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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cb (虫仔) 看板 ShuangHe 標題 [求助] 四號公園遇襲 時間 Fri Sep 16 18:02:19 2011 ─────────────────────────────────────── 剛剛下午三點多 想說天氣不錯 所以拿著剛買的相機到四號公園試拍 沒想到 竟然在公園裡靠近安樂路口那一側 被一個看似35-45歲的男子毆打 他聲稱我在偷拍他 不過我覺得他是想利用機會搶我的相機 因為我的鏡頭根本沒有對到過他 我更沒有跟在他的背後 壓根不知道他從哪冒出來的 然後我在這過程之中受了傷 手也扭到 眼鏡、拖鞋也都掉了 還都被他拿走 剛剛也去過公園裡的派出所報案 總之明天還會再去看附近監視器 那個人身高大約170-175 印象中是深卡其色短褲 頭戴鴨舌帽、脖子有條騎單車常用的那種頭巾 乍看之下跟平常去公園運動的人沒什麼兩樣 然後據目擊著說 他在我打電話報警時 走進了安樂路裡面(就是7-11旁邊那條路) 總之請各位幫忙注意這號人物 因為我被他打的時候 覺得這個人可能有空手道之類的背景 真的十分危險 PS 其實這過程之中還有令我很受傷的事: 當下路人雖然不多 不過都袖手旁觀 請旁邊的人幫忙打電話報警卻沒有人理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60.130 推 ayumori:拍拍~其實路人都不想捲入事端吧 09/16 18:03 → ayumori:沒想到大白天也會發生這種事~唉唉 09/16 18:04 推 ShinozakiAgi:有拍到臉嗎 09/16 18:23 推 akirakid:光天化日之下人來人往的地方搶劫...太可怕了 09/16 18:23 → akirakid:你去報案有拿到三聯單嗎? 09/16 18:24 → aries1985:好可怕 囧 09/16 18:25 → zzcb:今天看過的監視器沒有拍到臉;沒有三聯單耶 09/16 18:25 → zzcb:應該是說看過的監視器沒拍到這個人 09/16 18:26 推 shocaca:有跟目擊者留下聯絡方式嗎? 法律規定目擊者有出面的義務 09/16 18:30 推 income2bank:報警要有拿到三聯單才算完成報案喔! 09/16 18:30 推 chihyun1005:好扯..幫高調!!!!! 09/16 18:31 → income2bank:@shocaca 法律規定目擊者有出面的義務? 哪一條? 09/16 18:31 → shocaca:而且以目擊者身分出庭也有500NTD車馬費可以領 09/16 18:31 → shocaca:我不知道耶 因為我當過XD 警察跟我說的 09/16 18:31 → shocaca:不是念法律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不過出庭有錢領是真的@@ 09/16 18:32 推 income2bank:警察會不會晃點你的 Orz 當目擊者出庭似乎會被報復-_- 09/16 18:33 → zzcb:沒有留目擊者連絡方式;今天警察是建議我明天看完附近其他監視 09/16 18:34 推 Nate:法律的確有規定應作為而不作為的處罰 09/16 18:34 推 shocaca:我查到了 09/16 18:34 → zzcb:器 再決定是要告他傷害還是其他的? 但我自己查了一下 整個情 09/16 18:34 → shocaca:依民事訴訟法第三0二條規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不問 09/16 18:34 → shocaca:何人,於他人之訴訟,有為證人之義務」。 09/16 18:35 推 xhs:袖手旁觀的人大概怕被受害者說是加害者 到時法院跑不完 09/16 18:35 → shocaca:刑事的我再找一下QQ 因為上次去是過失傷害 09/16 18:35 → zzcb:況好像也符合搶奪罪? 眼鏡、拖鞋都被他拿走了 09/16 18:36 → shocaca:刑法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一 所以確認為真 09/16 18:37 → ShinozakiAgi:沒有三聯單的話 那應該是你被「吃案」了吧 09/16 18:37 推 paken999:如果我在現場就好了~我什麼沒有就是最雞婆 09/16 18:38 推 income2bank:@zzcb 你要去驗傷 可以告搶奪、傷害 09/16 18:38 推 xhs:這應該可以說是強盜罪了..強奪你的財物 等等 09/16 18:38 → xhs:你要不要轉到八卦版去 讓更多人幫你 09/16 18:38 → income2bank:=======原po,一定要拿三聯單啊,才算完成報案======= 09/16 18:38 推 shocaca:沒錯 第一時間去驗傷 如果不想等可以掛急診驗 09/16 18:39 → income2bank:分局警察一直推拖的話,就趕快打110或投書到市政府! 09/16 18:39 → shocaca:另外可以洽詢pttlifelaw版 生活法律版 PO文會有很多法律人 09/16 18:39 → xhs:直接打110報案 110 不會吃案 會留記錄 09/16 18:40 → shocaca:依照他們的格式填 我之前出車禍那邊幫我很多@@ 09/16 18:40 推 thunder3304:好可怕喔~ 09/16 18:41 推 lsmking7219:要幫忙轉到八卦嗎? 09/16 18:41 推 xhs:還有聽你描述 我總覺得那個人有精神疾病或是累犯 應該很快就查 09/16 18:43 → xhs:出,還有地緣關係 去看看有沒有相似受害者幫你一起指證 09/16 18:43 推 miliis:幫高調 快打110不要讓鴿子吃案! 09/16 18:49 推 shocaca:記得吃案的話 警政署網站那邊有政風還是啥的可以檢舉 09/16 18:54 → shocaca:鴿子如過被查為真 會重罰! 雖然鬼島的重罰... 09/16 18:54 推 kauyau:只要我有去附近我就幫你注意 09/16 19:08 推 akirakid:你看你要不要順便去弄個驗傷單, 三聯單也一定要 09/16 19:15 → akirakid:最好請你的家人或長輩教官之類陪同報案, 警察比較不敢唬 09/16 19:16 → akirakid:弄你, 對方打你搶走東西這絕對是成立的罪名居然不給三聯 09/16 19:17 → akirakid:單這爆出是大事(對於警察局的長官來說) 09/16 19:18 → akirakid:我目急到的話就好了, 通常我都有行車紀錄器跟MACE 09/16 19:21 → foxs9:你有沒有被吃案阿 09/16 19:29 推 sire:幫高調 希望有目擊者能出來幫幫原PO 09/16 19:38 → sire:光天化日之下居然發生這種事 09/16 19:38 → zzcb:目前稍微沉澱下來了 決定明天一早先去驗傷 然後再去看監視器 09/16 19:50 → zzcb:另外我報案時是先打110的 這樣是不是就不會有所謂的吃案? 09/16 19:51 → zzcb:謝謝大家的關心 總之希望能早點水落石出 不希望再發生類似的 09/16 19:51 → zzcb:事情 09/16 19:51 推 sunny0422:怎麼這麼可惡 09/16 19:59 推 takashi123:沒天理啦 可惡極了 幫高調 09/16 20:06 → z739:眼鏡 拖鞋 相機都被他拿走了嗎?? 他拿妳拖鞋幹嘛= =?? 09/16 20:11 → zzcb:是只有眼鏡和拖鞋被拿走 現在想起來我也不懂為什麼拿拖鞋 09/16 20:14 推 oldjerry:不搶相機搶拖鞋、眼鏡,這個人怪怪的~ 09/16 20:30 推 leejee:好可怕 離我這很近 09/16 20:36 推 MrSelf:幫高調 09/16 20:37 → leejee:拿拖鞋 讓你沒辦法追他? 09/16 20:37 推 fuxk1209:離我很近耶 記得把自己練壯一點再去PK 09/16 20:40 → fuxk1209:安樂路今天這邊有宮廟在進香還怎樣的 出入份子比較複雜 09/16 20:41 → fuxk1209:提供以上消息 可以去調查廟看看 09/16 20:41 推 ATA88:幫高調 好可怕 以後不敢帶小孩去玩了 09/16 21:04 推 Tina2255:好可怕喔!他幹麻搶你眼鏡啊?? 09/16 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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