無期徒刑 十年以上選一個 死刑並沒有不合理   12/31 10:23
cawayigainax: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做壞事不要太有計畫 隨性而為較輕   12/31 10:23
yashingno:無期徒刑 假釋時間最低25年 不要亂講是10年 謝謝         12/31 10:23
kgh:如果惡性重大也無法判到死刑 那法條裡頭有死刑這項還真沒意義   12/31 10:23
SgyMirage:真好 下次找王部長家人下手吧 看她作何感想              12/31 10:23
JokePtt:都已經自承犯罪罪刑跟經過 而且又那般殘酷 為何不判死???   12/31 10:23
dkjolihi:白癡法務部 這樣下去 小心被害人跟你配了...              12/31 10:23
tiger96363:希望王部長跟法官也遇到這樣的事情                     12/31 10:23
yankees1:如果真的要善待犯人 請把紅燈右轉的罰金降低為20元        12/31 10:23
surna:無期跟無罪是一樣的,還保障有免錢飯吃                      12/31 10:24
PTTcountry:其實假釋幾年也不是重點了                             12/31 10:24
frozenmoon:關比較久的人,遇到監獄爆滿,還有機會得到特赦喔       12/31 10:24
Isoroku5566:跑去人家家裡面強姦殺人還姦屍支解又吃掉。            12/31 10:24
ayufly:那些法官會有報應的                                       12/31 10:24
kgh:算了 死刑也不會死                                           12/31 10:24
guhong:殺 姦屍 吃人三種願望,一次滿足(吃完後記得要跟家屬道欠)   12/31 10:24
Isoroku5566:這種人最後還可以出獄。真是夠誇張的~                12/31 10:24
sausalito:所以5566覺得 紅燈右轉應該關十年 殺人吃掉要罰一千八    12/31 10:24
colorbest:哀哀 犯罪者講究人權...那被害者呢?                    12/31 10:24
bobo0745:哪天換那些法官去感同身受一下                           12/31 10:25
SgyMirage:照這樣看 紅燈右轉罰一千八似乎違反比例原則             12/31 10:25
yankees1:毒蠻牛那個不是抄抄佛經就變成無期了                     12/31 10:25
KINGTIGERX:[經濟]司法無力 死亡筆記本狂賣100萬本                 12/31 10:25
Isoroku5566:關一天易科罰金多少,反算回來阿。                    12/31 10:25
AmekawaKou:姦煮屍都已到喪心病狂的情況了,這種人還有啥資格活著?  12/31 10:26
lave2002:重點是法務部的刑事政策是廢死刑~死刑法務部不簽~判沒用   12/31 10:26
Isoroku5566:剛剛去GOOGLE一天是3000,那大概關半天。              12/31 10:27
PTTcountry:反正到時候關太多 就跟八卦水桶滿了一樣  會提早放 科   12/31 10:27
aquarian:無期徒刑 表現良好有機會減刑為有期徒刑 再加上假釋....   12/31 10:27
kgh:毒蠻牛那個好像是換了適用法條                                12/31 10:28
GORDON2037:希望法官跟法務部長及其家屬都能遇到相同的事情         12/31 10:28
drwei:這個案子還輪不到王清峰挨罵 法官沒判死刑 先罵法官吧        12/31 10:28
abucat:這種應該直接死刑!                                       12/31 10:28
makihara:幹 太衰了 他演技不好 沒讓家屬感受到誠意啦 啾咪         12/31 10:29
SgyMirage:現在連經書都不用抄了 真好                             12/31 10:29
Isoroku5566:紅燈右轉就要關一天了,闖入民宅強姦殺人支解才25年    12/31 10:29
ANOTHERK:法官家人安好?                                          12/31 10:29
KaoPipi:演技還不夠好 再好一點 就可以假釋了唷                    12/31 10:30
yankees1:飯後態度良好 ㄎㄎ                                      12/31 10:30
frozenmoon:政府不是缺錢嗎? 那就把犯下重大刑案的人抄家阿        12/31 10:30
Workforme:法官是不是為了判無期徒刑所以找藉口給加害人啊?        12/31 10:31
killer110:這就是法律系出來的專業法官 禍國又殃民                 12/31 10:31
PTTcountry:[廣告] 出庭前假哭特訓班 三十萬換你三十年 保證划算    12/31 10:31
SgyMirage:鞠躬道歉落淚正夯                                      12/31 10:32
AmekawaKou:現在是上級不敢簽 下面的更別說是犯上了 跟王無關?!     12/31 10:33
drwei:法官是司法院管的 法務部管的是檢察官 無上下級關係唷        12/31 10:34
godmyoh:法官:河蟹這麼好吃,值得推廣..(嚼嚼)                    12/31 10:35
wuzga:  姓王的下台                                              12/31 10:35
KINGTIGERX:是沒上下級啦 但是有程序先後…誰都懶得同案再審吧…    12/31 10:35
bengor:不食人間煙火                                             12/31 10:36
wuzga: 8年出來再煮一個                                          12/31 10:36
pigangel999:怎麼有這種廢物啦幹!這種人還留著幹麻啦!!!!!          12/31 10:36
stootz:垃圾法院                                                 12/31 10:37
SgyMirage:這叫上下交相賊 雖然無上下級關係 依然是交相賊          12/31 10:37
lave2002:這是刑事政策的走向~為了人權立國 只能這樣犧牲被害人     12/31 10:38
Balders:唉..                                                    12/31 10:42
sinker:這種判決根本不符合社會大眾對正義的期待阿                 12/31 10:42
horace7377:如果有怨恨屋就好了!!                                 12/31 10:42
tooth:算了啦!對台灣的法律早就沒信心了。                         12/31 10:43
hunchisin:下一篇                                                12/31 10:44
waeting:找地獄少女吧                                            12/31 10:45
Rattlesnake:有些法肝辦公室都掛佛經 大概覺得判死刑是殺生吧       12/31 10:47
wrjptt:無期徒刑是輕判? 那阿扁該偷笑了.......                   12/31 10:47
yashingno:不思怎麼還沒出來反串找罵?                             12/31 10:49
piliboy:我們需要奇樂!!!新世界的神!!                        12/31 10:53
sugizo0:http://tinyurl.com/yjlupes                              12/31 10:55
beatmen:臭法官我賞你兩巴掌 我再跟你鞠躬道歉 記得判我無罪喔      12/31 10:57
jayhang:                                                        12/31 10:59
assking93:奇樂讓他們死得太爽了,我們需要開腸剖肚的Punisher       12/31 11:03
PTTcountry:為了大環境人權思想  請被害人稍微忍受一下 謝謝0.<     12/31 11:04
xiaoyu:這麼垃圾法匠..令人髮指...他日九泉之下面對死者能心安嗎    12/31 11:04
achang88:強姦7年  姦屍2年 ....                                  12/31 11:06
ABA0525:死亡筆記本快出來吧                                      12/31 11:08
delmardidi:天啊 超爛的啊                                        12/31 11:28
lites:無期+特赦=有期   有期+假釋=10年   10年後活龍一尾          12/31 11:29
lites:悲哀...一條命就這樣...垃圾人權最大...只要會演戲就行...    12/31 11:32
littlelaba:拎娘卡好 法官的家人就不要被殺到........              12/31 11:34
tobu:怒                                                         12/31 11:35
ccucwc: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的  更何況他還侮辱跟破壞屍體 饒不得      12/31 11:36
opopwys:噁                                                      12/31 11:38
kaiandgreen:看來要姦淫擄掠最好還要兼演技一流 這樣就可輕判!      12/31 11:43
kaiandgreen:現在垃圾這麼多 監獄又人滿為患 為何不判個死刑槍斃為  12/31 11:45
kaiandgreen:節能減碳替世界省糧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幹嘛為這人渣..  12/31 11:46
southdog6932:殺人後鞠躬道歉可輕判  我紅燈右轉鞠躬道歉怎沒用?   12/31 11:50
aaa77413:台灣法官越來越白癡了                                   12/31 12:06
enviromentp:未來殺人犯只要鞠個躬莊一下就免死這像話嗎?           12/31 12:13
chungyiju:                                                      12/31 12:15
nugundam:法官都很耐斯的,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啦                      12/31 12:24
nugundam:便當峰難道不用負責嗎?                                  12/31 12:25
NcThoR:這年頭的法官都這麼機歪?                                  12/31 12:32
bigsun0709:腦殘法官~                                            12/31 12:32
iamgyfan:                                                       12/31 13:00
weltschmerz:幾年過後假釋出來,肚子餓了,又是一條人命            12/31 13:08
※ 編輯: Howard          來自: 114.39.148.210       (12/31 13:12)
yape:紅燈右轉我鞠躬道歉,也沒有犯意阿!!!!怎麼差這麼多            12/31 13:31
overhere:姦與烹都不算動機? 若沒想怎會做? 無法接受               12/31 13:56
Norther:因為死的不是法官或其家人朋友                            12/31 14:03
mcjesus7204:那在庭上我臨時起意殺法官,我再對屍體鞠躬道歉        12/31 14:05
mcjesus7204:還哭得像娘門梨花帶雨。問法官這該判我幾年‧          12/31 14:06
mcjesus7204:考得上司法官,代表有法律專業,但不代表你具有人性    12/31 14:08
mcjesus7204:更無法證明你是高道德恪遵的法律人,                  12/31 14:09
lockbolt:真的假的? 腦殘到誇張                                   12/31 14:09
mcjesus7204:瓦罐不離井上破。這鳥判決,你總有一天要還的          12/31 14:13
hsingsien:法官都不怕被冤魂纏身嗎......                          12/31 14:13
mcjesus7204:怕哦,很多法官都吃素。但有良心的出世沒幾人          12/31 14:14
bury13:希望以後被殺的都是支持廢死刑的  看看他們真那麼寬容????   12/31 14:30
curu:標題沒用錯,確實是輕判                                     12/31 14:32
blueennis:無期~不就代表全民要繼續養這個廢物到他死              12/31 14:37
starts: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最有人權的是殺人犯                      12/3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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