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回響/導師當導護免責 盼法律保障


【2012/09/27 聯合報】記者廖雅欣、羅建旺、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聯合報「公路正義」專題引起回響,宜蘭縣教育處前處長呂健吉投書,指宜蘭縣有教師在網上張貼交通導護免責聲明;張貼聲明的教師李慎文強調,從沒拒絕導護工作,但導師值周導護,常面臨教室安全與導護工作難以兼顧的兩難,政府應正視。


國小教師李慎文指出教師執行導護面臨的問題,盼學校做導師後盾。 記者王燕華╱攝影
參考:教師個人網誌 ↗ (這網站內有很多資料可供參考)

     交通導護涉及學童安全,民眾紛紛投書本報。台中市擔任十多年導護志工的王朝源,感嘆做導護時對車主善意規勸,卻招來冷嘲熱諷;呂健吉對教師在班級部落格發表免責聲明班級部落格發表免責聲明,感到憂心。

     張貼聲明的宜蘭縣公正國小教師李慎文曾任宜蘭縣教師會理事長。他表示,台中縣和花蓮縣都曾發生導師執行導護工作時,教室裡的學生不慎受傷,遭到不利判決,也令教師人心惶惶;導護和教室安全常難以兼顧,他曾在教師會提出免責聲明,尋求法律保障,避免執行公務卻遭危害。

     他說,6年前起,在班級部落格張貼免責聲明,沒有家長怪罪或誤解,任教20年來,也從未拒絕導護工作。

     宜蘭縣教師會法規處長吳昌倫說,老師沒有道路執法權,擔任導護若出事要負法律責任,現在警力不足,只有結合愛心志工幫忙,教室安全請隔壁老師協助或請學生不要太早到校,以免發生危險。

     李慎文本月7日在班級部落格發表免責聲明:「本人出於愛心接受學校指派交通導護工作,實為超時加班,非關教師教學之行政工作,並無承擔導護工作所引發之任何法律責任的義務,如學生在值勤時發生事故,法律責任與賠償問題一概由學校承擔,否則拒接導護」。

【2012/09/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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