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郵包月逾2次 不再免稅

(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12日電)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避免進口人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稅費,1個月內郵寄次數超過2次,需課徵5%的關稅與5%的營業稅,不再適用原來新台幣3000元以下的免稅規定。

國人在海外購物網站如淘寶、亞馬遜等購物再郵寄至國內的包裹,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內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但關務署表示,為避免進口人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稅費,新增規定。

關務署副署長馬幼竹說,之後從國外同一寄件地址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在2件以上者,會合併計算完稅價格。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將同一次消費超過3000元的帳,拆成2件以上,讓每件包裹不到3000元以避稅,將是多此一舉,因為入關時,這些包裹將會加起來計價課稅。

另外,同一寄件地址,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的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像是1個月內郵寄次數超過2次,半年內郵寄次數超過6次者,也不適用每件包裹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關務署也提醒,進出口郵包的離岸價格如超逾等值5000美元,或需申請沖退稅、復運進口或其他本規定所列舉情形,並應向海關辦理報關;另外,郵包物品如屬應施檢驗、檢疫,或屬不得進口或須檢附相關許可文件才能進口的貨物,都應依相關規定辦理。103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