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霾害 教部修訂空污假標準

國內空氣品質常受中國大陸霾害影響,為維護校園師生健康,教育部修訂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增列敏感族群空污停課標準,只要空氣懸浮微粒或細懸浮微粒達一定標準,縣市可決定是否停課。



教育部近期公告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明文增列敏感族群停課標準,及加強通報、回應機制,如果空氣懸浮微粒PM10達到500μg/m3(微克/立方公尺)以上或細懸浮微粒PM2.5達350.4μg/m3以上,可由各縣市決定是否停課。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高級管理師韓善民表示,為保障懷孕、氣喘、慢性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及過敏性體質等族群,增列高風險族群的預警停課標準,將原來停課標準空氣污染指標(PSI)達400以上,降低為預報PSI達300以上,並增加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等兩項新指標,讓縣市政府有所依據,可依空污預測值,決定是否要停課放假。


教育部表示,空污應變流程分監測、預警及聯繫,如果環保署預報空污指標(PSI)大於100,將由環保署通報地方政府,如果上課期間發生霾害,以不停課為原則,但學校要馬上採取防範,當空污指標達101到299,應採基本防護,將宣導配戴口罩,室內上課得適度關閉門窗,如果空污指標超過300,要啟動緊急防護,學校應停止戶外課程,或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對於患有氣喘、慢性呼吸道疾病及過敏體質等高風險族群師生可以請假在家,不計出缺勤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