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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reamYeh (天使)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08.04.16)                                          
 時間  Thu Apr 16 19:16: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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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板為批踢踢八卦板,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
  板眾發文,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現實上之公眾人物  影藝名人、體壇明星,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一律刪除。

  有實證舉出此八卦文為虛構者,文章予以刪除。經察有故意造謠茲事者,視同
  鬧板。


 第二條:[問卦文規範]
  凡文章無任何爆卦,僅是提問文章,視為問卦文。此類型文章一天限制兩篇。

  八卦板非萬能問板,問卦文需能引發八卦回應為限,並請充實問卦內容,違者
  刪除文章。故意違反本條情節重大者,文章劣退處理。

 第三條:[新聞張貼]
  張貼新聞請以影劇、綜藝新聞為主。其餘新聞類型,板主得視八卦程度刪除。

  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標題開頭,並請勿修改新聞標題。張貼內容請附上
  連結,並不得修改新聞內文
  新聞內容涉及政治事件、人物、政黨,同時受板規四規範。

  張貼新聞一人一天最多三篇。新聞以國內新聞出處為主,凡非國內新聞,一人
    一天最多一篇,但嚴禁張貼出處為港澳、中國之新聞。自刪新聞超貼或用分身
  超貼皆同。超貼部分一律劣退。(一篇文章內有多篇新聞連結,計為一篇,唯
  若用此故意貼多篇文章含多項連結者劣退)
  
  凡超過三天以上之新聞、或是板上有人貼過類似新聞,視為舊聞,不得張貼。
  任何新聞除非有知悉內幕八卦或新爆料,否則不得回任何心得文
    違反本條文任一款之文章刪除,若情節嚴重,視情況劣退。


 
 第四條:[政治八卦]
  文章所討論為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或退休之政府官員、政黨高層,及其親屬)
  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之政策、衍生之民生議題、國家議題、政治議題。
  且文章有八卦,即視為政治八卦,此類型文章須以[政八]為分類
    本板為八卦板,無八卦之純政治文刪除或劣退。

  僅可爆卦、但不允許問政治八卦(如問有沒有OOO貪污的八卦),違者劣退。

  若開始引發政治對立、互戰。板主將立即 s整串文以管理秩序。

  一、轉貼由政治分類出處的新聞,或是由本站政治相關看板直接轉錄之文章。
    一律劣退。

    補充:
    轉載新聞時,請在文章中附上轉載時之新聞分類,若貼上時非政治分類,
    則可依照泛政治新聞處理,否則對於網站改新聞分類為政治,導致被劣退
    不得有異議。假造分類經檢舉一律劣退。

  二、非政治分類,但內容明顯為政治類新聞,視為泛政治新聞。刪除或劣退        (認定準則:其他站是否分類為政治新聞、新聞內容是否為純政治事件)
     (劣退標準:若為純政黨、政治人物相關事件,則視為政治新聞,一律劣
          退。若為政策討論、經濟等議題,則給予刪除。)

  三、蓄意引起政治對立、攻擊特定政治人物、政黨之文章。一律劣退。

  如有規範模糊之處,由板主自行裁定。


 第五條:[利益性質]
  文章內容含商業訊息,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的文章,或是意欲
  求檔者,一律劣退。


 第六條:[內容不當]
  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或是
  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劣退。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並視狀況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凡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視同鬧板。

  多次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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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條:[推文總則]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原文以!鎖定處理。

  原文被板主標記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除非有重大八卦,否則只能用
  推文回應。標記!則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或劣退。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本條文採不告不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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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訴訟相關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將給予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使用者違反板規遭劣退或水桶禁言者,若利用分身發言且違反板規,劣退並水
  桶一個月。  


 第十三條:[檢舉]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上述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得在 GossipPicket  提出檢舉。該板為匿名檢舉板,檢舉之受理以該板為主。

    文章發表時間、或是推文時間已超過一週,則超過追訴期,不可檢舉。


  第十四條:[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得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水桶到期之使用者,以信件寄交任何板主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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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板規之補充及修訂

 第十五條:[補充]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第十六條:[修訂]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於每個月1號、16號為新板規公佈日。期間板眾可
  至GossipPicket板提板規建議案,非經重大事件將不會在非公佈日改板規。

  板規公告自發布後即刻生效,並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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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37.44
marco741030:轉錄至看板 Test                                     04/20 22:26


------ 文章結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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