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訂定出古蹟維護管理之辦法,共分古蹟日常維護、定期保養、古蹟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防盜防災保險以及緊急應變、紀錄建檔等,是古蹟維護管理最基本的依據。
本(101)年度「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分區專業服務中心」以落實管理維護為執行重點,其中防災計畫亦為管理維護重點之一,為加強古蹟、歷史建築管理人員對古蹟日常管理維護的重要觀念,並做好古蹟、歷史建築災害的預防,以達落實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理念。
透過「古蹟歷史建築防災演練」,進行防救災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並整合政府與民間支援力量,建立所有權人(單位)及管理人(單位)應有的古蹟防災觀念、古蹟、歷史建築防災計畫擬定重點與災害風險辨識及評估操作的原則,以降低災害發生與損失,達到古蹟、歷史建築防救災落實與推展之成效。
請攜帶摺疊傘或雨具以防下雨。
詳細資料請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
http://www.boch.gov.tw/boch/ 或洽聯絡單位:中國科技大學 鄭老師、郭小姐 02-29313416#2407
報名人數為120人,額滿則另通知。