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历
1975年12月 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
1969年12月 吉林省磐石县长崴子公社汶水二队插队;
1975年12月—1978年05月 在吉林市锗厂三○四车间任代理技术员、副主任;
1978年05月—1984年06月 在吉林市计划委员会任科员、副处长;
1984年06月—1989年07月 在吉林省舒兰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9年07月—1993年01月 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1993年01月—1997年02月 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
1997年02月—1998年07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
1998年07月—2002年08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
2002年08月—2004年12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2004年12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03月 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担任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2015年8月撤销资格)[5]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依法双开
2015年12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环境保护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力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力军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职工录用中为亲属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请。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张力军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力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