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的橋

Bridge of Clay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總有一座橋,這座橋,就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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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澳洲國寶級作家馬格斯.朱薩克,
《偷書賊》後潛心構思13年,
獻上描繪愛與親情的感動作品


☆出版當天,空降排行榜第一
★作品總銷量超過18,000,000本
☆十三年漫長等待終於結束
★跨越時間、空間與海洋的家族史詩,
☆描繪澳洲廣闊大地的文學鉅作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總有一座橋,這座橋,就是家人。

 

鄧巴家的男孩沒有母親,也不需要父親。

母親的病逝雖在他們心中留下傷痛,父親的離家卻讓兄弟羈絆更加堅強。但在他們以為人生也許就是如此時,父親突然回到家,提出令人不解的要求:他希望五人跟他去蓋一座橋。

五兄弟中,只有克雷願意答應。其餘四人不明白這座橋有何意義,也不懂他為什麼背叛兄弟情誼。但從好久以前克雷就知道:他就是那座橋,只有他,能修復這個家庭受的一切創傷。

 

面對傷痛,我們從不陌生,卻不知道怎麼把自己治好。

我們啟程到遠方找希望,奇蹟卻在一開始出發的地方。

 

經歷十三年沉潛淬練,愛與溫暖的傳信人馬格斯‧朱薩克再次帶來撼動人心的美麗作品。這個充滿心碎與感動的家族史詩將揪住你的心臟,直至最後一頁。

 

***

 

―― 馬格斯.朱薩克作品 ――

 

《偷書賊》

 

文字餵養人類的靈魂,讓我們與世界連結,

愛給我們活下去的勇氣,並訴說一段撼動死神的感人故事......

 

9歲小女孩莉賽爾和弟弟在戰亂中被迫送到寄養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賽爾在弟弟冷清的喪禮後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冊,為的是要紀念自己永遠失去的家庭。

莉賽爾藉由閱讀與文字所散發的力量,讓死神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戰場上的靈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奧:為什麼人類一面展現殘酷的殺戮,一面又有發自內心的關愛呢?

 

《傳信人》

 

一趟驚奇、神祕又詭譎的傳信之旅,

有笑有愛也有淚!

 

不滿二十歲的艾德靠開計程車賺錢。他的人生不特別爛,但也不特別好。然而,一切都在他阻止了一樁銀行搶案後改變――

一張寫上陌生住址與時間的方塊A撲克牌來到門前,上面寫著各種荒謬任務,待他完成。艾德的人生也因此改變!

影音介紹


名人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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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佳評如潮】

朱薩克以細膩手法創作了一個獻給失去、哀傷與罪惡感的作品。

――《出版人週刊》

敘述手法極為錯綜複雜,越過時間、空間,甚至跨過海洋。朱薩克生動地描繪了一幅兄弟群像。他們用盡全力,延續家族故事,並以此找回屬於這個家的平衡。

――《時代雜誌》

這本令人驚豔的作品力道強大,讓人無法抵擋,深深感動。《克雷的橋》鋪展故事的過程就像反轉過來的魔術手法,以各種誤導方式展現傑出的敘述性詭計,必須等到所有元素都在眼前攤開,你才會恍然大悟。

――《華爾街日報》

令人不捨掩卷……你會真心相信《克雷的橋》的角色都是真的,而且忍不住對他們付出關心……感動得令人心痛,又幽默得令人發笑,而且百分之百激勵人心。

――《為妳說的謊》作者,暢銷作家M.L.史黛曼

溫暖而真誠……這是一個愛、藝術與贖罪的故事。有些粗野,有些愉快,時有睿智深奧之語,極度感人。

――《泰晤士報》

在不完美的世界裡,有著不完美的人,而朱薩克決心讚頌他們的奇異與獨特……文筆優美,挑動情緒……《克雷的橋》必定能觸動你的心弦。

――《紐約書評》

編輯推薦


他是每個家都會有的那個人,永遠值得信任,永遠能夠倚靠
(文/木馬文化副主編 林立文)



《克雷的橋》為何讓人落淚?

我認為,那是因為它沒有刻意要讓你落淚。

然而這其實是個很煽情的故事:媽媽得絕症,爸爸拋家棄子,哥哥輟學養家……等等。看起來就很芭樂。

雖然如此,但作者偏不。他淡然描述媽媽的病況越來越糟,甚至在沮喪程度快超出承受範圍時,讓母親說出霸氣宣言:「要是看到死神,叫他給我過來。」藉此引你一笑。

他筆下失親的五個孩子也不走悲慘路線。男孩很快振作精神,穿上大人尺寸的盔甲,提早進入社會,學著掙錢生活,也學著用自己的方式釋放胸中的憤怒與悲痛,以及青春期無以名狀的火焰。

此外,那些孩子在空盪的屋中接納了一貓一狗一鳥一魚一騾子。嘴上說是給么弟的寵物,其實是五人都需要的陪伴。朱薩克把動物寫成人,從牠們的名字(全是希臘天神)到舉動(如果騾子想進屋,沒人攔得住)都是如此。這些動物變為鄧巴家的成員,熱熱鬧鬧度過這最艱難的時期。

《克雷的橋》中有許多形而上的橋樑。媽媽是橋,她的人生從波蘭跨度至澳洲,帶來她父親教的琴藝與希臘神話,只是母語失落在大洋中;爸爸是橋,雖然他多次遭人生的洪水沖擊,還是以愚勇回家面對過往,嘗試重建家人間的關係。

克雷自然是橋。他通過烈火的試煉,讓家人透過他再次相聚。他是每個家都會有的那個人,永遠值得信任,永遠能夠倚靠,在風暴之中屹立不搖。

作者

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

一九七五年生於雪梨,父母為奧地利與德國後裔。馬格斯.朱薩克可說是當代澳洲小說界獲獎最多、著作最豐、讀者群也最廣的作家。迄今出版《偷書賊》(木馬文化,2005)、《傳信人》(木馬文化,2008)等書。
經歷過《偷書賊》全球性的成功,朱薩克沉寂數年時光,都是為了醞釀創作生涯中最好的故事。「你總是希望每字每句都能完美,要把故事說對、說好。其實我的心情就像書中的主角克雷,他想造出一座最美麗也最完美的橋――可是內心深處,他知道這不可能做到。但是這個嘗試的動作是美好而且了不起的。我在寫這本書時就是這個感覺。」藉由《克雷的橋》,朱薩克想描繪一個充滿缺陷、彼此恨著又愛著的家族;他想讓讀者感受到文字的生命與力道。對於朱薩克的成功,你可以說他擁有與生俱來的寫作天賦,但這一切更可能歸功於他對完美的追求,十三年間持續創作,未曾間斷。「身為作家,我是這樣覺得:其實你一直處於熱身的狀態。就某方面來說,寫書就是為下一本作品熱身。」這是他的創作之道,而在《克雷的橋》之後,我們必能再次迎來他超越自我的下一本鉅作。
www.randomhouse.com/features/markuszusak
Facebook:/markuszusak
Instagram: @markuszusak
Tumblr: http://www.zusakbooks.com

譯者

馬新嵐

高雄出身,現居桃園。台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雜食性讀者,希望每天有36小時。

序/導讀

繁體中文版序

 

回家的橋,也是離家的橋

 

馬格斯.朱薩克

 

寫完《克雷的橋》一年後再為它寫序,有種回到家的感覺。這使得我再一次想起這本書,以及書中角色伴我度過多麼長的一段時間,我想他們應該會和我在一起一輩子吧。當我終於將書完成,眾人說:「你一定很開心。」但事實是,不知怎麼,我有種失去親人的感覺。經過多年掙扎與懷疑,恐懼與努力,和許許多多的快樂,我不禁想,沒了克雷、沒了鄧巴家那些男孩和他們的父母,麥可和潘妮洛普,我該怎麼繼續下去。我也會想念凱莉,她是克雷最好的朋友,一名騎師學徒,另外還有那五隻居住在鄧巴家的動物。完成《偷書賊》後的十三年間,這些角色在我心中,也在我身旁。他們是我的朋友,也是最了不起的對手。他們是我身為作家最大的挑戰,也是最大的喜愛。從過去到現在,我一直都是鄧巴男孩。

 

這個靈感第一次是出現在我二十歲。(寫下這句話時,我已經四十三歲了。)那個時候,我全心投入作家這個職業,即便當時遭遇的多是挫敗。我總會在住家附近散很久的步。其中一次散步時,我在心中看見一個正在建橋的男孩,並為他取名「克雷頓」(Clayton)。我本來打算將書命名為《克雷頓的橋》(Clayton’s Bridge),幾個月後我又想:不,不要叫《克雷頓的橋》,叫《克雷的橋》(Bridge of Clay)好了。這個改變為我的靈感注入全新深度的意義與情感。我見到一個以石頭或木材當材料建橋的男孩,但這材料中也包括了他自己。他將自己的整個人生鑄進橋中。就這個靈感而言,若以英文的角度來看,克雷(Clay)同時可當作名字,也是一種建材:黏土。黏土可以塑造出任何事物,但需要火焰使其定型……於此,我見到一個全新的故事開頭成形,以及一個確切的結局。只是還沒準備好下筆寫它。

 

嚴格說來,我在二十幾歲前半曾試圖將故事寫成另一種版本,卻也很快地發現,我寫出來的東西跟想要的並不一樣。你總是在找一個能將心中感受轉化為紙上文字的方式。所以我先將《克雷的橋》放到一邊,書一本接一本出,直到我創作的第五本作品,也就是《偷書賊》出版。我想,該是時候再來挑戰這個男孩、他的橋,以及他對偉大成就做的嘗試了。

 

我開始蒐集新點子是在二○○六年。這些點子包含一個五兄弟的家庭,一名從東歐前往澳洲的母親,還有一個深深著迷於米開朗基羅的父親,尤其是大衛像,以及他未完成的作品,奴隸們(又稱囚徒們)。當我想著潘妮洛普.鄧巴帶著一只手提箱,裡面放了兩本書(《伊利亞德》與《奧德賽》),就這樣從歐洲來到澳洲的畫面,真心相信我有了必要的元素。我們時常覺得自己像是住在一個渺小的郊區,但在這樣的一個地方,有著艱苦而殘破的一家人,受到旅途與笑聲、美好的生活和悲慘的死亡撼動。更有一個男孩,他受盡一切苦楚,只為將全家凝聚在一起。我想將所有美好、所有悲劇與所有勇氣全放進這個設定在郊區的故事中。

 

最後,我覺得應該可以稍微談談書中、故事中的那些橋,尤其是這本書。敘述者(克雷的大哥馬修)時常對讀者講起,他做為這個故事的作者與做為聽眾的讀者間的連結。我也常想像這件事。我地球一隅寫作,而這些字句延伸遠走,來到閱讀這本書的讀者面前,不管他們身在何處。這麼一來,即便是在我寫作的當下,讀者也成了故事的一部分。

 

如果用更直接,更故事導向的說法,那麼《克雷的橋》中的橋梁隨處可見。尤其,克雷是為了將他的家人凝聚在一起才建橋,但同時也是為了找到一個離開的方式。那座橋的方向能通往家,也能離開家。而馬修也在建他自己的橋。他不僅是想了解自己的弟弟,更是為了理解自己有多麼愛他。就是因為這樣,他才要寫這個故事,這些字句都是愛的證明。

 

創作《克雷的橋》時,我遭遇許多挑戰,並靠著意志力讓書得以成形。我認為,我之所以在《偷書賊》後花上十三年才完成此書,是因為我一直想在寫作上超越自己,我向來以此為目標,想抓取稍微超出能力範圍的成就。有時我會覺得,這好像是自己與自己在爭搶世界盃寫作冠軍。但如今一切都結束了,我知道我已盡了全力。故事中的橋是克雷,但這本書則是我。暫且不管其他人怎麼看,我知道這本書是以勇氣寫成。就目前而言,我已十分欣慰。我希望你也能在書中找到勇氣,在這些角色中找到善意。

 

在此致上最高的祝福與敬意

馬格斯

試閱

殺手看來像是中年男子

如果在開始之前(至少就這個故事而言),有一臺打字機、一隻狗,還有一條蛇,那麼故事真正開始(也就是十一年前),有的就是凶手、騾子,還有克雷。不過,即便是在最初階段,也需要有人先採取行動,就那天而言,就是凶手。畢竟是他將一切向前推動,也使得我們都向後回顧。
然而他做的只有來到這裡,在六點的時候。
那天也是一個典型的二月傍晚,熱到會冒煙。建築物被烤了一整日,太陽還高掛在天空,日光灼痛皮膚。我們不怕高溫,我們信任高溫,又或者是高溫限制了他的行動。有史以來、五湖四海所有殺手中,他肯定最為可悲。
他的身高中等,五英尺十英寸。
他的體重普通,七十五公斤。
不過不要誤會,他是個穿著西裝的垃圾;他彎腰駝背,他支離破碎;他站得歪歪倒倒,彷彿等著虛空來了結他的一生,只是並不可能,至少在今天不可能。這感覺來得突然,但今天似乎不是能讓凶手好過些的日子。
沒辦法,他感覺得到。
他能嗅到那氣氛。
他永生不死,而這也許就概括了許多事情。
在凶手覺得不如歸去的時候,卻深深相信自己刀槍不入。

後來他在弓箭街口站了好久(至少十分鐘),並且因為自己終於抵達此處鬆了一口氣—─但也因為來到這裡驚恐不已。這條街看起來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此處微風悶熱卻徐緩,煙味之濃,彷彿能觸碰到的實體;汽車不像熄火停在街邊,反倒像被捏掉引擎。躁動、憂心又一聲不吭的鴿子停在電線上,壓得電線直往下沉。這整座城市彷彿趴伏在街道邊大喊著說:
凶手,歡迎回來。
環繞身周的聲音是如此溫暖。
如果你問我,我會說你捲入了一些麻煩……然而,說麻煩似乎太過輕描淡寫,你根本是麻煩大了。
他也知道。
沒有多久,高溫壓境。
此時弓箭街也因此躁動起來,幾乎像是磨刀霍霍,而凶手也感染到這股亢奮。他感覺到外套裡不停往上竄的情緒,問題也隨之而來:
他真能繼續往前,完成故事的開頭嗎?
他真能完成嗎?
最後,他又感受了一下這奢侈的氛圍,這萬事俱靜的恐怖,然後吞了口口水,摩挲著頭上像皇冠一般亂翹的頭髮,正色下定決心,走向十八號。
他的西裝正在燃燒。

是的,那天他是為了五兄弟而來。
就是我們,鄧巴家的男孩。
從最大到最小的順序是:
我、羅里、亨利、克雷頓、湯瑪斯。
從此,我們跟以往再不相同。
不過,說句公道話,他也不一樣了。為了讓你至少了解一下這名凶手到底走入了一個怎樣的狀況,我應該先把我們的樣貌跟你說說。
很多人當我們是小流氓,是野蠻人。
大致而言,他們沒說錯。
我們的母親過世了。
我們的父親逃走了。
我們像混混那樣罵髒話,像拳擊手那樣跟人打架;我們相互痛毆,戰場在泳池畔、桌球桌旁(桌子永遠都是第三或第四手,架在後院凹凸不平的草地上),還有大富翁、飛鏢比賽、橄欖球比賽、打牌比賽,以及我們弄得到手的所有東西。
我們有一架沒人彈的鋼琴。
我們的電視被判無期徒刑。
我家沙發已經用了二十年。
有時若聽見電話鈴聲,我們其中之一會走出去,沿著門廊跑到隔壁鄰居家。那裡只有齊曼老太太,她買了新的番茄醬,但打不開瓶蓋。而不管跑去隔壁的是誰,他都會再跑回來,任憑前門「碰」一聲關上,生活繼續向前。
沒錯,對我們五人來說,生活永遠都會繼續向前。
生活是我們之間揍進身體又再毆出的玩意兒,尤其是在一切都沒問題或全是問題的時候。那時,我們會出門,在傍晚時分跑上弓箭街,在這座城市裡到處走:塔樓、街道,一派憂鬱的樹木。我們聆聽從酒吧、屋舍、街區拋出的那些喋喋不休的對話,心中確信這裡真是我們的地盤。我們其實有點想把所有對話收集起來、夾到臂下,統統帶回家。至於隔天起床會不會發現一切再度消失─—這些建築、這些耀眼的燈光—─我們並不在乎。
喔對,還有一件事。
而且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就我們所知,在飼養怪寵物的小眾族群中,只有我們偷偷藏了頭騾子。
這頭騾子可了不起了。

這隻問題動物名叫阿基里斯。我們家在市郊,如果要詳述牠是如何趁著市區賽馬複賽的當兒跑到我們家後院,幕後花絮簡直比老奶奶的裹腳布還長。一方面是因為這故事牽涉到我們家後面廢棄的馬廄、練習道、過時的地方法案,以及一位不大擅長拼字的憂傷胖老人,另外則與我們過世的母親、跑路的父親,還有最小的兄弟湯米.鄧巴有關。
那時我們也沒問家裡每個人的意見,總之騾子突然出現引發了爭議。在跟羅里大吵數次之後——
(「欸,湯米,這是怎樣?」
「啥?」
「你說啥是什麼意思?你是想唬爛我嗎?後院有隻驢欸!」
「牠不是驢,牠是騾。」
「有什麼差?」
「驢是驢子,騾子是兩種不同……」
「我不管牠是不是四分之一血統的馬去跟天殺的席德蘭小馬混種,是說這傢伙在晒衣繩下搞屁啊?」
「牠在吃草。」
「我知道!」)
—─總之,我們把牠留下來了。
或者說精闢些,是騾子沒走。
湯米大多寵物都是這樣,但阿基里斯有幾個狀況,最值得一提的是:這頭騾子野心勃勃。我家後面的紗門壞掉很久了,只要後門有點縫隙,牠就會走進屋子(至於有時根本是後門大開的狀況……嗯,這就別提了)。這種事至少一個禮拜發生一次,所以我也每週至少發飆一次,內容聽起來大概是這樣:
「去他的上帝!」當時這些褻瀆語言我講得特別猖狂,大家最知道的就是我會在上帝前面加去他的。
「我沒跟你們這些小混帳講過嗎?我已經講了他媽的有上百次!要關後門!」
諸如此類的。
而這又再次讓我們回到凶手身上。他怎麼可能知道?
他可能一到家裡就猜到了,我們都不在家。
他可能早就知道自己必須做出決定,要不是用他的舊鑰匙,就是在門口等—等我們回家。然後他就要問那個問題、提那個提議。
他早預料到自己會遭到嘲笑,那甚至可以說是他自找的。
但情況完全不是這樣。
打擊好大。
在這令人傷心的小屋,死寂襲來。
還有那名小偷、那個扒手、那頭騾子。
六點十五分左右,他一步一步走過弓箭街,那頭肩負重荷的生物正在眨眼睛。

就是這樣。
凶手在弓箭街對上的第一雙眼是阿基里斯的;你對阿基里斯可是怠慢不得。阿基里斯站在廚房裡面,就在距離後門幾步之遙的冰箱前,斜斜的長臉掛著牠一貫「你是在看啥小」的表情;牠鼻翼掀動,嘴巴甚至還在嚼東西,一派漫不經心,卻又控制得宜。如果牠是賣啤酒的,那牠的表現真是他媽的好極了。
然後呢?
此刻負責發話的似乎是阿基里斯。
起先是這座城市,現下是這頭騾子。
理論上,這還算合理。如果要說城市的哪個角落可能出現這頭長了一張馬臉的物種,除了這裡再無他處。這兒有馬廄、有練習場,還可隱約聽到賽馬聲。
但騾子又怎麼說?
這股驚嚇筆墨也難形容,眼下環境對情況更是毫無幫助。這間廚房的擺設和氛圍自成一格。
牆壁暗沉沉。
地板乾又裂。
髒碗盤一路延伸至水槽。
還有高溫,啊,那股高溫。
恐怖而沉重的高溫使得向來警惕的騾子都暫時放下好鬥心。屋裡甚至比外頭還糟,這等成就不容小覷。
不過,阿基里斯不要多久就回到正事。還是說,是凶手嚴重脫水,產生了幻覺?在世上這麼多的廚房之中……他考慮了一下要用指關節去揉眼睛,抹掉幻象。可是沒用。
他眼前所見都是真的。
他非常確定這隻動物—─這隻身上有斑有點,由灰色與淺棕組成,臉面覆蓋毛髮,眼睛很大鼻孔寬闊,一派悠然自得的混帳模樣的騾子的確站在他眼前,在有裂縫的天花板之下。見到騾子得意洋洋的模樣,他明白了一件事:
凶手會做的事情有很多,但無論如何,他都不該回家。
犯錯狂

從前從前,鄧巴家過往歷史的潮汐中曾有一個女人,她有許多名字;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一開始,她出生時的名字是潘妮洛普.勒丘什科。
彈鋼琴時獲得的名字是犯錯狂。
流亡過程中,他們叫她生日女孩。
她給自己的綽號是歪鼻新娘。
還有最後的最後,她死去時的名字是潘妮.鄧巴。
她從小看到大的書中,有個詞非常適合描述她成長的地方。
她來自一片潮溼的曠野。

許多年前,一如那些在她之前抵達的人,她來時拎著一只手提箱,以有力的眼神注視一切。
這裡刺眼的光線令她震驚。
這座城市—─
這裡很熱,野蠻又蒼白。
太陽簡直是野蠻人,是徜徉天空的海盜。
它搶劫、它掠奪。
它什麼都要染指,從最高聳的混凝土,到水面上最小的泡泡。
在她之前待過的國家,在東方集團之中,太陽像是某種玩具或小擺飾。在那遙遠的國度,天氣要陰要雨、要下冰雹或下雪,都由它們控制,跟那顆偶爾露臉的可笑小黃球無關。溫暖的天氣不常,即使是最最乾燥的下午,還是有下雨的可能,毛毛細雨任意濡溼雙腳。此時共產主義歐洲正在慢慢走下坡。
此事從各種方面定義了她:她的流亡,她的孤身一人。
或更精闢地說,孤單,寂寞。
她忘不了降落此地時感受到的驚慌與恐懼。
坐在盤旋的飛機上,從空中往下看,這座城市似乎完全被水包圍(而且是鹹的那種)。可是落地沒多久,她就感受到真正的壓迫者威權,臉上也立刻布滿汗水。下了飛機,她站在一群人中,或說一大堆人,不對,他們根本是某種雜牌軍。大家都同樣驚嚇,同樣渾身汗溼。
經過漫長等待,許多人聚在一起,他們被趕進某座室內停機坪。那些球形的燈都亮著,整個空間瀰漫熱氣。
「名字?」
沉默。
「護照?」
「Przepraszam?(不好意思?)」
「唉唷我的天。」穿著制服的男子踮起腳尖,高高在上看著這群新來的移民,他們的表情如此痛苦、如此悶熱!—─他終於看到他要找的人—─「嘿,喬治!比利斯基!我幫你找到了一個……」
但這個快二十一歲(可是看起來像十六歲)的女孩讓他移不開目光。她緊抓著那灰色的小冊子,捏得像是想從側邊擠出空氣。「呼造。」
她露出微笑—─聽天由命的那種。「好,親愛的。」他打開小冊子,徒勞無功地試圖破解她姓名拼湊出的謎團。「勒卡席—─啥?」
潘妮洛普伸出援手,羞怯但清楚地說:「勒—丘什—科。」
她在這裡誰也不認識。
她在奧地利山間的營區待了九個月,那些跟她同營區的人都逃走了,他們一家一家地被送走,往西越過太平洋。而潘妮洛普.勒丘什科將走得更遠。眼下她先來到這裡,接下來就是去難民營,好好學英文、找份工作,找個地方生活下去。然後……這是最重要的:買個書架,還有一架鋼琴。
一個灼熱的新世界在她眼前開展,而她想要的東西就這幾個。隨著時間過去,她也真的得到了,而且遠遠不只這些。

在這世上,你一定會遇到某些人,聽他們說些不幸的故事,而你不曉得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才落到這種下場。
潘妮.鄧巴,我們的母親,就是其中之一。
重點在於,她不認為自己不幸。她會把一綹金髮塞到耳後,表示自己並無悔恨。她獲得的比過往失去的多太多,對此我大致同意。可是我還是發現厄運總有辦法再找上她,而且多半是在她人生的轉捩點上。
她母親生她的時候死了。
婚禮前一天,她撞斷鼻梁。
接著,當然是後來的纏綿病榻。
她過世的故事更了不起。

她出生時的問題在於年紀與壓力。就生育小孩而言,她的雙親年紀都大,母親在手術中努力掙扎了好幾個小時,筋疲力盡死去。她的父親瓦迪克.勒丘什科也筋疲力盡,但他活了下來,他盡其所能將她養大。身為一名路面電車的駕駛,他很有個性,怪癖也多。大家都覺得他長得像史達林(不像本人,比較像雕像)。或許是因為八字鬍,或許有其他原因,也可能因為這個人總是拘謹,或是因為他不多話。安靜的人往往更引人注目。
不過私底下的他又是另一回事,比方說,他擁有三十九本書,卻特別喜歡其中兩本。可能是因為他在斯賽新長大,鄰近波羅的海,又或者他打從心底深愛希臘神話。無論原因為何,他都不停重讀那兩本書—─或說那兩篇史詩,故事裡的角色總在海上徜徉。長書架歪扭地站在廚房裡,兩篇史詩擺在書架,塞在「ㄏ」的那區。
《伊利亞德》,以及《奧德賽》。
其他孩子的床邊故事是小狗小貓和小馬,可陪著潘妮洛普長大的是快腿的阿基里斯、足智多謀的奧德賽,外加其他希臘史詩的名字與稱號。
呼風喚雨的宙斯。
愛笑的阿芙蘿黛蒂。
製造恐慌的海克特。
以及與她同名的那位,有耐心的潘妮洛普。
潘妮洛普和奧德賽的兒子,深謀遠慮的泰勒馬庫斯。
以及她的最愛:
阿迦門農,諸王之王。
無數夜晚,她躺在床上,倘佯在荷馬所敘說的場景。這些故事一再由人重述,擁有許多版本。一次又一次,希臘船隊揮軍前往深如酒水的海洋,或者挺進潮溼的曠野。他們揚帆航向玫瑰色黎明,而那個沉靜的小女孩為此深深著迷。故事點亮了她嫩薄的臉龐,父親的聲音彷彿越來越小的海浪,拍拂著直到她沉沉睡去。
特洛伊人明日將再次回歸。
明晚,長髮飄揚的希臘軍隊的船將再次啟航,帶她遠走。

除了史詩,瓦迪克.勒丘什科另外又教給女兒一項對生活有正向影響的技能:彈鋼琴。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們的母親受過良好的教育。
她的床邊故事是希臘名著。
還學習古典音樂。
不是這樣。
這是另一個世界,是另一個時代的殘留。這代代相傳的書本收藏幾乎是她的家族僅存的一切,鋼琴甚至是從牌桌上贏來的。而此刻,瓦迪克和潘妮洛普都還不知道,這兩樣東西在後來都變得至關重要。
它們會讓女孩與父親更加親近。
也會讓女孩再也無法回家。
他們住的是三層公寓。
跟其他的街區長得一模一樣。
遠遠望去,他家就像水泥塑型的歌利亞頭上的一盞小燈。
靠近點,會發現屋子簡樸而四面狹窄。
窗邊擺著一架直立式鋼琴,顏色深黑,扎實強壯,光滑如絲緞。每天早晚,在固定的時段,老先生會以嚴謹而沉穩的態度陪她坐下。他的八字鬍貼著皮膚,在鼻子和嘴巴之間散發剛毅的氣氛,只有在替她翻譜時才會動一下。
而潘妮洛普,她彈著琴,專注地看著那些音符。起先是兒歌,後來他送她去上課,去上那些他根本負擔不起的課,所以出現巴哈、莫札特和蕭邦。在練琴的那段時光,外頭的世界往往一個眨眼就變換形貌。天氣從冰寒轉變為強風吹襲,從晴朗變成一片陰鬱。彈奏前,女孩會微微一笑。父親則會清清喉嚨,然後節拍器輕輕地敲。
有時她能聽見他的呼吸聲混在音樂之中,提醒潘妮他的存在,不是大家開玩笑的什麼雕像。可是,就算她能感覺到自己彈錯新練的小節,惹父親發怒,他的臉色還是介於無表情和失控中間。就算一次也好—─她很想看他爆發的模樣,例如用力拍腿,扯著灰白的頭髮。然而他從來沒有失控過,只會拿著一根雲杉樹枝。每回她的手腕姿勢垮下,或者又彈錯音,他就直接抽她指關節。那是很痛的。某個冬日早晨,她依舊是那個蒼白羞怯,縮著身體的小孩;那天她被抽了二十七下,因為她犯下二十七個彈琴的錯誤,父親因此為她取了個綽號。
快上完課了,外面正在下雪,他叫她停下來,然後舉起她的雙手。她的手被打過,這雙又小又暖的手與父親修長如方尖碑的手指形成對比。他輕輕握緊她的手。
「Już wystarczy,」他說:「dziewczyna błędów ……」她翻譯給我們聽,那意思是:
「可以了,犯錯狂。」
那時她八歲。
等她十八歲,他決定要送走她。

讓他們進退兩難的,自然是共產主義。
這個偉大的想法有著無數局限與瑕疵。
可是成長過程中潘妮洛普從沒注意過。
哪個小孩會呢?
他們沒有其他東西好比較。
年月過去,她從不知道這地方、這時期周遭的戒備有多森嚴。她沒有意識到眾人看似平等,但事實並非如此,她從沒有抬頭看過上方的水泥陽臺,以及別人用什麼眼神盯著那裡看。
當各種政治活動鋪天蓋地,政府控管了一切:從你的工作、你的錢包,還有你所有的想法與信念,至少是你對此做的所有發言。只要你有那麼一點可能是團聯的一分子,絕對會付出代價。我說過,大家都在看。
說實話,這個國家一直過得非常艱辛,也很悲傷,入侵這塊土地的人從四面八方而來,由古到今未曾停歇。不過,如果必須二選一,你也許會說局勢是艱辛大過悲傷,即使共產時代也一樣。到後來,那段時期其實是這樣的:你從一條長隊伍移到另外一條,排隊領取藥品、衛生紙,以及倉庫中持續消失的食物。
人們能怎麼辦呢?
他們排隊。
他們等待。
氣溫降到零度以下—─但還是得排。
大家排隊。
大家等待。
因為大家必須如此。
讓我們回到潘妮洛普和她父親身上吧。
對這女孩來說,那些都不重要。至少那時還不重要。
對她來說不過就是童年罷了。
一架鋼琴,結凍的遊樂場,還有週六晚上的迪士尼節目,相對於西方那個恣意妄為的世界,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讓步。
至於她的父親—他非常小心。
如履薄冰。
他一直非常低調,政治話題一概不談,但即使如此也沒有用。身邊的社會機制全數瀕臨崩解,安分守己也只能讓你稍稍活久些,不能讓你倖免於難。無盡的冬日終將到來,只是沒人料到規模如此空前絕後。於是你又回到工作崗位。
分配到那一點點的工時。
當個友善的人,但是沒有朋友。
然後你回到家,默不作聲但滿腹疑問。
─—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離開?
答案已然成形,他便開始努力。
這麼做肯定不是為了自己。
也許,是為了女兒。

中間這段時光還有什麼值得一提?
潘妮洛普長大了。
父親明顯老了,他的八字鬍是灰燼的顏色。
這裡說句公道話:其實還是有些好日子,甚至也有非常棒的日子。像瓦迪克這樣一個陰沉的老先生,通常一年會給女兒一次驚喜。他會跟她比賽跑到電車軌道旁,通常會是在某堂收費的音樂課或某場表演會之後。她剛進高中時,他則擔任她的舞伴,動作僵硬,但很沉穩。他們會在廚房空曠的地方跳舞,鍋子被踢得發出巨響,本就搖晃的椅凳翻倒在地,刀叉撞上地板。他女兒會哈哈大笑,男人也會忍俊不禁,露出微笑。
那是世上最小的舞池。

對潘妮洛普來說,她印象最深的記憶之一就是十三歲生日。那天他們去了遊樂場,雖然她覺得自己已經太老,不適合去那裡,還是坐上了鞦韆。幾十年後,她會再一次對著五個兒子中的老四(就是喜歡聽故事的那個),仔細地講起那段回憶。當時她是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月。因為嗎啡的關係,她在沙發上一半昏睡一半意識模糊。
她說:「我偶爾還是能看見融雪,看見蓋到一半的蒼白建築物,聽見鏈條嘎吱作響,感到他戴手套的手推著我的後腰。」她得硬扯著嘴角才能笑,她的臉已逐漸壞毀。「我記得自己放聲尖叫,因為怕會盪太高。我求他住手,可是又真心希望他別停下來。」
所以這一切才會如此困難。
在一片灰暗之中,保有一顆彩色的心。
事後回想,離開對她而言與其說是投奔自由,更像遭到遺棄。她也愛著父親,並不想留他一個人,孤獨地與那群在海上徜徉的希臘人作伴。說到底,快腿的阿基里斯在那塊冰雪之地能有什麼用?他終究會凍死。而奧德賽有辦法好好陪伴父親、讓他活下去嗎?
對她來說,答案很清楚了。
並不能。
但是,事情還是發生了。
她滿了十八歲,逃亡任務啟動。
這花了他漫長的兩年。
表面上一切順利,她將高分畢業,去附近的工廠當會計。她會做會議記錄,負責每一支筆,整理文件,釘書機也歸她管轄。這是她的位置,她的立足地,相較之下世上肯定還有其他更爛的選項。
也大概是在那時,她擁有更多音樂裝備,跟許許多多的人一同演奏,或者她也獨奏。瓦迪克很積極地鼓勵她這麼做,沒有多久,她開始需要到外地演出。漸漸,比較沒那麼多人提起各種禁令,因為這麼一來社會將陷入動亂;此外,也不能讓人知道:就算你可以自行離開,卻一定有幾個家人走不了(這是最可怕的威脅)。無論透過哪種方式,總之潘妮洛普獲准穿過邊界,甚至可以溜出鐵幕。然而她從來沒有想過父親正為了她的逃亡鋪路,她只是很高興。
不過到那時候,國家早已岌岌可危。
超市的貨架幾乎全空。
排隊的人變得更多。
有好幾次,外面下雪,接著是雨雪夾雜,然後又變成下雨。他們為了麵包得排上好幾個小時,輪到的時候卻什麼都不剩,他很快就明白了,他知道該怎麼做了。
瓦迪克.勒丘什科。
史達林雕像。
真的太諷刺了,因為他什麼都沒說,就這麼替她做出決定,逼她投奔自由—或者說是逼她接受這個選項。
他日復一日打理著自己的計畫,時機已至。
他會把她送去奧地利、送去維也納,在音樂會上演奏—─一年一度的音樂盛事—─然後叫她永遠別回來。
在我而言,鄧巴男孩的故事就從那裡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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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3596288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552
    • 商品規格
    • 21*14.8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共1 則好評)
  • s2*****029 說:
    2019-07-04
    繼《偷書賊》後,朱薩克睽違13年後的新作品。描寫家人之間非常的讓人感動,書中的文字也讓人有種療癒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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