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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red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扁手「10秒抖66次」 綠委:北監想拐扁回 時間 Wed Jan 30 19:33:50 2013 ─────────────────────────────────────── 補兩則消息 https://www.facebook.com/freeabian/posts/415894501824971 為陳水扁總統加油、祈福! · 729 人說讚 1月25日9:06 節錄 幫陳總統成功進行鼻中隔手術的北榮陳記得醫師,被北監阻擋不能進入病房探視 總統。他向我們說抱歉,有負所託。還希望我們告訴總統,他沒有失約,是北監 不讓還進入病房,北監人員告訴他 "這是北監,不是病房"。他非常難過。他說 自己被迫離開戰場。 他是郭正典教授出國期間,家屬病人與醫院的溝通橋樑。阿扁總統往後還要麻煩 他進行第二個手術來改進睡眠呼吸中止症。 https://www.facebook.com/janice.chen.142/posts/329901023787854 陳昭姿 · 806 個追蹤者 19 小時前 自從阿扁總統住到北榮後,我每次去探望他,剛到或離開前,都會擁抱他。我也 會一一點名在場的訪客朋友都要擁抱總統。現在,擁抱總統已經變成常態了。連 那些男生訪客,醫師教授,甚至昔日部屬,都學著我緊緊擁抱阿扁總統了。 我們要給阿扁總統最多溫暖,讓他知道,為我們這群感恩他敬愛他的支持者好好 活下去是值得的,是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32 推 mine027204:會後悔貪汙嗎 01/30 19:34 ˙周占春兩度裁定無保釋放後發生換法官事件。 ˙阿扁從起訴前就羈押了一個月,後來陸續用各種光怪陸離的理由羈押了兩年,比方說 對社會具有影響力,這也算理由。 ˙2010/11/5 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扁無罪後,2010/11/7馬宣布司法不能悖離人民合理期待, 總統府發言人並批評判決書觀點與中華民國憲政實務、人民期待落差甚大, ˙2010/11/9 馬總統宴請行政、立法及司法院首長, 法務部長曾勇夫、檢察總長黃世銘也 出席宴會, 馬表示: 不能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 怒, 並指台北地院對二次金改案判決無罪, 引起極大震撼與批評, 顯示司法改革需加 速進行, 馬還親自宣布特偵組將對二次金改案提出上訴 ˙2010/11/11 龍潭案被最高法院罕見地以自為判決的方式有罪定讞, 卻未行言詞辯論 補個資料: http://tinyurl.com/a78uajv 龍潭案之前採「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的比例是「315比4」 ,龍潭案後採行的比例為「30比1」。 最高法院自為實體有罪判決至今只有7件,其中6件是案情單純,而本 判決共8萬多字,案情繁雜,卻自為判決。 ˙針對阿扁是否保外就醫,2012/8/22馬總統表示不能下令做「違法的事」,2012/8/27 馬表示保外就醫「等於說就是放了」,2012/8/31馬又表示勿逼政府就範。 ˙2013/1/13 穆考斯基轉述:馬總統重申給予阿扁保外就醫是不可能的。 ˙律師陳明、金延華出庭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 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 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 ˙承上,此案特偵組自己查自己,當然查無實證(無誤),就簽結了。 ˙二次金改案,元大杜麗萍在法庭上表示,特偵組要求她不能說元大給扁家的兩億是政 治獻金,並要求她說扁知情,否則要羈押。 ˙承上,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當庭「提醒」杜麗萍:「不要再講了,有媒體在」。 ˙龍潭案在偵訊時,李界木遭威脅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不要跟我賭你一定判無期... 等語,辜仲諒則被告知不要變成不一致、不能幫倒忙,就破掉了... 等語。 ˙部分偵訊影音缺漏或難以辨識。 ˙扁律師鄭文龍因代扁發表聲明,兩度遭移送懲戒(移送後,分別由台北律師公會與律 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 ˙主張換法官違憲的法官洪英花被除去庭長職務,之後又被除去審判長職務。 ˙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扁無罪的法官周占春被起訴。 ˙發起阿扁保外就醫連署的柯文哲醫師,在臺大醫院愛滋器捐案中獲醫懲會不懲處,卻 被不具器捐專業的監委彈劾。 ˙阿扁三歲的孫女收到傳票,上面還寫「...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2008年,檢察官集體發誓年底辦不出來就下台。 ˙偵訊李界木時隱藏對李界木有利的公文。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416102.php ) ˙媒體對偵辦方向未卜先知,卻從來沒有人去查到底誰在洩漏案情進展。 ˙司法節時,當時正在偵辦扁案的檢察官親自編演陳水扁上手銬的戲碼。 ˙承上,王清峰去看了哈哈大笑,並認為沒有不妥。 ˙阿扁於看守所監禁期間絕食抗議,遭處罰禁止放風、禁止電話懇親等。 ˙特偵組前往通訊受完整監視的扁牢房搜索機密文件,結果當然什麼機密文件都沒有。 ˙王清峰親上電視節目談個案。 ˙以偽證罪逼迫相關證人就範(如李界木、魏哲和、陳敏薰、李庸三)。 ˙阿扁札記遭北監以無助教化等理由阻擋發表。 ˙阿扁於2012/8/6將欲投稿至壹週刊的文章「一位前總統之死」交給北監後,於 2012/8/9遭北監以太過「聳動」為由告知審查未過,北監則於2012/8/9表示扁提過要 寫一篇名為「一位總統之死」的稿子,但根本還沒寫出來。 ˙一般北監收容人每天可上工活動約八小時,阿扁僅在天候允許時有每日30~60分鐘的 放風,形成知覺剝奪的虐待。 ˙一般北監收容人可在桌上用餐,扁則約一千三百日被迫在地上用餐。 ˙北監在扁與扁家屬強烈反對下,將扁轉診至台北榮民總醫院。 ˙承上,北監佯稱此決定乃是因為(一)遭馬偕拒絕、(二)遭亞東醫院以「小栓子偵 測檢查」儀器故障為由拒絕、(三)遭林口長庚以院內無「小栓子偵測檢查」儀器為 由拒絕、(四)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建議轉送北榮、(五)署桃副院長徐錦池 建議轉送北榮,實則馬偕從未接獲北監諮詢、亞東從未拒絕扁入院、林口長庚有「小 栓子偵測檢查」儀器、陳順勝與徐錦池從未建議扁轉診至北榮。後來,北監改稱其所 謂徵詢馬偕意願,乃是徵詢某位曾在馬偕工作的署桃醫師。 ˙在北榮完整檢查報告出爐前,北監即已宣布扁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2012/9/14扁在署立桃園醫院檢查後,北監與法務部隨即表示檢查結果證實沒有中風, 但針對同一次檢查,2012/9/15報載北監表示「在醫學上這應該屬於腦中風的一部分」 ˙扁在北榮戒護就醫期間,主治醫師周元華主任為了治療扁的憂鬱症,安排扁與其孫在 精神科病房外的小庭院裡互動,卻遭北監禁止。 ˙醫師在北榮為扁看診時,北監錄音、錄影並做筆記。 ˙法務部於2012/9/15表示依署桃之回報,扁腦梗塞部分無需進一步檢查,但署桃副院 長徐錦池於2012/9/17表示「...可是在神經科還有精神科方面,事實上他必須進一步 做檢查」。 ˙精神科醫師陳喬琪於2012年5、6月間即已發表聲明認為扁罹患重鬱症,卻遭到法務部 嚴詞否認。 ˙法務部開設阿扁專區,上演楚門秀。 ˙立委賴士葆稱法務部長曾勇夫指示為扁灌水,然後監視扁有無排尿,等發現扁確實無 法排尿,再將扁送醫。報導指灌水量約2000cc。此事僅獲法務部長等涉嫌人澄清,卻 未獲任何機關調查。 ˙對於是否同意外籍人權工作者探扁,法務部立場反覆五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I1LWg03YZY )。 ˙北監曾規定扁醫療小組不得與北監指定的醫院共同會診、不得紀錄病歷、確診結果亦 不得作為申請保外就醫之依據,北監並在自費延醫申請表中,增列「衛生局報備支援 看診文件」為須檢附之文件,因此北監只要不替扁發公文請其它醫師看診,扁即無法 自費延醫(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933/112012091500116.html) ˙北監阻擾北榮醫師看阿扁。 ˙有一次開庭時,阿扁身體不適,蔡守訓的處理是不必檢查,直接還押。 ˙長期的羈押造成阿扁在準備攻防上,比起特偵組處於劣勢。 ˙立法院修改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以溯及既往之方式取消扁的禮遇金。 → smalltwo:總統收賄把國家的錢搬進企業家的財庫內.你說貪誰的錢?? 01/30 19:41 先不說 教唆辜仲諒偽證事件 與之後的 特偵組自行簽結 事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31/today-o7.htm 「龍潭購地弊案劉世芳及魏哲和簽結案」的說明中說:「科管局與達裕公司簽訂八十六億 餘元的『土地先行使用及買賣契約書』,當時是以每坪四萬零六百五十元價格買進土地, 但達裕之前則是以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價格買地,科管局並未以高於 市價行情圖利達裕公司。」請注意科管局向達裕買地的價格(每坪四萬零六百五十元), 遠低於達裕當初買地的價格(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顯然達裕公司 在那一筆交易中是虧損的,而政府則是賺到的。 ... 達裕公司賣土地虧損一事,證明特偵組當年所說扁珍在收受辜成允佣金後,協助該公司將 龍潭土地以「高價」轉賣給政府的指控根本是捏造的。 ※ 編輯: Hatred 來自: 140.112.30.32 (01/30 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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