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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監院報告:李登輝是日本私生子 綠委: 時間 Mon Apr 8 16:10:23 2013 ─────────────────────────────────────── 既然最近考證別人出生國籍的話題正夯,不才忝為鍵盤史家學, 也來考究一下 今上的出生國籍好了。 一、馬鶴凌早年經歷及馬英九出生地辨明? 根據今上之父 馬公諱鶴凌在《革命實踐研究院》的自傳,所記其早年經歷。 馬鶴凌的行蹤,可以做成一個時間表: 民35年(1946)~民37年(1947)在台灣 民37年(1947)~民38年(1949)十月,在湖南 民38年(1949)十一月~民39年(1950)一月,在貴州 民39年(1950)一月~民40年(1951)八月,在香港? 民40年(1951)八月~來台灣 註一:民39年一月~民39年年七月, 馬鶴凌去救母親,中間過程交待不清, 待在那裡未有明說? 註二:民39年(1950)六月十五日韓戰爆發,美第七艦隊宣佈協防台灣。 註三:馬英九生日,民39年(1950)七月十三日。 註四:1949年10月1日,中共建政。 根據時間表,這是今上何以出生在香港的緣由。 不過 馬鶴凌在香港的行蹤交待不清,唯一明言是他當時在四處奔走準備救留在大陸的 老母親,所以也有可能當時人在大陸。所以今上也有可能出生在大陸。 這麼一來,今上的出生地就有兩種版本了:一是香港、二是大陸。 二、不同國籍法下,馬英九的國籍為何? (一)情況一,如果出生地在香港: 1950年出生的馬英九,根據《英國國籍法1948》(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 第二部分第四條是這樣寫: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ection, every person born withi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 after the commencement of this Act shall be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 by birth (中譯:根據本部分,任何人於本法生效後,在聯合王國及其領地出生,俱屬因出生 而得的聯合王國及其領地公民) 根據情況一所示,馬英九具有英國國籍。 (二)情況二,如果出生地在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制定在1980年,其基本精神是屬人兼屬地主義。 其中規定,父母之一為中國國民,且出生於中國,具中國國籍。唯,中華人民 共和國採單一國籍制,若出生地在國外,且於出生時取得外國國籍,則不具中 國國籍身份。 雖然中國《國籍法》始明文制定於1980年,但其精神為自始既有。依其精神, 馬英九若出生於中國大陸,且其父 馬鶴凌具中國國籍。(中國不承認台灣) 根據情況二所示,按邏輯推斷,馬英九出生時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韓戰與馬家人的關係? (一)根據馬鶴凌寫於革命實踐研究院自傳原文: 余祖居湖南湘潭之馬公堰,先世皆耕讀。先父中年事懋遷,於此創業頗豐,以任俠尚義, 樂善好施與,尤為邑里所推重;晚年為避匪禍遷居衡山...(中略) 三十五年復員,任湖南省訓練團薦任訓導;九月,青年軍恢復,籌訓預備幹部,軍中故舊 以志業相邀約,再度從軍,任二零五師第二旅政治部中校秘書,旋調科長;翌年六月,又 調第三團政工室主任,於赴桂招生,來臺集訓期間,頗酬職志。 三十七年夏,以師內首要走私坐罪伏法,軍心瓦解,志士星散,而憤極退伍還鄉... 三十八年夏...(中略)...會鄉前輩張中寧先生新自美歸,見危授命,出任川湘鄂 綏署秘書長職,囑邀志友共赴大陸與匪作最後搏鬥,余欣然應命,且獻策於滇緬邊境建立 反共據點,俾與瓊臺相互呼應,作持久之計,並以此說志友六人相從。十月底逕飛重慶, 又說政政大學生百餘人願為政工幹部,十一月初,再飛恩施,抵綏署,就任政工處副處長 ,惜時值大軍潰退,一再條陳獻策,不為所用,余輩知事不可為,乃隨軍轉進,潛伏渝巿 ,於月底陷匪。陷後三月,日夜與家岳策劃返臺,因家岳隨戴雨農先生工作有年,旅途堪 慮,決隻身先行試探,乃於三十九年元旦離渝,元宵抵港,路過故鄉,聞老母為匪囚禁迫 害,痛不欲生;抵港後,多方營救,並密電家岳於南奔時便中照顧,幸均於秋收前出險, 得免於是秋清算鬥爭之劫。此乃余頻年奔走,墜心危涕中之唯一快事,雖誤返臺時機,滯 港經年,無恨也。 四十年春,蒙師友保薦中央擢援,於八月初來台...(以下略) (二)馬鶴凌待在香港的原因?為何又改變主意來台? 根據革命實踐研究院考核人李灃註記:三十八年在臺邀約政校同學多人回湘宋希濂部, 擬從事游擊工作,後宋部潰散,陷匪區,乃攜母輾轉過港來臺,抛友不顧,政大同學多 訾議之。又其妻女本在臺灣,當馬返大陸後,忽以圖母親照顧為名,齊赴澳門,直至馬 侍母逃澳,始又全家來臺,此點頗值研究。 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來台。當時風雨飄搖的環境下,馬鶴凌先帶家人逃到香港,一直 待到1951年8月才來到台灣。我們雖無從得知馬鶴凌當時心中想法,不過這樣的經歷過 程,基本上有幾點問題可以考究。 1、馬鶴凌為何不直接來台,而是先到香港? 2、馬鶴凌待在香港後,為何又輾轉來台? 3、促成馬鶴凌改變心意來台的關鍵原因是什麼? 根據馬鶴凌自述,其1950年1月在香港,一直待到1951年8月才來到台灣。(中間, 1950年6月15日韓戰爆發)韓戰爆發後,美國第七艦隊宣佈協防台灣,國民政府局勢 轉危為安,很可能是關鍵所在。 四、結論 根據馬鶴凌自傳所述,推究馬英九出生國籍很可能有兩種版本;一是英國籍、二是中華 人民共和國國籍。又馬英九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本身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女馬唯中、 馬元中於美國出生,具備美國國籍。據此,馬英九疑似具有美國綠卡身份,很有可能也 有美國國籍。(按:根據美國國籍法依親條款規定,馬唯中、馬元中具有美國國籍,馬 英九本身具有綠卡,隨時可據依親條款申請美國國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4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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