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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岩:由出土简牍看汉代的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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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初稿发表于《农业考古》2009年第1期,但引用的简文格式等有数处错误,这裏对简文从新进行了核定,并对文中部分论证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求教于大方。
  《后汉书·马援传》载:“马者,兵甲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济远近之难。”这充分说明在汉代人的生活中,马占有重要作用。关于马食的问题,汉代律令对食用量及马食料的税收来源等有严格的规定①,汉代政治家禹贡曾对厩马的食料进行质疑②,现代的学者们对汉代马食的问题也颇感兴趣,对马食的种类、用量、财政来源等有诸多论述,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这在下文的论述中会有述及,此处不再一一列举。我们认为学者们往往是在谈秦汉马政及其他畜牧业问题时才关注马匹饲料使用的一些侧面,展开不够,而且由于新材料的不断出土,过去某些问题显然没有说清楚或结论偏颇。所以我们在此以出土简牍为中心对汉代马食问题作进一步考察。



IP属地:上海1楼2012-05-27 08:59回复
    秦简《仓律》还有相关例证:
      (10)驾传马,一食禾,其顾来又一食禾,皆八马共。其数驾,毋过曰一食。驾县马劳,又益壹禾之。[10]47
      到了汉简中,这种表现更为明显。不仅汉律明确规定传马、使马、厩马食用粮食作物,在实际用料记录中也体现了这一点,如:
      (11)粟廿石 输万岁隧仓
       柱马食 214.128[11]343
      (12)出谷九十七石二斗 给廪莫府马食 941[9]255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IP属地:上海3楼2012-05-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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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鹿三指出居延汉简中“马的精饲料有麦粟”以及“稷”[8],黄敬鱼也说“(秦汉时代)精饲料以菽、粟等粮食为主”[4]5,从汉律来看国家规定的厩马、驿马所食粮食饲料也确实以粟、菽为主,如:
        (13)□□马曰匹二斗粟一斗菽传马使马都厩马曰匹菽一斗半斗[1]66
        (14)制曰下大司徒大司空臣谨案令曰未央廏骑马大廏马曰食粟斗一升叔(菽)一升置传马粟斗一升叔(菽)一升其当空道曰益粟粟斗一升长安新丰郑华阴渭成(城)扶风廏传马加食匹曰粟斗一升车骑马匹曰用粟叔(菽)各一升建始元年丞相衡御史大夫谭Ⅱ0214②:556[12]5
        但我们看到,麦也是汉代马的主要饲料,如:
        (15)贺私马一匹六圌月食麦五石二斗二升 351[9]233
        (16)五曰出米三斗出粟一石
        出麦七斗食马出麦二石予李士冯迁
        出麦三石予召男君兰 319[9]232
        尤以在敦煌汉简中显著,几次实际供给的马食多为麦:
        (17)出麦四斗以食戊校莫(幕)府史张卿所乘广至马一匹再食食二斗都吏石卿监  Ⅱ0216②:359 [12]130
        (18)甘露二年二月庚辰朔丙戌鱼离置啬夫禹移县(悬)泉置遣佐光持传马十匹为冯夫人柱廪洛麦小卅二石七斗又茭廿五石二钧今写券墨移书到受薄(簿)入三月报毋令缪(谬)如律令。Ⅱ0115③:96[12]141
        (19)出麦四斗已建平五年闰月□□县(悬)泉啬夫 付宜禾书佐王阳给食传马二匹迎昆弥 Ⅱ0114④:53[12]145
        此外还有穈和等,但不常见,我们下文再具体论述。
        我们注意到,汉代饲料的使用在类别上有如下特点:
        (一)往往搭配使用饲料
        我们所见搭配主要有:刍与稾搭配,参见(1);粟与莝搭配,参见(9);粟与菽搭配,参见(13)。
        这一方面说明以汉代的经济基础,虽然马匹饲养有谷物化倾向,但仍不能完全谷物化,尤其对于厩马及传置马之外的马匹,无论guān养马还是私养马,更是依赖于cǎo及谷物秸秆;另一方面也说明汉代人在探索马匹饲养之道,如粟与菽的搭配等,体现了汉代人对马匹饲养方面已认识到营养多样性的重要。
        (二)饲料的使用依马匹用途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
        从(1)与(13)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规定乘舆马与传马、使马、都厩马在饲料使用上有所不同,乘舆马的主要食物是刍与稾之类的cǎo料或秸秆,而传马、使马、都厩马的主要食物是粟与菽,上引敦煌悬泉置汉简给厩传马加食的记载亦能证明传马、都厩马在饲料使用上的特殊性。
        二、汉代马食的供给量
        汉简中对马食的供给量也有大量记载,我们可据以推知汉代马食的供给标准。这裏有一个问题首先要提出。森鹿三指出居延汉简62·5号提及“马一曰的食量”为一斗二升,但“是否就是不能改变的原则,则是个问题”。“有的马每天配给二斗,……这是什麼原因,不太清楚。” [8]92-97于振波先生则指出马匹饲料平均曰用量有一斗二升和二斗的差异是由于存在大小石的问题,并且月供量总量受到大小月的影响[13]。于先生的结论甚为正确,汉代马匹饲料的供应量存在大小石的问题,这应引起我们的格外注意。
        首先看“刍”与“稾”的供给量。臧知非据例(1)指出张家山汉简中载冬季的用料量,根据马牛年齿和用途而有不同。马一天用“刍”大约是一天68斤,另外用“食一石六斤”,乘舆马的“刍蒿”比例是2比1;1岁以下的马饲料减半[2]70。这个结论是正确的。由于在其他简牍中我们看不到“刍”与“稾”供给量的其他相关记录,结论也只能限于此。
        再看“茭”的供给量。森鹿三指出乾cǎo的发给量“大体上是按一天一匹马一束半到两束乾cǎo的比例来发给的。”[8]93-96部分汉简用茭记录可以体现这一结论,如:
        (20)给假千圌人丞苏奉亲行塞南马三匹匹二束 73.17[11]128
        但从全部汉简用茭记录看这一结论有误差,如:
        (21)茭千五十束 群马七匹食 忠当负 E.P.T59:356[3]383
        (22)丙辰 出茭束食传马八匹 出茭八束食牛 32.15[11]49 ⑤
        (22)中传马每匹供茭5束,而(21)平均每匹马供茭150束,按大月来推算,正好也是每匹每天5束。所以我们认为“茭”的供给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大概是因为要随茭的存储量及其他种类饲料的用量而变化造成的。
        再来看粟的供给量。我们看到汉简中粟的供给量常见为曰均小石2斗,合大石1斗2升,作为律令的(13)规定这一点,(9)中也有所反映。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
        (23)执hú隧长吴宗粟三石三斗三升少世取
        候史xíng延寿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取 卒柳世三石二斗二升少自取
        候史延寿马食粟五石八斗卒汤取卩 卒杨汤三石二斗二升少世取
        卒李何伤三石二斗二升少世取 157.2[11]256
        候史延寿的马月食5石8斗,按29天计正合每天小石2斗。
        不同时间的另外一条汉律则有不同的规定。在(14)所记载的律令中规定,厩马及置传马曰均用量1斗1升,车骑马曰匹供给1斗,比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规定大为减少,只相当于原供给量的一半。大概如此影响了厩马及置传马的品质,故要道处及“长安新丰郑华阴渭成(城)扶风廏”要加食,加食后厩马曰匹供给2斗2升,比张家山汉律的规定多出2升。
      


      IP属地:上海4楼2012-05-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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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粟的供给量还有1.5升的情况:
          (24)●右令史以下百二人,马百二匹,匹一斗五升,用粟十五石三斗。校尉、候、司马以□用廿一石三斗。 Ⅱ0214①:48[12]76
          悬泉置汉简中有两条简文:
          (25)出粟三石,马十匹,送大昆弥使者,都吏张掾。阳朔四年二月戊申,县(悬)泉啬夫定付遮要廏佐常。 Ⅴ1812②:58[12]144
          (26)出粟十八石,骑马六十匹,乌孙客。都吏王卿所送。元延四年六月戊寅,县(悬)泉啬夫诉付敦煌校尉史襃马。 Ⅱ0114③:454[12]144
          以上两简虽日均三斗,但我们认为这应是提供再食饲料的情况,即供给了两次喂马的食粮,仍合每次1.5斗。
          再来看麦的供给量。汉简中麦的供给量以1.8升、2升、1.5升为常见。供给量为1.8升的如:
          (27)承私马一匹 十一月食麦五石二斗二升巳廪官 353[9]233
          (28)临私马一匹 十一月食麦五石二斗二升
          十五日食二石七斗十二月癸未日出
          十四日食二石五斗二升未出 355[9]233
          (27)、(28)中的十一月如果以小月计,恰好是每天1斗8升。而(28)中的15日、14日出食总量亦正合每天1斗8升。例(15)也与上述二例相合。
          (17)(18)(19)中麦的供给量则为2升。再看供给量1.5升的情况:
          (29)□即麦也日一斗五升粟也日二斗
          粟石五斗 E.P.T51:51A[3]174
          此简虽未指出是马食的供给量,但从1斗5升及2斗两个数字来看应该是马食的供给量,且供麦1.5升与前文所指出的供粟1.5升相当,应该并非巧合。
          最后看菽的用量。臧知非据(13)指出张家山汉简中规定传马、使马、都厩马用菽1.5斗[2]70,甚确。但(14)中记载汉令规定用菽1升,这应该是后世对菽用量的减省。
          其他粮食饲料明确提出供给量的也为每天每匹2斗,如:
          (30)候长王充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庚申卒护取马食五石八斗 十月庚申卒护取158.2[11]259
          例(30)月用量5石8斗,按小月来计算,正合每天每匹2斗。这说明其他粮食作物供给量大概仍依粟的供给标准。
          最后我们来看一些未指明餵食种类的简:
          (31)马八匹十月食积二百匹匹一斗二升 65.2[11]112
          (32)驿马一匹 用食三石六斗 已得七十二石少七十八石六斗 192.24[11]304
          (33)出廿一石六斗 食候长候史私马六匹十一月食 46.7 [11]80
          (34)二月积二百六十一匹率马日食一斗八 19.30[11]31
          (31)匹1.2斗,(32)(33)二例合月食3石6斗,按大月30天计正合每天大石1.2斗。(34)日食1.8斗。这与前面论述的马食量相契合。
        


        IP属地:上海5楼2012-05-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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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马匹供应量有如下特点:
            (一)厩马与其他马匹供应量上的不平衡
            汉代名臣禹贡在讨论财政问题时指出,“厩马食粟,苦其大肥”。那麼是否全国的马匹都是如此呢?汉简所见边地马匹饲料的供应就常有短缺,如:
            (35)为买茭茭长二尺束一大韦马毋谷气以故多物故164[9]226
            (36)谷气以故多病物故今茭又尽茭 169 [9] 226
            (37)长赵卿谒侯史泽所受官马食二石七斗五月十日已〈乙〉卯尽己丑备客马食少公勿忽1813 [9]289
            (38)候长候史马皆廪食往者多羸瘦送迎客不能竟界大守君当以七月行塞候尉循行课马齿五岁至十二岁 E.P.S4.T2:6[3]554
            这应该不是局部情况。由于法律对厩马、置传马的用料有严格规定,所以对这些马往往能够按标准满足饲料供应。但对于其他的官马及私人马匹,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又由于没有强制标准,估计还会有私人克扣等现象,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羸瘦甚至“物故”(死亡)现象。这自然会影响公务办理效率甚至影响军事安全,所以才会出现例(38)中的“循行”检查现象。
            (二)厩马、传马等基本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来供给,其他马匹的饲料供给也多按一定的标准进行
            黄敬愚通过对居延汉简、敦煌汉简、敦煌悬泉汉简等一些简文的比较推论厩马食粟的规定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并不十分严格。[4]5-6我们认为这一结论有失偏颇,我们来看黄敬愚举出的几条简文证据:
            (24),(28),(31)
            (39)孙卿食马廪计月晦日食马二斗月二日食粟二斗三日食二斗四日食二斗十月廿三日食马二斗 414.1A[11] 557
            这四条例证可分为两种进行解释,第一种是(28)(31)(39)三条,(28)与(39)相同,每天每匹2斗,(31)则为每天每匹1.2斗,这种不同前面已经解释过是大小石的问题,实际上还是执行了汉律每天每匹二斗的规定;第二种是(24),每匹1.5斗,但由于物件是私马,不足以支撑黄敬愚的结论。敦煌悬泉置汉简中的(25)(26)两例值得我们注意,其合每匹粟3斗,按一日两次计,合每匹小石1.5斗,这是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及敦煌悬泉置汉简加食律所未提及的,但在目前出土汉律有限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在(25)(26)所处时代曾规定对于置、传马供给粟的量就是每匹小石1.5斗,当然,这也可能是某一时期的特殊情况,所以我们只能说厩马、传马等基本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来供给。
          


          IP属地:上海6楼2012-05-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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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其他种类马匹的饲料供给,如前文所述,用粟量多为小斗2斗或1.5斗,用麦量多为1.8斗,故可以说其多按一定的标准供给。
              上述的论述可从下表清晰地体现出来:
            马匹种类 粟 麦 穈、等 未言粮食种类
            置传马 小石2斗(13)
              小石1.5斗(25)(26) 小石2斗(17)(19) 小石2斗(32)
            私马 小石2斗(23)(39)小石1.5斗(24) 小石1.8斗(15)(27)(28) 小石2斗(30) 小石2斗(33)
            未明 小石2斗(9)(29) 小石1.5斗(29) 小石1.8斗(34)
              综上所述,汉代的马食主要为草类植物和粮食,草类植物包括未经收割的天然水草、刍、稾、茭、莝等,粮食包括粟、麦、穈、、菽等。草类植物的供应量较为复杂,而粮食作物的供应标准则相对简单。菽的供应量因时代的不同出现过1斗及1.5斗两个标准,其他粮食作物其供应量每匹一次多按小石2斗、1.5斗、1.8斗三种标准供给,这是因马的种类功用、马食的种类、时间地域的不同等所造成的变化。
            


            IP属地:上海7楼2012-05-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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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见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及敦煌悬泉置汉简,可参见下引简(1)(13)(14)。
              ②其曾指出“厩马食粟,苦其大肥”的弊病,可参见《汉书·食货志》。
              ③为了论述方便,本文引用简文部分文字在不影响意义的前提下使用宽式写法。
              ④此蒙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张俊民先生告知。
              ⑤森鹿三将误释为卅。
              参考文献:
              [1] 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2] 臧知非.张家山汉简所见汉初马政及相关问题[J].史林,2004,(6).
              [3]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4] 高敏.论秦汉时期畜牧业的特徵和局限[J].郑州大学学报,1989,(2).
              [5] 禹平.论秦汉时期的养马技术[J].史学集刊,1999,(2).
              [6] 黄敬愚.简牍所见西汉马政[J].南都学坛,2006,(3).
              [7] 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8] 森鹿三.论居延简所见的马[J].简牍研究译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9]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敦煌汉简[M].北京:中华书局,1991.
              [10]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11] 谢桂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12] 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13] 于振波.居延汉简中的燧长和候长[J].史学集刊,2000,(2):14.
              


              IP属地:上海8楼2012-05-2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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