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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m38Im (我不是三八阿花兩朵花)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抱怨] 桃園 中壢 中原粉紅蛙仙草奶凍之家心得 時間 Sun Dec 25 01:33:35 2011 ─────────────────────────────────────── ※ 引述《Im38Im (我不是三八阿花兩朵花)》之銘言: : 一、店名: : 中原粉紅蛙仙草奶凍之家 : 二、地點: : 桃園縣中壢市力行北街127號 : http://ppt.cc/g_1j : 三、時間: : 2011年/11月/28日"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 態度不好,使用團購券低人一等,跟團購網標示不符 : : 五、事實經過: : http://ppt.cc/Js@8 團購網頁請先服用 : 上團購網買了8張此家券,$50任抵店內$100產品 : 剛剛跟朋友去兌換,不能換熱的,只能換常溫、冰的 : 然後還有說一些商品不能換,不過我們都沒聽清楚 : 再來跟我們說,豆花不管幾張券都只能換兩杯,因為手工熬製所以有限... : 我今天帶四張要跟我朋友共用,最後只用了一張 : 老闆娘跟我收券的時候,我問她說不是要先看看點幾個再看用幾張券嗎 : 她說:我不管你今天要點幾個,都要先登記 : 此時口氣不好,連我朋友事後也跟我說她態度不好 : 我帶了4張券=$400的面額 : 雖然有另外規定說一次只能用兩張=$200 : 但為什麼叫我全部都先登記?? : 最後我跟她說先用一張,剩下的.....再說吧 : 只能說這家扯爆了 : 原本團購有說明須前一天預約 : 店家自己改成不用預約可以直接去,還可以用面額$200購買 : 最後變成熱的不行、豆花只能兩杯...... : 這擺明欺騙消費者!!!!!!!!!!! : 不知這種店家該如何抵制 : 因為兌換截止日快到了,想透過管道投訴她! : 六、備註: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本人在2011/11/29 下午 08:29:02向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一次申訴 100.12.01收文。 100.12.02.(1)已移文本府工商發展局,函請企業經營者妥適處理。 (2)若未獲企業經營者妥適處理時,得向本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請於線上提 二次申訴,本府將儘速予以處理)。 (3)如台端尚有任何問題,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自動電話或手機直 撥)洽詢。 100.12.22 依府法消字第 1000xxxxxxx 號函,公文式結案。 本案於2011年12月23日上午 10:08:36已結案,處理結果為移轉管轄 而到現在仍然未接到該店家的電話致歉和說明 縣政府公文副本上上禮拜就已經寄給我了 說明事件處理的程序和狀況 而上禮拜桃園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也親自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接到店家的電話 答案當然是沒有 保護官說可以提出第二次申訴 所以在剛剛本人向該店家提起第二次申訴 目的只是想讓店家警惕和反省 團購網當初白紙黑字說得清清楚楚 到了現場購買卻限制一堆且態度差勁 作生意這麼的沒有誠信原則 申訴應該只是剛剛好而已 接下來就是等消保會跟店家協調 看店家什麼時後打電話來道歉 不然第二次申訴後我可以申請調解會議 屆時店家想不出面都不行 團購網造福不少人 也讓一些店家原形畢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72.238 推 fly0522:像這種小店不怕品牌商譽的,消保官好像沒輒 12/25 11:36 推 kokus:原po辛苦了 是說如果店家有名而且生意有做大,也不需要跟團購 12/26 16:44 → kokus:網合作了,買團購卷只能碰運氣了 12/26 16:45 推 eva714413:給你一個讚,做的好,話說申訴需要什麼證據嗎?例團購卷 12/28 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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