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官司 北市行政訴訟敗訴
2009/07/31 06:00
〔記者楊國文、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多年來積欠全民健保費補助款兩百九十億,截至九十四年底,北市府因積欠健保費補助款未繳,被國稅局裁罰應繳七千四百多萬元利息,打行政訴訟仍敗訴,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日駁回北市府上訴案,判決北市府敗訴定讞。
國稅局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廿七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認定北市府至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逾寬限期仍未撥付部分的利息,共計七千四百多萬元,予以裁罰台北市政府。北市府無法接受,提出訴願遭駁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北市府認為,應以設籍北市勞工的人口數計算健保費補助款,若以投保單位營業登記所在地的勞工人口數計算,不符公平原則。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國稅局以投保單位所在地台北市的被保險人為基礎,計算台北市政府應負擔的健保費補助款,是依法行政,並無不妥,故判北市府敗訴;北市府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支持一審見解,昨日將上訴案駁回。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說,市府會再與中央協調,希望能化解健保費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