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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老董撞癱騎士 判賠693萬

3年前,科技公司林姓董座開車經過新北市中和,疑似搶快在路口左轉,對向一輛由溫姓騎士騎乘的機車,緊急煞車,摔車滑行好幾公尺,造成下半身癱瘓,受傷騎士求償2000多萬,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姓董座必須賠償對方693萬,不過林姓董座堅稱,車子並沒有撞到對方,還會提起上訴。 30歲,正值壯年,但溫先生只能坐在輪椅上,到媽媽經營的檳榔攤幫忙,3年前的一場車禍,讓他下半身癱瘓,工作沒了,論及婚嫁的女友也提出分手,意外發生在98年7月,當時由科技公司林姓董座駕駛的轎車,行駛在新北市中和建康路,疑似因為搶快在路口左轉,騎著機車的溫先生緊急煞車後,滑行好幾公尺,造成神經斷裂,下半身癱瘓,事後他向林姓董座求償2000多萬,但法官認定,溫先生也必須負6成責任,因此判林姓董座賠償693萬。 林姓董座透過電話喊冤,說當時根本沒撞到對方,還透過錄影蒐證,說溫先生可以自行開車,打理生活,索賠2000多萬實在太多。 而受傷的機車騎士溫先生說,希望能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因為還要照顧母親以及中風的父親要照顧,至於是否提起上訴,會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