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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zzInGirls (內射會女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黃國昌:內政部自甘墮落為闌尾的圍事小弟 時間 Mon May 5 23:18:28 2014 ─────────────────────────────────────── 戰神BJ4!!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531312957095885 黃國昌 7 分鐘 · Taipei · 內政部自甘墮落為闌尾的圍事小弟 剛剛接到記者電話,轉告我內政部今晚作出如下的離譜解釋,簡直快要讓人氣炸了,這些 人真的沒有把人民當一回事、真的已經恣意濫權到膽大妄為的地步: 「內政部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進行時,除徵求連署的必要活 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違反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 」; 「內政部表示,因性質屬政治活動,所從事的募款行為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也就是 『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政黨、政治團體以外的團體, 不得從事特定政治相關活動,公開對大眾進行募款或接受捐贈。』內政部呼籲,民眾或團 體應注意相關法律規定,避免觸法。」 首先,「罷免不得宣傳」的違憲規定,筆者早已批判過,不想贅言,請作出這種表示的內 政部官員回去學校重修憲法; 其次,我國目前的《政治獻金法》,無論從「目的解釋」、「體系解釋」、「歷史解釋」 或「文義解釋」,均係以「選舉」為規範對象,根本不及於「罷免」!否則根本無法解釋 運作。舉例而言,第5條規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 ,如果《政治獻金法》的規範行為包括罷免,豈不是成為「除了『政黨』、『政治團體』 及『擬參選人』外,任何人不得接受公益捐款推動罷免」?如果可以接受這種離譜解釋, 「罷免」還可以說是「人民受憲法保障的直接民權嗎?」難道一個人必須先宣布「參選」 成為「擬參選人」,才能接受捐款推動罷免?法律可以如此胡亂解釋嗎? 今晚,江宜樺所領導的行政院,再次讓人見識到什麼叫做可恥的政府、什麼叫做可笑的政 客!不要再說什麼「依法行政」了,只是更讓人民瞧不起你們而已! 黃國昌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 無限期支持戰神國昌老師 https://www.facebook.com/infavorofKCteach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1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303111.A.DBC.html 推 white07:完全打爆口交臉的眼鏡 05/05 23:19 推 xd1943:可惜9.2還是不醒 05/05 23:19 推 loel1223:圍事小弟XDDDDDDDDDD 05/05 23:19 推 windgaia:圍事小弟.......可不可以不要那麼中肯XDDDDDD 05/05 23:19 推 chncheng:沒自甘墮落啊,本來就是小弟 05/05 23:20 → victoryuy:公務員真的無敵 搞社運前真的應該先考個公務員 05/05 23:20 → sosoing:推國昌老師!!!! 05/05 23:20 推 evincebook:戰神!!!! 05/05 23:20 推 opces:內政部自甘墮落為闌尾的圍事小弟XDDDDDDDDD 05/05 23:20 推 c7683fh6:黃老師講的話有夠犀利 戰力不下馮光遠先生 05/05 23:20 推 omoideomoi:接下來順便罵一下監察院吧 快要跟內政部一鼻孔出氣了 05/05 23:20 → w2005:國昌老師太看得起內政部了 他們沒墮落 本來就這個樣子 05/05 23:20 推 MingHangDu:唉 這種官員 05/05 23:21 推 DRIariel:目前在政壇的有真的懂法律的嗎?連宗痛的法律都很爛是怎樣 05/05 23:21 推 loveian16:圍事小弟……來來來哩來來來哩來來來 05/05 23:21 推 rickcoo:選舉可以宣傳、罷免不能宣傳 這不是威權思想的毒瘤嗎 05/05 23:21 推 justcar:整個政府體系都被KMT綁架 05/05 23:21 ※ 編輯: JizzInGirls (1.171.1.189), 05/05/2014 23:26:04 推 sshwann:馬英九內閣本來就全部都是小弟跟奴才阿 不然怎麼當官 05/05 23:23 推 Szss:XD 又不是要選舉 呵呵 05/05 23:23 推 loel1223:總召又出來號召大家加把力割闌尾啦!大家加油喔!!!!!! 05/05 23:23 推 tigerxu:戰力十足又中肯 05/05 23:23 推 smtp:知識就是力量, 戰神加油!!!!!! 05/05 23:23 推 jaguars33: 戰神加油 民主自由站起來~ 05/05 23:23 推 goingtoofar:9.2:你們怎麼可以不走體制內? 不喜歡 就罷免阿? 05/05 23:23 推 winterjoker:咦?不是本來就自願當圍事小弟嗎? 05/05 23:23 推 dearjohn:五院都成奴才只有立院還有王這個眼中刺,你說呢? 05/05 23:23 推 WeGoYuSheng:整個政府真的一堆馬江金養的奴才 05/05 23:23 推 acont:糙,果然會怕阿,不然幹嘛槁小手段 05/05 23:23 推 eternal309:一個黃老師海放一個行政院,這政府真的爛透了! 05/05 23:24 推 alice1226:專業打臉 05/05 23:24 推 goodfuture:馬狗政府就是要跟人民站在對立面 愛新覺羅‧溥聰快要 05/05 23:24 → loel1223:內政部是法院逆!說違法就違法啊~~ 05/05 23:24 → goodfuture:復仇成功 即將消滅推翻滿清的國民黨了 05/05 23:25 推 batt0909:內政部勿觸法! 05/05 23:25 → pozx:馬政府整個爛渣..底下盡是些庸錄之才. 05/05 23:25 推 Centauro:打爆垃圾政府的臉 05/05 23:26 推 keysman:推!! 邏輯論點超清晰!! 05/05 23:26 推 c7683fh6:依法行政被看破手腳 現在是違憲行政 05/05 23:27 ※ 編輯: JizzInGirls (1.171.1.189), 05/05/2014 23:28:24 推 Szss:狗官:說你違法就違法 05/05 23:27 推 orz:亂引法條說割闌尾違法真的很智障 騙老百姓會抓去關喔 05/05 23:28 推 gotozzz:力推台灣發動罷免權 05/05 23:28 → silentence:放警察打人 研擬預防性雞鴨 恐嚇募款??????? 05/05 23:28 推 Volcano911:不用太生氣啦! 內政部做很多解釋常被法院打臉 05/05 23:28 推 david213:內政部程度居然如此低落 05/05 23:35 推 yidi515:這個政府真的很丟臉 法條都斷章取義 全部回學校念書好嗎? 05/05 23:42 推 pondexter:陳葳人本來就是魁儡,為了當官嘛 05/05 23:45 推 bightt97018:選舉可以宣傳 罷免不行? 05/05 23:45 推 fluffyradish: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說好的參政權呢 05/05 23:51 推 superpin:為何我得繳稅養這一群比我無腦的人 05/05 23:59 → banrifpb:那些圍事(嘍囉)想抓誰就抓誰,似乎認定自己就是法律... 05/06 00:00 推 sagakey:內症部圍事 煎茶院裡面炒飯 剛好啊 臭了嗎 05/06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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