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簡述五一九綠色行動


五一九綠色行動

我們的劇本都猜錯了,鄭南榕拒絕當一個溫馴的演員,他導出了一齣浴火鳳凰的悲劇-江蓋世

首先,我想把此篇獻給我們年輕一代,也就是民國七十、八十、九十年出生的社會生力軍。

二十六年前,在台北市萬華區龍山寺前,聚集了一群身上穿著五一九綠色行動字樣衣服,頭上綁著綠色絲帶的群眾。這一群人被鎮暴警察隔著寺外柵欄團團圍住,他們正用靜坐的方式向執政黨當局表達他們的訴求;而另一邊,在鎮暴警察包圍網外圍,有許多穿著同樣衣服及同樣絲帶的群眾拉著布條繞著包圍圈示威,布條上寫著「戒嚴就是軍事統治」等字樣。另外還有一群民眾,爭先恐後的搶購糧食和水,不斷以空投的方式送進被警察重重包圍的人群中……

大家都知道,台灣-我們的島,曾經經歷過一段戒嚴的白色恐怖歷史,然而大家只知道這段歷史的由來以及結束,而對於其過程或許略知一二。但,相信大家對於這段戒嚴的白色恐怖如何結束,以及為何會結束可能都沒有詳細的認識甚至完全不曾聽聞,畢竟我們的歷史課本從國小一路到高中,都不曾詳細的描述過曾經有那麼一群人,他們為了台灣的民主奮鬥、流血、犧牲。
所以! 希望看完這篇小簡述的你們,能對於家鄉所走過的歷史,以及現在得來不易的許多自由包含民主精神,有新的認識以及珍惜。

「五一九綠色行動」,綠色的意思是指民主,而行動的意思是指示威,翻成英文就是「519 Green Action為何選擇在五月十九日這天向國民黨抗爭,要求解除戒嚴及回歸一切憲法所保障人民的權利? 因為這天正是37年前台灣正式實施戒嚴令的日子。

台灣歷史上總共有三次的五一九綠色行動:

首次於西元1986年5月19日,由鄭南榕、江鵬堅等黨外運動人士發起,於台北市艋舺龍山寺(今萬華龍山寺)集結,準備前往總統府請願,然卻遭情治單位以數千名警力圍堵於寺內,抗爭歷經十多個小時方結束。

第二次的綠色行動於隔年西元1987年5月19日,國民黨雖然允諾解除戒嚴,然而條件是先制定國家安全法,此政策不被當年的民主進步黨所接受,故於當日集結於台北市國父紀念館舉行抗議活動。活動內提出了「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解除戒嚴、人人有責」、「百分之百解嚴」,以及延續首次綠色行動所主張之「100%解嚴、100%回歸憲法」。

第三次的綠色行動,實際上是五一九追悼大會。事件導因鄭南榕於1988年12月10日在其出版的自由時代雜誌上刊登出台灣旅日學者許世楷所撰寫之『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此舉被國民黨當局指責涉嫌叛亂。鄭南榕於出庭後公開宣布: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且開始為期七十一天的自囚行動,拒絕出庭應訊。隔年1989年1月27日警方強攻雜誌社之時,鄭南榕引燃事先預備好的汽油自焚而亡。為了紀念鄭南榕為了我國民主政治的犧牲,支持者於1989年5月19日舉行總統府前紀念鄭南榕的活動。活動中仍遭受統治當局派出的鎮暴警察強力驅離,基層黨外黨工詹益樺亦以自焚抗議而亡。

五一九首部曲
介紹了上述三次五一九綠色行動的大要之後,現在讓我們談談五一九綠色行動是如何發起的,以及發起人鄭南榕深植於心的民主理念吧!

最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次,1986年5月19日的綠色行動,當時自由時代雜誌的創辦人鄭南榕,因受到菲律賓及韓國的民主運動所影響,他認為別的國家可以,為何台灣不行?

五一九綠色行動的概念,應運而生!

為了行銷綠色行動,鄭南榕甚至希望響應者於自家屋頂上及樹上掛上綠色絲帶,用這種沉默的舉動,來表示他們的抗議。不過想當然爾,敢這麼做的,終究只有鄭南榕這位革命烈士。五一九綠色行動雖然只是在龍山寺集合並且一路遊行示威至總統府前這樣簡單的概念,但對於當時的台灣社會來說,這是場空前絕後的反抗行動,黨外運動人士主動出擊的方式,對於當時執政者的威權統治來說,無疑是撼動其政權的最大挑戰與危機。

因此,在五一九當天衝不出層層警力包圍的鄭南榕、江鵬堅等眾多黨外運動人士,冒著時而烈日時而大雨陰晴不定的天氣,靜坐十個小時的抗議,雖然整個活動受到了非常大的阻礙,也沒有達到原先於總統府前示威抗議的目的。然而,這場空前絕後的示威不僅僅撼動了立於戒嚴體制頂端的國民黨,也感動了台灣人民對於民主渴望的心,甚至吸引了多家外國媒體爭相的採訪,當新聞畫面一播出,全世界的人們都看得見,台灣人民再也不是對於威權體制悶不吭聲的小卒了!

貫穿整個五一九綠色行動當中,最重要的鄭南榕所秉持著的精神,是以愛與非暴力的理念,向國民黨當局要求解除戒嚴並回歸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以及一切基本的權利。鄭南榕的目標就是愛所有的台灣人,不分本省、外省,不分原住民、平地人,大家互相疼惜、結合,建立一個尊重人性尊嚴的公義社會;而非暴力的主張就是寧願犧牲自己也不願傷害別人,自焚的決絕,正是來自於這種精神-高俊明。就如同印度民族英雄甘地所主張的不合作運動,以非暴力的形式,來表達對於威權統治者的不滿與抗議。

文章來到尾聲,筆者在寫作這篇文章之前,雖然出於自告奮勇的莽撞精神,想為了我們這一次的紀念活動獻上一己之力。然而關於鄭南榕這位革命烈士以及其所主導的五一九綠色行動等相關事實資料尚未有全盤的了解,因此希望讀者能多多包涵並且指出錯誤。對於開啟我們現今所能享受到的言論乃至一切憲法所保障的權利,鄭南榕先生以及其所主導的綠色行動是最關鍵的那把鑰匙,民主的這道門對我們敞開了,卻未必會永遠開著。我們進入了這道門,將通向何處、走了多久、會不會走回頭路,這一切都取決於我們活著的人們。鄭南榕已經走了,他不可能再次回來帶領我們走正確的民主之路,但我們至少希望透過他生前所留下的精神,帶領我們不至於走偏了民主所賜給我們現在的自由社會。









參考資料:
江蓋世-我走過的台灣路
鄉土時代週刊
519專刊
台灣歷史學會
賴振榮-鄭南榕自焚事件之始末

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詹益樺—義無反顧的人


詹益樺—義無反顧的人。

詹益樺,是誰?做過什麼事?扮演什麼角色在五一九這一天?
在那天還沒來之前。詹益樺,在一九五七年出身於嘉義,喜歡農民、喜歡農民耕作的土地以及喜歡美麗山川田野的他,把他短暫的三十二年歲月絕大部分貢獻在「草根工作」上。他的想法既簡單又單純:只是不想看到這些可愛的農民們被壓榨、欺負。在他人生的最後一年,他與農民們有非常愉快且融洽地相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熱心且勤奮地幫助農民抗爭,爭取權益,甚至幫助農友做苦力。
而人生的最後四年,他幾乎將生命全部貢獻給反對運動了。也許他並沒有亮眼的學歷,但是曾跑過船,因船難而有機會到別的國家的他,看到了在紐西蘭何謂「自由、安享與和平的空氣」;也許他並不是總指揮,但卻在每一場反對運動之中,扮演最不起眼且運動之中細瑣、勞苦的事,諸如:發傳單、搭台子、寫布條、檢人群散後的垃圾。在這些動作的背後,他只單純地盼望,台灣人早做自己的主人。
從八六年十月的反核示威遊行,他靜靜站在街角發發傳單、跟在洪奇昌的身後舉著牌子;同年十二月的「機場事件」,他與一群熱心的民眾一同到機場去迎接闖關回台的黑名單人物:許信良;八七年的「六一二事件」前夕,他與周柏雅宜同扛著相當沈重的老式麥克風,一同到士林官邸加入反國安法的運動;而八八年的「許曹德、蔡有全台獨案」,他也加入了聲援的活動;同年的「五二零農民運動」,他更是義無反顧地拆掉了立法院的招牌,來抗議當時政府對於農民壓根不尊重的態度。
「鄭南榕是一顆偉大而美好的種子,我希望自己也成為一顆偉大而美好的種子。」所以就在八九年的五月十九號。當天是個沈重的一天:當四萬人正遊行、海外黑名單人士陳婉貞,受到鄭南榕的感動而闖關回來送鄭南榕最後一程時。這一位,勇敢的、義無反顧的偉大種子,也同樣以一個打火機,來與鄭南榕一銅冶煉出一把讓台灣可以走向民主的鑰匙。
如果說,鄭南榕先生代表了一群反抗極權不合理統治的台灣人:那麼詹益樺先生就是代表了一群努力、腳踏實地,因為受到了政府的壓迫,而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的台灣人。這並非是種族上的分化,而是兩種實質上的精神:一是從知識上而來的爭取:代表了真理、另一則是人民最基礎的聲音:反映了最真實的一面。
今天,離當年的五一九,已經過了二十二個冬天。不知道,在天堂的你,還會不會繼續為台灣的農民以及民主化祈禱呢?又會不會是在閒暇之餘看著老夫子漫畫呢?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鄭南榕案


有一位年輕教師說:「看自由時代,就知道鄭南榕是用生命辦雜誌。」
198662日,鄭南榕終於被捕了,國民黨再也受不了鄭南榕一再地挑戰。「自由時代」雜誌120期裡,幾乎每一期都有「最敏感」的問題,將蔣家的黑暗面公諸於世,甚至蔣經國最後一個情婦都曝了光。宋楚瑜最先跳出來指責黨外雜誌「什麼問題都敢碰,甚至誹謗先總統及其家庭等」;陳守山[1]在國安局指派警總與黨政官員的座談會上,第一句話就是:「當局對不法偏激言論,至表重視。」蔣經國二次召見陶百川[2]時說:「從前我對黨外只有,但現在我已經做了這麼多了,他們為什麼還想要批評我?而前還要批評我的父親和家人?」講家對雜誌的披露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甚至國安局也有了鄭南榕的專屬檔案,雜誌社門口時常有人站崗,519前後監視鄭南榕的特務最多達12人。24小時間看鄭南榕家,想蒐集他有什麼「圖謀不軌」的證據,但忠於忠實報導、新聞自由的鄭南榕哪裡來的「圖謀不軌」?國民黨只好透過台北地院動手。

事情起因:
1985114日民主時代天地週刊刊登「一億元滅桃計畫」[3],刊出七天後,張德銘未經要求更正,即以「妨害選舉」直接對鄭南榕、王鎮輝[4]、顏錦福、林世煜提出告訴,後撤回顏錦福、林世煜部分。

先說關於王鎮輝的部分,張德銘提出告訴後又於法庭上稱「對於王鎮輝的部分不追究」,後又因王鎮輝為掛名發行人因此要求法院判王鎮輝無罪,隨後又稱「當時不追究並非撤回之意思」,辯論終結後卻又向北院陳情,要求停止羈押王鎮輝。王鎮輝最後被判處緩刑三年。

再來說說鄭南榕的部分,張德銘提出告訴後,張德銘向檢察官陳慶鴻報告鄭南榕的設籍地址,並寄鄭楠榮戶籍謄本給法院,以便拘捕。並要求檢察官依其地址傳訊鄭南榕或直接逮捕到案。430日司法警察楊文標、廖金溪呈狀說明奉命按址前往拘捕,兩次都未有人應門,經他們打聽上下左由鄰舍[5],都表示對鄭南榕、王鎮輝是什麼人不清楚。527日簽發通緝書,但通緝書副本沒有寄給當事人和他們的律師。62日於雜誌社逮捕鄭南榕,並以鄭南榕「通緝到案,有逃亡之事實」,拒絕交保。616日開調查庭辯論庭,速審速結一次終結。最後鄭南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鄭南榕當然無罪!
由上述可見,張德銘對兩人的處理態度非常不一樣,對掛名發行人王鎮輝由資料看來是非常想替他開罪,而對鄭南榕則是竭盡所能的入期於罪。此外這個判決會被認為是政治審判還有其他許多原因,例如兩人刑期相差甚大, 王鎮輝緩刑三年也就是不用被關,而鄭南榕不但被關了一年半,還莫名其妙的被褫奪公權,筆者亦對此非常懷疑,何以「共犯」會有這麼大落差的處罰?何以鄭南榕被褫奪公權?且看當時受訪的律師如何看待鄭南榕案。

李勝雄律師[6]
創下了選罷法九十二條刑罰的最高紀錄
一年半的刑期太重了,創下了選罷法九十二條刑罰的最高紀錄,鄭南榕案並未比他案來的嚴重,如金山鄉的選舉官司已涉及人身攻擊,也未被判的如此之重。蘇洪月嬌也曾涉及選罷法同一條,但也只被判刑五個月緩刑而已。鄭南榕被重判,只因為他是鄭南榕而已。褫奪公權更是莫名其妙,無非是怕鄭南榕出獄後搞選舉而已。

侵害新聞新聞自由
所謂「意圖使人不當選」根本是欲加之罪,鄭南榕既不是候選人也不是助選員,怎麼可能構成此罪?他只是一個新聞工作者,懷抱「新聞自由」的理想,忠實的報導他的所見所聞,根本沒有意圖使誰不當選。如果因此入罪,是對新聞自由的侵害,新聞記者將無所適從,不知如何報導。

洪貴參律師
一億元滅桃計畫並非針對張德銘
鄭南榕即使坐一天牢,也是冤枉。「一億元滅桃計畫」所報導的主要是林清松退出選舉的內幕,根本不是針對張德銘而罵。該文出刊時間碰到張德銘的選舉純屬巧合,絕非「意圖使張德銘不當選」。整個審判過程給人感覺是在給予張德銘澄清的機會和藉此整肅鄭南榕。

如果「一億元滅桃計畫」是事實的話,那麼鄭南榕根本無罪。如果「一億元滅桃計畫」與事實不符的話,那應該查證消息來源是否有問題,應該傳喚提供消息的楊文章、許寶重,方能證實「一億元滅桃計畫」有無失實之處。若消息誤傳,鄭南榕亦無罪,因為他只是忠實地把他得到的消息加以報導,並無惡意,依據新聞自由原則,縱有錯誤,亦可以免責。

謝長廷律師
「如果法院一再濫用公權力,當然坐牢的人也不會有犯罪感,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

蔡敦明教授
「在法律上,自白書不得做為被告有罪的唯一證據[7],如果審檢單位以被告的自白書來斷定另一共同被告有罪,也是不合法的[8]。」

江鵬堅律師
未審先判
第一審開庭時,我曾到場旁聽,審判長不但出現誘導詢問,而且明顯暴露心證。驗證了未審先判的傳言並非無稽。

依法理,法官必須在整個審判過程完成後,才能得到自由心證,而非在審問過程中,便不斷暴露心證。舉例來說,審判長在庭上問鄭南榕:「你還不承認捏造事實報導……」

就本案所涉及的五年以下罪刑來說,應不至於成為重大案件,法院將本案列為重大案件,顯見背後政治意味濃厚。

鄭南榕案疑點
「不准交保」[9],其不准交保是因為法官認定鄭南榕已有「逃亡事實」而予以羈押。依據為法警兩次強往鄭家拘提均發現「宅中無人,且左鄰右舍亦不知鄭某」但是並無該次拘提的筆錄可證明,且430前兩次拘提時,鄭母因身體不好,足不出戶,哪裡是宅中無人。且鄰居也證明認識鄭南榕,何來左右鄰居不知鄭某?[10]再者519日鄭南榕被困在龍山寺,眾所皆知,那麼多特務跟監,上千名員警在場,為何不拘提鄭南榕?顯然是想假借拘提不到鄭南榕,而予以通緝鄭南榕。




[2] 總統副總統眼中從政者典型 首推陶百川http://www.epochtimes.com/b5/2/8/5/n206444.htm
[3]「一億元滅桃計畫」,這篇文章提到,桃園縣長徐鴻志,涉嫌圖利長榕海運開設貨櫃場的弊案,他為了讓桃園縣議會不追究此事,因此,用三十萬元的代價,來搓掉那些縣議員的調查行動,而負責搓這場圓仔湯的,就是當時正在競選台北市議員的張德銘律師。 引用自,桃園靜坐(下)--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finePrint&articleId=87636
[4] 民主天地週刊掛名發行人。
[5] 原狀未列姓名和左右鄰舍筆錄。
[6] 李勝雄律師為當今人權律師,簡介http://www.laijohn.com/archives/pc/Li/Li,Shiong/interview/Gou,K.htm
[7] 92.2.6.修正公布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8] 釋字第582號解釋。
[9] 交保為,一般來說係指具保候傳,指提出保證書或保證金,不用被羈押,待審判期日到來時,仍要上法庭接受審判,被告並非因此無罪。
[10] 參考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及其證物。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二二八事件


*筆者前言

作為一個人,我們自然有必要知道自己的過去,並從中探索自己的未來,曾經發生的歷史也讓我們得以避免再犯錯,這正是教育人民歷史之目的。然而就二二八事件而言,國家對人民的歷史教育顯是不足,屠殺事件及種種軍警官吏的橫行貪污的情況只以少量篇幅教育國民,更甚者,事發後四十年,官方仍刻意扭曲、壓抑,而使得整個事件陰霾,傷痕仍深植在當時之受害者心中,並未得到該有的道歉,傷口持續地發酵,造成長期以來,台灣人對政府作為之不諒解,以及本省籍人士與外省籍人士無法和睦相處。民主進步黨首任黨主席江鵬堅先生表示:「政府應當站在人道的基礎上,重新檢討「二二八事件」的過失,盡速公布事實真相,平反人民冤屈,對過失正面給予回應與道歉,以化解幾十年來的省籍隔閡與政治恐懼等問題,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

*二二八和平日宣言

四十年來,「二二八」事件像一片烏雲,縷縷的冤魂濃聚不散;又像你我心底的陰影,掩著我們最深刻的創傷。屈不得直,冤不得伸,真相不能大白。四十年來,死者無法安息,生者難以平安;這個島上因此沒有真正的和平。
但是「和平」──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本地人與外省人之間的和平──正是這個島上最重要的生存基礎。
因此,「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第四十週年,我們呼籲全島住民共同來紀念這個日子,並祈求和平早日降臨在台灣島上。我們呼籲公布真相,平反冤屈,讓死者的冤魂得以安息,讓生者的心靈得以平安,也讓這個島上的住民,得以因了解而諒解,因諒解而和解,因為和解就是邁向和平的開端。
我們懇切地向島上每一位住民發出這個訊息:在第四十週年的「二二八」,請讓我們以和平來紀念它,並定這一天為「和平日」。

*時代背景:

(
)政治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帝國戰敗無條件投降,向美中等盟國移交戰爭中的佔領區。1945815日,在中國大陸地區,中華民國政府派何應欽在南京接受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降書;在臺灣,中華民國政府在19451025日在臺北市,接受日本投降並接管台灣。陳儀被指派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負責全台事務。

(
)軍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立刻陷入國共內戰。美國逐漸停止對國軍的援助,但是蘇聯卻開始在全世界範圍內支持共產主義革命,其中包括對共軍的支援。1947年之後,由於國民政府軍隊大裁減、財經政策失當、貪污問題日益加劇、東北戰略失算,在戰場上國軍逐漸陷入被動,因此蔣中正開始準備將台灣作為反共復國基地,並加以建設和整肅。

(
)經濟
在接管各日本佔領區之後的中國經濟,由於維持國共內戰的龐大軍需,以及光復初期國民黨官員的腐敗叢生,加上政府相關管制政策不當,以致於民生物資不足,通貨膨脹十分嚴重。在大陸地區,中央銀行先後發行的法幣,金圓券幾近崩潰。台灣地區雖然情況較全國狀況為好,但也因此必須供給大陸地區的資源需求。此外,比起日治時期,經濟民生的混亂程度增加,台灣人民多有怨言。

(
)文化
因為經濟崩潰及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內部嚴重貪污問題,還有政府在官職與其他方面對大陸人和台灣當地人有不平等的對待,造成相當嚴重的社會問題,當時位居知識領導者的文化界和學生展開要求民主與經濟改革的活動。對此,陳儀為首的主政當局採取了『寬輿論(政治),緊經濟』的政策。一方面並未嚴格禁止批評時政的言論,但同時也未採納意見,另一方面則積極實施嚴格的經濟管控措施,壟斷了台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

(
)戰後經濟問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軍空襲台灣,重創台灣產業,導致戰後台灣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此外學校、商店、工廠、醫院、鐵路、發電廠等建設也受到戰火嚴重破壞,重建工作困難。加上日本政府停止台灣人儲蓄金歸還申請,債券成廢紙,造成金融物價秩序混亂。國民政府接收之後又大量印製鈔票,並將民生物資運往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造成台灣嚴重的通貨膨脹。
此外官方一方面將原屬日本人與殖民政府的財產,直接收為私有,並拆裝賣往大陸。另一方面延續日本殖民政策,壟斷台灣的經濟(如煙﹑酒﹑糖﹑樟腦等的專賣),並利用各種關係排擠民營公司。由於日治時期台灣人便視「煙酒專賣局」、「台灣製糖會社」等公司為日本殖民制度之表徵,因此產生「以前受日本人欺負﹐現在受中國人欺負」的感覺。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會發生在查緝私煙上,也與這些政策不無關係。

(
)隔閡、誤解與不平等
日本政府直到19455月才實施義務兵役,而在這之前從1942年1月以降,日本政府實施志願兵役,雖然台灣人有權利不選擇參戰,卻出現踴躍投軍的現象,1943年自願提出申請人數更高達60萬以上,許多大陸人因此遷怒於台灣人。加上對戰前臺灣情勢的不理解,有一些台灣人被視為漢奸,並受到緝捕。為往後族群衝突種下隱憂。
除了台灣人與閩南人之外的大陸人有語言和日常習慣的隔閡,台灣人參與政治的權利也受到差別待遇,大都只許擔任低級官員。而政府官員與接收台灣的軍隊又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


*二二八所造成的問題

日本人將台灣移交給中國大陸後,中國大陸表面雖然聲稱台灣人民是為中國人民之同胞,但實際上卻是以高壓獨裁等殖民統治的手段。外省人擔任高官,台籍高級官員比例相較於日治時期更低,且同工不同酬。外省官員也良莠不齊,貪汙、甚至引介親友任官情況普遍;經濟方面,許多日本在台資產被收歸國有,私人企業受到打壓,而台灣本土物產又被大量輸送至中國,再者中國大陸本體經濟結構不穩亦波及台灣,致使通貨膨脹;社會動盪不安,公共衛生受到外省籍軍隊習慣影響逐步倒退,最終引發霍亂等台灣早已絕跡之傳染病。在如此之時代背景,台灣人民很自然地拿國民黨的統治和光復前的自治時期做比較,更甚者與日本至台時期比較,我們發現光復後國民黨統治時台灣之政治地位與日統治時期相同。然而台灣在日本敗退以後的社會當然和當時一團混亂失去秩序的中國不同,此時的台灣人民也自然有相當程度的自衿以及對統治者是有所要求的。此時經濟、社會風氣和衛生的倒退視台灣人難以容忍的,而軍警橫行貪污的事件層出不窮亦引發不少警民衝突,最終導引二二八事件的爆發。
對台灣人來說,二二八前夕國民黨在台的統治是令人無法忍受的;而二二八事變後對台灣人民的大屠殺更是惡夢一場。
也由於二二八前後之警民衝突等事件以及二二八事件本身中殘忍屠殺台灣人民的手段,致使冤屈四起,許多人在抗爭中死亡,路旁也時有許多人民被波及而失去性命,造成不僅地區而是全國的悲哀。國民黨之殘忍所引起的肅殺之氣亦使台灣人民對政治充滿恐懼,厭惡及畏懼不斷加深省籍之間的隔閡。國民黨怎能在屠殺台灣之子的同時聲稱我們都是同胞呢?

*紀念與說明會的主要訴求:

一九八七年二月四日在「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倡議下,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長老教會等十三個團體聯合成立「二二八和平促進會」,選出陳永興、李勝雄為正、副會長,鄭南榕為秘書長;該會目的在紀念二二八事件,促成國民黨當局平反冤屈及公佈真相,並確定二月二十八日為「和平日」。

相信許多現代人對於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所知甚少,不懂其中的憤怒何在傷痕何在?因此更不能懂得為了二二八事件建立和平紀念日的緣由,筆者在此建議讀者可以藉由各種管道去查詢促進會的源起與理念。在一九八七年二月底到三月初二二八和平促進會開始了一連串的演講說明會活動,分別在台灣各地舉辦室內或室外的說明會,希望能夠透過這個有意義的活動,徹底消彌人民心中的怨恨。過去被國民黨隱瞞扭曲的歷史傷害,藉著披露當年的歷史事實,讓心中有怨恨卻因恐懼而不敢言語的受害者有管道抒發其憤怒,得到社會大眾認同肯定的受害者才有寬闊的心境去原諒國民黨的殘忍統治。因此,二二八和平促進會同時也主張要求國民黨正面迎接錯誤並且對社會大眾道歉。所謂歷史中的錯誤,仍然是一場錯誤,若無經過坦承道歉是不會有真正平息的日子,對於二二八以及國民黨長期的獨裁暴政統治,是需要有人出面承擔政治責任的,這是二二八和平促進會的訴求之一。披露歷史事實使得社會大眾能更了解先民曾經走過的血路,撫慰事件受害者,却除社會驚惶與疑慮,並且無須讓住在台灣的外省人來承擔這個歷史責任,以加深省籍的隔閡,以上皆是二二八和平促進會以及今日所見之和平紀念日主要宗旨,打破幾十年的禁忌却除疑忌,建立關懷與愛心。在此願向全島住民傳遞和平的訊息,全島之住民不分本省外省,甚或是新住民原住民,希望把存在台灣人民心中幾十年的陰影禁忌,藉由公開活動的方式得以打破恐懼感紓解不滿,使過去的冤屈平反受難者家屬得到安慰,將台灣人民心中的傷痛化解。

參考資料:
鄭南榕基金會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frontpage&Itemid=1
二二八和平周教學手冊
http://taiwantt.org.tw/books/228/index.htm

歷史背景部分參考網路資料

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

對於五月十七日語教官接觸後所發聲明稿。

此則聲明稿,是由我們內部大家共同討論之後,認為所有的疑慮。因此在五月十八號凌晨時間發佈到秘書室、學務處、校牧室、教務處...。對於我們沒有做到的承諾做抱歉之外,也表示我們願意做的改進。



各處室單位,收信平安。

今天(五月十七日)下午,艾教官以溝通橋梁與我們接觸,在過程中,艾教官表示:以個人身份支持我們在教學大樓以及全人村所綁上的小卡片以追念鄭南榕以及詹益樺先生在二十三年前所做的犧牲(全人村的部分已被拆除),並且大大肯定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另外艾教官有提出一個問題:在十字架鐘塔的紀念照,因為正逢畢業季,所以可能會引起其他學生的觀感問題。在我們內部討論之後,我們認為由於這一份言論(紀念照)不應該在還沒有進入市場評審之前,就預設它可能會帶來負面效果。因此我們想要提出一個請求:先讓紀念照接受大家公評,假如大部分的師生都認為此舉不妥,自然而然提出申訴的情況之下,我們願意做改進;但假如是小部份的師生認為這是不好的,我們願意尊重少數的聲音:有一個溝通平台讓我們可以更進一步來作討論。

但在更進一步與艾教官陳述我們的想法之後,艾教官表示稍早跟一些老師經過十字架鐘塔的時候,認為這一張紀念照放在屬於中原的精神象徵鐘塔,實在觀感不佳。而後我們希望我們可有機會在做內部討論之後給予回應,但是大約晚上七點半左右,艾教官通知我已接到兩位同學的申訴:紀念照看起來有點像鬼,很恐怖。而後,我們討論這件事時,想到其實我們在教學大樓以及全人村的小卡片佈置並沒有申請場地,實屬有錯在先,因此在艾教官願意保證這些卡片不被拆除的情況下,承諾在今天(五月十七日)晚上十二點前拆除紀念照。
(以上為當日經過簡述)

事後我們並未履行承諾,再次向各位師長同學致歉,經過討論之後,我們希望與校內有疑慮的同學老師進一步溝通,才能符合言論自由存在的價值之一:健全民主程序,這正是一個民主社會所擁有的正常現象,唯有透過良性的來回溝通,才能促使彼此瞭解想法,而不會只有對立的情況。

同時,僅少部分人認為“觀感不好”或是那張“圖片像鬼”,尚不能成為撤除這張紀念照的主要因素。首先,根據心理學的“完形學派”,部分總和不能代表全部。今天,只是部分老師的意見,並不能代表全校師生的意見。再者,回應這兩位學生的意見,假如這張照片像鬼,那麼校園部分建築物所陳設的教育家遺照、多媒體中心的“東正教聖像“也有令人恐懼之虞,是否也該徑行拆除?而某系活動經常以鬼屋為主體,在宣傳海報上印有血肉模糊的畫面,相較於我們所用的黑白照片,其驚悚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何以能夠放置那些看起來血腥的圖樣,卻不宜掛上台灣民主烈士的照片?我們認為這兩位學生的害怕一方面或許是由於紀念照太像靈堂(對此我們會以更柔和的方式呈現);另一方面是因為對於這段歷史不了解。試問,為何我們如此瞭解國外歷史,卻對自己生長的土地上的記憶少有著墨?

中原大學是一所民主、自由、開放的學校,且我校辦學理念全人教育鼓勵學子多元發展、獨立思考,近來校方也極力推廣藝文活動,以求提升人文素養,我們認為學生在開放空間紀念一位對於台灣民主化過程有重大貢獻的歷史人物是符合即是對此一自由與人文精神的實踐,但我們要再次抱歉,這次所採取的手段充滿爭議性,盼望校內各界莫僅以白紙黑字的校規來定義我們的是非對錯,而是能靜下心來瞭解我們所傳達的訴求。

最後,我們的訴求:
一、紀念鄭南榕的犧牲以及言論自由的可貴。
二、我們要與持有意見的老師及學生進行溝通,再進行拆除紀念照。
三、鑑於這次經驗,希望校園內有更適合的開放平台讓學生發表多元的言論。

心理四乙 9714237 陳中安

五月十七日與教官接觸。

在五月十七日稍早發佈通知書之後,我們在五月十七日下午大約三到四點左右,艾教官(以下尊稱為教官)打電話給我,希望可以有機會瞭解我們這次行動的具體訴求為何。

參與該次會談的人除了教官之外,還有秘書室的劉秘書(以下尊稱為秘書)。教官一開始在電話中對於我們此次行動有點小誤會:首先,教官以為鄭南榕先生是當年在總統府前自焚的那一位先生;再者,教官認為鄭南榕市民進黨的人。對此,我邀請教官先上鄭南榕基金會看一下簡介。而後我到達教官室之後,教官以為我們還沒有行動,但我表示我們已在全人村、教學大樓掛上小卡片以及十字架鐘塔放上鄭南榕先生的照片以供大家紀念。教官提議,帶他以及秘書實地去觀看這些裝置,並且過程之中有拍照存證。

在看完這些裝置藝術(教官指稱),教官認為:我們的裝置藝術(小卡片)的確非常好,不過關於十字架鐘塔的部分,他認為:由於現在正逢畢業季,可能有些畢業生在那裡拍照的時候會覺得不適,因此是否可以考慮過了畢業季之後進行申請?同時由於我們這個行動先前並未經過申請,因此也希望,下次可以先採取申請,這樣會使整個紀念更加完善。

除此兩點之外,教官也擔心我們是所謂的「職業學生」。所謂的職業學生就是過去在國民黨專制的年代,常常國民黨會給特定學生錢,請該學生對於自己的同學做監視或是散播愛國思想...等等之事。但我表示:第一,鄭南榕先生從沒加入過民進黨,因此我們根本沒有跟民進黨合作的理由。的確我們有接受「鄭南榕基金會」的一些資料提供,但並沒有任何的利益或是金錢來往;第二,由於我們一開始考慮使用絲帶,但經費不夠,我們也曾經有想過找民進黨合作,但害怕我們的活動變質,因此我們最後是靠自己大家分工合作完成該項任務,跟民進黨沒有任何書信、金錢、利益上的來往。

教官還是再次表示:他尊重我們的言論自由。但就十字架鐘塔的紀念照,希望我們能夠撤除,以便畢業生使用。

在我們內部的討論之後,我們一致認為:教官所提到的畢業季學生,我們的確要尊重他們的意願。但是,在一段言論還沒有進到市場進行審核之前,其實無法判定其言論是好是壞。有可能,有些畢業生會認為很棒!唯獨這一屆才有的風格!因此我們希望可以繼續將紀念照放在該處,假如大家都不喜歡,那麼自然會有申訴的情況出現,此時若佔大部分,我們便會依照大家的意願撤除;但假如申訴為少部分,代表大家基本上是同意的,但因為有不同聲音,我們也希望可以與該聲音進行更進一步的溝通。

再次與教官溝通之後,教官表示:早上跟許多老師經過時,有一些老師認為放較念照在十字架鐘塔,實為不妥。因此希望我們還是能夠撤除,不過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做溝通之後再給教官回覆。而後教官又以電話通知我:已有兩位學生表示紀念照有點像靈堂、像鬼,有點恐怖。希望我們能夠考慮其他同學感受,而我們那時認為學校對於沒有事先申請場地已經有網開一面,所以我們便決定在晚上十二點前進行撤除,並且教官會保證我們在教學大樓的小卡片可以擺到禮拜二。

通知書

這是我們在五月十七日(星期四)凌晨行動後,於稍晚時間(大約十一點)左右發送給秘書室以及教官室的通知書,對於我們這次行動的目的以及行為做一些陳述及解釋。


學校各處室單位,你們好。我們是一群想要在即將到來的五月十九號,以行動在學校中紀念鄭南榕先生的學生。我們的實際作法是在全人村、真知教學大樓以及二一鐘附近綁上名片和佈置簡易的紀念禮堂以供全校師生一同來紀念。預定時間從五月十七日(星期四)凌晨到五月二十二日晚上(星期二)十二點前,我們會負責在當天進行回復場地以及拆除的工作。希望學校可以尊重我們的言論自由,不要在這期間內直接拆除。

心理四乙 陳中安 0920-91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