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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口好空氣 十面「霾」伏莫驚慌
【記者李芳菲台北報導】每到秋冬季節,臺灣西半部的天空常是灰濛濛的,空氣品質亮紅燈。這樣的現象稱為「霾害」,主要是因為空氣中細懸浮微粒(簡稱PM2.5)超標所導致。為了讓民眾對PM2.5有正確的認知,環保署定於2月15日下午1時30分,於自來水園區(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舉辦「吸口好空氣,大家齊努力」空氣污染知識宣導及體驗展,教導大家對抗十面「霾」伏的秘笈,來參加這次的活動還有小禮物喔。

「霾」與「霧」不同,霧是空氣中的水蒸氣,遇冷凝結成的小水滴或冰晶,霾則是懸浮在空氣中的微粒,兩者均會影響能見度,但是霾還會對健康造成危害,微粒越小,對健康危害越大,例如PM2.5顆粒直徑≦2.5微米,僅約為人類頭髮直徑之1/30,無法被人體黏膜及纖毛過濾,會進入肺部或肺泡,容易造成氣喘和慢性支氣管炎。更嚴重的是附著在PM2.5上的有毒物質以及重金屬,會隨著血液循環到全身,對心血管造成危害。

霾除了如大家認知般,每逢冬季隨著東北季風飄到臺灣外,國內的工廠、營建工程、汽機車到人們生活中的許多小動作,都會製造霾害。諸如祭拜神明祖先時燃香及燒紙錢、用來增添節慶氣氛的鞭炮及煙火、烹調習慣中的油炸及燒烤,甚至是粉刷油漆、噴霧式髮膠及空氣清香劑等,都會影響空氣品質。

為了維持空氣品質,環保署近年來不斷透過「固定污染源管制」,如加強工廠廢氣的控管,以及「移動污染源管制」,如加嚴汽機車排放標準及車用油品品質等政策,降低霾的損害,不過仍需全民一起努力,改變日常生活中會製造空氣污染的小習慣,才能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的目標。

本次活動環保署邀請長期關心空氣品質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葉光芃、馬偕紀念醫院小兒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瑽寧及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博士,說明霾害對人體將康的影響及如何改善空氣污染,同時環保署也將說明PM2.5基礎知識、展示空氣品質監測儀器及電動機車,並設置「空污小學堂」、「PM2.5照妖鏡」等遊戲,讓民眾實際檢測體驗焚香及燒紙錢等產生的細懸浮微粒濃度,加深對「空氣污染」及「霾害」的瞭解。

「吸口好空氣 大家齊努力」,環保署呼籲民眾,為改善空氣品質,一起盡一份心力!2015/02/11

環署發布毒化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

【記者李芳菲台北報導】環保署與交通部會銜發布「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毒化物事故應變車輛依規定申請設置後,可以取得使用道路優先權,能即時趕赴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現場,以降低事故影響範圍,確保民眾健康。

為使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人員能迅速趕至事故地點執行應變任務,環保署依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之1規定,針對主管機關或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依規定指派前往災害現場處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之應變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可以不受行車速度限制之規定,當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不受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規範這類應變車輛之標識、車身顏色識別、基本配備、用途、駕駛人資格、設置登記核准、有效期間展延、公路監理機關發給車輛牌照、任務出勤管理與督導、車輛變更或廢止登記及網路傳輸等相關規定,有效管理,並於事故時降低災害損失,維護周圍民眾健康。

環保署表示,本次發布「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研商、發布令稿會銜交通部等行政程序,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環保法規」區網頁,供各界查詢。20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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