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證書登記申請
- 請填寫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登記申請相關資料,並備齊表格內需檢附證件。
- 附件一「教師證書申請書(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務必繳交親自簽名之正本。
- 提供護照者,有效期限務必超過6個月以上。
- 若證書核發下來欲本校郵寄者:煩請準備A4大小信封,信封袋內並附上資料夾或厚紙板,註明收寄件地址(填妥郵地區號),貼足掛號郵資(60元);若欲以限時掛號寄達請貼郵資(67元),未提供資料夾或厚紙板者,須自行承擔毀損之風險。
- 選擇郵寄者,不保證運送過程中,是否會產生壓折、遺失,須自行承擔風險。
- 本校於每年之4月份、6月份、9月份及12月份各召開一次資格審查委員會議,受理資料收件日期以審查會議當月10日為收件截止基準日(郵戳為憑),逾期併於下次審查委員會審查。
- 提出申請時請一併填寫線上表單及上傳照片,網址:https://bit.ly/3DsOTHI,請務必完成表單登記+紙本送件兩項程序,以利資料匯入教育部之教師證作業系統
- 提醒若您的學分證明成績僅顯示「及格」、「抵免」、「無分數」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影本)。
- 請於期限內備妥相關所需證件,若有遺失或需補發者請依照不同辦理單位自行辦理補發,並於期間留意信箱訊息,未於申請階段完整送件,請等待至下個辦理時間再行送件辦理
- 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准予加註登記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
- 文件備齊後,請郵寄或親送至(300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 李家誼收。信封請註明:"申請加註英語專長-申請人名字"
有任何問題請洽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 李家誼小姐 (分機76262/email:cy.li@mx.nthu.edu.tw)
- 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登記申請相關資料(修習26-30學分者適用)11305.docx
校內申請表,需繳交
- 附件一教師證申請書(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pdf
此為申請表格;需繳交有親自簽名的紙本。
- 附件二教師證書申請書(填寫說明).pdf
附件一教師證申請書的填寫說明(請參閱)
- 代領委託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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