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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anbeen (bria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大埔農哭問政府 「我守護家園有錯嗎」 時間 Sat Jul 6 00:43:00 2013 ─────────────────────────────────────── 本人是今天有去大埔參與抗議的人,完全不認識那四戶居民。 會去最初的原因是因為看到大埔阿媽朱馮敏自殺事件讓我震驚, 深深覺得台灣現在這個社會生病了。 有時間的人可以先看大埔事件的背景文章及影片: http://ppt.cc/xzCO http://ppt.cc/~ao1 或是看這則短文 http://ppt.cc/MdcR 大埔事件已經在打官司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開庭還詢問苗栗縣代表, 「萬一縣政府官司輸了,房子卻已被強制拆除,你們要怎麼處理?」 http://ppt.cc/pvW3 而引發這一切都是因為土地徵收條例 http://ppt.cc/LD;y http://ppt.cc/~lS9 土徵法引用鄉民skypons簡要說明 「1. 政府想徵收就可以徵收,以市價作為徵收價,市價多少政府說的算。 2. 人民對於土地徵收無陳情、諮商管道。國家要你的的菜園,你沒第二句話"不"。 3. 被徵收者,必須符合:居住事實1年以上,切須符合中低收入戶, 才有相關的安置計畫。言下之意,不巧你非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賺兩三萬, 但政府要你滾,你就得滾,當遊民政府也不會管你,因為"依法行政"。 4. 為了養地圖利,企業可假政府之手可以任意徵收農作用地,嚴重破壞農業 自給比例的平衡。 5. 對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規定模糊,政府覺得重要且必要就得以徵收, 有如大老爺挑小妾。且亦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法規須詳盡、不厭其詳。 6. 徵收下限40%,且無限定徵收地地上權使用, 使政府可能以此漏洞斂財於民, 以及因下限過低,使徵收誘因無法被有效的制衡。 結語: 很多人覺得立法院前的抗爭與我何干,但,假設今天一條路就要開到你家, 政府一紙公文要你滾蛋。你辛苦一輩子置房地產500萬在新北市,政府貼你200萬, 要你限期搬走。你,不會生氣嗎?」 人都有羨慕或忌妒心,看到別人有錢或家勢好或許會眼紅, 但是如果那是他光明正大掙來的,他就有人權保護他的私有財產, 而政府則有義務維護他的權益。因為我們有繳稅,政府是我們的公僕, 不是我們的統治者。 http://ppt.cc/d91X 如果劉政鴻還有最基本的法治觀念,那麼苗栗縣府當前最該做的事, 是靜候台中高等法院審判結果,而不是搶在法院宣判前強制拆遷; 如果吳敦義還重視自己的政治誠信,就應該盡一切可能阻止大埔四戶遭到強拆, 而不是透過辦公室輕描淡寫表示四戶若遭拆應予補償。 但劉縣長一直以來的態度就是要拆,先拆再補償,換做是你要不要? 「因為這個社會若是可以對於踐踏著別人的痛苦, 在不公義的基礎上構築虛幻的進步不以為意,默不作聲, 那我們其實都參與了這場集體的罷凌。2010 年大埔阿嬤自殺身亡的新聞曾經 深深撼動了我,那年也去了大埔去給阿嬤鞠躬捻香,看阿嬤那片被怪手強行 駛入,惡意破壞的田。這個社會或許可以對大埔四戶默不作聲, 但是我卻沒辦法這樣放過自己…」 我也是,所以我去守護大埔,守護仍在台灣這片土地上努力生存的同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35.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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