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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長狂罵爛渣 小兵自殺 國賠28萬

2015/04/09 06:00

判定「貶損人格」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金門防衛指揮部砲兵群志願役一兵曾炫棋,不堪簡姓上尉連長以「爛渣」、「剷除你,我會不遺餘力」等話連番辱罵、體罰,清晨舉槍自殺,曾父請求國家賠償,一審以曾犯錯遭連長責罵,和自殺無因果關係,判不必國賠,高等法院昨大逆轉,認定連長連番「貶損人格」的謾罵,和曾自殺死亡有關,判陸軍司令部應國賠28萬定讞。

100年1月28日清晨5時,在金門尚義機場旁的「工六多管火箭連」服役的20歲一兵曾炫棋,穿軍用迷彩外套、運動褲,突然走進安全士官室,將T91式步槍及彈匣取走,跑到浴廁內,朝眉心開槍自殺。

金防部約談該連官兵發現,多位士官兵指稱,曾員常常狀況外,被連長「電」得很慘,並盛傳曾員因一次衛哨勤務出包,被簡姓連長嗆聲「嚴重的話會判軍法」,也有人證稱,曾男曾抱怨「沒有順利排到返台春假,很想和家人吃年夜飯」而悶閃不樂。

曾父指出,兒子99年5月入伍,7月就轉服志願役,事發前連續幾天被簡姓連長以「爛渣」等羞辱方式破口大罵,讓他無地自容,據傳還有不當體罰,已算是不當管教或凌虐。

曾父也認為,安全士官隨意放置槍枝和衛兵擅離職守,都和兒子自殺身亡有因果關係,請求國賠280萬元。

一審認定曾男曾因犯錯,遭簡姓連長責備,但不至於造成自殺結果,而安全士官等人疏失和曾男自殺無因果關係,不必國賠。

高院指出,多名士官兵已證稱,簡姓連長是以「貶損人格」方式連續辱罵曾男,造成他心情低落,鬱鬱寡歡,認定有可能因此產生輕生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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