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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不支持同性結婚就是歧視? 時間 Wed Dec 4 07:23:32 2013 ─────────────────────────────────────── ※ 引述《ooonnneee (萬萬)》之銘言: : 我是異性戀,我贊同同志婚姻,身邊不少同志朋友,我從不歧視他們,也跟他們關係 : 良好。 : 但我非常討厭別人指責「反同志婚姻就是歧視,就是侵害基本人權」 : 反同志婚姻不是歧視,不是歧視,不是歧視 : 反同志婚姻不是侵害人權,不是侵害人權,不是侵害人權 : 聽清楚了嗎? : 他們只是和你的價值觀不同而已,以下讓我娓娓道來 正確來講,歧視的確是很嚴重的指控,因為歧視的核心觀念是在於: 「認定某些東西不該給予某些人,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或不值得擁有」 不是每個反同志婚姻的人背後都是因為這樣的理由, 也不是每個反同志婚姻者最終都會表現出歧視行為, 他們可能只是有一些偏見。 因為在歧視之前的產物是偏見,而偏見這種態度,則很難去除, 這是屬於每個人都有的東西,而且偏見只有在你無法意識到它時, 才會真正造成傷害。即使你意識到它,你也不一定能改變它, 你可以說「這就是我,我不會改變」, 但一個人只會盡力不讓這種態度表現在行為上,以至於傷害他人, 像一個大男人主義者對公司的女同事有偏見,但他嘗試不讓這種偏見 影響他與對方的合作,這樣就是成功面對偏見的方式。 所以偏見不是很難堪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跟底線, 那是你所覺得、感受到的,表現出來的,屬於你自己的情緒之一, 有什麼好不能承擔的? 覺得同志噁心,捅菊花噁心,兩男親嘴摟抱噁心,大街裸露噁心, 這難道因為同志強調他們很正常,這只是表達愛戀跟自由的方式, 你我可以被改變嗎?你覺得像大便的東西,再怎樣也不會因為人家說 「這是咖哩」就馬上吞一口。 同志族群可能會覺得這是偏見,因為異性戀者的性文化並沒有好到哪裡去, 只是差在對象而已,但要從這樣的態度三級跳說有偏見者正在迫害同志, 這從根本上也是另一種偏見而已。 偏見的延續是不支持同性婚姻 要知道偏見就是有待消除的負面評價,因為這樣的評價而對同志族群是否 該擁有結婚的權利產生質疑,是介於偏見與歧視之間的過程。 偏見 <----------我質疑同志婚姻的意義--------->歧視 我看不慣同性伴侶 我態度上反對 同志沒有擁有結婚的權利 跟他們作的事 但接受則不一定 (因為各種宗教倫理道德等理由) (基於各種宗教倫理 道德等理由) 同志族群在面對這些猶疑的質疑者時,直接指控他們是歧視者, 無疑是直接將這些人推向另一端,樹立更多反對者。 相對的,同志擁有責任與義務,幫助這些人消除偏見,好讓他們認同你們。 你們不能說擁有偏見的又不是我們,為什麼我們要作這些事? 因為偏見來自於不理解,如果異性戀者無法理解同志,又要怎麼消除偏見? 這不是叫同志拿出跳蛋或假陽具或許多鈣片來試圖替異性戀洗腦, 也不是上街裸露,彼此公開親嘴,質問異性戀難道你們不愛自幹嗎? 等等激烈的展現有辦法完成的任務。 伴侶彼此之間應有的永恆承諾、愛、對等的責任與保障,這些全人類共通的價值, 才是同志婚姻的合理性足以說服異性戀者的關鍵。 歧視、反對以至於阻止同性婚姻的存在,則又是另一回事 單純的歧視跟阻止是兩回事,鄉民也許偏見到了歧視的境界, 但那仍是價值觀選擇的自由,可是鄉民不會因為度爛同性戀, 就跑上街頭玩邪教圍人的遊戲。 阻止才是侵害 一個白人可以擁抱白人至上主義,沒有人會說他不可以, 一個白人可以歧視黑人,覺得黑人不應該擁有投票權,那也是他的自由, 但這樣的人自然也沒立場反駁說「你不能說我歧視」 而這樣的人除非真正去阻止他家的黑人鄰居投票,那麼他不構成侵害 只是想想,並不犯法 : 板上有個論點是「當反同志婚的人無法提出一個理由」,那他的反對意見實質上就是歧視 : 然而反同志婚者沒有提出理由嗎? : 比如,男同志愛滋病比率高,違反自然(不能生育)等等的理由 「男同患愛滋比例高,且不能生後代所以不該結婚」 這樣的理由是理由沒錯,只是很容易被反駁, 解答就在不孕症患者身上,跟那些愛滋病患者有沒有權利結婚的關鍵上 辯駁來自於個人價值觀是無可避免的事 但怎樣的辯駁可以讓更多人接受就是種藝術 我們每個人無論是何種立場,其實都在盡力嘗試讓完全聽不下去的人減少到最低 這是可以努力的方向,不是嗎? : 我舉個類比,所有支持同志婚姻的理由, : 都可以套用在「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多夫多妻,以下暫且簡稱一夫多妻) : 以及「規定不能生育下一代的亂倫婚姻」 : 如果有一男二女相愛,兩女願意共事一夫,他們的「愛」好好的,有妨礙到任何人嗎? : 別人有什麼權力禁止他們結婚,結婚不是基本人權嗎?而且自然界一夫多妻的生物可多 : 著呢 : 你會說,那這一男二女,可以一男一女結婚,如果是真愛的話,怎麼會計較婚姻名分呢? : 但就像同志的情況一樣,如果這一男過世,那個沒有結婚的一女無法繼承財產,也無法進 : 手術房簽字或見最後一面,這樣違反人權,毫無人性啊! 一○多●的權利義務分配顯然比起一比一要複雜得多 婚姻在法律上的本質就是權利與義務,而雙方是對等的。 基本人權允許你結婚,但是你的基本人權除非你自己願意放棄一部份, 否則法律也不會主動讓你與其他人「分享」或切割你跟伴侶的權利, 那樣對你來說才是不公平、沒有人性。 事實上一○多●在國外已經有不少例子,但是他們並不需要主動要求法律替他們改變, 因為有些人已經完全接受了自己所僅能得到一部份的丈夫或妻子,也知道自己並沒有保 障。但他(她)們欣然接受,且願意住在一起,不在乎損失。這代表什麼? 一個自然人願意放棄、分享自己的權利,跟被迫不擁有這樣的權利,是兩回事。 這樣的概念你如果可以接受,那麼你就會覺得自己下面那段出了很大問題。 : 但這時候有人會說,你想要雙飛、鬼父,你自己去爭取啊,關我屁事,但我在這裡想要 : 討論的是,當你反對雙飛、鬼父婚姻,又不認為自己是歧視,你憑什麼說反同志婚者是 : 歧視? : 那有人就會急跳腳,我不能說反同志婚姻者歧視,啊我不就沒招了,他們就是要反怎麼 : 辦,他們人好多隨便都有10萬人,同志婚姻法案豈不永遠過不了? 我們簡短地來看這部份有什麼問題。 反對雙飛、鬼父,這是價值觀的部份,還不到歧視。 但若你同意,接受、認可,也不代表你有義務替這些人辯護 因為替這些人辯護的「代辯者」實際上都不是真正認同其價值的人, 而只是拿來當成反訐對手的武器。 所以你我無論是接受或是反對亂倫之類的行為,其實都只是在對著空氣辯護, 並沒有因此保障或侵害到誰的權益。我覺得這沒什麼意義,那只是避戰之詞。 真的要戰,難道不可? 首先,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實比起同志伴侶要緊密可靠得多, 即使這是禁忌的愛,在法律之上他們擁有的保障明顯比同志要好, 所以他們並沒有同志伴侶所迫切面對的問題。 再者,沒有一個實在的、這樣的族群公開表示他們因為現今的法律所不允許, 因此遭到嚴重到需要改變法律否則無法保障他們的人權,如果他們存在, 而且他們呼籲大眾正視他們的需求,那麼人們的討論才有意義。 否則這就像「保障外星人在太陽系人權法案一樣」,我說你討論這有什麼意思? 最後,亂倫只是時代的產物,你我無法預見未來是否會像中古世紀一樣, 再度認可近親繁殖的行為。也許某一天人類族群即將滅亡,近親繁殖是不可免的, 甚至人類也已發展出優生學,足以克服近親繁殖可能的問題, 那麼屆時道德是否會因此轉向,你我都不得而知。 所以我在此表示不反對亂倫行為的立場,請問這對於同志婚姻有什麼影響? 你若在此表達反對亂倫者結婚的立場,又能說明什麼? 這只是證明這將是場焦點模糊的辯論戰,是基於滑坡謬誤下產生的幻覺, 同樣的戰爭可能還發生在人獸交、戀物癖可否結婚,去替這些行為辯護固然有趣, 但他們都是獨立的行為,同意A不代表同意B,不同意C也不代表你歧視C族群。 而且A不會造成B,C不會演變成D,我們根本沒有必要繼續幻覺下去。 (當然要戰還是可以,問題是雙方的理由充分嗎?) : 我來指點明燈,最好的辦法不是「罵他們歧視,或是拿出經過自己的價值觀包裝後的理 : 由反駁」,而是讓他們瞭解,同志不可怕,同志需要什麼,為什麼同志會想要結婚,當 : 他們站在同志的立場去思考時,價值觀會開始改變,才可能接受。 : 歡迎討論 其實正論很簡單,就是同志為何需要婚姻,而同志的婚姻將會產生何種面貌? 如果當人們的共識是其內涵與異性戀者婚姻沒有差別,那麼阻力就只會來自 真正歧視與迫害同志人權的群眾,屆時誰能替他們擦脂抹粉? -- How Many Gays Must God Create Before We Accept He Wants The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31.36 推 nimo0806:推這篇!! 12/04 07:29 推 abckk:這篇還滿棒的 12/04 07:29 推 BladeFish:滑坡那篇真得很好笑 下面的推文更是... XDDDDD 12/04 07:30 推 ufotime:一開始的價值觀就是在紮稻草人嘛XD 12/04 07:33 推 BladeFish:s什麼鬼啦 12/04 07:33 噓 xeins:你講的那套當然很豐富 但反對方的論述也不遑多讓 所以ex德國 12/04 07:35 → xeins:就是寧願設計伴侶制但不給同志婚姻 美國多數州也禁同志婚 12/04 07:35 推 TSMG:推!這篇超讚 :-) 12/04 07:36 → xeins:當然 原PO文筆好 是可以把德國批判成歧視同志人權的爛國云云 12/04 07:36 → windcanblow:我不需要,因為我認為德國的確給予同志一個保障 12/04 07:41 → windcanblow:這比什麼都不作要好太多了 12/04 07:42 → windcanblow:至於老美有一大塊聖經帶的民眾需要處理 12/04 07:43 → windcanblow:批判整個國家對美而言也不公平 12/04 07:43 推 rimi7609:推原PO所說 互相尊重,不互指歧視 讓人瞭解同志的需求 12/04 07:44 推 jauruyu: 12/04 07:44 推 immoi:推這篇! 12/04 07:46 推 Pony5566:說你歧視就是歧視 甲甲超偉大的 12/04 07:50 推 icanthelpyou:歧視本來就是貶義詞 偏偏有人硬凹歧視是一種行 呵 12/04 07:50 推 kaet:推這篇~~ 12/04 08:04 推 REITA0122:推這篇! 12/04 08:09 推 deann:如果有提議讓同志獲得類婚姻權利義務保障同志婚姻正當性就會 12/04 08:38 → deann:比較沒那麼高,其實德國就是用伴侶法保障同志類婚姻權 12/04 08:39 推 lurensmile:推這篇,說理清楚 12/04 08:46 推 NDY:值得推,看了後清楚很多。 12/04 08:51 推 kageo101:推這篇!但是有些人還是不會看 12/04 09:51 推 lwowl:某x只會屁然後自己也講不出什麼東西 12/04 09:57 推 millia62219:為何X讓我想到peter.....XDDDD 12/04 10:02 推 blueman1025:反方舉美國某些州不給同志結婚,也有些州通過啊 12/04 10:07 → blueman1025:但這不是論述「通過國家數」VS「沒通過國家數」 12/04 10:08 → blueman1025:至少反方先闡明同志結婚相對應人權問題吧 12/04 10:09 → blueman1025:若是反方認為是人權,那也說明目前為何反對啊 12/04 10:10 推 blueman1025:只會舉美國某些州不通過、法國通過卻失敗的例子... 12/04 10:12 推 arieshide:推,條理分明 12/04 10:14 推 c20001222:這篇很好 12/04 11:05 → Tetralet:聖經禁止同性戀。您的論點再有力,基督徒不肯聽也沒用。 12/04 11:23 推 YCC:推 希望多些人看到 12/04 12:30 推 askewkimo:推 另立一符合現況的伴侶制度!享類似婚姻的義務與權利 12/04 13:01 → askewkimo:現推的伴侶草案太簡化了,只有權力 沒有義務,又同時推同 12/04 13:04 → askewkimo:婚,享同等婚姻權利義務~~~都給你們甲甲鮑鮑玩就好啦! 12/04 13:06 推 keyboy:推這篇 12/04 17:28 推 satan04:wow 這篇讚 矯正我很多觀念 12/04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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