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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問題] 仁武鄉赤山村 村長 or 幹事 聯絡資訊 時間 Thu Sep 23 22:38:49 2010 ─────────────────────────────────────── ※ 引述《qwqwsos0066 (您山字營 姓趙阿)》之銘言: : 誰可以提供我 : 仁武鄉赤山村 村長 或者 幹事 聯絡電話 : 鄉公所網頁查的電話 都不會通的 : 地址 網路google maps 也不太像 : 真難找 : 主要是問 淹水補助 填寫文件 過程 怎處理??? 仁武鄉是找高雄縣政府才對 今天我們科內開會討論後,做出以下決議 要申請淹水補助的話,只要做以下動作 一、確認淹水地址主要用途為住家,地址為公司、營利單位通通不能補助 這規定是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所制訂之中央法令規定,營業場所、 地下室等等都沒辦法補助,補助限定為「住屋」! 二、戶籍是否設於該地址,如果人有實際居住,但沒有設戶籍的話也可以申請 三、準備資料如下 1. 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亦可) 2. 房屋租賃契約(該地址為承租者,我們補助實際居住者,所以房東不能申請) (但是房東跟房客之間怎樣協調損失,我們不介入) 3. 房屋水電費收據(戶籍不在受災地址方需檢附,用途為確認是否實際居住) 4. 領款代表人郵局帳戶影本(建議用郵局,匯款比較方便) 5. 受災相片(來不及拍照者免附,有拍照者就附出來吧!) 相片這一塊縣長今天下令別擾民,所以我們跟公所達成協議,針對幾個高雄縣重災區 例如梓官、彌陀、岡山、永安、仁武、大樹等淹水嚴重之鄉鎮,民眾可以免提出相片 直接由公所抽檢同一條路的不同建築淹水狀況作判定即可 但是如果有零星民眾有爭議,公所還是有權力要求民眾提供受災相片 例如附近沒有住家的房子,或是挑高、或遭到民眾檢舉的房子等等就要附相片 另外這只針對重災區,向是鳳山、林園、路竹、湖內等等, 因為這次淹水案件都是零星傳出,這些鄉鎮就需要檢附相片喔! 四、補助金額為「每戶」四萬元,原本是室內淹水50cm以上補助5000,100公分以上1萬 今天調整出財源後,確定只要50公分以上通通補助1萬五千元~ 另外賑災基金會也不限定低收跟中低戶了,通通補助五千元 經濟部水利署也另外補助兩萬 所以加起來是每戶合計「4萬元」! 五、三合院、商家或是同一門牌不同建物等等如何認定? 以三合院為例,如果家中有清楚的兩張電表、各自的起居空間,雖然是同一戶籍 但這部份可以認定成兩個申請案,這沒問題! 同一門牌不同建物比照本規定辦理! 另外助商混合之建築,例如透天厝一樓賣早餐、雜貨等等,人實際居住在二樓 這部份還在跟長官請示是否開放,如果是前半部開小商店,後半部為實際住家空間 那這樣是符合,可以申請補助的! 以上如果還有問題,可以跟戶籍所在地之公所詢問,或是撥打我們社會處的電話 社會處救助科電話是07-7477611轉2718~2734 另外高雄市的淹水補助,經確認後,中央補助款和高雄縣一致,都是兩萬五千元~ 但是高雄市的淹水補助,是以「設籍」的人口作計算,每戶最多補助5人,每人5000元~ 所以 如果這住址有實際居住,但沒有設籍~那高市部分不補助!中央部分要再確定! 如果這住址有實際居住,但只有1人設籍,那就補助5千加上中央的兩萬五,合計三萬 同理,如果戶籍內人口在3人者,補助款將跟高雄縣政府一樣,都是四萬 超過3人者,補助金額才會比高雄縣政府高~低於3人者,就比高縣低了! 另外規定的部分高雄市也是依照經濟部法規,只補助「住家」,其餘不補助! 相片則需要檢附,目前還沒聽說高雄市比照高雄縣不用附相片! 這篇有需要的話,可以自行轉載,版主也可以看看要不要置底 另外高雄市的部分不一定跟我的說法一致, 建議各位戶籍在高雄市的朋友還是與當地公所聯繫確認 或是與高市社會局第二科確認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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