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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洪案要怎麼判 鄉民才會接受的八卦?                              
 時間  Sat Mar  8 02:51:5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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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hui12 (lee)》之銘言:                                               
: 已經逐漸帶有法官主觀的色彩  討論的重心也從機率移向預見可能性                  
: 但客觀上的機率                                                                
: 仍然是影響預見可能性的重點                                                    
:                                                                               
: 總不會                                                                        
: 明明客觀上凌虐致死機率很低  但最後卻認為陳可以認知到凌虐會致死                
: 或是                                                                          
: 凌虐致死機率很高  卻認為陳無從認知到凌虐會致死                                
: ※ 編輯: leehui12        來自: 180.177.112.215      (03/08 02:37)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第四十四條 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  
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  
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法條, 凌虐致死好像沒有分蓄意跟過失喔,
所以現在只問有沒有凌虐, 跟有沒有死才對,
                                                                                
有凌虐是確定的, 法院剛剛判的,
人也死了, 卻沒有凌虐致死?
因為有法醫說他是意外死亡的?
                                                                                
                                                                                
今天這個判決, 就是在告訴大家, 洪仲秋有被凌虐, 但體溫能高到45度,
可能是因為他在攝影機沒畫面的時候摔了一跤, 吃到什麼+10火焰鳥的羽毛...
                                                                                
                                                                                
這不是把百姓當白癡, 那什麼才是把百姓當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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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過判決書的人能說說,
到底是怎樣的證據不足, 才會變成洪仲秋沒有被凌虐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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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2.46.114                                                           


ty502502:原PO的意思是有沒有蓄意致死吧                           03/08 02:54  

不管有沒有蓄意,                                                                 
有人死了, 而且是因為凌虐, 那就是凌虐致死罪,                                     
                                                                                
我實在看不懂, 法院判了有凌虐, 卻沒有致死,                                       
那洪仲秋到底是憑啥體溫高到45度?                                                 


LunaDance:很多人都說過了 重點是醫學鑑定找不出相當因果關係       03/08 02:56  

這就是整件事最荒謬的地方:                                                       
科學資料早就能證明脫水與中暑會導致體溫飆高了。                                  
你凌虐人, 導致脫水與中暑, 然後死掉,                                             
是因為死於脫水與中暑, 所以不算凌虐致死?                                         
                                                                                
這種解讀法, 以後砍人導致失血過多, 都不算殺人,                                   
因為他是死於失血過多?                                                           
                                                                                
這國家到底怎麼了? 瘋了?                                                         


victor3099:你的意思是我今天凌虐了某人 某人晚上被人頭開兩槍死了  03/08 02:57  
victor3099: 我也是凌虐致死?                                     03/08 02:57  
victor3099:不用到晚上 我30秒前凌虐a 30秒後a被人開兩槍死了 我    03/08 02:58  
victor3099:凌虐致死?有凌虐 有人死 對吧?                         03/08 02:58  
victor3099:法官就特別寫明找不到證據是因為凌虐了                 03/08 02:58  

你少來了啦                                                                      
沒傻都知道嚴重的中暑與橫紋肌溶解現象就是證據                                    
不然你在家裡打神魔會嚴重中暑?                                                   
還是嚴重中暑不是因為凌虐造成?                                                   


victor3099:又要重解釋一次...凌虐是上午發生的事                  03/08 03:00  
victor3099:下午還有操課 負責操課的人被判業務過失致死            03/08 03:01  
victor3099:然後洪是傍晚死的                                     03/08 03:01  

所以你的意思是, 是上午那個凌虐, 下午操課的那個沒凌虐, 只是衰小把洪操到死...     
                                                                                

LunaDance:所以說中午的認定很重要 法醫說中午正常                 03/08 03:10  

看樣子這法醫有天眼....                                                          
知道死者生前中午正常不正常...                                                   


victor3099:你要早上的那位 為了下午的判斷錯誤結果負責公平嗎?    03/08 03:12  

下午的要具備何種醫學知識才能判定洪是否已經異常?                                 
尤其是在沒有儀器主動測量的狀況下?                                               
                                                                                
我懶得去找了, 但我相信能找到一大堆, 中暑後幾個小時才開始變嚴重的病例報告。      
莫名其妙的國家.....                                                             


eshew: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46550            03/08 03:24  
eshew: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陳毅勳對洪仲丘的死亡結果   03/08 03:25  
eshew:顯有預見                                                  03/08 03:26  


victor3099:現在是法院沒有證據證明早上的凌虐跟洪的死亡間就算沒   03/08 03:35  
victor3099:有下午的操練也會致死                                 03/08 03:35  

1. 我真的想問為何一個不能關禁閉的人被關禁閉這件事本身不算凌虐                   
                                                                                
2. 但很顯然的下午的死跟上午的凌虐有 "直接" 相關                                 
   我還是看不懂這個法條為何會被解釋成有故意或過失                               


victor3099: 不過你不可能講話還紀錄吧                            03/08 03:39  

到底不能關的人被送去關算不算凌虐啦.....                                         
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嗎?                                                         
                                                                                
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各處  
有期徒刑6月。                                                                   
徐信正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處有期徒刑8月。                       
                                                                                
                                                                                
如果禁閉只有拘禁, 那下午的根本是妨害自由啊?                                     
我說這國家瘋了, 司法單位竟然認定關禁閉只有"拘禁",                               
上午那段算凌虐, 那下午那段操課到底算什麼?                                       


victor3099:我是說這新聞有點出 法醫作證 熱傷害不會累積           03/08 04:11  
victor3099:所以因果關係被切斷了                                 03/08 04:11  
                                                                                
"熱傷害不會累積"                                                                
                                                                                
不管你信不信, 我反正是不信                                                      
                                                                                
什麼叫傷害, 傷害就是導致原本機能減損,                                           
                                                                                
上午的熱傷害不會累積, 那是說上午造成的熱傷害就好了? 身體機能下午就恢復了?       
                                                                                
(甚至於還有運動過量的傷害?)                                                     


demo1945:http://ppt.cc/x23e,熱傷害持續累積                     03/08 04:28  

nsaids:硬說上下午沒因果關係太牽強,人體不是時鐘哪能分這麼清楚   03/08 04:39  
nsaids:熱損害不能累積也是脫罪之辭,細胞變性的確有可逆性,但超   03/08 04:39  
nsaids:過限度就不可逆而死亡。然而那個限度在哪裡無法測量         03/08 04:39  

victor3099:從早上操完後 到下午操練前都沒現象的話 可作為沒超過   03/08 04:43  
victor3099:你說的那限度的論點嗎?                               03/08 04:43  
victor3099:畢竟 就新聞上寫的 七點多 操50分後休閒 下午三點再繼   03/08 04:47  
victor3099:續 就算到最後洪休息是九點後好了 中間也經過六小時了   03/08 04:47  

我只問你                                                                        
如果你是法官 你看到法醫這樣報告會不會覺得怪怪的                                 
------------------------                                                        
上午操的比較猛但沒死                                                            
下午操的比較正常死了                                                            
兩者間沒有必然關連                                                              
-------------------------                                                       
你是法官的話                                                                    
用常識去判斷後                                                                  
會不會找第三方資料驗證一下這種說法                                              


victor3099:因為洪是因為洪紋肌溶解症狀既然大多是前一天大量運動   03/08 04:54  
victor3099:造成的 那法院應該把前一天操課的人一起拉進來釐清責    03/08 04:54  
victor3099:當然這方面我不懂 所以只是隨便說說                    03/08 04:56  

我覺得是常識問題                                                                
                                                                                
A早上被B凌虐                                                                    
A下午死於被凌虐後可能出現的症狀                                                 
那你到底要什麼樣的證據才能證明A是被B虐死的?                                     
一定要當場虐死才算嗎?                                                           
                                                                                
不用說什麼B能不能預見A會死                                                      
能預見那叫殺人, 10年起跳, 好嗎                                                  


nsaids:中暑也會造成橫紋肌溶解。但在此之前如果身體自我調節機能   03/08 05:02  
nsaids:已有受損,仍然不能完全切開與上午過度操練的關係           03/08 05:02  

victor3099:n大 你最後說的 其實就個人經驗來看 應該是蠻有可能的   03/08 05:07  
victor3099:但你那說法又回到我剛開始說的 決定洪生死的 不是早上   03/08 05:08  
victor3099:那位 而很是因為下午的過失                            03/08 05:09  

所以我說要用常識判斷:                                                           
                                                                                
因為早上是"凌虐", 都沒有死, 既然又能 "完全恢復",                                
那下午為何會死? 而且死因顯然是操死的?                                           
                                                                                
那是下午的也有凌虐? 凌虐的比上午更嚴重? 那怎麼不判凌虐致死?                     
下午致死是因為上午的累積傷害? 那就是有關連啊?                                   
                                                                                
這是顯然的矛盾啊.....                                                           


victor3099:除非法院能找到確定早上即造成洪無論下午操練與否都會   03/08 05:10  
victor3099:死亡的證據 不然法律上不會論早上的死亡與下午的有因果  03/08 05:11  
victor3099:關係 當然這個認定從完全的科學來看是不妥當的 但法不   03/08 05:12  
victor3099:只看科學現實 還看應該誰負責                          03/08 05:12  

下午既然被認為是 "正常" 程序                                                    
那麼下午怎樣都不該死啊, 會死都是上午的事啊?                                     
                                                                                
某A上午被打腦震盪                                                               
下午吃飯時因為腦內出血而突然昏迷                                                
結果一口飯吞不下去噎死了                                                        
                                                                                
法官能說 "我沒法論證他不吃飯就會不會死" 而判定 "上午只有傷害而非傷害致死" ?     


simga:真的是完美切割的先例阿~以後軍方用這招就吃死你了           03/08 09:20  

baronterry:很簡單  洪被這樣操幾天你就找個人跟著做看有沒有累積   03/08 09:58  
baronterry:只看早上跟下午根本錯誤                               03/08 09:59  

bowbowjfish:那我早上把人打到重傷,還沒死,躺在路邊沒人送醫,下  03/08 10:08  
bowbowjfish:午才死,也只能判我傷害囉?只能怪路人不幫忙送醫?      03/08 10:09  

Nicemaker:跟上次給嬰兒施打毒品的一樣『我不知道打毒品會死啊』    03/08 10:38  

chuangshubin:某V還開槍了 根本ㄏㄏ                               03/0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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