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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自103年度起開放帳務系統中特定模組銀行帳戶辦理匯款,請 詳閱公告並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公告單位  總務處--出納組  
公告時間  2014/1/3 上午 11:33:04 
公告內容  主旨:自103年度起開放帳務系統中所得報帳之各類所得及學位考試審查費得以銀行帳戶辦理匯款,並由受款人(含校外委員)所得內扣除手續費10元予金融業務辦理機構,請 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 校長102年12月20日核准簽文辦理。
二、本校每月薪資付款(編制內教職員工、約用人員及勞健保月薪者)仍依「中央政府機關學校員工劃帳發薪處理要點」規定委託郵局辦理付款,前揭各類所得、學位考試審查費之報帳,如以郵局帳戶辦理付款者仍維持無須負擔手續費。
三、使用本校帳務系統「所得報帳→各類所得」及「所得報帳→學位考試審查費」報帳者,如以銀行帳戶辦理付款,請檢核受款人帳戶資料並傳真至出納組23651431辦理銀行帳戶資料建置,使用表格請至該組網頁→「文件下載」→「台大帳務系統─銀行帳戶申請表」下載。
四、各單位辦理前揭各類所得及學位考試審查費領據作業時,請於領據上明確書明以提醒受款人提供郵局帳戶者免扣手續費,提供銀行帳戶者需自付10元手續費,以杜紛爭。
五、以郵局或銀行帳戶之報帳e化方式相同,惟因郵局與銀行帳號格式不同,出納辦理付款作業需個別處理,請報帳人員配合分開報帳。同一受款人可自由選擇以郵匯或銀匯方式辦理匯款,請於選擇匯款方式時,謹慎選取。
 
聯絡電話  02-33662013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