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簡介

  本書卷內容大部分是詩歌體裁;希伯來詩歌重在意義的表達和語句的協調,故多用平行法、對比法、重複和加強法,有轉換、起應、伴偶與加強語句的作用。

  約伯記是真有其人其事(結十四14、20,雅五11),約伯生長在列祖時代(族長時期),但非雅各的子孫和以色列人。約伯是烏斯地的人,烏斯在以東地的南部,阿拉伯曠野之西。

  約伯記是一篇以詩體寫成的對話或辯論,係以戲劇的形式推展,一幕一幕地引至高潮-神的宣告。本書作者無法確定,雖有學者認為是約伯自己或是他的朋友以利戶,但卻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


主旨

  約伯記暴露了在苦難衝擊下的真我。不論是約伯或是他的四個朋友,對苦難的現象都下了片面、狹隘的自我詮釋,但神帶領約伯從宇宙整體的被造和管理,來看一個極其渺小的人的經歷;神的旨意不能攔阻,人只能信靠順服,此外別無出路,即使辯論也無用,萬事都叫敬畏祂的人得益處。約伯最終明白此一道理,人是神的工作,神卻不是人工作。當神的公義和人的義發生衝突不能和諧時,並非神的義容不下人的義,而是神的義超越了人的義,遠非人所能參透。

  約伯記向我們呈現,原來「受苦」是一個過程;雖然它會是撒但攻擊人的一個利器,卻因著神更大的權柄和旨意,神讓義人「受苦」成為一個「祝福」管道。不僅對受苦者是如此,對「受苦者周圍的人」也是奇妙的恩典。


大綱

一、序曲(一~三章)

  1、約伯的遭遇(一章)-敘事

  2、約伯的忍耐(二章)-敘事

  3、約伯的哀歌(三章)-詩歌

二、辯論(四~四十二6)-詩歌

  1、第一循環的爭論(四~十四章)

  2、第二循環的爭論(十五~廿一章)

  3、第三循環的爭論(廿二~卅一章)

  4、以利戶的爭論(卅二~卅七章)

  5、耶和華的教誨(卅八~四一章)

  6、約伯的懊悔(四二1~6)

三、結局(四二7~17)-敘事

  1、約伯為朋友代求(7~9)

  2、約伯從苦境轉回(10~17)


重要信息

一、約伯記以「詩歌」的體裁寫出「智慧」的題材。

二、約伯記的作者似乎並不認為義人向神發問、質疑是錯誤的。事實上,聖經容許義人向神抒發心中的不平之氣(參詩篇)。

三、在本書中,約伯的許多發言,不是向他的朋友爭辯一個論點,他是試著要瞭解他自己的遭遇,所以,約伯經常是自言自語,在自己內心裡掙扎著;他也試著要恢復(或保留)他與神之間失落的友誼,因此,他一次又一次地向神呼籲。他的朋友們是談論神,約伯則是向神說話。

四、約伯三個朋友的論述:

 1、以利法的觀點主要根據他的經驗而來;因為「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四7)所以「神所懲治的人(如約伯)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五17)以利法的三段論述:a.出於神的管教;b.約伯定然犯罪;c.指證歷歷,罪證確鑿,這是報應 。

 2、比勒達的人生觀建立於傳統道德觀點;他的論述:a.約伯兒女或因得罪神而遭報(八4),約伯本人可能非清潔正直(八6),而是忘記神的不虔誠人(八13);b.約伯乃是不認識神的不義之人(十八21);c.認為約伯為自己辯白無辜,是多餘的事(廿五1~6)。

 3、瑣法的人生觀建立於宗教的極端教條主義;憑自以為是的假設或臆度來發言;辯詞不像以利法的「按我所見」(四8),也不像比勒達的「請你考問前代、追念他們列祖所查究的」(八8),而只是說「你要知道」(十一6;廿4)。他的論述:a.約伯的遭遇比罪有應得還輕(十一6)b.約伯是罪有應得,是惡人遭報的典範(廿4〜5、27、29)。

五、按約伯本身痛苦的經驗,三友的理論是錯謬的,因為他並非因惡遭報。約伯對神的認識:

 1、約伯對神的作為感到不解與不平,與其原本的認知不符;約伯在肉體苦痛外,更陷入精神與思想層面的痛苦。約伯承認神有能力,但卻不以公平待他;他希望他們之間有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他們「兩造按手」(九33)-好叫神不得不以公平來對待他。

 2、約伯本身可怕的痛苦經歷,使他懷疑今生行善得賞、作惡受罰的宗教哲學。因此他在沈痛地問神為何不公平待他之後,開始渴望與神說話,向祂申訴 (十三3);並且開始認識在神方面有公義,因而希望神聽他申訴 (十三15-16)- 調整的第一步。

 3、約伯對抗三友的指責,為自己的無辜辯護,並清楚表示他的「救贖主」活著 (十九25),將來必站立在地上作最後的判語,為約伯辯護。到約伯本人死後,必在肉體中用他的眼得見神,約伯熱切期待這一天(十九26-27)-有關「身體復活」的莊嚴宣告。

4、約伯承認起初的觀點錯誤,神的道路人難以明白 (廿六1-14),但神是公義的,以有限的眼光難以理解永恆之律 (廿八28);雖然他本身仍在黑暗的痛苦中,但對神已滿有信心(廿三3-10、卅一35-40)。

六、以利戶的論述:a.人無權要求神作解釋(卅三12-13);b.約伯受苦非刑罰,乃是教育性的(卅三14-30、卅六15-16 ......)。

七、以利戶對受苦的看法雖比約伯三友高明,卻不全然能解釋約伯的遭遇,他也沒有看見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但他的結論指出一項真理:人對神有信心,要比尋求一滿意的解釋更加重要、也更為實際。神就在此時進來介入他們的辯論。

八、約伯朋友們的論述大體上是對的-受苦與罪有關,但是他們有錯誤之處,因為這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法則;以利戶也有部分正確之處-苦難可以達到教誨和改正的目的;約伯也是對的-無辜者會受苦。然而他們的解釋沒有一個是完全的(雖然單獨來看,本書的每個命題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的);在神這方面,祂也沒有直接回答『義人為何受苦?』神自己並未用一個簡單的答覆來處理如此深邃的奧秘。

九、神稱「我的僕人說的是」(四二7),因約伯探索公正與受苦的奧秘;約伯是非常認真、率直的,他把他的感受、想法原原本本地告訴神,並且他不肯為了迎合諸友傳統的神學論點,而放棄自己的正直。神實在超越了人的經驗和傳統。

十、神說話的內容:

 1.掌權者與大地的關係(卅八1-18)。

 2.管理者與穹蒼的關係(卅八19-38)。

 3.供應者與動物的關係(卅八19-卅九30)。

 4.創造者與被造的關係(四十1-四十二)。

十一、神說話的信息:

 1.人從不曾擁有什麼。

 2.神從來不欠人什麼。

 3.人不能以「自義」自以為可以和神交換「平安」和「富裕」。

十二、旋風中的迴響:神沒有讓約伯知道他受苦的原因,但祂卻顯明祂的關懷和同情,其目的是要約伯單單的信靠安息在祂自己身上,不是在解釋上;約伯也要除去他一切自我主義,在神裡面認識他自己。

十三、靈魂的追尋:約伯先前發自心裡深處的辯詞,其實不是在回答三友的責難,而是一個悲苦的靈魂哀切地尋找那位無處尋覓的神。他要逃脫自我的牢籠,卻不成功;他要訴說自己的苦情,卻無適當的言語。儘管約伯仍是個罪人,但他是誠實的,願付任何代價來找到神、認識神,神又怎會丟棄這個哀切尋求祂的靈魂?

十四、約伯記的省思:

 1、認識神的主權。

 2、洞察撒旦作為。

 3、尋求得勝祕訣。

 4、神使人夜間歌唱。

  a.苦難雖有「因果循環」報應,但卻非一定如此。

  b.苦難背後有靈界魔鬼意圖攻擊屬神的人。

  c.義人所受若非神許可,絕不徒然來到。(耶廿九11)

  d.義人不動搖,魔鬼遭羞辱。

  e.苦難份量總讓人受得住。

  f.受苦時神似隱藏,卻未忘受苦的人。

  g.使人見神慈愛、恩典、信實,後來恩典大過先前。

十五、因著約伯的堅忍並為他的朋友祈禱,神就使他從苦境中轉回,且賜給他比從前所有的加倍,顯明神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這加倍的福份是屬於長子的(申廿一16~17),也是敬畏、事奉神的人所得的賞賜(參王下二9;提前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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