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CityBoy (雨城浪子)
看板NBA
標題[球員] 盡情使壞-羅德曼
時間Thu Mar 29 19:35:44 2012
前言:
NBA=金錢+毒品+女人?
正文:
NBA籃板王丹尼斯、羅德曼出版自傳《盡情使壞》,現節選如下:
我變成了NBA的瑪丹娜
NBA的生涯裡一半是性,一半是金錢。在球場下五五分帳,性與金錢各半。
NBA周圍多的是火辣辣的女人,
想要泡馬子,這裡就對了。不必到美式足球
、棒球或其它的運動項目去找。在比賽場地賣騷的女人特多,這是籃球界的特色。在運動
界這並不是什麼秘密,可是當魔術強森公布呈現HIV(愛滋病帶菌)陽性反應的消息之後,
這事才引起更大的注意。NBA與性成為矚目的焦點,媒體開始探討為何球員會成為女人的性
愛目標。
當我剛進入NBA打球時,並沒有對性事帶著心理准備,連邊都沾不到。因為我的過去
跟這扯不上關系。可是我得很快地學會,事情來得太快了。必須要學習運用隨著成為NBA
球員所帶來的身份與權力,但是剛開始的時候,我覺得這樣並不太自在。在大學裡沒人找
我簽名,可是進入到NBA之後,我不明白為何突然間會有那麼多人來找我簽名。把這種景
象放大一百倍,便能想象出NBA裡性事之全貌。
在過去幾年里,我變成了NBA裡面的瑪丹娜,運動世界里的瑪丹娜。我仍然不是全世界
最帥的男人,可是我最有自信、最炫,克服了不是很帥的事實。當然,女人想跟籃球員上
床,純粹因為他是籃球員。她們好像有整個網絡似的,知道球員會在哪裡。她們知道哪支
球隊住在哪個酒店,於是她們會跑到酒店酒吧等著。在每一個舉辦NBA球賽的城市裡都有這
類“地下活動”﹔女人跑到球員經常光顧的俱樂部,也知道球隊下榻的酒店,於是在賽後
到這些地方打混,好引起球員的注意。她們不是白痴。她們針對球員有整套勾引計劃。我
聽說她們會剪下報紙刊登的關於球員薪資的報道,來決定去找誰削錢。她們會取得一切必
要的訊息,決定目標再下手。對這整個過程的投入實在讓人驚異。
有幾個女孩全聯盟的球員都認識。這幾個女孩子每支球隊都搞遍了,搞過的球員多到
可以編號,她們也順便在找肯照顧她們的如意郎君。我曉得女人也評論球員───誰的床
上功夫了得,誰是繡花枕頭───我可不想成為她們的談論對象。反正大多數的時間我並
不會到球員們混過的地方去。
談到女人以及她們所追求的,我可以說看透了。我曾經因為長相不夠好,也沒有錢,
不為女人們所看重。因為,有時候我在某些地方遇到女人靠近時,會捉弄她們,拿這事開
開玩笑。譬如有一回,在馬刺隊的最後一年的夏天,我在紐波特海灘的一間酒吧喝了些酒
,因此說起話來可以說是酒后吐真言。有個金發女子,大約只有18歲,她咯咯笑個不停並
對我說:“我真喜歡你,丹尼斯﹒羅德曼。”
我那時的頭發為紫紅色,鼻子挂著鼻環,戴著四只耳環,展示著刺青───全副武裝
。我一本正經地看著她說:“你喜歡我,是嗎?”“是啊,我是喜歡你的。”她說,“我
頂著紫紅色頭發,吊著鼻環,還戴著耳環───親親,如果我不打球你會愛我嗎?”她看
著我,仿佛受到驚嚇,微微一笑便走開了。她以為我會說“謝謝你”,並跟她握個手,根
本不知道我是怎麼一回事。
披上活塞隊戰袍時,發現一件事:只要我打籃球,想要什麼女人都有。第一天穿上印
有NBA字樣的制服,我便告訴自己說:“你已躋身NBA之林了。”我所想的只有籃球,可是
後來發現不止是這樣。有這件制服便能暢通無阻到“妓女戶”、“淫亂趴”、“夜店天堂
”。這件制服可以“打遍天下”為你而開的方便門。
性在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承認這一點。以我的地位,隨時想要都可以,所
以我能在腦海里自由地控制它。給我15分鐘,然後一名絕色美女就會出現。都在那里,全
部。整個世界都為你而開,有些人為了要敲開所有的門而失去靈魂。你必須要搞清楚那里
頭有什麼,也必須搞清楚你能從中得到什麼,能跟誰好?
保險套什麼的都免了,走進去自
己來吧!翻騰在女人的香閨裡。
NBA球隊巡迴比賽如同樂隊旅行演唱。年輕的女歌迷圍著樂隊,年輕的女球迷也圍著
球隊。搞音樂,隨之而來的就是
性、毒品與金錢。打籃球,能得到財富與女人。
運動是優雅的事,籃球員應該很優雅,必須要有自己的風格與所質,必須有儀態與吸
引力。若能兼備,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都會看著你說:“天啊,我要他。”
我有這種風格,許多人想學可是學不來。現在的NBA裡面,我看不到其他人能做得到
。
我看到很多人模仿我所做的事。他們在本身所具備的以外,想要增加些什麼,可是看起
來卻很假。
現在有好多球員都有刺青,更多的球員戴耳環,更多人想要迎合新世代的心。這些事
對我都是很自然的。我在刺青這種事不被接納之前,身上就已經有啦。我戴著耳環、鼻環
、臍環,聯盟里的人都以為我瘋了。現在再看看其他球員,他們也開始嘗試做這類打扮。
我經常想讓人們猜不透我,可是往往卻造成失控。在聖安東尼奧時,電台舉辦“叩應
”調查,
詢問人們看到的其它不同,似乎我已變成一種迷戀的對象。
每次想到都覺得驚訝不已:幹嘛大家對這些事那麼在意?我不了解,可是只要他們在
意,我願意讓他們高興下去。
我絕不會計算來往過的女人有多少。這是很無聊的事。我不能象張伯倫那樣胡扯打屁
,然后騙錢。我不會想要計算這些,或者是平均每周搞几個女人等等。這不是比賽,
我的
臥室里又沒有計分板。
張伯倫說他搞過兩萬多個女人。想想看,那是在十五到二十年間,每天都要搞三或四
名女人,才能有這種紀錄,我懷疑有誰能做到。
張伯倫真的可以開家精子銀行,並且成為
全世界最有錢的人了。我認為他說的只是隨便說說罷了。
性能力也是NBA生活裡的重心之一。這已經變成那些跟球員打混的女孩子之間的地下
情報。如果要跟女人上床,就必須打算表現好一點,她們期待這樣。如果你不行、如果你
很差——那麼至少要在口上頭上表現得很好,你要讓她們想信你玩得很爽。
球員們把性能力的表現視同球場上的表現,必須要表現得很好。在賽時如果要與馬子
上床,就必須這樣:做個演員。如果做不到,那麼就會出現傳言了。
若是有球員在搞的時候沒有給對方適度的尊重,只求自己爽,那麼下一回他就很難再
把到馬子了。這些女人會講出去的。球員間能夠互相打聽各個城市之間的年輕女球迷——
哪個馬子必須敬而遠之,哪個馬子不錯——女球迷之間對球員也可以做出同樣的事。
我發現這些女人為了要跟有錢的人在一起,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對球員來說卻是件很
殘酷的事,因為你可能很快就被榨干了。若是搞不清楚這些,就象我當菜鳥時那樣,便可
以惹上大麻煩。等到學會了這些事情——吃虧上當幾次之后——會讓你對每個人都不信任
了。
我每次到亞特蘭大都會找一個女孩子,
她是老鷹隊啦啦隊的副隊長,很酷。在三四年
間我們睡過很多次,同時維持著輕鬆、低調的關系。她只是一個朋友,不會造成問題——至
少我是這麼想的。
她把我給她的東西都放在一個箱子裡,當時我不知道這件事。我給的不是禮物或情書
,我指的是任何東西——隨手寫電話號碼的小紙片、心情不好時隨手撕碎的紙條、晚餐的
收據等等……
她收藏我寫的小紙條,像是:“
若是我倆沒有結果,希望還是朋友。我們永遠是朋友
。”
那紙條的的意思並不是說“你是我的女友,我一輩子都要跟你在一起”,不是這樣的
,可是她收藏這些東西的動作,表達出她所想的是這種關系。若我送她一張友誼卡或是什
麼的,她就擺在箱子裡。不管我亂圖亂寫什么,她都收藏起來。
有時我只想跟女孩子做朋友,但就是沒辦法。我只想在巡回比賽途中有個地方憩息,
但大多數的女人都把這種關系視為愛情。若非如此,到最后她們都會受到傷害。不管你是
否表白只想做普通朋友,不想超越這種關系,她們還是不會明白的。她們會想:“如果我
在床上讓你夠爽,就會產生愛苗了吧。”
就是這樣,那老鷹隊的副啦啦隊長結果就變成這樣。一九九五年初她上法院告我賠償
一百五十万美元,聲稱我傳染給泡疹,所以我得賠償她那麼多錢。
首先要聲明,我沒有泡疹。這點便是這案子的開始與終結。最後,法官同意這點。我
打贏了這場官司,可是從頭到尾的調查審判,我得付律師費二十五萬五千美元。因此,我
贏了,也輸也。我被人惡搞了一場。
有些女人玩的把戲就是騙球員結婚,或是給她們想要的物質享受。若是球員沒上當後
,她們便會用其它的技倆。她們就是要跟運動員上床,然後依她們的擺布需索,這種事幾
乎每天都在發生。
我應該可以看透她的,或許吧,可是我沒有。在沒有確認之前我並不想對這名女孩子
產生懷疑,因為這畢竟不是一夜風流而已。我從未懷疑過我是被設計的,在她提出訴訟之
後,她以為我們會在庭外和解。她說:“好吧,給我五十萬,我就算了。”我回答她:“
憑什麼?只因為我沒有傳染給你泡疹嗎?”
這真是胡鬧,因此我不惜上法院。若我認為這場官司打不贏,若我認為她的控訴成立
,我就會給她錢讓她別鬧,同時也別讓事情搞上報紙。
我認為能夠打贏官司的關鍵在於我出庭為自己辯護。我說:“如果我真的有泡疹——
其實我沒有,那麼決定不用保險套的責任應該也是雙方面的。當時決定不用保險套是她和
我都同意的。”這並不是說我要強暴她或者是對她有所隱瞞。
她指我不讓她看我的身體,說當時很黑而且我還在黑暗中洗澡——這些都是無中生有
的事。
她保存的箱子也拿出來作為證據,搞得法庭里每個人都笑了起來,連法官都笑了。這
個我並不很在意的女人,怎麼會那麼離譜去收集那些垃圾呢?我敢說法官坐在那里心里想
著:“這是哪門子的設計陷害?她是不是要設計削他一百萬呢?”我想答案是對的,事實
就是如此。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信任她,我是不相信任何人的。跟個女人在一起,這沒什麼,可
是我不會真的信任她,女人把事情看得太認真了。她們說:“這傢伙對我真好。我想要多
跟他在一起。”有時候她們搞不清楚那只是友誼而已。
除了離婚之外我還有別的官司纏身。有個女人說我拍她的屁股,另一個指控我對她亂
開黃腔。還有那底特律的女人,因為我沖進看台救球把她牙齒撞掉兩顆,然後我得賠她六
萬美元。
我想,在NBA裡面遇到這種怪事的次數我算是破紀錄了。
每隔一陣子你就又會惹上這種麻煩——雞毛蒜皮的小事,可是還是很難幸免。要看穿
別人是靠心機過日子的,仍非易事。
如果我是別人眼裡所謂的“正常人”,那麼他們就不會在乎我拍她們的屁股,或者是
直接把她們抱起來強吻。她們會賞我一耳光,可能就這樣而已。但是如果碰到有錢有地位
的,她們就會這樣想:“嘿,他碰我,我得要削他一筆。他們有錢的很,不管真的假的。
”
如果沒有金錢介入,事情就不同了。有錢能使鬼推磨,它會讓人無中生有,它會讓她
們得到意外之財——正常途徑所得不到的。
要說過去六年來我賺了那麼多錢,卻沒有一點點存款,別人是很難相信的。其實我的
錢都跑到律師那里去了。在過去五、六年間,如果我不是把那麼多錢給了律師,我想銀行
存款會有個三、四百萬美元,光是離婚的官司就花掉我兩百万美元。
談到女人,我不願這麼說,可是我頭一個想法便是她們對我都是有企圖的——這總是
我第一個念頭。發生過這么多事情,讓我變成這樣。有的女球迷很好,很正點,有些很賊
。可是有的女球迷唯一的念頭便是找運動員上床。盡量找運動員上床變成她們的目標,看
看能不能找到長期飯票或是削一筆,
起初我一點也不懂這些,但是慢慢地我學會了。還是菜鳥的時候,有人在我耳邊低語
:“小心點,丹尼斯·羅德曼。別掉進陷阱。”可是很多事還是要靠自己學習。犯了錯才
會學乖。
從大學出來時我還很天真,別無選擇只得改變,變得更為強硬與憤世嫉俗。
我學到要找人做愛是件很容易的事,既容易又便利。你不需要想太多,那就有趣。這
種感覺很好——
每個男人都夢想著女人揮之即來,不是嗎?可是有時候你必須先捫心自問
:“我做的對嗎?跟這個剛認識的女人上床,是正確的事嗎?"
有時候,我跟某人睡過以後立即覺得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事。躺在床上想著:“哦,
狗屎,天殺的,我做了什麼?”我覺得利用了某人取得生理上的愉悅,同時在過程中貶低
了自己,那種感覺并不好。
我幻想著再結婚。將來等我想安頓下來,並脫離籃球比賽這種玩意時,我想我會再結
婚。可是若我再這麼做,我倆之間必須先取得了解,她得充分了解我的歷史,我和前妻安
妮的狀況——就是說我下半輩子都必須養她。我可不想再發生同樣的事,我不在乎對象長
得多美或人品多好,但是一定要對我完全誠實。結婚的理由要非常正當,還必須要嫁雞嫁
雞,嫁狗隨狗,即使我最後淪落回機場打工,在我不能打球,失去耀眼光芒之后,還會要
我。她必須准備接受這些,因為我只要求這些。
談到性事,我想我全都見識過了。我所遇到最瘋狂的事便是遇上那種夫妻。他(她)
們會在比賽後或是到酒吧來找我,
男的會要求我搞他的老婆,而他在一旁觀賞。這是她的
性幻想,也是他的。
頭一次遇到這種誘惑是在達拉斯的一間酒吧里。我幾乎不敢相信,我嚇壞了。從那以
後,就發生過許多次——大多數是在公廁里。因為某種原因,那名老公會跟著我,並要求
我這樣做。實際上他們是要求我做那種事。
我的反應很簡單:“為什麼?你為什么要這樣做?”他們會說:“我老婆要這樣做。
”我說:“好吧,這麼說這樣做你不介意?"
“我老婆真的很喜歡你,而我喜歡看你搞我的老婆。”
我望著那傢伙說:“好。你要看我搞你老婆?如果我真的搞你的老婆,我倒想看看你
的表情。你的老婆很爽的時候,看你會怎麼想。我想你可能會說:‘哦,狗屎。’還有,
如果她跑來找我說:‘我想要再來一次,不要讓我丈夫知道。’你會怎么辦?”
我沒辦法做這種事,我絕不會做這種事的。這對我已不再是稀奇的事。剛遇到這種事
的時候的確嚇到我了,我的反應是“搞什麼名堂?操!那麼瘋狂。”現在這種事已如家常
便飯了。我已經習慣遇到這種狗屎倒灶的事了,所以,現在要嚇倒我恐怕要拿出比這個還
瘋狂的事才行啦。
對某些夫妻來說,他們的夢想便是能和名人搞一下。他們如果在性方面很活躍,或許
會在有這類的夢想。而我認為一般男人的夢想都會是一次跟兩個女人搞,男的應該喜歡這
個調調,
除非他是牧師。
這跟要求觀賞我搞他老婆不同,可是我認為喜歡玩“二王一后”把戲的人一定不少。
社會的某一角落存在著這種事情,我知道,因為我曾經親眼目睹過。纛有時候,那名老公
是想看我搞——那是他的性幻想,有時候那名老公自己也想參一腳。
社會上這種事情本就一團糟,有的人真的在搞這整亂七八糟的事,我曾經被拉到這種
雜交的場合,因為人們把我視為性的象徵。等我跟瑪丹娜一起以後,更讓人以為我是那種
隨時隨地人盡可“搞”的人。
這樣說吧:我知道我也曾經這樣。我跟多如牛毛的女人上床,戴保險套的念頭想都沒
想。我雖然沒有張伯倫那麼多的女人,可是我知道隨便找個女人就跳上床那種情形。我知
道那種想都不想就提槍上陣的情形為何。
人在NBA,便擁有了一切。那不是在真實的世界,有知名度、有女人,有人為你打點
一切,住在最高級的旅館,你是無敵的,你不會死,你不會感染愛滋病,所以不必保護自
己,你盡管做愛做的事。
Anyway,盡情使壞!
RainCityBoy改寫自:
http://www.people.com.cn/BIG5/paper1015/815/107054.html
RainCit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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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inCityBoy 來自: 134.208.48.226 (03/29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