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該請假系統,請於一週前事先回報給各主責社工! 課輔老師若需請假(病假、喪假…等)必須提前一週填寫假單,並附病、喪證明,若無法事先請假,事後一週內要補請假手續並提出證明。
●會議請假者: 請於會議後三天內,自行至辦公室了解當天會議狀況。
●培訓請假者: 於分校規定時間內,填寫假單,事後需完成培訓補課,每堂課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一小時需繳交摘要及心得共五百字,如一堂課三小時,則需繳交摘要及心得共一千五百字。
(中興分校網站「行政表單」區自行下載
http://ppt.cc/YXU7)
●課輔請假者:請假同時,亦須向主責專員提出申請代課老師之需求,並於課輔請假前完成『課輔請假代課說明表』。
(中興分校網站「行政表單」區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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