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職役 替代役男遭求刑2月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李姓替代役男被控未依規定辦理請假,無故離開服役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時間共計215小時。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罪嫌,將李男起訴、求刑2月。

檢方調查發現,26歲的李男在外交往複雜,曾帶同梯役男前往酒店,另疑欠地下錢莊債款,對方曾赴台北分署找李男未果。

起訴書指出,李男為替代役男並於台北分署服役,他從去年11月3日起至12月12日止,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擅離職役高達215小時,時數已超過7天的168小時,全案由台北分署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李男辯稱他有請假但未獲准,是對方不准假才導致觸法。經檢察官調查,他在擅離職役後曾提供就醫的診斷證明書,經扣除時數後,仍有215小時未交代為何擅離職役。其中最誇張的是,他在12月6日晚間9時即不見人影,直到12日中午12時30分才現身,整整失蹤5天半,約135小時。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檢察官審酌他在服替代役期間,無故擅離職役,罔顧紀律,怠忽職守,迄今仍矢口否認犯行,顯無悔改自省,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罪嫌,將李男起訴、求刑2月。1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