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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rocco (為什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挺方仰寧亂嗆高大成 聞告秒變「小孬孬」 時間 Tue Apr 15 05:41:31 2014 ─────────────────────────────────────── 挺方仰寧亂嗆高大成 聞告秒變「小孬孬」 〔本報訊〕一名反對學生包圍警局的鄭姓男子,對法醫高大成批評方仰寧的言論感到相當 不滿,於是在高大成臉書頁面留言,指控高洩漏私人病歷,遭到高大成澄清並且嗆告,鄭 男聞告立即改變態度,以私人訊息的方式向高大成道歉,但還是遭高大成截圖公開打臉, 讓其他網友大聲叫好。 高大成在臉書上抒發對民眾包圍警察局看法,表示:「我不認識方仰寧,但是一個白道的 分局長,對路過的不敢嗆聲,但對學生卻嗆說是小孬孬,才令人不敢恭維!」疑似挺方仰 寧的鄭男,對高批評方的言論不滿,在留言底下批評:「洩漏病人的私人病歷這種醫生還 有臉出來說三道四?」指控高大成先前亂洩漏病人病歷。 對於鄭男的指控,高大成出示洩漏病例官司判決書,澄清早已獲不起分的處分,認為鄭男 造謠言論,損害個人名譽,回嗆:「看清楚!這是我高大成的版,你指?週一我會與我的 律師討論是否該浪費我寶貴的時間告你。」 鄭姓男子見狀,在不到一小時的時間內以私人訊息,而非公開留言的方式道歉,高對於鄭 男「大街打人、小巷道歉」感到不滿,將鄭男的道歉訊息公開,讓不少網友拍手叫好,網 友表示,鄭男不應濫用言論自由辱罵他人,造謠行徑相當不可取。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874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31.53 推 ashkaze:死好! 04/15 05:44 推 langeo:真是低能到極點 留言這麼嗆 結果聽到可能被告就龜起來 04/15 05:47 噓 shine32025:這好笑 公開私訊是可以告的 這下兩邊爽爽的 04/15 06:00 → shine32025:真是太衝動了 公開前有和律師討論嗎???XD 04/15 06:04 推 JupIte:好笑啥? 公開私訊如果不會造成他人不當的損害 要告啥? 04/15 06:08 → JupIte:自以為懂法 這好笑..... 04/15 06:08 推 duck78803139:公開私訊要告哪條? 內容的確沒啥妨礙名譽問題? 04/15 06:09 推 duck78803139:我是真心想請教~公開私訊到底能告啥? 侮辱斯文嗎? 04/15 06:12 → shine32025:可以去查 真的 不用在這打嘴砲 04/15 06:13 推 spaceview:XDDDDDD 04/15 06:13 推 supervisorz: 告哪一條你就直接說吧...你不會查不到吧.. 04/15 06:14 → foreverk:真是常見的招數,先胡扯然後叫你自己查,查不到再笑你 04/15 06:14 → shine32025:著作權法 04/15 06:14 → foreverk:叫他給證據他就說沒有義務提供XD 04/15 06:15 → JupIte:笑翻了我........XDDDDDDD 著作的定義 你先弄懂OK 04/15 06:16 → shine32025: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也有不公開的權利 04/15 06:16 推 supervisorz: 著作權法 XDDDD 有人告過嗎 XDDDDDDDDDDD 04/15 06:16 → foreverk:可以做簽名檔了XD 04/15 06:17 → JupIte:著作權法耶 "著作"的定義 請問你中文還可以嗎? 04/15 06:17 → JupIte:小朋友 洗洗睡吧 不要在這邊亂散布不實資訊 ~~ 著作權法XD 04/15 06:18 → duck78803139:原來私訊算是著作? 我受益良多,看來我的著作也挺多的 04/15 06:18 → alog:著作權有所謂的例外,不見得適用 04/15 06:18 推 supervisorz: 高大成公開的內容告的成才怪 著作權XDDDDDDDDD 04/15 06:19 → shine32025:http://ppt.cc/tEXe http://ppt.cc/xrN~ 04/15 06:20 推 jesse090828:著作權法XDDDDDDDD 每日一笑嗎 04/15 06:21 推 JupIte:alog說的沒錯 but看新聞那被公開的私訊 要說服法官是"著作" 04/15 06:21 → shine32025:笑吧 04/15 06:21 → JupIte:根本不可能啦 如果他寫一首詩 向高大成道歉還有點機會 04/15 06:21 推 imasli:UCCU 04/15 06:22 → shine32025:可能那些律師都在寫笑話吧 當笑話看 04/15 06:22 推 v6best:你是王偉忠本人吧 莫名就覺得shine是偉忠 04/15 06:23 → alog:案例有沒有成立比較重要 律師怎麼寫都只是看法 因為要看法官 04/15 06:23 → xmorphlingx:只是可能違反而已喔 (何謂著作http://ppt.cc/KAmI) 04/15 06:23 → alog:法官說你A就是A你覺得是B你還是只能接受A的結果 04/15 06:23 推 tsubasa6405:那只是即時訊息 不是信件 04/15 06:24 推 JupIte:劉偉杰那個有牽涉到私人事務被公開 情書寫得好 說著作 我信 04/15 06:24 → tsubasa6405:要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04/15 06:25 → JupIte:寫的超動人的情書 根本就是藝術 當然能主張著作 不想讓你學 04/15 06:25 推 supervisorz: 有偉忠哥的FU XDD 04/15 06:25 → tsubasa6405:或是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04/15 06:25 推 nsaids:原來如此,受教了XD 04/15 06:26 推 JupIte:難道是炳中哥? 到處被打臉? 我沒說誰唷~~~ 04/15 06:28 推 supervisorz: "可能"違反著作權 可能你把律師的話當笑話吧 XD 04/15 06:29 推 mucle:天啊連著作權法都出來了,689法律水準實在太高了 04/15 06:29 → foreverk:律師寫的不是笑話,你解讀完說出來的才是笑話XDDD 04/15 06:31 → flydragon198:不想跑法院就自己謹言慎行一點,不是被告了才在哭哭 04/15 06:35 推 JupIte:認真一下 劉偉杰情書 只要能說服法官內有他自創的創意即可 04/15 06:36 → JupIte:凹成劉氏獨門動人情書 好歹也要有個"點" 讓法官認可 04/15 06:39 → JupIte:這個私訊 到底怎麼主張著作權 拜託請教教大家吧 04/15 06:40 → shine32025:哀 04/15 06:40 → shine32025:有人連重點都看錯? 04/15 06:41 推 encorej02071:著作權法XDDDDDDD 04/15 06:43 推 lhsieh:每天廢文,廢推,發短訊.. 根本就"著作等身"XD 04/15 06:49 推 Beef:一大早就有炳忠出沒真的是笑死我xDDDD 04/15 06:51 推 fransice7:XD 04/15 06:52 推 senior:哀不要這樣 人家估這麼久 04/15 06:55 → godswd:去個著作權法 鍵盤翻書也翻完整點好不好 把要素看一 04/15 06:59 → godswd:看 你就不敢這麼說了 真拿這個告 真是錢太多………… 04/15 07:00 推 SDNS:鍵盤法官XD 04/15 07:10 推 h1230308:把道歉公開化很正常啊,做錯事就不要怕別人知道 04/15 07:15 推 wts4832:炳忠 推文的是你嗎? 04/15 07:17 推 sackon:沒知識就店店吧,鍵盤法官自己拍拍鍵盤就以為有罪啦 04/15 07:17 推 pilkk:看這篇笑了 推文又笑了 04/15 07:20 推 silverair:XDDD 04/15 07:26 推 ccchen6919:有沒有公開“大街打人,小巷道歉”可以告的掛? 04/15 07:28 → BlackBass:鍵盤法官上工了 04/15 07:28 推 wfjyhaquc:王韋忠 這種腳小,也只能在電視上嘴硬!腫花皿果~~~~~ 04/15 07:33 推 ccchen6919:理不直氣很壯真讓人好氣好笑,哪來莫名勇氣 04/15 07:40 噓 lebronlon:看到著作權法真的笑噴 04/15 07:44 → ArchVSX:公開私訊到底要怎麼告?用哪條啦? 04/15 07:51 推 GARRETH:公開道歉私訊會被告? 用哪條告? 04/15 07:56 → anper:9.2蠢到連大腦都沒了 04/15 07:57 → exFree:對方真要告也不是用著作權法阿~~~ 04/15 07:59 推 frank0219:真的太搞笑了!某人活在自我法律世界啊~ 04/15 08:00 推 jaceda:著作權…你在上康熙來了嗎XD 04/15 08:03 推 Tuscany:九點二 哈哈哈哈 04/15 08:06 推 sarada:洪同學FB下方一堆不堪入目的辱罵留言 真的是看盡人性之惡 04/15 08:08 推 kakoiee:某樓宅在ptt太久 連版規跟現實都分不清了XDDD 04/15 08:11 噓 bobyacool:公開私訊違法著作權法?????????難怪我查不到 04/15 08:13 推 Sanish:公開私訊要告啥?哪國法律啦?北韓逆? 04/15 08:24 推 ShallWe108:公開辱人 公開道歉 理所當然 04/15 08:55 推 hagane39:原來偉忠也用PTT 04/15 08:55 推 BMHSEA:這時候大人叫你好好讀書才是真的 04/15 08:56 推 quadaquada:沒腦 不要混淆民眾視聽 04/15 09:01 噓 KIDbitch:安安 版權所有 公開必究 04/15 09:04 推 shadowfan:著作權法……差點把茶噴在螢幕上XDDD 04/15 09:08 推 k29547968:挖靠,原來這樣的私訊也算著作啊!長知識了 04/15 09:08 推 jerrysf2000:小弟鍵盤法律系...說著作權法真是太有才了xddddddd 04/15 09:10 推 tyai:著作權…wwwwww 04/15 09:10 → shine32025:看起來真的沒法法律系的推文 04/15 09:13 → LFTK:沒法律常識不要出來丟臉拜託.. 04/15 09:18 → shine32025:看這裡崩成這樣 04/15 09:21 推 LOVEMS:可以告著作權這個想法也是相當創新 04/15 09:21 推 jerrysf2000:修過著作權法~著作的要件都不符..根本沒有原創性阿 04/15 09:21 → shine32025:搞不懂是在護航什麼 04/15 09:21 推 jc0570:一聽到要告某s就跳出來說:公開私訊是可以告的!XXXD 04/15 09:25 → shine32025:一堆東扯西扯 公開私訊本來就違反拉 扯什麼路過? 04/15 09:26 → shine32025:你可以去看法律版 謝謝這和版規無關 碰巧版規有規定到 04/15 09:27 → shine32025:單就私訊未經允許公開 04/15 09:27 → shine32025:一堆人扯什麼推文著作權的 路過 04/15 09:28 → shine32025: 站 04/15 09:28 推 LOVEMS:著作權不是你講的? 04/15 09:29 → shine32025:違反著作權的公開 這點 04/15 09:30 → shine32025:未經允許而公開 真的很難懂? 04/15 09:30 推 clarkka:公開私訊違反什麼法?指出哪一條給大家看嘛~ 04/15 09:31 推 jc0570:道歉文算私信?那一開始那個鄭跑去亂嗆高大成幹嘛咧??? 04/15 09:31 推 linzayin:問題是私訊是著作權法保護客體嗎 04/15 09:32 → shine32025:這新聞說了:以""私人訊息的方式""向高大成道歉 04/15 09:32 推 sss0813:繼古代拳法法律追訴拳後又一新拳法 私訊著作拳 04/15 09:33 推 LOVEMS:著作權法前提要符合要件 這很難懂? 04/15 09:33 推 Bryan2005:哈,又一個自以為法律人 04/15 09:34 推 jc0570:在大街上罵人的人本來就要公開道歉!用私訊 那招? 04/15 09:34 推 abcdeffg:我良心建議你去研究一下隱私權還比較有搞頭 04/15 09:34 → LOVEMS:你乾脆說侵犯專利算了 04/15 09:34 → shine32025:你們慢慢跳吧 04/15 09:34 → abcdeffg:繼續講著作權 也只會拼命秀出智商的下界而已 04/15 09:35 推 lkjfds:未審先判 中途換法官 04/15 09:37 推 Bryan2005:要談著作權之前,要先確定那是著作 04/15 09:39 推 iam0718:竟然可以戰三小時 笑翻了 04/15 09:45 推 serenatw:9.2出糗 要中離了XDDDD 04/15 09:47 推 sakusakurai:s大講那麼多,然後又射後不理囧 04/15 10:02 推 smalltwo:地方的小孬孬需要被告 04/15 10:02 推 micotosai:哇~~照某人邏輯我看ptt一堆人會被告光光了耶 04/15 10:08 推 Epimenides:這是正牌的小孬孬 不是很嗆嗎 還道歉咧 哈哈 04/15 10:20 推 rabbina:推文有笑有推 04/15 10:22 推 god710314: 04/15 10:24 推 aaagang:說是專利好了 04/15 10:30 噓 jacky3838:公開私訊可以告? 你確定FB的私訊可以嗎? 呵呵 04/15 10:31 推 koukai2:著作權法超好笑的 誰來轉JOKE XDDDDDDDDDDD 04/15 10:36 推 bluetory99:白痴你以為是批踢踢嗎公開私訊犯什麼罪 04/15 10:38 推 lungerX:呵呵 04/15 10:41 推 steven869200:把版規當法律是三洨 快笑死 04/15 10:43 推 ahrimidmia:公開發表之權利?不懂裝懂X D 04/15 10:44 推 babeboy:著作權法 三小XDDD 04/15 10:47 推 Shalone:今早最好笑:私訊擁有著作權,不得未經許可公開示眾 04/15 10:52 → exFree:講用著作權法告的人叫人去看法律版是哪招 04/15 10:53 推 lin793156:shine32025 不用講那麼多,用著作權法告得成的話 04/15 10:54 → lin793156:我把我薪資一半給你 04/15 10:54 → exFree:跟私人訊息較為相關的法條上面推文已經有人講到了 04/15 10:57 → exFree:雖然不一定能告成功 但是也絕不會是用啥鬼著作權法告~ 04/15 10:58 推 nashmvp:XDDDD 04/15 11:01 推 soso0316:太神了 如果有律師有著作拳打贏就出名了!!! 04/15 11:04 → seedk869:失傳已久絕學 嚐嚐我的著作拳! 04/15 11:05 → pierre6957:9.2一堆這種自詡正義的咖小 04/15 11:10 推 guoma:快來看喔 這才是真正的小孬孬~ 04/15 11:20 推 kiramo:著作權? 公開私訊有造成對方金錢損失嗎? 小學生呀你 笑死 04/15 11:23 推 TaiwanJunior:只會鬼扯被打臉崩潰到只剩"阿 Q 式精神勝利法"的傢伙 04/15 11:46 推 hfclub:竟然有偉忠哥的分身,臉都腫了兩倍大還能硬撐 04/15 11:46 → TaiwanJunior:不意外地又出來給人看笑話了...嘖嘖 04/15 11:50 推 sakaizawa:9.2真悲哀 04/15 11:51 → kondoyu:9.2的六法全書都自己寫的啊 04/15 11:59 推 alsoty:UCCU 04/15 12:03 推 coollonger:9.2快請主子修法!!! 04/15 12:15 推 trapart:這篇我決定收了 太好笑了 04/15 12:36 推 Ho1liday:著作權法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2:37 推 dotZu:著作權法是怎樣啦 XDDDD 04/15 12:39 推 rynn1002:某s快回應啊,期待你的反撲 04/15 12:39 推 wen0418:哀!有人連著作權法定義都看不懂google一下就貼 好笑 04/15 12:41 推 s0805744:某S要變簽名檔了XDD 04/15 12:41 推 ofpurity:炳忠有上ptt? 04/15 12:43 推 kyogoku: 丟臉 笑死人了 04/15 12:56 推 deadalus:我還以為來到joke版咧 阿哈哈哈哈哈哈哈 04/15 12:59 推 hs80186:八卦板都不八卦了XDDDDD 04/15 13:03 推 c33uviiip0cp:9.2 自己的法律自己寫!!!!! 04/15 13:05 推 cul287:拜託一下 9.2不要八卦板上身好嗎?板規當法律喔XD 04/15 13:10 推 haviccy:XDDDD 簽名檔get 04/15 13:12 推 kkjjrtlym:9.2跟689ㄉ水準....... 04/15 13:22 推 homechen1990:誰快來做簽名檔XDDDD 04/15 13:29 推 ionle:拿著作權法告高大成 法官應該是邊笑邊判 04/15 13:34 推 Kreen: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4:05 推 Kreen:推文比內文還好笑XDDDDDDDDDDD 04/15 14:08 推 sd2993:著作權法XD 04/15 14:19 → vasary:自己的法律自己寫 笑翻XDDDDDD 04/15 16:10 推 taidocky:笑死人了 引用著作權法的先看一下著作的定義好嗎? 04/15 16:38 → taidocky: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04/15 16:38 → taidocky:講不過就中離 哈哈哈 那跟王偉忠有啥不一樣XDD 04/15 16:39 → bseiqwkbk:道歉是有什麼原創性?你的道歉與眾不同?還著作咧? 04/15 16:44 推 wommow:是跟PTT的不能公開站內信的站規混淆嗎 04/15 17:15 推 hirabbitt:→ shine32025:著作權法 04/15 17:53 推 kurtsun:著作權太好笑了吧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8:11 推 guysBBBB:9.2水準 很意外嗎 04/15 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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