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市府大巨蛋的4項堅持是不刁難、不放水、依法、安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柯文哲:市府大巨蛋的4項堅持是不刁難、不放水、依法、安全
新聞摘要
  • 柯文哲:市府大巨蛋的4項堅持是不刁難、不放水、依法、安全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2018年5月14日赴議會,針對「大巨蛋興建進度及違約後續作法」進行專案報告。柯文哲指出遠雄大巨蛋於2011年6月30取得建照後,續作兩次建照變更,市府於2015年因大巨蛋未按圖施工,對其處以停工處分,因其未按圖施工高達三分之二、且屬防火避難事實佔總缺失比例達89.9%,因此,北市府負起監督責任予以勒令停工,對此,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及監察院皆支持市政府勒令停工於法有據;再者,雖然大巨蛋工期已於2017年10月25日截止,但因該案還在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接受仲裁,所以得以展期。
 
另外,有關市民關切遠雄繼續施工的部分,柯文哲表示,這是依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6年7月21日裁定,允許遠雄公司可以針對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四項問題,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這些都讓遠雄得以施工的部份免除例如颱風來臨屋頂坍塌的危險。目前除防洪排水系統需俟行道樹移植後始得施作外,其餘13項經遠雄公司表示預計於2018年10月完成。
 
有關性能設計審查的結果,柯文哲表示,第一,原大客車停車場設於地下四樓、五樓,但台建中心認為應於地面讓旅客上下車,再讓大客車停放至地下停車場;第二,地下室停車場須做防火區劃,皆有獨立逃生梯,當地下室爆炸,至少有14個區劃可以逃生。對於安全梯配置及防火區劃設置原則,應為每3000平方公尺進行防火區劃,每一防火區劃均有一座安全梯可通達,並維持兩方向避難;再者,步行距離≦70m;此外,安全梯前設有前室、梯廳或排煙室確保逃生路徑安全。
 
柯文哲也提到,有關目前大巨蛋規劃,地下室11座樓梯標示為供球場觀眾席、旅辦棟、商場棟自地下2層、地下1層往避難層避難逃生使用,應屬依法須留設之樓梯,且並未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區劃,與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有適法之疑慮;另外,大巨蛋的主要觀眾席並非如小巨蛋、和平籃球館一樣是在地面以上,而是在低於地面下7公尺,這些工程上的設計,北市府都需要進一步跟遠雄公司討論解決,除此兩項之外,內政部也都已經審查完成,。
 
柯文哲強調,北市府的態度很明確,為了讓大巨蛋更安全,在防災工程上會儘速克服相關問題達到共識,必要時也會尋求中央幫忙,所以北市府不會刻意刁難也不會放水,會站在BOT雙方的角色,北市府將繼續秉持「堅持公安、依法行政、依約辦理」的精神,為全體市民安全把關,也希望在法定程序完成後儘快復工。
 
有關大巨蛋一案,柯文哲在答詢時重申,市府都有遵守法院判決,涉及14項公安的部分,遠雄仍可進行必要施工,但超過此一範圍,市府還是不允許遠雄施工。柯文哲強調,市府對此案的四項堅持是不刁難、不放水、依法、安全。
 
議員詢問遠雄撤案的原因,柯文哲表示,主要是市府與遠雄對於地面上的逃生梯,以及一些技術面的意見不同。議員進一步質詢解約拆蛋的可能性?柯文哲則回應不是不可以,但要想好下一步要怎麼做?因為大巨蛋解約後就是會爛在那裡,要想好怎麼解決。
 
有議員提出大巨蛋解約交付公投的可能性?柯文哲指出,他堅持的原則是「民意、專業、價值」,大巨蛋案可以交付公投,但資訊要充分揭露,讓民眾知道可能要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