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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amYeh (天使)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08.04.16) 時間 Thu Apr 16 19:16:06 2009 ─────────────────────────────────────── ╴╴╴╴╴╴╴╴╴╴╴╴╴╴╴╴╴╴╴╴╴╴╴╴╴╴╴╴╴╴╴╴╴╴╴╴ 本板為批踢踢八卦板,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 板眾發文,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現實上之公眾人物如 影藝名人、體壇明星,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一律刪除。 有實證舉出此八卦文為虛構者,文章予以刪除。經察有故意造謠茲事者,視同 鬧板。 第二條:[問卦文規範] 凡文章無任何爆卦,僅是提問文章,視為問卦文。此類型文章一天限制兩篇。 八卦板非萬能問板,問卦文需能引發八卦回應為限,並請充實問卦內容,違者 刪除文章。故意違反本條情節重大者,文章劣退處理。 第三條:[新聞張貼] 張貼新聞請以影劇、綜藝新聞為主。其餘新聞類型,板主得視八卦程度刪除。 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標題開頭,並請勿修改新聞標題。張貼內容請附上 連結,並不得修改新聞內文。 新聞內容涉及政治事件、人物、政黨,同時受板規四規範。 張貼新聞一人一天最多三篇。新聞以國內新聞出處為主,凡非國內新聞,一人 一天最多一篇,但嚴禁張貼出處為港澳、中國之新聞。自刪新聞超貼或用分身 超貼皆同。超貼部分一律劣退。(一篇文章內有多篇新聞連結,計為一篇,唯 若用此故意貼多篇文章含多項連結者劣退) 凡超過三天以上之新聞、或是板上有人貼過類似新聞,視為舊聞,不得張貼。 任何新聞除非有知悉內幕八卦或新爆料,否則不得回任何心得文。 違反本條文任一款之文章刪除,若情節嚴重,視情況劣退。 第四條:[政治八卦] 文章所討論為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或退休之政府官員、政黨高層,及其親屬) 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之政策、衍生之民生議題、國家議題、政治議題。 且文章有八卦,即視為政治八卦,此類型文章須以[政八]為分類。 本板為八卦板,無八卦之純政治文刪除或劣退。 僅可爆卦、但不允許問政治八卦(如問有沒有OOO貪污的八卦),違者劣退。 若開始引發政治對立、互戰。板主將立即 s整串文以管理秩序。 一、轉貼由政治分類出處的新聞,或是由本站政治相關看板直接轉錄之文章。 一律劣退。 補充: 轉載新聞時,請在文章中附上轉載時之新聞分類,若貼上時非政治分類, 則可依照泛政治新聞處理,否則對於網站改新聞分類為政治,導致被劣退 不得有異議。假造分類經檢舉一律劣退。 二、非政治分類,但內容明顯為政治類新聞,視為泛政治新聞。刪除或劣退。 (認定準則:其他站是否分類為政治新聞、新聞內容是否為純政治事件) (劣退標準:若為純政黨、政治人物相關事件,則視為政治新聞,一律劣 退。若為政策討論、經濟等議題,則給予刪除。) 三、蓄意引起政治對立、攻擊特定政治人物、政黨之文章。一律劣退。 如有規範模糊之處,由板主自行裁定。 第五條:[利益性質] 文章內容含商業訊息,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的文章,或是意欲 求檔者,一律劣退。 第六條:[內容不當] 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或是 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劣退。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並視狀況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凡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視同鬧板。 多次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條:[推文總則]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原文以!鎖定處理。 原文被板主標記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除非有重大八卦,否則只能用 推文回應。標記!則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或劣退。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本條文採不告不理方式處理。) ╴╴╴╴╴╴╴╴╴╴╴╴╴╴╴╴╴╴╴╴╴╴╴╴╴╴╴╴╴╴╴╴╴╴╴╴ 第三章:訴訟相關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將給予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使用者違反板規遭劣退或水桶禁言者,若利用分身發言且違反板規,劣退並水 桶一個月。 第十三條:[檢舉]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上述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得在 GossipPicket板 提出檢舉。該板為匿名檢舉板,檢舉之受理以該板為主。 文章發表時間、或是推文時間已超過一週,則超過追訴期,不可檢舉。 第十四條:[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得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水桶到期之使用者,以信件寄交任何板主予以解除。 ╴╴╴╴╴╴╴╴╴╴╴╴╴╴╴╴╴╴╴╴╴╴╴╴╴╴╴╴╴╴╴╴╴╴╴╴ 第四章:板規之補充及修訂 第十五條:[補充]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第十六條:[修訂]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於每個月1號、16號為新板規公佈日。期間板眾可 至GossipPicket板提板規建議案,非經重大事件將不會在非公佈日改板規。 板規公告自發布後即刻生效,並不溯及既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37.44 ※ marco741030:轉錄至看板 Test 04/20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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