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擬攝影棚使用登記申請,核可後會直接登記在行事曆上,不另行通知。
2.請於學校上班時間至教發中心借用及歸還攝影棚鑰匙。
3.使用完畢後,請確認 環境是否復原、器材是否物歸原處、器材櫃及門鎖是否鎖上。
4.若發現未將環境復原或設備未物歸原處,將暫停使用權限。
業務承辦人:
江昭儀(分機2617)
申請網址:
https://goo.gl/forms/4hCkIHG7RUxI4ump2行事曆網址:
goo.gl/2p5FTt註:
1.本表單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109教育或訓練行政】之相關作業之參考依據與措施,並不作其他用途,資料使用期間於【112/08至113/07】結束後進行統整,並依相關辦法保存【5】年,屆期後進行銷毀。
2.當您於瞭解後填寫本表單,視為已同意接受本表單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之變更規定,並享有個資法第3條規定的5項權利,更多資訊可至本校「個人資料保護專區」進一步瞭解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相關規範;
如不同意,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