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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一起愛孩子,反對荒謬修法!

圖片來源: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CC BY 2.0)

「阿勝視病如親,創設一間阿勝醫院,不過聘請醫師所需的人事成本太大,會造成醫院經營的困難,於是他聘請許多護理師作為照護病人的人員,他認為護理師也會照顧病人,而且他聘請的護理師每個都具有愛心與耐心,對待病人都像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也都受過專業護理訓練,所以他認為他醫院裡的護士也能幫病人看診治病,無奈這樣的行為與現行法律不符,迫使醫院面臨違法的爭議,於是阿勝開始帶著他的護裡師疾呼,表示法律迫害他們,因為他的護理師同樣非常專業,所以應該修法放寬限制,並非只有醫生能看診,護理師應同樣具有資格。」

]基於人事成本教保員更搶手,何來剝奪工作權?

如果您覺得前段的描述有非常大的問題,請您花費一些時間了解現今幼兒教育面臨的一大爭議,這場表面上幼教師與教保員的衝突,背後隱藏台灣幼兒教育的可能的災難。去年年底立委陳學聖先生等藍綠立委聯署提案,擬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進行修正,進而引發這場幼教圈的風暴。

此修正案背景為自101年1月1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整合原屬內政部管轄的托兒所與教育部管轄的幼稚園,雖然先前多數民眾不會探究這兩種體系的不同,然而無論園所運作方向或相關法規都有極大落差,而這次爭議所探討的就是服務人員的部分,原先教育部管轄的幼兒園其從業人員需具教師資格,意即通過國家師資培育課程與教師檢定,需通過的訓練及檢核,與國小教師差不多,稱為幼教師,同時明訂師生比為1:15,也就是超過15名幼兒之班級需有兩名合格教師;原屬於內政部管轄的相關單位-托兒所,則聘請保育員,主要為幼保科系背景,著重幼兒保育相關專業的培訓,在幼托整合後,則以幼教師與教保員區別身份,因此依照現行法規所謂教保員是大專院校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即可,而幼教師則是與國小教師相同需修習師資培育課程,並在畢業後於教學現場實習半年後,通過國家教師檢定考,取得教師證方可成為幼教師;而依據現今幼照法規定僅限制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也就是若一間幼兒園有大中小各一個班級,該幼兒園僅需聘用一名幼教師在於大班任教,其餘班級"老師"只需聘請教保員,而提案立委與部分成員以業者居多的幼教團體,卻以為教保員爭取工作權為號招,試圖取消大班需有至少一名幼教師的限制(幼照法第18條修正案),甚至意圖開放非幼教幼保相關背景之人員在園所從事教保服務(幼照法第15條修正案)。

然而由於教保員與幼教師聘用薪資有落差,所以私幼業者在可以聘用教保員的前提下,鮮少聘用幼教師,那麼在私立園所內幼教師為少數,何來剝奪教保員工作權之說?同時基於合法狀態,地方政府未來將公立幼兒園的師資結構,由現今的全部聘用幼教師,調整成為僅大班聘用一名幼教師,亦不無可能,畢竟薪資上的落差對地方政府節省人事成本也有不小的幫助,所以若此修正案通過,意即園所不聘用幼教師同樣合法,如此幼教師極可能逐漸成為台灣消失的專業之一!

]幼教師、教保員各有專業,皆不可或缺

相信許多人必定在心中嘀咕,幼兒年紀小,不過照顧生活,把屎把尿,何需老師才能教?筆者雖年資尚淺,卻也面對過不少蔑視幼兒教育的嘴臉,認為學前教育不如小學教育、國高中教育來得重要,在部分民眾觀念裡,幼兒園工作與家長在家照護相差不多,該是人人皆可勝任之工作,也就鮮少人會特別在意子女的幼兒園教師是否真為教師,而這也是主張修法族群所採用的論點,他們認為幼教師與教保員在園所工作內容相差不多,卻能享有較高的薪資待遇,而且法規限制教保員不得獨立帶大班,似乎將幼教師與教保員進行階級劃分。

然而如同醫師與護理師,幼教師與教保員同樣都在同個領域工作,服務同一群對象,只是培訓著重之環節不同,工作內容著重面向不同,我們不會認為醫生看診是搶走護理師工作,也不會覺得醫師打壓護理師,更不可能覺得護理師被貶低,是因為能認同醫師與護理師各有專業,而且在醫療領域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正因為基於這樣的認知,讀者可能覺得第一段故事裡的阿勝可笑;那麼當此次修法爭議浮現,為何多數民眾未覺得主張修法之立委與團體可笑,正是因為幼教專業在台灣仍不被正確了解與重視。

]幼教如何好?培養孩子帶著走的能力

坦白說,因為筆者與多數民眾同樣在幼兒階段上過傳統課程的私立幼稚園,不知道老師是否有證照,也學習注音符號、寫簿冊、背數字等,甚至跳芭蕾、學電腦練才藝,筆者同樣經歷求學就業,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因此大學前與多數民眾相同,並不覺得幼兒教育有何重要,只因想投身教職,所以選填許多跟教育相關的科系,進入幼兒教育系,其實一開始非常茫然,因為這是一個一無所知領域,筆者也是在大學、研究所與實習一路的認識與接觸,才開始領悟到幼兒教育的重要,尤其實習階段,在嘉義市嘉大附幼與台北市新生附幼的實習,讓筆者實際體認到優質的幼兒教育會給幼兒怎樣的影響力。

這兩間園所進行的課程模式雖不相同,但皆以教育部在幼托整合後極力推行的「統整式教學」的概念進行課程,這樣個概念是基於幼兒的學習並不適合分科填鴨式教學,應該從自身生活情境出發,以一個和生活經驗相關的主題開始展開學習歷程,在活動中融入身體動作與健康、認知、語文、社會、情緒、美感等學習領域的指標能力,以培養孩子帶著走的能力。這樣的說法很抽象,舉例來說在這樣的園所不會教孩子默背數字,因為即使能從1默唸到200,但對孩子而言這樣的學習是無意義的;而像是透過經營商店的買賣計算或統計組裝陀螺所使用的百利智慧片數量,是在活動中培養孩子的數理邏輯能力,由於孩子在進行喜歡的活動或是嘗試解決問題,有明顯的動機促使孩子主動學習,因此所學的能力會扎實累積在孩子身上;但進行這樣的課程,表面上老師都與孩子玩在一起,並無特別的指導,實際上確實經營這樣的課程需要投入極大的心力與準備,由於無法使用簿冊與教材,教師需事先初步規劃、設計主題網,在歷程中與孩子共同經營課程,所以課程的發展會隨著轉變,教師除了備課、討論、引導,還需要在課程中觀察每位孩子的學習情況,檢視孩子的各項能力,並進一步紀錄與家長分享,或是給予適合刺激與輔導,學期結束進行檢討、檔案彙整等。

這些僅是課程的部分,還有常規、生活作息、社會互動等都需教師一步步觀察孩子的特性,進而引導,工作量實際非常龐大,但堅持這樣的學習方式,讓孩子能主動學習,實際進行「做中學」,甚至許多國中小教師都在朝這樣的課程轉型,進行翻轉教育,試問起步翻轉更早的幼兒教育該被輕視嗎?進行這樣的教學容易嗎?這樣的教師不專業嗎?人人皆可取代嗎?

愛孩子,反對荒謬修法

只是現階段完全堅持這樣教學的園所確實並非多數,所以並非多數民眾都能親自感受這樣教學下孩子的差異,但是有越來越多幼教師在努力朝這樣的目標前進,若這樣的修正案通過,無疑是對幼教專業最大的打擊,當幼教專業不受重視,還有誰能來堅守優質的幼兒教育?

筆者與許多反對修法的人並非否定教保員專業,並非害怕幼教師失業,只是希望幼教專業能受重視,希望成人尊重幼兒有權利享有優質的教育機會,修正案若通過,意味著幼教專業的最後一道防線崩落,台灣的幼兒教育應該更加提升,而非沉淪;5月29日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議後,送朝野協商,雖相關幼教工作者與專家日前已發起行動,進行串連活動,但業者與立委勢力龐大,難保強渡關山,所以需要更多人關注與共同反對修正案!

如今少子化,每位孩子都是台灣最珍貴的資產,無論您是否有子女,若您盼望台灣未來能有更堅實的國力,請讓我們一起愛孩子,反對荒謬修法,堅守幼兒教育品質,朝高品質教保服務前進!

(作者為國小附幼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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