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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週報》2023地球資源額度告罄!即日起「生態負債」

實習記者張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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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張瑋珊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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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3)年的8月2日是「地球超載日」,自然資源的整年額度已用完,接下來將透支。Unsplash by Alin Andersen
今(2023)年的8月2日是「地球超載日」,自然資源的整年額度已用完,接下來將透支。Unsplash by Alin Ander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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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再度拉警報!今年才過一半,但自然資源整年額度已用完,接下來將超透支。碳交所8月7日開張,環保署卻宣布暫不考慮國外碳權增量抵換,怎麼回事?另外,聯合國再度禁止深海採礦,為何名導卡麥隆大力支持?

地球自然資源消耗完,2023地球超載日:8月2日

今(2023)年的8月2日是「地球超載日」(Earth Overshoot Day,又譯為「生態負債日」),其概念最早是由國際獨立智庫組織全球足跡網絡發起 (Global Footprint Network,GFN),引用聯合國數據計算出要支撐全球人口的需求,需要1.7個地球的資源,隨著人類對資源的消耗速度愈來愈快,透支的日子也將愈早到來。

什麼是地球超載日?計算方法是將特定年度的地球生物承載力除以人類的生態足跡,再將數值乘以365(一年中的天數)。據統計,自1970年代初以來,人類開始處於生態赤字,1971年的地球超載日是在12月25日,1999年往前到9月26日,到了2005年更提前至8月27日,負債日期不斷往前。

今年8月2日則比去年延後了五天,不過四天的差異是由於調整計算方式導致,等於今年只有進步一天,近五年來地球超載的趨勢逐漸放緩;然而專家們無法確定這是因為經濟衰退,或是全球減碳努力的成果。

今年的地球超載日是8月2日,當年度的地球資源(綠色部分)被用盡,剩下的日子所用的資源為負債(紅色部分)。取自地球超載日官網

今年的地球超載日是8月2日,當年度的地球資源(綠色部分)被用盡,剩下的日子所用的資源為負債(紅色部分)。取自地球超載日官網

GFN列出十大資源消耗國,若我們都住在卡達,僅用41天(2月10日)就會耗盡天然資源,其次為盧森堡(2月14日)、加拿大、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美國(3月13日),接下來是澳洲(3月23日)、比利時(3月26日)、丹麥(3月28日)、芬蘭(3月31日)和韓國(4月2日)。

資源消耗的最慢的則是非洲國家貝南(Benin)(12月26日)。GFN指出地球負債的情況仍可以扭轉,需要人類在商品製造、能源生產效率以及採取大規模自然保護方面共同努力。

例如,將全球低碳電力來源的占比從39%提升至75%,全球超載日就會推遲26天;食物浪費減少一半,可以延後13天;推動林木間植(tree intercropping)可爭取2.1天。

碳交所8月7日開張,環保署暫不優先考量國外碳權納增量抵換

為有效達成溫室氣體減少排放,環保署於6月公布了《溫室氣體增量抵換辦法》草案,並於7月28日辦理草案研商會,要求符合標準的開發業者依法進行碳排放抵換,協商會上部分業者擔心抵換來源不足,恐衝擊投資環境,希望加入國外碳權來滿足抵換需求。

全國工業總會代表也示警,目前增量抵換額度需求超過供應量,若無代金制度的支援,可能難以滿足法規要求,勢必會對供應鏈造成影響,同時限制新的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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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草案規定新設立工廠、園區、火力發電廠、高樓建築等開發案,或開發變更後碳排放增量達10%,每年排放抵換比率至少10%、連續抵換10年,違反規定可處10~100萬元罰鍰。

環保署進一步解釋,抵換來源包括「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的額度,自願減量專案已有相關規範,業者可以根據已有的可對照方法或新申請減量專案進行抵換。

此外,碳權交易所將於8月7日掛牌,主要業務包含國內碳權交易、國際碳權買賣及碳諮詢宣導服務,環保署指出交易所取得的碳權需視碳權品質與來源,而目前國外碳權品質不穩定,並不會作為抵換的優先考量,至於繳納代金機制,環保署表示不排除,但需等碳費規劃成熟完善後才會實施,以避免其變成「花錢了事」的機制。

UN未放行深海採礦,為何名導卡麥隆卻大力支持?

「是否允許深海採礦」這項議題已爭辯許久,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對深海採礦(Deep-Sea Mining)的定義為從距離海平面200公尺以下的海床或洋底開採、提取金屬和礦物的過程。

在過去數百萬年間,大量的金屬及礦物如錳、鎳、鈷等在深達數千公尺的深海沉積。近年來,用於生產風力渦輪機、太陽能電池板、電動車電池等綠色能源技術所需的貴金屬需求急劇上升,因此許多企業積極啟動深海採礦探勘計畫,期望在海底找到供應來源。

負責規範深海事務的聯合國組織「國際海底管理局」(International Seabed Authority,ISA),第28屆會議於7月28日落幕,商議是否開放工業規模的深海採礦,最終的結果仍未放行「工業規模」的深海採礦,不過尚未釐清《海洋法》中的「兩年規則」。

「是否允許深海採礦」這項議題已爭辯許久,聯合國組織「國際海底管理局」近日商議結果仍未放行「工業規模」的深海採礦。取自The Metals Company官網

「是否允許深海採礦」這項議題已爭辯許久,聯合國組織「國際海底管理局」近日商議結果仍未放行「工業規模」的深海採礦。取自The Metals Company官網

此一條款源自於2021年7月,南太平洋島國諾魯贊助了從事深海採礦的加拿大採礦公司TMC(The Metals Company)所發起。意即若一個國家有意啟動深海採礦,ISA有兩年時間完成深海採礦的相關管理規則,但只要兩年時間一到,即使尚未達成協議,該國提出的海床開發申請將被考慮通過,而目前兩年規則已於7月9日到期。雖然ISA表示尚未收到任何探勘申請,但2年條款仍可能是一個漏洞,有待後續討論改進。

目前,已有21個國家呼籲暫停或預防性暫停深海採礦,其中智利、哥斯大黎加、法國、帛琉、萬那杜要求討論長期中止深海採礦的必要性。反對方認為,必須要考量深海採礦對海洋生態的破壞性,唯恐未來復育成本遠大於採礦收益。

不過支持海底採礦者則認為深海採礦有助於綠色能源轉型,電影《鐵達尼號》知名導演詹姆斯・卡麥隆(James Cameron)也是表態支持者之一。他表示以身為深海探險家的經驗而言,深海底大多是一片荒蕪的狀態,相較於陸上採礦,海底採礦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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