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薪 減薪 欠薪 轉讓 15年悲歌
華隆在台最後據點 頭份廠罷工

2012/06/07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為抗議資方長期減薪且壓迫員工放棄退休金、資遣費,華隆紡織頭份二廠員工3百餘人自6月6日上午,於廠外展開罷工,表達「恢復全薪」、「與『紡安』同工同酬」及「年資依《勞基法》結算」訴求,現場包括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等多位工會幹部也都到場協助聲援。在沒有得到資方明確回應的情形下,華隆員工將於8日北上勞委會陳情(相關訊息)。

(攝影:樓乃潔)

華隆紡織創立於1967年,為台灣第一家聚酯絲生產廠,曾名列十大民營企業,也是當年台灣化纖產業的先驅。近15年來,如同台灣許多輕工業發展所走上的道路一般,華隆將資金與產業重心逐漸移往大馬、越南等海外市場,同一時間將鶯歌、桃園、中壢等本地工廠逐一關閉或轉讓拍賣,目前頭份二廠已為華隆在台僅存的最後一家工廠。

華隆工會表示,公司從1997年起實施凍薪,1999年起取消年終獎金,2001年10月實質上開始減薪,當時抗爭曾導致一名邱姓罷工女工,最後在主管壓力下自殺。2004年,公司再推出視公司收入盈餘調整薪資的「利潤中心制」,將員工平均薪資所得再砍三成。2008年5月,公司開始實施「生產效率制」,即產效達到130%員工才能領到100%的薪水;當年並實施無薪假,估計有五成員工領不到基本工資。

去年(2011),華隆將機器設備賣給紡安公司,原廠原址、用原來的設備生產,其中部份員工移轉到紡安,不過被要求必須放棄過往所有權利、年資。而華隆也還繼續存在,變成幫紡安代工,沒有移轉過去的華隆員工,必須接受砍薪3成的條件,去的人,要放棄原來的資遣費、退休金,留下來的,又只能領7成的薪水;2011年10月7日,工會至苗栗縣府申請勞資爭議,半年來多次協調不成,經工會投票表決,最後決議罷工。

面對罷工現場,半數年資已逾20年以上的資深員工,工會常務理事葉紫慶表示,過去10幾年來,公司以營運不佳為由長期砍薪,但「我們被減的工資,被公司拿來繳銀行利息,發給別家關係廠員工年終獎金、退休金和資遣費,這樣對我們公平嗎?」葉紫慶並強調,他們絕對不接受公司讓「紡安賺100,華隆賺70」的這種差別待遇。

華隆員工半數年資逾二十年以上,為公司賣命一生。(攝影:樓乃潔)

現場一名李姓女工表示,工廠工作相當辛苦,一忙起來有時一天工作12小時,連做五天之後才有一天休假,但各種福利、獎金加起來一個月還有三、四萬塊可以拿,自從公司開始減薪以後,各種獎金、福利都沒有了,變成每個月靠基本工資和一點夜班津貼,只能拿到一、二萬塊,而已經連續好幾年都是這樣的薪水。「我們也體諒公司有財政困難,曾妥協願意退休金領半,但公司連一半都不肯給!」她說自己從二十歲多就開始為華隆賣命,一生青春都奉獻在這裡,過去減薪也默默忍受了十幾年,沒想到現在連退休金都要沒有,讓她再也忍不下這口氣。

苗栗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副處長蔡貴香表示,華隆公司積欠109億負債,扣除繳納國稅與銀行抵押債權,員工即使申請到工資債權,也難以向公司追討薪資;華隆公司也強調經營困難,一切資產拍賣收入都由法院及銀行團債權人監管分配,目前已無結餘可供支應員工需求。

蔡貴香指出,現有法令的工資債權地位低於抵押權,因此勞方只能以工資墊償基金來討回欠薪,不過華隆的「砍薪」(部份領薪)是否適用法令「欠薪」之定義,還有待認定。她建議工會可先向勞保局申請「積欠薪資墊償」,只是墊償範圍並不包括退休金與資遣費。蔡貴香承認,政府需要透過修法來提昇工人債權,並將資遣費與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以避免相關勞資爭議的不斷發生,然而在此之前,他們只能協助華隆工會找尋律師,爭取歇業認定,以請領欠薪。

早上八點,華隆工會員工陸續抵達罷工現場簽到。罷工期間,工會要求工人每天都要照正常上下班時間簽到退,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展現罷工決心。(攝影:樓乃潔)
苗栗頭份多客家族群,當天工會也帶領工人用客家母語唱歌打氣。(攝影:樓乃潔)
罷工第一天的午餐。考量罷工經費的有限,工會決定以「米粉」取代「便當」。(攝影:樓乃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