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分成兩種,第一種為個案審查,第二種是以規格標準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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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制度以第一種個案審查較嚴格。

第一種個案審查,現有13項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1.調節血脂

2.免疫調節

3.腸胃道健康

4.骨質保健

5.調節血糖

6.護肝(化學性損傷)

7.抗疲勞功能

8.延緩衰老功能

9.促進鐵吸收功能

10.調節血壓功能

11.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12.不易形成體脂肪

13.牙齒保健。

 

第二種是規格製,目前只有魚油紅麴健康食品兩種規格標準,而健康食品許可證因雙軌制而有少許變化,「小綠人」一樣不變,僅以字號作區隔。第一軌是衛署健第000000號,第二軌是衛署健食規第000000號。

 

查驗登記所需的文件
 
Ÿ申請書表
Ÿ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資料
Ÿ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
Ÿ產品衛生檢驗規格及其檢驗報告
Ÿ產品之安全評估報告★
Ÿ一般營養成分分析報告
Ÿ產品之保健功效評估報告★
Ÿ相關研究報告文獻資料★
Ÿ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及其檢驗方法
Ÿ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
Ÿ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
Ÿ申請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Ÿ產品製程概要
Ÿ完整樣品及審查費
★號部分:第一軌申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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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俊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