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A登記結婚之結婚許可證 MARRIAGE LICENSE

台美結婚大不同唷!
雖然都是登記制,但是規矩大不同,
花費也大不同啦!!!!

在台灣,進了公所登記完,換完身分證就完事,
大約花個400台幣就解決了吧?!(可能還要再多一點?)

在美國,可沒這麼簡單!
首先,結婚前要先去買結婚許可證(費用依各州或各地方政府不同,像比佛利山索價90美金),
許可證到手之後,還要在90天內完成儀式,不然請重新買一張!
許可證到手,不表示婚姻成立喔!!!!
要完成儀式,並將資料寄回登記完成才算數!(想都覺得累,步驟好多阿!)

至於如何買許可證呢?
簡單,請在法院開放時間(比佛利山只到下午三點)結婚"雙方“帶著有英文的身分證件一起去法院!
(離婚兩年內者,請加帶離婚證書)

找到辦理結婚許可證的櫃台之後,
首先會請雙方用英文填一份資料(補註),
內容包含以下(紅色字體部分有資料的人請填寫,沒有當然空白就好!):
雙方姓名、證件編號、證件到期日、LAST NAME AT BIRTH(改過姓的人會需要填寫)
生日、出生地、前段婚姻結束原因及時間、現居住址、
FULL BIRTH NAME OF PARENT(雙方父母姓名)、
雙方父母出生地、預計辦理儀式之時間地點(註1)…等

填寫完畢,請帶著表格到櫃台排隊(如果需要排隊的話,因為我去的時候都沒有人),
將表格及證件交給承辦人員,證件核對完會還回來,
然後繳錢(可以用現金或是用卡,用卡要多繳1.77美金的手續費~),
再來就是等候啦!大約需要20-30分鐘的文書處理時間。

等承辦人員處理完畢,會唱名請你去櫃檯(所以不要跑太遠囉!),
承辦人員會請雙方核對資料是否有打錯,
如果有錯,請承辦人員立刻修改,
如果沒錯,承辦人員會請你舉手宣誓表格內容都是真實的並在表格上簽名。
然後將一包資料交給你們,事情就結束啦!

這包資料包含以下:
1.LICENCE AND CERTIFICATE OF MARRIGE(正副本各一)
2.CERTIFICATE OF IDENTITY/SWORN STATEMENT-BIRTH, DEATH & PUBLIC MARRIGE
3.INFORMATION REGARDING OBTAINING CERTIFIED COPIES OF MARRIAGE RECORDS
4.APPLICATION FOR PUBLIC MARRIAGE RECORD
還有一本俗稱的衛教資料( HEALTH INFORMATION YOU NEED TO KNOW)

LICENCE AND CERTIFICATE OF MARRIGE
其中包含了之前填寫的資料,
以及這張許可證的簽發日期、到期日、許可證編號、簽發單位、承辦人員
及儀式完成後資料該寄回去的地址…等

2.及4.則是兩張空白的表格,
需要填寫結婚當事人及一位以上的見證人資料(最多兩位)
還有結婚日期…等等

儀式結束後,需要將1.2.4通通寄回法院作登記,
婚姻關係才算成立!!!

註1因為我們還沒決定儀式的時間,所以地點只寫了加州,
領結婚許可證時,承辦人員還好心的幫忙查了附近各法院的公證儀式開放時間,
並問我們是否要預約。每間法院提供結婚公證的時間不一樣,
有的法院一周只提供一天,有的法院則是一到五都有提供服務,
需要的人要自己打電話去問一下喔!

補註:填寫資料請填好看一點~簽名也要簽好~
因為~到時結婚證書就是這一張加上政府的官印然後重新印製~
雖然很少拿出來看~但是填的很醜還是覺得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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