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3教師獲頒獎項與榮譽資料表 (公、私校 三月填寫)
•教師於國內、外所獲之獎項或榮譽,凡國內、外之學術機構、政府機構、教學機構、或是經由政府認定之財團法人機構、私人機構…等皆可列入計算。
•惟獲獎項目不包含支領彈性薪資、教師指導學生獲獎等項目;支領彈性薪資係指符合【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之規定支領彈性薪資者。
•教師獲獎,填寫時一定要有依據,例如:獎狀、獎盃、獎牌、公文、相關佐證資料…等。
教師指導學生獲獎,並獲得主辦相關單位頒發之獎狀(指導證明),不可列入填寫。
•教師入圍且有相關證明者,可列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