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上限調高 勞團憂變相不加薪

伙食費上限調高 勞團憂變相不加薪

替勞工加薪,財政部宣示,自2015年1月1日起,企業給員工的伙食費上限,將由每個月1800元調高為2400元,由於這筆錢屬於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因此,勞團擔心,若雇主沒有實際加薪,只是把部分薪資挪來當伙食費,這筆錢,勞工還是「看得到、吃不到」!

到自助餐店包便當,隨便點4、5道菜,很可能1張百元鈔,就跟荷包SayGoodbye!現在許多上班族,三餐老是在外,伙食費就占掉每月開銷一大半。在工商界勸進下,財政部決定,要幫員工爭取「加菜金」,回溯自2015年1月1日起,企業給員工的伙食費上限,從原本1800元提高成2400元。以每月24個工作天來算,等於勞工1天餐費,多了40元。

上班族:「讓員工(伙食津貼)比這個預定的,更高一些的話,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會更好。」

上班族:「它(伙食費)是可以節稅的,不列入薪資(所得)的。」

伙食費上限提高600員,對員工的好處是「應稅所得,可以減低」。假設員工月領4萬元,其中1800元是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伙食費上調至2400元,員工總薪資,理應可以領到4萬600元。不過勞團也擔心,財政部的美意,可能被企業主,變相挪移。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室主任洪敬舒:「對企業來講,是不是會出現,我把原本該發給你的薪資,我就把額度移轉到伙食費,那因為我只要移轉到伙食費,對員工來講總體薪資沒有變化,但是就會相對減損他在勞保投保影響,那這影響就會包括涉及到,他未來的退休金的計算。」

勞團擔心,若雇主將伙食費調升的600元,從薪資部分中扣除,那員工每月薪水還是領4萬元,薪資所得,反而縮水成3萬7千6百元。雇主不但實際支出沒增加,反而少提撥給勞工退休金、影響政府稅收。

上班族:「對我們來講,實際上拿到這600元比較重要吧!就是有沒有實際上拿到這個錢。」

就怕上調的伙食費「看得到、吃不到」,結果好處還是給企業主拿走。勞團呼籲財政部,得先想好配套,以免勞工的加菜金被任意挪用,反造成員工與政府雙輸,讓企業佔了便宜。(民視新聞周康韻、呂炯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