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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管理 金管會不排除設專法

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950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將在9月底提出十大項「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指導原則,立委郭國文今天召開公聽會,建議虛擬資產應朝「制定專法」的監理方向,會中金管會證期局代表也鬆口說,未來不排除設定專法。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目前管理虛擬資產先透過十大項指導原則、及推動虛擬資產平台業者(VASP)擬定自律規範來處理,指導原則預計9月底出爐。

他說,承作虛擬資產業務者,需向金管會申報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否將依違反「洗防法」最重處1000萬罰鍰,已另有25家正申請中,其次,VASP公會自律規範有約束力,已有符合洗防聲明共25家業者將加入,換言之,未來最多可能將有50家納入公會。

但黃厚銘也坦言,虛擬資產業者非金融特許事業,一旦投資人有交易糾紛,並不能進入評議中心評議,二、就算納入洗防聲明、業者加入VASP公會,一旦倒閉還是回到一般公司的狀況處理。

洗防聲明主要看VASP業者是否合乎洗錢規範、避免成為犯罪工具,指導原則和自律規範是加強虛擬平台業者健全經營。

金管會主秘蔡福隆說,並非符合洗錢防制聲明中「就可以蒙著頭去投資」,投資人仍需有風險意識,不同虛擬業者仍需注重內控、聲譽等。

依金管會十大指導原則草案,1.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3.資產分離保管、4.交易公平及透明度、5.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6.營運和資安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訊公告揭露、8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9.個人幣商、10.境外幣商管理。

郭國文今天在公聽會邀集產官學界討論,也提及設專法一案,會中證期局官員代表說,面對虛擬資產的納管會採取滾動式檢討,未來不排除設定專法,現階段指導原則有很大彈性空間,細節規範則會仰賴未來成立公會後再進行討論。

公聽會五大結論,均交由金管會研議,一、虛擬資產納管應以廣度監管為目標,而不是著重在深度監管,二、監理規範中,合法門檻高,對小規模或業務內容相對單純者,應提出差別化監理措施。

三、針對場外交易制定規範,一併納入監管範圍;四、為因應不斷創新的金融科技發展,金管會應積極爭取成立金融科技局,來專責處理金融科技與虛擬資產業務;五、因應虛擬資產的跨領域與多元性,應朝制定專法的方向做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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