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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00668880 (波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要走向以暴制暴的社會(瞿海源、盧映潔)                        
 時間  Wed Mar 30 07:25:5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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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Ho-4  蘋果社論


不要走向以暴制暴的社會(瞿海源、盧映潔)

2011年 03月30日

台灣社會中最近發生有關國中女學生被集體霸凌,以及性侵害犯罪人出獄後再犯性侵殺人
事件,有關台灣社會民眾面對此等犯罪事件所展現出的反應與行為,卻令人感到憂心,亦
即台灣是否是走入誤認正義的集體暴力與群體壓迫之失序社會。


在霸凌事件中,吾人可以看到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皆為未成年人,而霸凌者會以糾眾教訓他
人的方式來發洩不滿情緒,顯示出家庭、學校教育對培養正確價值觀的欠缺。然而,面對
這樣的問題,除了有民眾透過網路的聚集有呈現出反霸凌的理念外,其實可以看到更多,
在網路上動輒進行揭人隱私的人肉搜索,以及在網路未知真假的訊息流竄,進而產生的互
嗆乃至謾罵、人身攻擊或威脅的言論,甚至有具體的圍堵行動,亦無端波及其他廟宇。


謾罵攻擊欠缺防治


再加上同樣輕信網路上不知從何而來的訊息,卻不盡足夠查證義務而喜好煽動的媒體、電
視節目與政治人物,以更大的群體壓迫力量,誤以為此即問題解決之道,實則是與霸凌者
乃出於同樣心態之以暴制暴手法。

至於性侵害犯罪人出獄後再犯性侵殺人事件,則是在對治安憂慮恐懼下所爆發的公眾情緒
。然而,吾人分明見到的是法規制度的缺失以及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但在網路上或媒體上
卻沒有太多對於法規制度與被害人保護機制的深入改革探討,同樣看到更多的就是應報、
復仇式的謾罵攻擊。

而有大學老師、犯罪學專家及職司性侵害犯罪人治療的專家在犯罪嫌疑人家屬所在當地舉
辦社區論壇,在媒體的報導中沒有太多著墨詳細檢討犯罪預防措施與再犯防止可能,反而
是以包青天式的人民公審的復仇聲浪為主軸。而犯罪嫌疑人家屬被毆打、住所被砸毀,彷
彿在台灣已回到株連九族的朝代,難道這樣就是台灣解決犯罪問題的有效方式嗎?難道這
樣就是台灣保護犯罪被害人的機制嗎?

我們不樂見到犯罪的發生,我們更痛心有人因犯罪而被害。然而不明就裡的以暴制暴只會
讓台灣社會更加退步,亦非防止犯罪的解決之道。期盼台灣民眾理性深思。


作者為瞿海源(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盧映潔(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聖潔的  盧教授最新發言

推文請小心  不然她會送你嘉義太保一日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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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昆蟲從地球上消失  50年後所有生命都會滅亡

     如果人類從地球上消失  50年後所有生命都會欣欣向榮"

                                          -- Jonas Edward Salk (191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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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9.216
GauYi:看到作者一就壞了                                          03/30 07:26
ericinttu:不要走向以暴制暴的社會(瞿海源、盧映潔)              03/30 07:26
rhyhaven:社論掰                                                 03/30 07:26
kitess:我叫你大人阿   你叫我xx 我就告上朝廷                     03/30 07:27
trueromantic:我討厭盧大作家                                     03/30 07:27
tadaze:這麼早XX嗎?                                              03/30 07:27
hsiaoyoshye: 大推.此文一針見血.鞭辟入裡.讀者不哭則不慈也        03/30 07:27
chinhan1216:制裁不就是以暴制暴?                                 03/30 07:27
s2101001:在聖人眼中,跟他不同意見的人都很污穢骯髒啦             03/30 07:28
seo4327:令人討厭                                                03/30 07:29
goetz:看到盧映潔先噓再說。                                      03/30 07:29
osape:.................                                         03/30 07:29
tooeasy:盧映潔?                                                 03/30 07:29
hugavin:那簡單一問 以暴制暴外 有其他更有效的解決方法??          03/30 07:29
def24:阿                                                        03/30 07:29
Lyon9:社會學大濕耶XD                                            03/30 07:30
lamune:盧映潔? 那不就是廢文?                                    03/30 07:30
fulyh:備乃加鞭大呼曰;的盧的盧今日妨吾;言畢的盧忽從水中湧身而起  03/30 07:30
jagdzaku:測試2這按鍵功能                                        03/30 07:30
goetz:盧教授: 我學佛的耶!!!!                                    03/30 07:30
yaobj:.......................                                   03/30 07:31
blauncher:偷竊砍手的治安好得很呢                                03/30 07:31
Rex1009:這文章太聖潔只好噓了                                    03/30 07:31
Lgum:只準聖潔告人,不准鄉民嘴砲.                                 03/30 07:32
GY: 贊成,請作者快把死刑犯帶回家感化他們                        03/30 07:33
b00668880:應該請聖人進監獄感化犯人  再來提倡廢死                03/30 07:33
fushi:把人分類  見人就噓  辛苦了 以後也不用討論了  報名子就好   03/30 07:34
Lgum:吾人 吾人 吾人 吾人 吾人 吾人 吾人                         03/30 07:34
excel5566:社會學大師耶....                                      03/30 07:34
s2101001:整篇只有前五行提到暴凌,剩下都在提暴凌者很可憐 ^.<     03/30 07:34
s032538:等哪天聖人變成被害者就有趣了                            03/30 07:35
Regen:口無遮攔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03/30 07:36
Rohmer:既然他覺得鄉民都不討論法律機制,他怎麼不提高見出來呢?   03/30 07:36
RV:我同意不能以暴制暴, 但司法那麼弱 當罪犯不就最爽              03/30 07:36
muscleless:盧教授出馬了 噓文的人小心用字喔                      03/30 07:36
cloudyst:信你們  社會更亂  打高空有用嗎                         03/30 07:37
damaskala:聖光術!                                               03/30 07:38
lepidoptera:........................ 只有點點應該不會被告吧     03/30 07:38
belmontc:鄉民自己愛亂罵被告正常吧?對不同意見看過斥之以鼻就好啦  03/30 07:38

堂堂法律系教授  還是個虔誠的佛教徒

不但不能接受批評  還利用本身知識對鄉民提告

我如果是她師父一定把她逐出師門

s2101001:不愧是聖潔大師,吾人不覺自慚形穢、自愧弗如呢,科科     03/30 07:39
rangertsao:法律能制裁施暴者  才不會走向以暴制暴的社會           03/30 07:39
belmontc:因人廢言不覺得很偏激嗎 有些人真的要自己檢討...:P       03/30 07:39
rangertsao:法律不能給人民保障  人民只好自力救濟                 03/30 07:40
rangertsao:會有這樣的言論只能說是本末倒置                       03/30 07:41
※ 編輯: b00668880       來自: 61.227.199.216       (03/30 07:45)
s2101001:請問一下法律系教授:當法律中有死刑卻又不執行是否違法?  03/30 07:43
s2101001:當法律有能耐制裁施暴者時,難道還會有以暴制暴?         03/30 07:44
beyondsoul:belmontc不意外                                       03/30 07:45
hsiaoyoshye: 盧教授講的沒錯啊.你們鄉民都沒念過法律以為死刑萬能  03/30 07:47
belmontc:那也只是他修行未到家吧 比他糟的我想應該更多..          03/30 07:47
jcom:要民眾深思有什麼用 有能力的不做事才是問題吧                03/30 07:48
hahah:霸凌妳兒女再來寫這篇如何 ^^                               03/30 07:48
belmontc:beyoundsoul之前被罵慘慘居然想要趁亂報復耶 科科 >_O     03/30 07:50
s2101001:佛教徒居然不懂「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還真是有才   03/30 07:51
collector:..                                                    03/30 07:51
belmontc:那是佛劍吧...真的佛教有講那套?= =                      03/30 07:52
beyondsoul:原來你有妄想症?XD                                   03/30 07:53
Refauth:很好~這文章讓我確定了牠與"社會脫節"的程度有多麼嚴重...  03/30 07:54
avecmoi:================以上噓文皆列入被告====================  03/30 07:54
Rohmer:工讀生上線了嗎?                                         03/30 07:55
akirk0823:開始釣魚摟                                            03/30 07:55
Refauth:不知道會釣到多少漁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3/30 07:56
sheepxo:朱大已經著重於法規制度與被害人保護機制的深入改革探討    03/30 07:56
s2101001:《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就有提到世尊為救五百人殺一人   03/30 07:56
sheepxo:我想這些人大概不削看                                    03/30 07:56
fulyh:如果亂告別人的話,是會被反告誣告的~只是多數人不懂法而被嚇  03/30 07:57
s2101001: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2/0346_004.htm    03/30 07:57
Refauth:樓上的s2101001施主 您認真了...                          03/30 07:58
azndevil26:完了完了要被告了                                     03/30 07:58
black205:以暴制暴??  哪裡制了 哈哈哈                            03/30 08:01
s2101001:山本玄峰(1866-1961,日本臨濟宗):「一殺多生通於禪。」  03/30 08:01
ntouhr:有剩劫的驢教授   快拜                                    03/30 08:03
s81j81js:下凡來了? 推文小心點 避免嘉義一日遊喔                  03/30 08:03
s2101001:殺一惡人才是真正的慈悲。可惜自稱佛教徒的聖人卻不知啊   03/30 08:04
Spearm1nt:   快把強姦犯帶回家感化啊                             03/30 08:09
hcs9158:被教到的學生 希望不要被洗腦 不然出一堆廢死人本          03/30 08:10
ndr:......                                                      03/30 08:10
samz:只會打高空,廢文一篇....                                    03/30 08:11
jessy000:我們的法律的確該檢討,不然這類事情不會消失,難不成每   03/30 08:11
jessy000:次都要靠鄉民人肉+批鬥= =                               03/30 08:11
watertree: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真的很好                             03/30 08:14
kuo1102:==================== 不許政府執死行  只許自己法院告     03/30 08:14
s032538:今早漁獲量如何?                                         03/30 08:15
dhampir:http://www.youtube.com/watch?v=B4hnmpAiDMc              03/30 08:16
zusuki:法律跟制度有用的話 何須鄉民人肉撻伐 ??                 03/30 08:16
dhampir:槍斃就對了,要廢死就去組政黨選立委選總統阿              03/30 08:17
hero1056:幹嘛噓瞿海源教授...   無知鄉民不知道他對社會學貢獻多   03/30 08:17
herson8852:                                                     03/30 08:17
wuchialong:對XX學有貢獻就可以出來放屁?                          03/30 08:21
ndr:李遠哲對科學的貢獻也很多                                    03/30 08:25
ndr:法律該檢討...不是每幾年就選一次立委嗎?                      03/30 08:26
s2101001:法律是該檢討,但期待那些法律系教紹學者或立法委員?XD   03/30 08:32
cheko:看作者必噓                                                03/30 08:45
kuankubank:只保護犯罪人的人權  受害者人權誰保護                 03/30 08:46
blaja:我沒有因人廢言 這篇的確是廢言                             03/30 08:47
kuankubank:保護壞人人權 就是真民主?????                         03/30 08:47
tera:推文還有人敢不挪台? -> 聖潔的 盧教授 <-                    03/30 08:48
tera:只能說有人沒看到案外案一堆吸毒拉K刀槍就急著大放闕詞        03/30 08:49
lotoss:哪來的以暴制暴?  那群垃圾是有怎樣嗎?                     03/30 08:51
bg00004:歡迎兩位 去跟歐美列強討論利比亞情勢!  請加油!!!         03/30 08:56
julian30320:死刑犯好可憐,反對他的人罪該萬死                    03/30 08:57
ironfox:.........                                               03/30 09:02
ranpla:瞿海源果然只剩下擺著看的功能了...                        03/30 09:06
ijtm:甄試費文一篇                                               03/30 09:09
gsx7777777:我沒有因人廢言 這篇的確是廢言                        03/30 09:14
cucubo:一少傑見狀,急呼:「您老!袋有洞!!」這篇來釣魚的>_^         03/30 09:19
novelo:紅色見喜~看到作者不禁送上紅色的祝福                     03/30 09:21
cwind07:與社會百姓脫節 住在高塔的高級嘴砲                       03/30 09:33
Amara:女孩還那麼小   我沒辦法說服自己讓那種人渣活著             03/30 09:47
prestige1:不以暴制暴嘴巴說很簡單,讓那些罪犯都住到他家附近      03/30 09:55
prestige1:讓他好好感化這些人不就成了....                        03/30 09:55
prestige1:還有兩個人寫一篇文章的,一人寫幾段嗎....              03/30 09:56
iamgyfan:                                                       03/30 10:01
Connels:噓會被告嗎?                                             03/30 10:07
spring610:盧教授 真是驚人                                       03/30 10:29
GunsNRoses:通篇廢話 可恥                                        03/30 10:33
MaNeNe:聖潔的社論                                               03/30 10:39
waternoer:快速鍵設了沒?                                        03/30 10:52
popoallan:...                                                   03/30 10:53
kaku216:放你的狗屁                                              03/30 11:02
fancyrex:妳真的是這樣想嗎?                                     03/30 11:13
muller26:                                                       03/3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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